英雄无敌之霸秦崛起

二百章 危机


    嗖!
    女子仰起头来,长袖一抖,绸带飞袭而上,如同青蟒吐信。
    “可恶!”一时不察,差点被绸带捆住的牧高笛将纸笔与单筒望远镜放在了腰间的背包里,怒不可遏道,“打断一位日后必将千古留名的伟大艺术家的灵感创作,你们知道这是一件多么恶劣的行为吗?”
    一头柔顺长发,身穿黑色高领风衣的牧高笛本就是顶好的模特身材,修长而健壮,此刻带着高顶爵士帽居高临下,配合那倾洒在身上的阳光,倒也颇有气势。
    “大人,他在说什么?好像很生气的样子,呵呵。”身材矮小却满身肌肉的胖球挠了挠头,傻笑道,“看起来像个有文化的人。俺妈说了,不能打先生的。”
    好帅,好有气质啊。
    望着那好似画中走出的帅气男人,女子艳丽的脸蛋上飘起一丝绯红,不自然停下了攻击。
    “游吟诗人?”中年男子脸色阴郁下来。
    嘴巴与纸笔,有时候比拳头更加有效。这是每一个游吟诗人的口头禅。
    招惹上他们,就等于惹上了一大堆麻烦。他们会毫不犹豫的找到组织同伴,添油加醋的把你的恶劣行径以核扩散的速度向外传播。再加上无论是普通民众,还是刀口舔血的佣兵,都喜欢在闲暇之时在酒馆里品上两口美酒,听游吟诗人们传唱讲述那些所谓的传奇经历。导致哪怕他们手无缚鸡之力,也很少有人招惹。
    而事实上,很多游吟诗人都是曾经落魄的贵族,或者为了理想放弃面包的文艺青年。
    中年男子望着牧高笛那一身颇具英伦风的高贵装扮,怎么看也不像是为了养家糊口而进来混口饭吃的家伙。这么说,自己是遇到一个极品?
    龙神在上,在宽敞明亮的阁楼里享受美酒与阳光,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为什么非要去风吹雨打,朝不保夕的游荡大陆?真是一个莫名其妙的白痴。
    中年国字脸,高等风系魔法,差不多六阶上品的实力,再加上身后的青衣女子与肌肉男。
    牧高笛在三人身上环视了一周,揣测道:“想必阁下应该就是法圣亚德里斯的首席门徒,被称为狂风之子的巴萨罗姆吧?”
    “没错。”中年男子虽然板着脸,眼中却神采飞扬,很是骄傲。
    没想到一位初次见面的游吟诗人都能认出自己,看来自己已经开始轰动大陆了啊。
    “额~那个……”牧高笛目光一凝,好似发现了什么,指着中年男子的头发说道,“巴萨罗姆阁下,虽然在发型上加一块口香糖非常的别致而新颖,不过待会你该怎么取下来呢?”
    “嗯?”被这一提醒,巴萨罗姆才想起这混蛋小子刚才做了什么。本就未平息的怒火,更是直窜三尺高,手中通体黝黑光亮,造型却精致华美的法杖顶部宝石猛然光芒大作。
    “吼~”一条通体青绿色,体形比真正龙族小了一半的风龙清亮的吟啸一声,向牧高笛直扑而去。
    “大人……”青衣女子俏脸一变,望着那风龙诧然出声。
    这可是法圣亚德里斯尊者特意为其封印的保命法术,大人怎么能这么冲动?
    望着那张帅气而带着几分忧郁的脸蛋,她一时也搞不清自己是在为大人的失常而担心,还是为这初次见面,便能让自己心生涟漪的男人担忧了。
    虽说这条风龙体形只有普通成年巨龙的一般大小,但也达到了可怕的十五米。硬度极佳的青衫木楼台,在瞬间被撞的粉碎。
    “你以为这样就可以吓到伟大的牧高笛了吗?为了艺术而献身,一直就是我追求的理想与真谛啊。”说着,牧高笛张开双臂,右脚重重一踏,像一只大鸟般从楼顶急促飞走。
    将顶楼轻易粉碎的风龙扇动着轻灵翅膀,紧追其后,誓要将其撕成粉碎。
    “可恶,居然想扼杀一位将来注定名动天下的绝世天才,这是对世界的挑衅。”牧高笛感受着身后的风啸,不满的嘀咕道,召唤出自己的契约魔兽,翻身而上。
    “啾~”一只三米长的大鸟出现在空中,发出清脆而喜悦的鸣叫。
    通体被淡青色羽翼覆盖,满身雷光闪动,居然是一只高达五阶中品的风雷雕。同时具有风雷双属性,无论是攻击还是逃跑,都拥有强悍的实力。龙骧卫座下的魔纹战虎已经算相当极品的坐骑,可跟它一比,简直就是小奥拓与大奥迪的区别。
    “别叫了,快点跑。”牧高笛将帽檐压低,以免被狂风刮走,同时紧紧揽住风雷雕的脖子,呵斥道,“没看后面有大个的的吗?”
    “啾~”风雷雕望着不归楼放在外面的美酒,眼中冒出了精光,欢快的应了一声,带着牧高笛冲下去抓了一大坛,快速奔逃。那流畅而熟练的手法,一看便不知干了多少次。让酒店里正在收账的掌柜气的直跺脚。
    “咕嘟孤独~”还在空中飞着,双爪拎着酒坛的风雷雕便忍不住将脑袋埋了进去,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
    那摇摇晃晃的模样,让人怀疑它会不会突然撞在某处楼顶,然后摔得死无全尸。
    “白痴,左拐,快,不然撞上了。”
    “右,右边。”
    “后面追上来了,你个混蛋。”察觉到寒风吹拂在屁股上的危险气息,牧高笛气急败坏的环住风雷雕的脖子,将他脑袋硬生生从酒坛里拔了出来。
    “啾……啾……”不归楼的美酒哪怕在猎鹰王国也算一绝,风雷雕虽然是个老酒鬼,在一通牛饮之后,也不禁头晕眼花起来。那身形在空中不停摇摆,好似随时都会坠机。
    “好吧,又要逼我出绝招了。”牧高笛从身上掏出一枚拇指大小的记忆水晶与一根小臂长短的黑色圆棒,将水晶绑在了上面,用斗气激活后,用力甩了出去。
    嗖!
    那本来只有小臂长短的黑色圆棒就像鱼竿一般伸展出了五米,乳白色的记忆水晶光芒大作,出现了一只羽毛光亮柔顺的风雷雕。只是跟这只相比,体形有些娇小。眼神也不似那么凶狠锐利,反而很是轻柔妩媚,带着一股楚楚动人的感觉。
    当然,这里动的是鸟。
    “啾啾~”望着不远处那只柔媚小鸟冲自己回眸一笑,大脑已经微醉,处于昏沉状态的风雷雕眼中猛然冒出一道精光,尖叫着向那美鸟扑去。在这一瞬间,速度居然比刚才快了一倍以上。
    欲望,果然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最强力量。
    ……
    在刚开始势如破竹般轻松击垮了城防军的长矛军阵后,林锋终于遇到了麻烦,而且是大麻烦。
    想来也是,尼罗公爵既然早就抱着给这抢走了自己媳妇的混蛋一点颜色看看的念头,召集数万军队蹲点等候,自然对这四百名武力超强的骑兵队伍做好了应对措施。
    面对那由整整三千名身穿赤红色战甲,挺起五米龙枪的塔盾卫士组成的刺猬阵,哪怕以龙骧卫的悍勇,也要暂避锋芒。更不要说后面还有二十辆满身遍布狰狞倒刺的钢甲战车在严阵以待。
    战车整体为黑灰色,长约十米,宽度在三米左右,高度达二点五米。内部刻满了以抗魔,坚固,轻盈,迅敏为主的魔法阵,由二十名训练有素的士兵进行操控。
    钢甲外那满是狰狞勾刺的尖锐长枪连接着战车的动力枢纽,在移动时会不停的回收突刺,防止尸体与尖枪粘合在一起,确保杀伤效率。不但冲撞力恐怖,还可发射长达三米,冲击力与穿透力都同样惊人的攻城弩枪,绝对是魔法与炼金术相融合后发展出的强力战争兵器。仅仅是雄踞在那里,就让人望而生畏。
    速度,就是骑兵的生命。一千名冲锋状态下的骑士,可以轻松虐杀三至五千名步战士兵。甚至通过闪击战术,击溃十倍于己的敌人。可在失去了冲力的加持后,只需一千五百名训练有素的重戟兵,便足以将其覆灭。
    望着这狰狞而可怕的钢铁巨兽,林锋心动而又火热。
    在亚山大陆,一支拥有骑兵的部队就相当于半机械化军团。而拥有一批这样的战车,大秦的军队就可称得上装甲部队了,足以在平原地区轻松击垮数倍的敌人。哪怕是重甲骑兵,面对这样可怕的战争兵器,也要低下高贵的头颅。
    “陛下,怎么办?”小五紧随林锋身后,焦急的吼道。
    他并不担心自己的安危。每一位龙骧军的士兵,都是在百万甲士中脱颖而出,是大秦帝国最优秀最忠诚的战士。自从成为龙骧卫的第一天起,就已经无视生死。对他们来说,保护陛下的安危,是最重要的使命。为此,可以放弃一切。
    “后撤。”林锋没有犹豫,拉住缰绳将马头调转,大喝道,“全军听令!回撤,三段式冲杀。”
    “喏!”龙骧卫们早已跟座下的魔纹战虎签订了契约,配合相当默契。心念转动间,战虎便自动调转了方向,向后冲杀而去。
    疾行的马车同样转向,那早已不堪负重的车轴却在此时断裂,两个车轱辘登时被重量压垮。
    轰!
    拉车的八匹良马悲鸣一声,车厢陡然落地,发出怦然巨响。
    “啊~”几女猝不及防之下,从座位上滚落在地板上,摔得灰头土脸。倒是方庆生,抱着他那柔软娇躯的侍女摔在地上,没啥大碍。
    即便如此,方庆生也是勃然大怒,从地上爬起身来,喝道:“阿呆,你搞什么鬼名堂?”
    “对不起,少爷。”阿呆同样从马车前摔落,而且因为是马车,直接趴在了地上,真正的灰头土脸。
    看到少爷发怒,阿呆慌乱的弹起身来,伸手抓住了车厢,跟骏马一同发力,砰砰的向前跑去。
    咣当,咣当。
    失去了减震的车轴后,车厢在遍地的尸体与散落刀枪上剧烈颠簸,甚至鲜血都渗入了车厢内,让从未尝试过这般感觉的方庆生差点吐出来。
    “姐姐,抱紧我。”望着脸色惨白,身体在车厢里左右摇晃的南宫慕晴,秦幽兰掏出两把隐在袖中的短剑插进木板,伸手将她拉了过来。
    经过这段时间的苦练,加上剑圣盖聂的指点,天赋甚佳的秦幽兰现在早已不是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侍女,一阶上品的实力让她可以轻松战胜一名全副武装的正规士兵。
    若不是她已经十六岁,过了最好的修炼年龄,现在只怕已经拥有二阶的实力了。不过有盖聂的先天真气帮助洗经伐髓,只要勤加苦练,圣阶以前她的前途将一片平坦。
    这世界上,总是不缺乏那些只需要很少努力与勤奋就可以考试得高分的天才。所谓的公平,在你出生的那一刻就已经决定了。
    叮叮当当!拥有可怕穿透力的破甲箭射在林锋身上,在防御力惊人的战甲上撞出一个个凹坑,随后无力的坠落在地。
    “杀!”林锋强压下胸腹间传来的疼痛,抬手擦掉嘴角渗出的鲜血,又是一招血龙吞天施展而出。那本就白皙的脸蛋,此刻已经苍白的没有一丝血色。
    哪怕他身上穿的是由秦国最好的锻造师欧阳子打造的百锻鳞甲,刀枪不入。可穿了防弹衣,子弹打在身上一样会痛,甚至还会骨折。
    穿着重达六十斤的战甲,平时还不觉的如何,现在却成了难以负荷的重担。林锋的胸口在强弩兵持续不断的冲击下,已经被震荡的喘不过气来。血气翻涌间,已经有鲜血不知不觉的从口鼻耳朵渗出,模样骇人。若不是绑架了那一群光明牧师,让他们轮流施展圣光治疗术,林锋这一干人等只怕已经被活生生的震碎内脏,坠马而亡了。
    林锋的实力已经不差,十六年来一日未落的打熬筋骨,修炼内气,又在斗场中顿悟,现在已经是五阶下品的高手。以这样的实力,只要不作奸犯科,或是臭名昭著,无论去那个王国都可以得到勋爵的待遇,成为最低等的贵族。
    虽然是最低等,甚至是没有封地的贵族,却不能轻视。就好似平头老百姓去考公务员,或者现在的服兵役,哪怕工资并不高,好歹也是吃皇粮。没有绝对的实力,就要大把大把的花钱或送礼托关系。而在这世界,你花钱都没用。
    一个王国只有这么大,你成为贵族,封地与子民从哪来?
    没有人嫌弃自己的钱多,新兴贵族与老牌贵族之间之所以一直冲突不断,便是利益分配的问题。
    或许很多人成为贵族前,会想着我成为贵族后要帮助更多贫苦的兄弟姐妹出人头地。可惜一旦他们加入这个圈子,就要遵守里面的游戏规则,就会不自觉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常言道乱世出英雄。因为只有乱世,豪门世家们竭力维持的平衡才会被打破。
    “一将功成万骨枯,英雄的代价原来这么大。”望着自己身后已经稀疏了很多的大秦士兵,已经在无休止的杀戮中感到无比厌倦的林锋一阵苦笑。
    这可恨的世道,除非你想当一名弱者,任人践踏。否则你再怎么讨厌,也必须硬着头皮去做。
    强者可以制定规则,而弱者却必须遵守规则。
    嗤~
    轻薄锋利的刀身落下,一名穿着轻薄铁甲的戟兵连惨叫声都没发出,便被劈成了两半,如同撕开一张白纸那般简单。林锋手中重量惊人的天龙破城戟早已被收起,反而换上了一把唐刀。
    唐刀四制中最出名的陌刀,重达三十余斤,也是四制中最长,威力最可怕的武器。
    大唐重甲陌刀队威名赫赫,由精锐雄壮武士编队,百人齐挥刀,与敌交战时往往大占上风,所向披靡,史称“如墙而进,人马俱碎”。
    林锋手中的陌刀长达一米七,挥手间,甚至可以将一匹骏马劈成两半,凶悍可见一斑。
    黑暗骑兵的实力本就不如龙骧卫,在冲锋中又是断后,导致损失最大,一百八十人战死三十七个,剩下的虽然没有受到外伤,可那苍白的脸色,不停渗出衣甲的汗水,已经告诉林锋他们很快就要耗尽体力,从凶恶猛虎成为任人宰割的猎物。
    每当遇到长枪兵,重戟兵这样克制骑兵的战阵时,便会有魔纹战虎的暗灭冲击波支持,因此两百二十名龙骧卫损失较少,到现在为止战死了十六人,还有两百左右的编制。
    这些战死的士兵中,除了几个倒霉的直接被弩箭透过面罩射中了双眼,不治而亡外。大部分都是在气血震荡,力气又快耗尽之际,被一群凶猛的城防军拖到地上杀死的。
    这真实的世界,可不像游戏那般是尸体就能复活。最起码,脑袋与心脏这两处必须保证完好,不然只要有一个地方受到了致命打击就无法复活,可谓是要求极其严苛。毕竟缺胳膊短腿还到处跑的人很多,可没有脑袋的,真没见过不是……
    在林锋身先士卒的表率下,哪怕面对无边无际的人海,士兵们依旧士气如虹,近三百把长刀片子齐刷刷往前推,真是如马其顿方阵一样的推土机,勇不可挡。
    只是,人力有时而穷。哪怕强如霸王项羽也一样被三十万汉军围杀,自刎乌江。
    根据林锋的观察计算,莫云城只有两万士兵,跟近三十万的汉军没法比。可他也不是霸王项羽,做不到力拔山兮气盖世。等气力耗尽之时,也就到了该跟这美丽世界说拜拜的时候。
    目前唯一的出路,就是冲到方家商行占据地利而守,等待援兵。
    不过方庆生虽然早在开战之时便放出了金尾雨燕,但离莫云城最近的方家分行也在千里之外,又加上方庆生这段时间的计划性裁员,导致护卫队人数很少。能否在集结了大批人马后及时赶到还真是个问题。
    怪只怪林锋这一路走来,见识到光明教会那可怕的潜在实力后对其太有信心,却忽略了那句经典老话。
    拼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
    这章五千多,算是两章合一吧。小疯的屋里没有空调,也没有暖炉,都快被冻死了,手也不听使唤。汗,悲剧。干了两年厨师,一直在火堆边渡过,结果现在变得怕冷了。大家一定要多穿衣服,新闻说俄罗斯冻死了上百人呢。 2k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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