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勺号漂流记

第29章


有一次小柠檬想起了他们的双头猎犬大副,就问:
  “咱们的大副先生哪儿去了?”
  在场的水手谁也说不出。鳄鱼先生消息灵通些,可他也只能说:
  “反正现在的卫队长是巴儿先生,各部的大臣里也没有他。就算当了个小官儿,报纸上也会偶尔见到他名字吧?”
  大家心里都怀疑他死了,可谁也没忍心说出来。不管怎么说,大副是个共患难过的朋友,而且在最后关头,处理得也还算宽容。
-------------------------------------------------------------------------
后记
后记
  孙幼军
  我的合作者认为没必要写什么“后记”之类东西;我却觉得这次的合作很特别,应该说几句。这么着,我只好单独写了。
  这原本是孙迎的作品,他想好了故事,一个人关在自己的房间里写。他曾一口气写出二十多个短篇童话,弄得还不错。看见他又拿起笔来,我心里暗暗高兴。
  谁知过了一段时间,他又去忙别的了。这回他写的是个中篇童话,我要来半截子的原稿看,觉得还不错,就给他打气:都写了近四万字了,丢了未免可惜。没想到他说:
  “您瞧着好,就送给您啦!”
  我又好气又好笑。倒是挺大方,可那全是他脑子里的东西,撂给我,我怎么办?这玩意儿也有送人的!
  我忽然想起八、九年前的一件事。有一天他给我讲了一个故事,讲完,他说:“爸,你把它写成童话吧!”我不愿意让孩子失望,就写出来,叫《小海龟应召记》。他出故事我动笔,应该算我们的合作,所以拿给《童话报》的时候,也署上他的名字。不料,作品发表出来时,他的名字竟莫
名其妙地“遗漏”失了。看来,“就送给您啦”也并不是第一次。
  我生出跟他合作的念头。这样可以拖住他,免得他陷入炒股票、做生意中去不能自拔,完全放弃文学创作。我提出这建议后,他应了一声:  “那好吧!”
  我搞不清自己是占了便宜,还是吃了亏。这部中篇的基本框架有了,重要的人物也都已出场,如小柠檬、鳄鱼典狱长、双头猎犬卫队长、鹦鹉先生、黑豹咪咪、猴子赖唧唧、大象国王……其中一些写得很有性格,不必我去设计。部分场面还很细致,很精彩,我只要照抄就是。鹦鹉诗人的“诗”也绝大部分写出,用不着我操心。尤其是,稿子已有四万字之多,我再增加些细节描写,在碰到“大鲸”之后续写三两件海上遭遇,即可收尾了。从这一方面说,我是占了便宜。
  但是这构思不是我的,我很难“进去”。既然是“合作”,就不能是他口述,我记录。何况,假如他能够口述,也就用不着我了。很多地方,我不知该怎么处理,例如,我很难处理那一帮子囚犯。小
地方也如此,比方说,我建议将“浪里水母号”改作“漏勺号”,觉得这样比较幽默。我征求我合作者的意见,他只说了一个字:“好!”好则好矣,我却要绞脑汁:好端端的一艘船,为什么叫“漏勺号”?还得先给这船想出个“破浪号”的名字来。诸如此类,多得很。因为故事不是我设计的,我不知道这只船还会遇上什么怪事。而要想出几件怪事来,谈何容易?
  有个传统的相声段子,叫《扒马褂》,是说一个人借了别人的马褂穿,就替别人圆谎,否则人家就要他把马褂脱下来。偏那马褂的主人人爱吹牛,净说些“烤熟的鸭子又飞了”之类,这人为了穿人家的马褂,只好胡编一气,千方百计把烤熟的鸭子为什么会飞讲得头头是道。孙迎设了许多悬案,都还没写结果。例如,大象国王从海上漂来的瓶子里发现一个纸条儿,上面不清不楚地写着“红眼怪”和“大爪子”。而从“红眼怪”和“大爪子”手里夺回珠宝船,是结尾的事,还没写。我问孙迎说:  “那个‘红眼怪’和‘大爪子’,
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漫不经心地说:“我也没想好,您瞧着办吧!”  我生气地说:“我借你的马褂穿了呀?干嘛要替你圆谎?”
  没办法,我只好绞尽脑汁,在那里胡编。
  就这样,冬去春来,写写停停,竟达四年之久!我想我是吃亏了。
  不过,总算有了这本我们合作的《漏勺号漂流记》。
  1997年12 月3日
-【由www.sjwx.info整理,版权归作者或出版社所有,本站仅提供预览,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本站删除。】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