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圣徒

第十七章 初恋


没有人比汗歌更了解叶欢和蓝雨之间的感情,汗歌看上去粗犷,年龄却不是很大,二十七,比叶欢也只大了两岁,十五岁跟随了玛德巨头,并被玛德有意无意的训练成叶欢的亲信,所以他是叶欢那群狐朋狗友中唯一一个有幸全程见证过叶欢那场悲剧的初恋的人。
    叶欢呆呆的看着被矮脚虎抱在怀里右臂血肉模糊的孩子,也不知道怎的,他的思绪一下子陷入了回忆里,无法自拔。
    那几年,寒风凛冽的蛮族大草原上总会看到一个傻乎乎的孩子坐在学院冰冷的阶梯上整整几个小时,手里拿着一束寻常人找不到的鲜花,小心翼翼的护在胸口,手指被冻到起了血泡也不在意,只为了那个在学院中温温暖暖上课的骄傲公主一下课就能看到她所喜欢的花以此换来公主那一句,叶欢我好喜欢你。
    叶欢那几个狐朋狗友时常诽谤,这个权利心重的过分的女人是喜欢花多一点还是喜欢叶欢多一点。
    一直被玛德巨头称为脑子精明过分的男人一谈恋爱了活脱脱就成了傻比,傻到无可就药,却偏偏还那么心甘情愿。
    每天早晨六点起早,身子单薄的少年顶着寒风去爬一座被冰雪覆盖的冰山,寸步难行,有几次汗歌在下面看的都心疼,山不高,但却没有落脚点,很冰很滑,天晓得这个男人是怎么咬着牙齿爬上去的,手指都被冻僵了,出血了,到了山上捧着那只会在早晨开花的怪异花朵却一阵哈哈大笑。
    多么得意!
    “你怎么知道我最喜欢这种花,这种花在草原很难见到的,你在哪摘得?”
    “嘿嘿,我人品够强,瞎走路都能看到。”
    那么艰难采到的花,却偏偏说的这么容易,傻到一定程度。
    辛辛苦苦追了七年,每天准时准定的爬着那座在常人看来不可逾越的冰山,蓝雨好歹还算善良,最后勉勉强强的就成了叶欢的女朋友,可这么辛苦泡到了连个小手都没拉过小嘴都没亲个。依稀记得刚泡到的那一晚,叶欢一脸兴奋的拉着那几个狐朋狗友去喝酒,也不知道吐了几次,最后一脸得瑟的说,哥哥是个有家室的人了,以后要好好奋斗,缺德的事情别找我。那个喜欢追风的灰姑娘当下没脾气的骂道,神经病,追个七年每天那么危险爬那座冰山采一束破花,却连个小手都没牵过,你怂不怂?叶欢那会高兴啊,没心没肺的说道,你这叫羡慕嫉妒恨,我乐意我喜欢,这年头找个媳妇都不容易,不好好疼着难道你做我媳妇?灰姑娘当时就哭了,眼泪那叫一个稀里哗啦,大骂道,媳妇就了不起啊,老娘还是处女,你敢要我就敢给。
    神经病。
    叶欢对灰姑娘当时就说了这句。
    虽然充斥着悲剧色彩但好歹还算是个喜剧,可悲剧往往在你没有防备的时候一下子来临,把你吓懵掉。
    那是蓝雨十八岁的生日,同时也是叶欢的生日,欢欢乐乐的叶欢早就忘了那天也是自己的生日,早在一个月前就计划着要给蓝雨一个天大的惊喜,好歹对得起蓝雨的身份不是?可耐不住没钱,于是叶欢很傻比的去当了蛮族大草原上的‘受气包’,一个金币,打到你满意为止,不过叶欢还是聪明的声明说不准打脸,等终于搞到了十五个金币,叶欢很利落的喷出了一口血,被打成内伤,但架不住高兴啊,踉踉跄跄的跑到另外一个遥远的城池,天晓得已经内出血的他竟然能跑这么远的路,舍不得雇佣马车,怕钱不够,却还买了一枚无限奢侈的血钻,然后又是赶着时间的吐着血跑回来,守在蓝雨的家门口,准备给蓝雨来个浪漫的求婚。
    穿上了新衣,珍重的系了一条领带,特别还往脸上擦了点粉,以此来掩盖由于身体的剧痛而有些苍白的脸。叶欢傻乎乎的拿着血钻,坐在蓝雨家门口等了足足六个钟头,路过的行人都像看傻×一样看着他。
    等啊等的,晚上十二点就过了,叶欢寻思着蓝雨大概忙到已经忘了时间,他以为蓝雨还呆在学院做着实验后悔没去学院找她,他其实早就想过这个问题,但主要还是叶欢太累了,内出血了,身体变得太沉重,他已经没有那个力气去遥远的学院去找她。
    就在离开的时候,叶欢留恋的回头看了一眼,结果却看到蓝雨和一个有着一头金黄色长发,脸上满是威严的陌上男人在那亲嘴,啧啧,好一个柔情蜜意啊,让叶欢意外的是,蓝雨丫的还贼主动,不仅主动蹭起脚抱着男人的脖子亲,甚至还把自己那饱满的胸部用力的往着男人胸前挤。
    亲着还不算,这个陌生的王八蛋竟然还把手伸进了蓝雨的裙底。
    叶欢懵了,不敢置信,呆呆叫道,蓝雨?
    忘情亲吻着的两人同时被吓了一跳,蓝雨看到叶欢更是小脸被吓得苍白。
    他是谁?
    叶欢装着镇定的样子问道,心里还在希冀着蓝雨说只是普通朋友,贵族礼仪上不是有亲吻这环节吗?没想到蓝雨倔强的仰起可爱的脑袋,说,是我未来的老公。
    仿佛一把尖刀狠狠的刺进了叶欢的心脏,痛的难以呼吸。
    那陌生男人一脸得意的笑啊,叶欢忍着内出血上去就想抽他丫的,却被蓝雨紧张的拦住,催促那有着金色长发的男人快点走,叶欢舍不得推开蓝雨,眼睁睁的看着那陌生男人走远。
    叶欢回过神,脸色苍白的问道,能给个解释吗?
    蓝雨一开始以为叶欢会是噼里啪啦的一阵发火,没想到却是来了这句,当下心头也鼓起了点勇气,笑道,太懦弱的男人我不喜欢。
    叶欢失魂落魄,手里紧紧拿着的血钻掉在了地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蓝雨蹲下身捡起血钻,认真的说道,你买的血钻是假的,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你喜欢这个吗,我家里还有很多,都是真品,回头拿给你。
    叶欢苍白的脸上最后一丝血色缓缓退去,他单薄的身子颤抖,傻乎乎的自嘲道,今天是我生日。
    蓝雨一愣,吐了吐可爱的舌头,笑道,我忘记给你买礼物了。
    叶欢咬着牙齿,忍住由于大量内出血而有点晕乎乎的脑袋,说道,你已经给我礼物了,一份能让我记住一辈子的礼物。
    蓝雨有点纠结的摆弄自己的裙角,扭捏说道,其实我不喜欢你,我一直喜欢的都是强者,我宁愿你每天都好好修炼也不要你那些不知道从哪里摘得鲜花,其实我早就不喜欢那种了花,我喜欢和崇拜的只是强者。
    那个男人是强者吗?
    叶欢脸色苍白,浑身颤抖。
    蓝雨一脸雀跃的点头,美丽的眼睛里满是星星,她说,他是神启帝国最伟大的君王,是站在大陆金字塔尖的存在,他是真正的强者,没人能超越。
    所以?
    我们分手吧。
    哦。
    从那以后叶欢开始了自我的堕落,纵情声色,流连花丛。
    却始终没有再遇到一个能让自己心跳加快并且一见钟情的女人。
    从开始到现在,叶欢始终无法忘却那个女人,这从他喝酒的原因上就可以看出,格朗姆酒能让他找到她的气息,那有点奔放却也有点小羞涩的女人。
    他心中有一个大大的野心,在十八岁生日那天被深深的埋在了心底,要以无上的姿态从那男人手中抢回那女人。
    可如今,他却亲手废掉了她儿子的右手。
    ………………………………
    那些美好,都他那娘的死光了。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