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战必读 决胜红海

第43章


同样,往往看似并不十分关键的一个岗位的失误,都有可能给企业价值带来沉重而深远的伤害。 
  KHLG项目是某知名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一个宜居型高档住宅小区。在这个小区中,所有住宅房的设计层高均为285米;但是,由于某种特殊的原因,在项目二期建设过程中,将其中的两栋塔楼(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约420套)的层高改为275米。该公司在进行KHLG项目的促销推广过程中,也特别强调了这两栋楼的层高变化,生怕误导了客户。 
  但是,该公司在审定售楼合同范本时,由于合同起草人的疏忽,直接以该项目其他商品房的合同范本上报,并没有把层高的变更体现出来,还是标明为285米(除了层高变更之外,其他合同要件均无实质性变化)。工程部门在复核时也疏忽了这一点;一路审批上去,都没有人察觉出这个问题。 
  这两栋楼很快售罄。客户在签约时也没有发现。 
  两个月之后,客户服务部门在代理房户办理产权证时无意间发现了这个错误并上报。公司大惊。管理层在紧急商议之后决定采取主动真诚的做法,向客户逐一发出书面致歉函,说明原委并提出补偿措施:客户可以要求无条件退房,也可以要求在该项目内换房(换为实际层高为285米的房子)。 
  虽然有少部分客户提出了不予追究开发商责任或放弃换房的反馈,但绝大部分客户(约400户)要求开发商给予经济赔偿,并将其要求直接诉诸法院。经过双方谈判和法院调解,最后的处理结果是给予每户平均约5000元的经济补偿,共计约200万元。 
  在这个案例中,一个看似不经意的疏忽,且不算为平息此事所消耗的其他成本,仅直接经济损失就高达200万元之巨。 
  每一位员工,无论身处什么样的岗位,无论肩负什么样的使命,无论层级的高低,都必须明白:作为企业的一员,自己在日常工作中点点滴滴的努力或疏忽,都有可能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影响,尤其是因自己不慎所致的负面影响,有可能远远超出自己甚至是企业所能承受的范围。 
  Y小姐是某集团公司总部的前台接待员,除了负责来客接待和电话接转之外,还负责集团总部的信函往来登记与分发。根据公司规定,所有来函必须登记后分发,并由收件人签收。 
  可能是因为该集团收到的信函中,多数为没有太大价值的广告直邮,因此Y小姐逐渐习惯于不予登记便分发,甚至交由其他同事“捎带”给收件人。 
  2006年9月某日,该集团因为与香港某公司的合作需要向对方支付一笔费用。按双方的协议约定,该集团在收到对方邮寄的催收函及随函附寄的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即须把相应款项兑换成美元后以电汇方式付出。对方如期发出了催收函,Y小姐在邮差的签字簿上签收后,依然“习惯性”地和其他函件一起交给其他同事“捎带”给收件人。   
  角色不容回避(2)   
  但是,这个邮件却给“捎”丢了!2周后,对方没有收到该集团的付款,于是通过邮路查询发现该集团确实已经收到催收函。不巧,负责此项业务的经办人员休假回老家(一个不通手机信号的偏远山村),分管领导在国外考察。因此,对方一直无法和该集团联系,于是便产生了一系列的负面猜疑。3周后,该集团收到了对方措辞严厉的质询函件和传真件。刚刚返回岗位的业务经办人和分管领导经过调查才发现,3周前的那封重要的函件丢失了。由于没有内部签收登记,线索只到Y小姐处便中断了,无法核查函件的去向。 
  一个看似无足轻重的不良习惯,同时也是管理上的懈怠,给该集团带来的伤害已经远远超出了Y小姐的想象。她也因此被公司解聘,为自己刚刚起步的职业生涯留下了难忘的阴影。 
  上述两个案例只是企业运行过程中的一个缩影。相信在普遍的组织行为中,更多的类似事件在悄悄地发生、掩盖和化解,但它们对企业造成的伤害,也同样在潜移默化中逐步演化为溃堤之蚁穴。 
  因此,绝大多数企业的衰败绝非一人一时一事之所为,而是长期酝酿和点滴腐蚀的结果。 
  同样是一个面带溃痕的苹果,如果是由表及里的腐烂,那么,削掉溃痕还可食用;但如果是由里及表的腐烂,则整个苹果便不再有任何可用的价值。员工作为企业价值的基石,在任何不负责任和不严谨所致的差错或事故的表象之下,都可能成为企业的苹果身上由里及表的溃痕。这样的溃痕足以葬送企业的生命。 
  由此可见,所谓“细节决定成败”,绝非一句耸人听闻的空洞口号。在对细节把控的背后,折射出员工的责任感、严谨性和职业素养的高低。作为企业价值的基石,对工作细节的精心把控,不仅是员工本人最基本的义务,也是其个人荣辱之所系。 
  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因为懈怠或粗心使细节失控,从而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是任何一名员工的耻辱。 
  为防溃堤之穴,企业必须强化日常的管理和成果的考核。 
  管理的目的不是片面地约束员工的自由,考核的动机也并非源自对员工的不信任。没有规则的自由不仅仅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同时也是组织的灾难;没有客观公正的评价(考核是评价的最根本形式)是对员工最大的不尊重。只有考核才能衡量员工创造的价值,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 
  因此,员工应该深刻认识到,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的管理给自己带来的约束力和考核给自己带来的压力,是任何一个价值交换主体必须面对和必须承受的。 
  没有规矩永远不可能成方圆。我们服务的企业是一个特殊的舞台,任何舞台都必须有它的规则。在既定的舞台之上,在规则的约束之下,能够使自己的组织行为创造出应有的价值,才是一名从业人士应有的本色和风采。 
  一名合格的员工必须深刻认识自己的组织行为所必须遵循的规则,并在规则的统领之下,把自己的才华转化为价值的创造,真正成为企业价值创造活动的中流砥柱,成为支撑企业永续发展的坚硬磐石。 
  员工的价值汇集在一起决定了企业的整体价值。因此,合格的员工应当使自己的精神始终处于“追求卓越”的昂扬状态中。如果员工普遍怀着得过且过的心态,没有任何一家企业,甚至没有任何一个组织能够在整体上“追求卓越”。 
  所谓“追求卓越”,并非意味着需要多么惊天动地的大理想、大豪情或大事件,而是在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中,以毫不懈怠的兢兢业业,以丝丝入扣的完美追求,来成就最佳的工作成果;通过提供完美的工作成果来实现人生的自我超越。 
  如果没有这种“追求卓越”的精神,企业必将失败,人生必将荒废。 
  业务领域的专家 
  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在繁复的社会结构中,每个人都会被赋予相应的地位和角色。   
  角色不容回避(3)   
  但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每个人的地位和角色都不可能是别人给予的,一切都要依靠自己去创造。换言之,在每个人的地位和角色的背后,是他所能创造的价值。市场经济的根本属性是价值交换,那些能够创造更大价值的人自然会拥有更高的地位和更重的角色,也会赢得更多的尊重。 
  有“为”才有“位”。所谓“为”,是指员工的作为,也就是他创造的价值,具体表现为他提供的工作成果;所谓“位”,是指员工的地位和角色。必先要有“为”,然后才能有“位”。 
  企业组织中的每一个岗位,原则上都是专业分工的结果。这意味着每位员工,无论层级高低,无论什么样的岗位,都是以自己的特殊的专业技能来创造专业的价值。 
  因此,员工在自己所承担的岗位职责范围内,应该成为最具资格和能力的业务专家。当然,企业的各个单元,所谓“专家”的内涵和外延都是不同的,正如不同岗位的岗位价值不尽相同。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有那些核心岗位的高级技术人员才有必要成为“专家”,而其他的岗位就可以滥竽充数或得过且过。 
  如果您是财务部门的一名出纳,那么,您就应该成为企业内最精通出纳业务的专家;如果您是销售部门的一名销售员,那么您就应该是企业内最了解客户需求和产品价值的专家;如果您是人力资源部的一名薪酬管理员,那么,您就应该是最精通企业薪酬体系的专家;如果您是一名产品研究员,那么您就应该是企业产品理念、产品技术及与产品研发的关联技术方面的专家……总而言之,无论您从事什么工作,只要您选择了,就应该无条件地成为这个领域内最精通的专家。 
  作为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您可以对您的上级乃至您服务的企业在管理领域的问题提出批评;但是,您唯独不能指责您的上级在专业技术领域不如您,更不能因为自己缺乏胜任本职工作的某种技能而要求上级或其他同事为您分担。——没有人有义务承担本应由您负责的工作。 
  如果您的上级在专业技术方面都比您强,那么您的存在就失去了最基本的意义! 
  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业务专家,或者选择更适合您的岗位,或者离开您服务的企业。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