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兵战术学

第26章


可以说,高开及时、有效的保障,任何战斗行动都将无法有效实施。有鉴于此,敌对双方在基本战斗行动展开之前、之中和之后,都非常重视以削弱对方保障能力为目标的斗争。通常是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机和手段,积极破坏对方的保障体系和保障行动,降低其保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进而达成削弱对方战斗力并最终战胜对方的目的。面对这样一种客观实际,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各种保障问题,并在战斗实践中认真加以解决。战场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战斗力的保持、发挥与恢复。任何一次战斗活动,都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在高技术条件下,战场管理的复杂性和难度随之增大。对步兵在现代战场上的各种行动,不仅仅是指挥问题,还包括管理问题。离开严格管理,步兵就难以形成良好的战斗、生活秩序,就可能造成不必要的内耗和浪费,使战斗力水平大大下降,甚至会暴露己方部署与企图,招致战斗失利。把战场管理纳入战斗原则体系,不仅把这一问题提到了应有的高度,而且有利于唤起我们加强战场管理的自觉性,通过提高管理水平来增强战斗力,进而增大获取战斗胜利的把握。贯彻过一原则,必须及时了解上级提供的战斗保障、后勤保障、装备保障的内容、方法、程度和有关战场管理的规定;根据上级指示,结合战斗需要和分队能力,合理组织本分队的各种保障和战场管理{针对任务、战场环境、分队及战斗行动的特点,突出不同的保障与管理重点;本级保障与上级保障、自行保障与专业分队保障、严格纪律与自觉执行相结合,多种手段和方法综合运用,并形成合力,积极取得当地政府及人民群众的支援与配合。
为及时恢复和保持分队的战斗力,必须善于利用战斗间隙和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及时调整组织,补充武器、弹药、给养、油料、器材、药品和兵员,抢救伤员,组织休息。情况允许时还应当及时总结战斗经验,改进技术战术,以利再战。组织调整补充时,必须区分轻重缓急,抓住重点,积极采取警戒、疏散、隐蔽、防护等措施,并随时准备投入战斗。
第三节步兵战斗基本原则的运用要求
要正确运用步兵战斗的基本原则,主要应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活用原则。这是运用战斗原则首要的也是最高的要求。毛泽东在论述学习与使用战争指导规律问题时指出:“许多国家颁布的军事条令书上,都指示了‘按照情况活用原则’的必要,又都指示了打败仗时的处置方法。前者是不要指挥员因死用原则而主观地犯错误,后者是当着指挥员主观地犯了错误,或客观情况起了非所预料的和不可抗的变化时,告诉指挥员怎样去处置。”战斗原则是对无数次的战斗实践经验进行抽象概括的产物,集中反映了组织与实施战斗的指导规律。这种抽象的,具有普遍性的、最基本的道理,不可能包罗万象。任何战斗都不是以往战斗的简单再现。由于各次战斗的情况千差万别,内容极其丰富生动,在运用原则时必然会遇到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必须因情措法,灵活善变,勇于创新。“活”是战术之魂。所谓“活”,就是要在客观条件允许的基础上,对战斗基本原则加以创造性的运用,使之产生更大的战斗效益。“活”,就要掌握好时机、地点、兵力3个环节,使原则的运用得其时,得其地,得于兵力之情况。“活”,还表现在善于灵活变通,巧妙运用。实际上,从战斗具体情况出发,对某些原则加以变通而获得战斗胜利的战例,并不罕见,被失败的敌人称作“不按原则打仗”、“不懂战斗规则”的优秀指挥员也不在少数。“活”,还要求指挥员能够进行创造性思维,把遵循原则与运用谋略高度和谐地统一起来,以解决各种特殊情况下使用兵力和变换战术的一切问题。
第二,要从原则的系统性出发,全面而有重点地运用原则。从上述九条原则我们可以看出,各条原则既有相对独立的含义,成为解决步兵战斗中某一方面问题的行动依据,同时又是一个相互作用、相互依存,解决整个战斗指导诸问题的理论体系。因此,在每一次具体的战斗中,必须全面地加以运用。历史上每一个获得成功的步兵战斗实例,都不是仅仅运用了某一条原则而取胜的,而是由于出色地运用了一系列战斗原则的结果。因为要打赢一次战斗,需要具备多方面的条件。每一次具体战斗的情况尽管干差万别,但都要解决查明情况、定下决心、确定部署、组织协同和保障等战斗组织和实施问题。所以,如果遵循了某几条原则,同时又违背了另外几条原则,就不可能取得战斗的胜利。
强调全面运用原则,并不意味着在实际运用中不分主次轻重,由于每一次战斗的具体情况有特殊性,如战斗的类型、样式,战斗的时间、地点,战斗的各种条件等,不会与另一次战斗完全相同,从面决定了各条原则在各次战斗中所起的具体指导作用并不相同,相互之间的地位作用也会发生变化。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这几条原则起主要作用;面在另一些情况下,可能那几条原则起主要作用,绝对相同的情况是不存在的。实践一再证明,任何一次战斗的胜利,都是各条原则共同发挥作用的结果,只不过作用有主次轻重之分罢了。指挥员既要从诸原则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关系出发,把每一原则都看成是整体中的一部分,并作全面系统的思考,又要善于紧紧把握对于赢得本次战斗最重要、最有决定意义的原则,从而使其他原则更积极、更有针对性地发挥自身的作用。
第七章步兵战斗指挥
步兵战斗指挥,是步兵指挥员为达成一定战斗目的,对所属和配属分队的战斗准备与战斗行动所进行的组织领导活动。其实质是以智力对抗为基础的定下决心和实现决心的活动。其基本任务是及时掌握情况,定下正确决心,合理使用兵力、火力,灵活运用战术,对战斗行动进行有效控制,在客观物质基础上,能动地将战斗导向胜利。步兵战斗指挥的根本目的,在于统一所有参战人员的战斗意志和行动,实现人与武器技术装备的最优化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所属和配属分队的战斗力,形成整体作战能力,以最小的伤亡和物资损耗夺取战斗的胜利。指挥是否正确,对战斗胜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毛泽东曾指出:“战争的胜负,主要地决定于作战双方的军事、政治、经济、自然诸条件,这是没有问题的。然而不仅仅如此,还决定于作战双方主观指导的能力。”纵观步兵战斗的历史,指挥正确,少可胜多,劣势装备之军可以打败优势装备之敌;指挥失误,则会导致战斗失利,即使拥有优势装备也难以取得胜利。这是因为,指挥这种无形的力量,是战斗力诸因素中起主导作用的一种因素,是把蕴藏在兵力和武器装备中的作战潜力转化为实际战斗能力的关键,是提高战斗效益的重要途径。未来战争中,我军步兵要以劣势装备战胜优势装备之敌,仍需依靠高敌一筹的战斗指挥。
第一节步兵战斗指挥的特点与要求
一、步兵战斗指挥的特点:现代步兵战斗指挥,作为一种特殊的作战指挥,既具有对抗
性、强制性、复杂性、风险性、诡诈性和时效性等作战指挥的一般特征,又有自己的特殊性。
直接性。直接性,是指步兵指挥员对指挥对象的指挥不需要通过中间环节实施。一是获取战斗有关情况的手段直接。步兵指挥员对战斗情况的了解,要靠上级提供和下级报告,但主要靠自己耳闻目睹。如亲自带领所属和配属分队指挥员进行现地勘察,通过观察、潜听等手段直接发现敌人的情况,并实地察看地形。有时还要亲自审讯捕获的俘虏,查阅缴获的敌军文件等,直接获取第一手情报资料。而合同战斗指挥的情报主要来源于职能部门的侦察。
二是指挥的方式直接。步兵指挥员必须亲临一线分队,面对而地向部属交待任务,当面检查其对任务的理解程度,直接听取建议和报告,解答提出的疑问。在战斗实施过程中,指挥员还要亲自操作指挥通信工具,直接对执行任务的分队实施指挥。而合同战斗指挥则多以作战文书或通过通信系统向部属下达指令。三是指挥员与指挥对象的关系直接。步兵指挥员与部属同吃、同住、同战斗,与部属的关系直接、密切,对部属的技术、战术水平和他们的爱好、特长、思想等表现了如指掌,对部属的疾苦及要求能直接体察,雏和部属直接感受战斗环境的压力,指挥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部属产生直接的影响力。
具体性,步兵指挥员的各项指挥工作,如判断情况,定下决心、组织协同和保障、监督检查和协调控制等,都得由指挥员本人具体去做,没有任何职能部门的协助。
指挥员的每项工作也十分具体。步兵的作战目标较小,在情报需求上,要求对敌人的一枪一炮、一兵一卒、每个装甲目标和工事、障碍的具体位置等都必须了解清楚,对于战斗地域内的地形地物、一沟一坎都必须详尽考察,给部属明确任务、组织协同和保障等也都必须具体详尽,战斗准备工作也要逐一检查落实。
受约性。步兵战斗指挥是合同战斗指挥的一个组成部分,处于部队作战指挥系统的最底层,无疑要受合同战斗指挥的支配和制约。步兵通常在上级编成内遂行合同战斗的一部分任务,这就决定了步兵战斗的进程和发展及其指挥必须受上级作战意图、作战目的和战斗行动的严格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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