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神话与传说

第61章


  在希腊诗人希西阿(约公元前700年)生活时期已经出现了明显的神衹体系。宙斯是神衹王国之祖,他是神衹和凡人之父。除了神衹以外,世界上还有一种唤做精灵的力量。精灵归属于神衹的范畴,只是显得比较缓和,他们的本领也受到一定的局限。后来,人们又从一种无可捉摸却又神通广大的精灵概念中发展出一种新的危险的势力,这就是妖孽,或称之为恶魔,他们在希腊神话中也是一支活跃的力量。
  确切地说,希腊人的宗教产生了不同的根源,打有不同的民族文化的烙印。希腊宗教经历了漫长而又多变的历史,各种不同的观念相互交织在一起,互相补充,互相影响,有时甚至激烈地排斥。这里主要涉及到米诺斯文化和古希腊文化。两种文化密切结合,产生了诗人荷马在波里斯城邦王国崩溃时期所叙述的希腊人的宗教。
  大约在公元前2000至1600年期间,米诺斯文化在克里特岛达到了高潮时期,从中发展出一种崭新的宗教形式,它的主要特点就是推崇形形式式的女神。
  米诺斯宗教就其本质说来是一种自然宗教。山洞、地洞以及礼拜堂等都是祭祀和崇拜的主要场所。后来,人们从中发掘出祭坛、祭祀壶、圣角以及双面斧。双面斧是这类宗教的主要特征,起先是用它杀死祭供牺牲的牲口的,后来逐渐成为神圣的标志。
  米诺斯宗教中呈现许多树木或者树枝的图案,表现了米诺斯宗教对植物的崇拜。在大部分的造型艺术中,人们都可看到信徒们触摸或者摇动一棵树木的图案。显然,这是一棵具有特殊力量的树。信徒们的活动十分激烈,让人感到这种信仰是狂喜和放荡的。
  米诺斯艺术中常常把神衹刻画成图象或者烧制在陶罐上。神衹们被画成飞鸟,画成动物状的妖魔或者是动物与人的掺和体。动物与人的掺和艺术原来来自于东方文化的影响。
  当然,在米诺斯宗教中已经有了人物化的神衹形象。
  从大量的出土文物中可以归结为两大类米诺斯神衹,即家庭女神和自然女神。家庭女神的标志是一条长蛇。长蛇原来是家庭的女佑护,后来成为亡灵逝者的象征;而自然女神则把打得的猎物高高地拎在手上,例如拎着两头倒挂的雄狮等等。
  在希腊神话中,女神雅典娜反映了第一种类型,而作为动物的女主人阿耳忒弥斯则明显地是一尊自然女神。
  米诺斯文化在克里特岛崩溃以后却在陆上的迈肯尼王国又信奉其时,出现了一次新的黄金时代。传播这一文化的载体就是大约在公元前1600年时期的阿开亚人。他们从北方地区进入希腊国,征服了当地的土著居民。在公元前12世纪,随着多利斯大迁移而进入希腊国的居民其实也是阿开亚的同一种族人,他们拥有同样的文化,同样的宗教观念。因此,由米诺斯宗教变迁而来的古希腊宗教也是一种自然宗教,那是由外来民族从他们的家乡携带进去的。
  自然宗教的基础就是相信清静的大自然里存在一块无可捉摸的势力,他们表现在源泉和林间,被分别称为海洋女神、水泽女神、森林女神等。森林女神又有多种形态,如作为酒神巴克科斯的随从西勒诺斯;森林神萨堤罗斯,那是长有公羊角、腿和尾巴的半人半羊的怪物,耽于淫欲,性喜欢乐,常常是色情狂或者性欲无度的男子标志;半人半马的肯陶洛斯人和潘纳等。起初,人们想象中的这些善良的精灵或者与人敌对的自然妖怪还没有人物化。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把这些精灵或妖魔从神衹的集体概念中剥离出来,逐渐形成个人化的单独势力。例如,从主管山林农业的潘纳神衹概念中终于发展出农神潘。传说他的身体像人,腿和脚却是羊,头上长角,居住在山林里,保护畜牧、猎人。潘喜欢音乐,创制了排箫,又称潘神箫,还带领山林女神舞蹈游戏,是希腊神话中一尊极具个性的神衹.可以想象,由迁移运动携带而来的其他的诸路神衹都有类似的变化历史,因为在很早以前除了自然精灵以外就已经有了一系列人物化的神衹,他们活跃在人们的信仰世界和天地里。人们信仰的最高神衹宙斯打有古代印度日耳曼民族的气象神和光明神的烙印。人们把他看作万能的家庭主宰,跟宙斯生活在一起的是赫拉。赫拉的名字中(在希腊语里)含有“家庭女主人”的意思。猎人们尊奉阿耳忒弥斯,她是动物王国的女神。得墨忒耳被称作“大地之母”,无疑会受到农民的隆重祭祀。赫耳墨斯保护室外安全,赫耳墨斯的名字在希腊语中包括“石块和柱桩”的意思,这些都是保护室外,免受袭击的措施。
  古代希腊的宗教随着印度日耳曼的迁移以及跟爱琴海地区居民的结合而出现了新的变化。自然宗教慢慢地演变成武士和君主的宗教。诗人荷马为后世留下了可信的证据。当然,荷马的作品中也包含了两大部分内容,即由他发现并收集的民间素材,和由他自己解释和添加的文艺素材。
  荷马是按照人的形象塑造神衹的,神衹凡人化是他的艺术特点。从前,古希腊信仰中虽然也常见凡人形态的神衹,而荷马却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往前发展了一步。他的神衹不仅具有人的形状,而且具有人的感觉,能够像人一样善于思考。荷马的神衹跟凡人一样具有欲望,他们感觉饥饿,需要睡觉,会遇到困难,也会感染疾病,感到害怕、疼痛等等。神衹时常跟凡人周旋来往,甚至产生爱情,生儿育女。动物状的神衹是少见的,有的神衹出于需要会变化成动物,如雅典娜有一次变成一只飞鸟。
  当然,神衹毕竟是神衹,他们有许多凡人不具备的特征。为区别于凡人,神衹被称为生活和乐天者,他们享受天堂般的安逸、宁静。人类虽然追求幸福,可是他们却常常糟蹋自身的幸福,甚至骗取别人的幸福,或者通过掠夺别人的幸福从而破坏幸福的概念和价值。为了赞美神衹的安逸,诗人荷马把神衹称为美丽的形象,只有火神赫淮斯托斯因为是个跛子算作例外。不过,他也是工艺精巧、心灵优美的神衹.神衹们并不完全是超自然而又不可捉摸的,他们犹如迈肯尼时代的贵族一样生活。神衹与凡人的距离可以用贵族与平民的距离相比较。正如凡人不能逾越他的等级界限一样,否则将被视为亵渎神灵,所以凡人也不能成为神衹.神衹是强大而又威力无比的象征,凡人却受着生命大限的干扰。所以,生、死成为神衹和凡人不可逾越的天地界限。
  神衹既然是超越自然的凡人,奥林匹斯圣山就成了他们生活的洞天福地。当然,奥林匹斯圣山上的神衹已经不是脚踏实地的神衹了,他们脱离了古老的神衹与凡人的共时、共事、共世的大地,在奥林匹斯圣山上寻得了落脚谋生的故乡。
  神衹们以高山为中心,执掌统管世界的权柄。
  其实,奥林匹斯神衹国是按照迈肯尼时代国王的生活方式和统治方式建设而成的。迈肯尼国王离群索居,躲在远离民间的宫殿城堡里,他们高高在上,统治全国。神衹们也依样画葫芦,他们在奥林匹斯圣山上组建的神衹大家庭犹如一个乌托邦式的大团体。大团体以宙斯为最高核心,大家同吃同住同议事,共同决定世界的进程。奥林匹斯圣山成为凡人羡慕却又不能实现的人间天堂。
  希腊人在奥林匹斯神衹天堂里塑造了十二位主神。除了神衹之父宙斯和王后赫拉以外,诗人荷马在其作品中把其余的神都排列了各自的族谱,他们生育繁忙、香烟鼎盛,各神都有垂直的家庭系统,一点也不紊乱的。这里有智慧女神雅典娜,月亮和狩猎女神阿耳忒弥斯,爱情与美貌女神阿佛洛狄忒,太阳神阿波罗,战神阿瑞斯,神衹使者以及亡灵接引神赫耳墨斯,宙斯和赫拉的儿子赫淮斯托斯,宙斯的兄弟波塞冬海神,宙斯的另一位兄弟哈得斯,主管阴司鬼魂,是冥王。另外,谷物女神得墨忒耳,灶神和家室女神赫斯提,她们在荷马史诗中并不占有重要地位,不过她们毕竟也属于奥林匹斯圣山上的主神。
  奥林匹斯圣山的神衹真是个典型的父母子孙堂,它行使君主立宪制的政体,一点没有共和制的特色。山上除了十二名常务主神以外,还有一大批职务低微的下级神衹.彩虹女神伊里斯是服务于宙斯的女佣,该尼墨得斯是众位神衹的侍酒童子,司美女神卡里忒斯组成了阿佛洛狄忒的随从。除此以外,诗人荷马还经常把一些瞬间的动作人物化和人名化,例如恐惧称为得埃摩斯,纠纷称作厄里斯,她是战神阿瑞斯的妹妹,不和女神。诗人展开了诗意般的美好的想象,他把许多姓名化了的概念塞入神衹的行列,为灿烂辉煌的神衹世界添加了一支特殊队伍。
  除了凡人化的神衹以外,诗人荷马还创造了一批难以捉摸的妖魔势力,例如表示命运和造化的摩伊拉和阿埃萨。阿埃萨神已经出现在荷马以前的民间信仰里,他甚至比人物化的神衹还要古老。作为主宰命运和死亡的势力,这两尊神衹完全不受后世神衹的干扰。他们从生命的方面积极地介入凡人的行动。反映命运的摩伊拉几乎起着消极的作用,他对宙斯和其他神衹则意味着限止权力。
  宗教观念是在不断地发展和变化着的。古希腊的宗教告诉人们举头三尺有神明,人们相信神衹一定生活在地球的某一地方,神衹离凡人很近。在荷马宗教里,神衹们已经有了明确的住地,他们生活在奥林匹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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