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结束后,曹清远从法院的某个出口出去,沿着墙根慢慢走着 。他感到很累很累,终于走不动了,在一张长椅上坐下,长椅很凉,他靠着椅背,粗重的喘着气。他一晚没睡,此刻只觉头重脚轻,浑身酸痛。长椅旁边那棵冬青树此刻也和他一样,萎靡不振,一片死寂。一直以来,曹清远的人生目标就是要做这样一棵树,无时无刻都在庇佑家人,替家人遮风挡雨,乘荫纳凉。然而这棵大树毕竟还是老了,有谁能知道,已经老去的大树,它有多么寂寞。
远远的看到马路对面建筑风格独特的大教堂,顶端巨大的福音钟旁边是三个形状各异又造型典雅的锥形塔尖,墙体呈古朴的藏青色。天色阴沉,乌云盖日,也把这么典雅的教堂掩映的庄严而肃穆,像极了西方阴森森的古堡。
这样的古堡菲菲最喜欢,这一点不仅是曹清远通过女儿的博客知道的,早在菲菲情窦初开的少女时代,她就经常吵嚷着要爸爸带她出国玩儿,最好是法国,去看埃菲尔铁塔和巴黎圣母院。那时候他总是笑着说:“好好好,爸请假,带你去。”。可等他真的闲下来,请到假了要带菲菲去时,菲菲又要上学了,就这样,拖着拖着一直没机会去过。这些年,菲菲每年都要出国旅游,可一次都没说过要带他去。
曹清远想到这儿,不免有些黯然。习惯性的摸了摸口袋,居然摸出了一包烟。他从不抽烟的,这包烟还是昨天他去喝喜酒的时候,人家送他的。
昨天晚上,他曾经最得力的助理在本市最好的酒楼设宴,庆祝他的孙女满周岁。说起那个老助理,当年他的儿子也追过菲菲一阵子,他还在曹清远面前提过好几回,希望他能同意,最好能推波助澜,促成好事。曹清远记得自己当时也很乐意这门亲事,因为老助理的儿子也在银行系统工作,离得近又知根知底,菲菲嫁过去,他也能常看到。可菲菲似乎并不上心,总是冷冷淡淡的,久而久之,两人就不了了之了。没想到一转眼,老助理的孙女都有的,他的菲菲还单着。
宴会上,已经退休半年的老部下笑出一脸的褶子,抱着孙女到处给人看,他的儿子则代替他给各桌敬酒,到曹清远那一桌时,老部下特意凑到他跟前说:“老伙计,知道你眼馋,来,给你抱抱。”
说着,就把襁褓中的小婴儿抱到他身前,曹清远感激的接过来,小心翼翼又爱不释手的抱着。小婴儿长得白白净净,粉粉嫩嫩,和菲菲小时候很像,眼睛亮得可以照人,皮肤光滑得如同羊脂白玉,牛奶一样的肤色让人看着就想亲一口。他学着公园里那些抱孙子的老太太那样,抱着小婴儿轻轻摇晃,弹舌头逗她笑。小婴儿似乎真的被他逗乐了,朝他露齿一笑,曹清远忽然听见女婴朝他似有似无的叫了一声“爸爸”,也许是他幻听,刚满周岁的小幼婴怎么可能会叫爸爸?也许婴儿微张的嘴巴只是在冒泡,总之那一刻,曹清远被“爸爸”两个字击中了。
曹清远莫名其妙的石化了,傻呆呆的站在那儿,全身僵硬。
人老了,就特容易多愁善感。他也没想到就这么一声真假难辨的“爸爸”竟差点把他的眼泪逼出来,他突然前所未有的想念他的女儿菲菲 。菲菲已经好几个星期不回家了,曹清远知道她在帮着王凡打官司,在告他的弟弟,菲菲的亲叔叔曹清华。对于这件事,曹清远的态度是中立,既不帮曹清华也不管曹菲菲。他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内斗,他觉得那是世界上最残忍也最愚蠢的行为。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有精力有能力应该用来保护家人,怎么能自相残杀呢?他也知道自己的这个观念有些迂腐,菲菲不赞同,所以她没跟他商量,只是简单通知他一声后就和王凡去了法院起诉了。曹清远胸闷,也气短。他不想也不能在这样微妙的时候再给他们父女之间原本就脆弱的关系再添负累,所以他沉默,由着他们去吧!
如果不是襁褓中的女婴那一声若有若无的爸爸,让他有一种自己抱着的就是他的菲菲这种错觉,也许他不会如此这般想念菲菲。如果不是他那么想念菲菲,也就不会宴席还未过半他就匆匆离场,独自驾车去了七度空间看望菲菲。如果不是他突然来看菲菲,也就不会扑了个空,不会得知菲菲这些天都住在酒店里,那么今天的一切也就不可能发生了。
曹清远喝了几杯白酒,虽还没上头,但身体也有些发热了。他借着难得的酒劲跑到菲菲的住处企图跟她谈谈心。他已经从别的渠道得知了庭审的一切,也准确预测到了这场官司最终的结果,所以他才有兴致来参加宴会。他知道菲菲肯定心情不好,正好他可以安慰安慰她。也许菲菲会埋怨他,干脆不理他,或者像许久之前那样刻意的疏远他。没关系,都这么多年了,他已经习惯了菲菲这样对他,他可以忍嘛,反正又不是外人。他还可以慢慢的开导菲菲,她不是老惦记着王凡又拿不下来吗?他也可以帮着出出主意。
曹清远这样想着,心里踏实了不少。可是他站在菲菲家门口敲了半天的门,都没人应。最终他不得不拨通菲菲的电话,可是拨了半天也没人接,他又给赵敏打电话,赵敏告诉他,菲菲这段时间都是住在酒店的。她也不知道原因,只是把宾馆地址告诉了曹清远。
曹清远起初以为是菲菲心血来潮,住腻了家想换换环境。可当他拿出一串钥匙准备开车门时,他突然站住不动了。一股难以名状的悲哀像巨大的热浪一样向他袭来,顿时淹没了他。他好像是突然间茅塞顿开,顿悟了。菲菲搬去酒店住并不是尝新鲜,体验生活,她这是故意在防着他呀!十年前,他在最关键的时刻将菲菲锁在房间里,导致了他们父女关系的破裂,后来菲菲宁愿把备用钥匙交给赵敏也不肯交给他们老两口,如今她甚至躲了起来,是故意不让他找到,是怕他又一次把她关在屋里。她不相信他,她根本就没有原谅他,她还在怪他。
心念及此,曹清远的心好像突然裂开一般,难受得心如刀绞。他坐进车里,却不发动车子,就这么静静的怔怔的呆坐着,整整一晚上。天亮后,他驾车去了银行,从他私密的保险柜里取出了那些他藏了十年的资料。
“爸,”一声清脆的,熟悉的,略带哭腔的呼唤从曹清远的身后传来。他回过头,就看到了他的菲菲。
曹菲菲披散着头发,肩上还背着她的超大挎包,米黄色风衣的下摆随风轻轻摆动着,她的个子高挑,可在曹清远看来却是身体单薄。她像个做错事乞求父亲原谅的孩子,远远的站在那,不敢上前。曹清远疲弱无力的朝她招了招手,又拍了拍身边的空位,示意她过来坐。
就在这时,天边的乌云好像受到召唤一样,快速散开。曹清远抬头看时,湛蓝的天空下黑云尽散,白云翻滚,汇成各种形状,教堂顶端的那三根塔尖也在白云的映衬下,好像三根通天柱,高耸入云,直插云霄。
曹菲菲坐到父亲身边,仰起头跟随曹清远的目光,看着天边的流云四溢。仿佛月下行走的父女两人,月亮走,我也走,我跟着月亮走。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菲菲才慢慢偏过头,凝望着曹清远有些泛白的胡茬。第一次她真切的感觉到了父亲的衰老,这几年父亲老说着自己老了,想早点退下来,菲菲总把他的话不当回事。终于有一天,她才猛然惊醒,爸爸已经年近花甲了,当年她伟岸坚实的靠山如今已经垂垂老矣,英雄,迟暮。
菲菲怅然的垂下头,将父亲的一只手紧紧臂圈进自己怀里楼抱着,哽咽着问,“为什么,爸,为什么要这么做?”
曹清远的嘴角微微动了动,勉强挤出一丝笑容。他并没有急着回答,而是伸手捧起菲菲的脸,“来,让爸爸好好看看你,我都好多年没好好看看你了。嗯……还是小时候的菲菲更可爱 。可是怎么办呢!不可爱的菲菲,爸爸也同样深爱着!”
曹清远爱女儿,恐怕这整个世界都知道。大家都说,曹行长的女儿,又聪明又漂亮,又能干又懂事,难怪曹行长那么喜欢她,女儿都那么大了,还老是护在怀里不撒手。可是今天,他说这个女儿不可爱,可他还深深爱着。真正的爱是不论对错,不问因由,没有道理可讲的,也许连血缘都不一定能承载。
曹菲菲又要流眼泪了,不是因为伤心。她趴在曹清远的肩头,呜呜的哭着。
曹清远轻抚着菲菲的头发,安慰着她,“没事的,菲菲,你不用担心我,我一辈子什么坎儿没经历过,不是都安安稳稳的过来了吗?”
曹菲菲只是哭,很悲怆,很苦情。可是这次曹清远没有阻止,也没有多么心痛。他像一座大山,直挺挺的坐在哪儿承载着女儿的所有悲苦。错与对,都不重要了。曹清远想,就这样吧!至少菲菲还能依偎在他怀里。
直到菲菲哭够了,他才说道,“菲菲,你知道你二叔的事吗?”
“二叔?”曹菲菲抹着眼泪抬起来,诧异的望着父亲。吸了吸鼻子问,“什么二叔,不是只有三叔吗?”
“傻孩子,有三叔当然就有二叔了,只不过不在了。”
“呃,我知道,我妈说他很早就去世了。”
曹清远又偏过头不看她了,眼睛盯着远处的虚无,喃喃着说:“是啊,很早就去世了,差不多有三十多年了吧!菲菲,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关于你二叔的。”
那是一个很古老久远的故事,也是曹菲菲从未听说过的家族往事。上世纪七十年代,那时候的曹家人丁兴旺,曹菲菲的爷爷奶奶甚至太奶奶的都还在世,曹清远和孪生兄弟曹清明当时才二十出头,风华正茂。而老三曹清华还是个十二三岁的半大小子,还在读小学。三个儿子中,曹家的长辈最看好的其实是老二清明,他为人淳朴,踏实上进,积极努力,尤其爱国爱党,很符合那个年代父母对孩子的期许。那时候提倡知青下乡,曹清明自告奋勇,而且还挑了最艰苦最穷困的大山深处去插队,弟弟都敢去,做哥哥的曹清远自然不甘落后,况且两兄弟在一起也有个照应。
大山里物质贫瘠,水源尤其少,每年大部分时间都在干旱,导致庄稼收成也差,而更多的则是火灾频发。菲菲的二叔曹清明就死于一场火灾里。
当时他正和大哥以及同时上山的几个知青坐在水塘边探讨如何将池塘里面的水灌到庄稼地里,忽然就看见远处冒起了大片黑烟。当时他们并没有太在意,以为又是哪家的农户在烧稻穗或者田埂呢!等一向细心的曹清远看清楚时,才发现冒烟的位置好像就是他们几个人住的小平房的方向,而那间小屋在打谷场那边,周围并没有收割完了的稻田呀!除了那一堆堆干稻草,几乎没有什么可以烧的东西了,可农民怎么会没事把稻草烧掉呢?
想到这儿,大伙惊觉不妙,慌忙拔腿朝打谷场跑去。刚到打谷场,众人就傻眼了,稻草堆已经烧没了,除了黑乎乎的焦灰里面还有零星的火苗,啥也不剩了。而大火并没有就此停止脚步,火势已经蔓延到他们住的平房了。那间平房的门窗房梁都是木制,眼下几乎都烧起来了。
众人大惊,因为屋子里面不仅有他们所有的衣物行李,最重要的是还有他们的随行笔记,笔记里记录了他们这几个月做的所有事,等回去后还要交给组织过目的。就因为这么个小小的笔记本,大家都顾不得火势迅猛,纷纷往屋里冲去。曹清明是第一个冲进去的,曹清远紧随其后,其它人也跟着跑了进去。笔记本几乎都藏在各自床铺的枕头下面,本来一个人进去就好了,卧房本来就不大,那么多人同时进来,很快就拥挤不堪,等曹清远手忙脚乱的拿了笔记冲出来时,发现二弟还没有出来,接着同伴们一个一个捂着鼻子冲了出来,就是没有弟弟的身影,曹清远急了,又跑进屋子里。此时的屋顶已经烧得差不多了,隐约可以听到咔咔断裂声,门窗几乎都烧化成了焦炭,就连土坯墙皮好像也烧着了。曹清远边四处张望边急切的喊着二弟的名字,曹清明的声音还在卧房里,可距离那么近,他为什么不赶紧出来呢?
曹清远刚冲到卧房门口,就看见曹清明正抱着一摞书出来,他气恼的边咳嗽边吼,“都什么时候了,还要什么书啊,快跑吧,这屋子就要塌了。”
“我知道,都拿的差不多了。走吧!”
曹清远转身往外跑,曹清明抱着书跟在后面,只听咔嚓一声,在两人之间不到两米的间距里,一根房梁应声而断,刚好砸在他们中间,与之同时落下的还有一些坍塌的砖瓦,那些烧红了的瓦砾砸在了曹清明的身上,痛的他一把丢掉了手里的东西,那些书连同他的笔记都被房梁上的火瞬间吞没,曹清明慌忙去捡,捡了这本那本被烧,捡了那本,这本就被烧。曹清远痛恨的咒骂了一句,就准备过来拉他,可刚迈开步子,刚刚断掉的房梁的另一截也塌了下来,落在他面前,那熊熊燃烧的大火,让他举步维艰。他大声骂道,“蠢货,还不快出来,烧死你这个王八羔子。”
他的位置已经接近大门口,门外的人眼见着大火弥漫,都过来拉他。曹清明此刻也不想着捡书了,他的四周都被大火笼罩住了,好像陷入了一个牢不可破的火网。他刚想窜出去一步,面前就立刻踏下一片屋顶,烫的他连连后退。
“我清楚的看到他全身的衣物在一秒钟内全部烧着,好像被人从头到脚浇了汽油一样,他哭喊着,叫着我的名字,叫我救他,可我被同伴们死死拉着,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我的孪生兄弟被大火一点点的烧死,看着整座屋子像个积木一样散架,变成了一片废墟,而他也和废墟一起变成了焦炭。”
似乎是第一次对人叙说这段历史,曹清远不但眼神悲痛,甚至嘴角不住的抽搐着,手也在发抖,好像是突然见了鬼。
“爸,爸,都过去了,您别激动,慢慢说。”曹菲菲按住了他的手,让他盯着自己的眼睛。过了一会儿,曹清远果然慢慢平复下来。
曹清明虽然就这么死了,可故事并没有讲完。当曹清远带着弟弟的骨灰回到城里时,最先接受不了的是他们的奶奶,七十多岁的老人伤心过度,还没等曹清明过头七,她也跟着去了。丧子又丧母,让曹清远的父亲,这个曹家的顶梁柱也垮了,他躺在病床上,几天后又被确诊肝癌晚期。从那时候起,曹家才真正陷入了前所未有的低潮期。曹父死后不久,组织上为表彰他为国家做的贡献,也是对曹清远能力的认可,所以特例让他接替了父亲在事业单位的职位。那职位搁在当时,可不算低。这么年轻就有那样的社会地位,自然容易引起别人妒忌。不久后,一个与他不甚交好的当年和他上山的同伴便向红卫兵揭发了他在火灾时说的那就话。
“蠢货,烧死你这个王八羔子。”
很显然,他们断章取义,歪曲了他说那句话的本意。在那个说句话都要带一句主席语录作前缀的文/革时期,他那样说,无异于引火烧身。他被红卫兵们押到广场上,批/斗了三天三夜。那是曹清远这一生当中最屈辱最难捱的时期,所有人都认为他是嫉妒弟弟的能力比自己强,故意想害死他的,还有人甚至说,那场火就是他放的,为的就是要烧掉所有人的笔记,一个人拿头功,要不然为什么所有人的笔记本都被烧毁,就只有他的完好无损呢?
虽然不久后他就平反了,但那些跪在广场,脖子上还挂着牌子,被人指着鼻子骂,用牛鞭像对待牲畜一样抽打他的耻辱却在他脑海里留存了下来。最让他难受不理解的是,他最亲的母亲也和外人一样怀疑他,认为是他故意不救老二的,伤心加寒心也让她病倒了,可直到在临终前她都不愿看曹清远一眼。
就这样,偌大的家因为曹清明的突然离世一个个都过世了,只剩下他和三弟曹清华,母亲死的那年,曹清华还未成年。或许他的心里也和母亲那样想,可是他还小,要依附着大哥生活,所以才没说出来。然而曹清远的心态从那时起,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算命的说我六亲零落,是天煞孤星,死后都没人给我送终。菲菲,你说,爸爸真的会有那么一天吗?”曹清远的嘴角微微扬起一抹自嘲的笑意,可双眼却饱含热泪。
曹菲菲不答话,只是把脸深深的埋进父亲的怀里,双手圈到他背后,环抱着他。千言万语,一切尽在不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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