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狈生活

第23章


尽管隔着电话,丁冲霄还是感觉到了姐姐的兴奋之情,她在掩饰那种兴奋,但是语速的加快和语调的提高,仍然暴露了丁冲云的心情。 
  丁冲云刚到美国的那两年在读MBA,几次因为上课很难跟上进度而欲放弃,但是为了圆自己的美国梦,每一次都咬牙坚持了下来。   
  二十三 美国绿卡和首席记者(3)   
  八年,丁冲云变成什么样子了呢?虽然姐弟俩经常通电话,丁冲云最关心的也是冲霄这个弟弟,但毕竟八年不见,丁冲霄还是觉得和姐姐距离有点远。 
  姐姐MBA毕业后,在洛杉矶的一家广告公司工作,现在已经做到公司的中层。这几年姐弟通电话的时候,丁冲云多次提醒冲霄留意一下身边的商机,冲霄前两年做编辑,几乎除了单位就是家里,也确实不认识什么社会上的人,他想现在改做记者了,也许可以寻觅到一点商机。 
  好消息接二连三地来。罗淼和他说首席记者的事情已经定下来,只差公布了,让他少安毋躁。和罗淼打了几回交道,渐渐的,对罗淼的为人,丁冲霄也有所认识。罗淼是个正直的人,做事很稳健,敢拿主意。丁冲霄感到罗淼虽然比自己只大四岁,但是却要成熟很多。 
  虽然罗淼从来没有和他说过什么很热情的话,但丁冲霄能感觉到他把自己当成朋友,是自己人。在这一点上,报社和社会上其他单位没什么差别,虽然谁也不说明,但是小的圈子还是有的,不然的话,许多事情都做不顺手。 
  丁冲霄不是那种爱虚荣的人,但无论如何,首席记者也是一种荣誉,是对他这些年工作的一个肯定。罗淼和他说,既然是首席,就要做出点首席的样子——当然不是让他摆个首席的谱,而是所做的事情要像个首席记者。罗淼让他今后要经常性的协助做一些工作,特别是带新记者的工作。 
  这次竞聘改革,财经新闻部进了一批年轻记者,有好几个甚至比严宁宁年龄还小。年轻记者刚走上工作岗位,热情是毫无疑问的,但缺乏的是经验,而且容易冲动,所以能够协助罗淼做一些以老带新的工作,也在情理之中。 
  丁冲霄知道当一切就绪后,作为主任,罗淼一定要推动自己的一套版面设计思想。原来的财经新闻部主任一直做甩手掌柜,不太管事,所以部门带得不好,上面柯总等领导也有意见,罗淼上来,大家自然有所期待。 
  罗淼也和丁冲霄说过,要在人物报道和财经新闻界的舆论监督方面有所突破。丁冲霄觉得罗淼那么看重他,和他以前在报社以“暗访”进行舆论监督这样的“独门武功”有一定关系。     
  狼狈生活 第三部分   
  二十四 打火机上的重大发现(1)   
  如果说前面几个月的色彩一直是黑色的,丁冲霄希望从父亲身体逐渐恢复开始,自己世界里的色彩可以变得明亮起来。 
  最近一段,不能否认,连弟弟丁冲天的出手都比他阔绰,父亲临行前买的一批灵芝孢子粉就是弟弟出的钱,丁冲霄的荷包已经捉襟见肘,一直以来,他不明白的问题是,同样是一起到报社的同学,为什么邹采薇、叶闪雷和陈洋都比自己过得好呢?起码从表面上看,他们都开着车。要说心态,丁冲霄不是个喜欢攀比的人,不过,谁不想过得好点,谁会和舒适生活过不去呢? 
  对于他而言,一切似乎在变好。 
  邹采薇上任后就像所有新官一样,连烧了三把火,每一把火都为她加分不少。第一把火她把报社中午的订餐公司给换了,报社多次有人提出来说中午的饭太难吃,可是喊了一年了,没人管这个事;第二把火是她拿报社广告和一家健身中心换了职工的健身年卡,让编辑记者在码字编稿之余锻炼锻炼身体,既关心大家工作,又关心大家生活,这样的举措不让人高兴才怪;不过对于丁冲霄来说,他最欢迎邹采薇烧的第三把火,给他们这批进社五年的人发房补。 
  虽然闪雷问过他拿着15万块钱准备做什么用,丁冲霄嘴上没说什么,但心里早想好了。他要买辆车。 
  以往做编辑的时候,他这种感受还不算强烈,但是最近换岗后,他觉得有辆车太必要了。没有车,他只好经常挤公共汽车,但公共汽车慢,有时候采访得很早就出门,每次在公交车站等车的时候,吸着大量的尾气,丁冲霄都会从心里升腾起对私车的渴望。 
  特别是前几个月父亲住医院,因为联川第一医院离他住的地方远,他每天去医院要换一趟车,坐一个半小时,人少还凑合,碰上上下班高峰的时候,他几乎被挤得前胸贴后背。那样的时候,丁冲霄会觉得自己完全没有了什么尊严可言,那感觉真是糟透了。怪这个城市人太多?中国哪儿都人多;怪公共汽车太少?要这么说,别人一定会瞪你一眼“有钱你打的去!” 
  怨不着社会,还是要靠自己。丁冲霄已经联系了一家陪练公司,准备过几天就去练练车。那两次开邹采薇的车,他才发现自己的车技明显已经生疏,也亏得邹采薇对自己信得过,要是个男的让他开,他都不答应,可邹采薇让他开,他硬着头皮也得上。在女人面前,男人总归要面子,这是一种潜意识。 
  不过买车的话,丁冲霄当然买不了邹采薇那样20多万的车,最近他很关注汽车方面的信息,浏览了很多网站的汽车频道,也和邹采薇咨询过,想来想去,他觉得买一辆10万左右的小车就很好。那样还可以余下5万元。丁冲霄觉得自己这样想的时候特像一个小市民。 
  陈洋刚从厦门回到联川,就接到了叶闪雷的邀请。叶闪雷请他到湘满楼吃火锅。 
  湘满楼的大肠火锅特别有味道。叶闪雷平素是不爱吃动物内脏的,现在谁都讲究吃个健康食品,像大肠而且是特烫的大肠吃进肚子肯定算不上健康绿色,但是湘菜的特点就是香,以至于叶闪雷觉得这个火锅店老板是不是像社会上传言那样在锅底放了罂粟壳都不好说,不然怎么那么多顾客百吃不厌,甚至像他叶闪雷这种很抗拒动物内脏的人也无法抵挡那种香辣诱惑。 
  陈洋如约而至。“闪雷,有什么事找我吧?还请我吃饭。” 
  “看你想哪儿去了,就是好久没聚了,吃个饭而已。另外当然也是帮林老板问问牵扯到他们那边的案子问题。”叶闪雷说。林正虎投资的《关山几千重》刚一上映,就有一个人说《关山几千重》的剧本是抄袭了他的,并且把编剧和林正虎的制片公司光影新世纪给告了。 
  “你说那个事啊?那个林总就不用担心了吧?”陈洋喝口啤酒说道:“告他们公司的那个家伙就是一神经病,他自己是写了一个剧本,可那剧本和《关山几千重》完全不搭界,为了炒自己的剧本,非要生拉硬扯说《关山几千重》抄袭他的,这不是胡说八道么!”   
  二十四 打火机上的重大发现(2)   
  叶闪雷完全知道是怎么回事,只不过总得找个由头请他吃饭。酒过三巡,不抽烟的叶闪雷被陈洋的烟熏得都快睁不开眼了。 
  陈洋和他们几个人比,烟、酒、女人、打牌样样在行。陈洋刚进报社的时候并不怎么能喝酒,但是这几年在法制口算不白混,啤酒白酒红酒都能喝,还经常喝得酩酊大醉。有一次是一个夏夜,陈洋喝多了走过一个农贸市场,非要进去,看见一白天剁肉的肉板凳,就当是公园条凳要往上爬。大热天的又黑,他脱光了上衣上了肉板凳,肉板凳上油乎乎的,一上去就滑下来了,不行,再爬,又掉下来,如此反复好几回,总算躺稳睡着了。第二天一早,卖肉的来了,拍拍他说,哥们,你怎么睡这儿啊,他酒也醒了一半,前一晚上的事情却想不起来多少了。就这事,传回报社大家都开心不已。 
  “陈洋,最近有什么动向么?”闪雷问道。 
  “动向?你指哪方面?”陈洋有点疑惑不解。 
  “泡妞方面啊!” 
  “没有没有,我还等着你给我介绍几个演艺界的小美女呢!不过现在演艺圈的女孩大多靠不住,说真的,你介绍给我,我都不敢要,小美女都上赶着要去贴导演、贴制片人,贴不着咱们。”陈洋笑着说。 
  “我不信你没有女朋友。”也不知道是大肠实在好吃,还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心虚,反正叶闪雷是一块接一块地吞着大肠,在陈洋一明一灭的烟卷散发出的烟雾中,叶闪雷忽然发现火锅底下的火灭了。 
  “哎,陈洋,我把锅提起来,你打一下火,火灭了。”叶闪雷说完,提起了锅的两个耳朵,他看见陈洋掏出打火机,陈洋是怎么把火打着的,他完全没有注意,他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那个打火机,那是一只ZIPPO打火机,而且,上面有一个花花公子醒目的兔头。 
  他的脑子里跳出邹采薇和“老施”的“火机门”事件。 
  “呵,你这火机真好看。这是最新款?” 
  “最新款倒不是,不过是新买的。我特喜欢ZIPPO里的花花公子系列。”话一出口,陈洋似乎意识到不妥,急忙打住。 
  接下来的酒喝了几杯,大肠吃了几两,叶闪雷已经不在意,在辣椒和热汤的刺激下,他已然把自己当成了一个侦探,并且是一个发现了罪犯蛛丝马迹的成功侦探。 
  全报社各个部门宣布首席记者的那一天,丁冲霄正好休息,他约了两个小时的汽车陪练,到联川的各条路上去蹿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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