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穿今]娇娇女

第68章


    “大哥哥,你看!” 顾明达的表情是前所未有的凝重,手掌中小心地摊着一封颜色发黄的信封。
    颜承朗咽下想要说的话,刚才他眼尖地看到妹妹的小脚上没穿袜子,正要酝酿语言让妹妹穿袜子去的时候,那一封写着小朗亲启的信封直接让他神色沉重。
    妈妈居然给他留了遗言!!
    难道妈妈去拉萨是不是因为去散心,难道有什么秘密吗?为什么律师叔叔,和夏苑妈妈都不知道这封信,为什么妈妈要将遗言留在熊娃娃身上, 而且从来不告诉他……
    太多的为什么了,颜承朗的脸色越来越严肃,眉宇间浓浓地充满着忧郁之气。
 第65章 夏语二
    颜承朗的房间是现代简约风格。
    整个房间以黑白灰颜色为主,墙面,地面,天花板以及家具和灯具等等皆以简单的造型为主,线条流畅简约,色彩对比醒目,不浮夸,处处显示着低调地美,让人眼前一亮,耳目一新。
    现代风格的白色窗帘厚重地遮住了外面强烈的阳光,天花板上三四盏创意简约布罩个性吊灯散发着不强不弱的光芒。
    顾明达看到颜承朗脸色浓重地像墨水一样乌黑乌黑的,就觉得这封信是十分要紧的信。她悄悄地移动脚步,这是哥哥的秘密,她不应该好奇地站在这里,让哥哥左右为难,到底是拆好还是不拆好。每个人心中都有属于不想让别人知道的秘密,这是人之常情。她理解的。
    “小七,坐在这里,和哥哥一起看信吧。” 颜承朗小心翼翼地用手指抚摸着纸张发黄的信封,语气微微地透着苦涩,“你在哥哥身边,哥哥就有勇气看我妈妈的遗言了,不然……”
    顾明达有些心疼颜承朗。
    年少失母的滋味她是知道的,上辈子她还很小的时候,母后就因病去世了,每当她看到别的姐姐妹妹亲昵地叫着母妃母妃的,就让她好生羡慕。要是母后还在,她必定不会不满12岁就走,母后肯定会天天想方设法地喂胖她,使劲手段地让她多活几年。
    她又想起了小时候常常听班上的小朋友在唱,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没妈的孩是稻草。这形容得多么贴近啊!
    这世间,最伟大的爱是母爱!
    哥哥和她一样,年少就失去了母亲,但是哥哥比她可怜,起码父皇和哥哥疼爱了她12年,而哥哥呢,在没有遇见妈妈(夏语)之前,一个人孤零零地生活着,没了妈妈,对于年幼的孩子来说相当于瘫痪了他们心灵中的一部分世界。
    而且,在哥哥的世界中,妈妈已经是唯一了!
    顾明达伸手抱住了颜承朗,但她无法用力紧紧地拥抱住他,生病过后的身体,软绵绵地像一滩浆糊。
    “哥哥,不怕,小七一直在呐。” 顾明达握住了那一双骨节分明,十指修长整洁的大手,喃喃地说。
    颜承朗轻轻地扳开了妹妹柔腻白皙的小手,给顾明达盖上了被子,坐在了床边,“嗯,那小七和哥哥一起看信吧。”
    那一双修长,漂亮的手指微微在颤抖,颜承朗慢慢地撕着信封,脆弱地纸张一撕就裂开了。
    他从信封中拿出了信,开始仔细地读了起来。
    亲爱的小朗﹕
    见信安好!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妈妈已经不在人世了!
    我很犹豫,很纠结,不知道要不要给你写这封信,但我思考了良久,最终还是执笔写下了这封信,写完后我就将它藏在了熊娃娃的爱心胸口处,思量着不被你发现。
    你想起来了吗,就是你5岁生日那年,妈妈送你了一只1米多高的小熊娃娃,颜色是棕色的,两只眼睛大得像黑葡萄,当时你还抱怨说,怎么给你买熊娃娃。 嘿嘿,这就是你妈妈的聪明之处了,我知道小朗你喜欢变形金刚,喜欢奥特曼恐龙蛋,还喜欢益智的小游戏,不喜欢毛绒玩具之类的。
    肯定会将这只笨重的熊娃娃仍在一边。
    只是妈妈没想到的是,小朗你抱怨归抱怨,但还是将熊娃娃放在了床边。
    看到你小小的脸蛋中洋溢着对这只熊娃娃的珍爱,那时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小朗,我是不是不是一个好妈妈?
    总是忙着写小说,和你一起去游乐园,动物园玩耍的时间那么地少,你会怪妈妈吗?
    小朗,我一生中最对不起你的人就是你了,把你生了下来,却让你饱受别人的非议。其实我一直都知道只是妈妈在你面前装作了聋子,京城的那些人用什么话来说我们母子俩我都知道。
    小朗,我一直想要告诉你,其实你根本就不是私生子。
    我和你爸爸在瑞士结的婚,拥有瑞士的结婚证书,那你怎么可能是婚外子,只不过我在京城产下了你而已。
    恰好你爸爸没有一次出现在我们母子俩前面,就这么被人给误会了。因为你爸爸不在身边,我无法用强硬的语言来解释你不是私生子,只能默默地将痛苦咽到肚子里去。
    我一直想要和你解释,但是话到嘴边却不得不咽了下来。
    当时只觉得你年纪小,不想要让你知道大人间复杂的感情,直到你5岁那年,被人指着鼻子骂野种的时候,我无法用言语来表达我心中的痛,这也是我第一次对你爸爸的感情产生了质疑。
    我几次三番想要告诉你真相,但是有时候命运往往是残酷地。
    有段时间,我一直头昏目眩,每天早上醒来发现嘴巴里充满着腥味,一刷牙,鼻血就哗哗地流了出来。
    马虎粗心的我,根本就没当一回事,我一直以为是我每天深夜写小说写累了才会导致流鼻血。
    我想要写出一部让人惊叹的作品,想要大家将目光转移到我的作品上,而不是过多的关注着我的私生活。
    虽然我常常被媒体称赞为“天才女作家”, “著名女作家”,但在生活上我却是一个白痴。
    老天给你开了一扇门,就给你关上另一扇门。
    就像你妈妈我啦,常常被你爸爸骂没常识。
    只可惜,你爸爸一直在那遥远的瑞士,根本就照顾不到我们!
    于是,没常识的蠢妈妈一直拖拖拉拉地不去医院检查,直到有一次我带着你去瑞士看望你朱莉阿姨后,才知道,呃呃,我得了白血病并且是晚期。
    是的,你别揉眼睛了,我得了白血病晚期。
    根本就没药救了。
    朱莉说,乐观的话,我能活1到3年,不乐观的话,马上就会死翘翘。
    但是我不想那么快就死,我舍不得小朗,舍不得小苑,还舍不得他!
    小朗,妈妈的一生从来没有对不起谁,但唯独对不起你。
    唯一的遗憾是《春雷》没有写完,当时好多读者一直期望着结局,甚至有些热情的读者常常讨论书中的男女主角将由谁来演?
    只可惜,我都未能完成上面两件事情!
    ———夏语亲笔
    颜承朗渐渐地读不下去了。
    拿着微黄信纸的手在不停地发抖。
    心中五味复杂。
    颜承朗闭了闭眼睛,过了一会儿,他睁开迷人的眼睛,手中紧紧捏着另一封未读完的信纸慢慢地交到了顾明达手中,声音有点沙哑,“小七,你帮哥哥读一下,好吗?”
    顾明达软软滑滑的手直接附上了颜承朗的手掌上,小小的手紧紧地握住了他的四个手指,指尖的皮肤有些粗糙,仔细一模,才知道那是一层细细的茧。
    报道上总是写着“少年天才作家颜承朗”, “才华横溢不得不说的少年作家”,“作家排行榜上最年轻的青年作家颜承朗,”等等。
    从来就没有一篇文写的是天才作家靠得也是勤奋。
    大家都不知道的是,颜承朗每写一篇新文,必定是构思了再构思,下笔在网上开新坑了,从来就不断更,保持日更6000字。虽然相对其他一些日码一万字的作家来说,他更的有些少,但是他却要每天码6个小时到8个小时,并且是反复修改,仔细推敲,绝对是良心之品。
    作者有话要说:  在补欠的章节,这星期会把断更的章节补上。
    谢谢一直支持我的小天使们。
    前段时间感觉写不下去了,但是一看到还有小天使在撒花,我就告诉自已不能坑,不能烂尾,只要有一个小天使在看,就得写完。
    鞠躬感谢。
    明天写夏语的爱情纠葛。
 第66章 自私
    顾明达白玉般的小手握着手中的信纸,白色的灯光照耀着她羊脂玉般的肌肤,那肌肤白得几乎可以和那灯光融为一体,卷翘睫毛像扇子似的,扑闪扑闪,抿着花瓣似的嘴唇,有一种说不出的娇媚可爱。她整个人就像雪娃娃做地一样,白皙地快要亮瞎了颜承朗的眼睛。
    她仔细地盯着信纸,从头到尾一目十行,越看越惊讶,明亮的大眼睛闪着犹豫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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