蜘蛛精错爱唐僧

第七章:这令人惭愧的年代3


当时正值中午,公园里除了我们,视线之内,看不到其他的人。
    他见我不说话,就继续自以为是的说道:“你是不是觉得委屈啊?你不要觉得委屈,我从来没有要求过你,让你必须娶她。在老家过平静的生活,不也很好吗?”
    我冷冷的说:“那你回去啊,你的老婆,你的儿子,统统还给你。”
    黄金龙开始“嘿嘿嘿嘿,嘿嘿嘿嘿”的笑,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好不容易止住笑之后,他轻蔑的说:“金元啊,我伟大的弟弟,你不要她,和她离婚就是了。——你看你哥是个拾别人破鞋的人吗?”
    他的最后一句话,刺伤了我的心,我抬起脚来,朝他腰间踢了一脚。
    他一闪身,踢在了他蓝色的裤子上,弄了一个很脏很脏的鞋印。
    他从脖子上取下那蓝色的领带,装进上衣口袋,朝我扑了过来。
    我们开始一递一脚的打了起来。
    我知道,我们之间,除了武力,没有其他更好的解决办法。只有打一架,才能平息彼此心头的怒火。谁的拳头厉害,谁才有话语权。我们的世界,本来不就是这个样子的吗?
    可是很惭愧,我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最后,我挨了几脚之后,恼羞成怒,奋力的用双脚起跳,飞起左脚,朝他的胸口踢去。
    他伸手抓住了我的脚,然后抬起右脚,从胳膊下面迈过来,一脚把我踢倒在了地上。他走上前来,用皮鞋踩住我的脸,狠狠的说:“你不要以为替我当了父亲就多么高尚,刘巧颜也不是不出嫁就不能活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没有任何人能够拦住我去过我想要的生活!”
    见我不说话,他放开了我。看着我缓缓的坐起来,他掏出一张支票,叹了口气,说道:“我也听老乡说了,是父亲逼迫你,才娶了刘巧颜。听说她现在已经不上班了,只拿一点低保。这三万元钱,算是我这个做哥哥的,给你们结婚的贺礼吧!”说完就把支票塞进了我的上衣口袋。
    这是坏人的钱,这钱上面,有说不明白的背景。我知道,我一旦接受了,就可以减轻他黄金龙身上的罪恶感,从此,他就会更加肆无忌惮的为所欲为,去危害这个社会,并且再也没有一点内疚和负罪的感觉。因为在我身上试验的成功,会让他认识到,所有的罪恶,最后,都可以用金钱来洗刷。
    还有,他想用这三万元钱,买一个保险,买断我的青春,让我不再离开刘巧颜,好好对待他的儿子。如果我将来有了自己的爱人,那这三万元钱,就会变成一具枷锁,永远套在我的良心上。黄金龙,爱财如命的黄金龙,他会给别人钱?才怪呢!他不是不明白,他不是顾及亲情,他想买断我的良心,他深深的明白这一点。
    鲁迅在他的小说《铸剑》中早就说过:仗义,同情,这些东西,先前都曾经干净过,现在却成了放鬼债的资本!
    我们的生活,在家乡,不在这里。我们的生活说不上很奢华,也说不上很快乐,在有些人看来甚至很苦,但是我们没有罪恶感,我们一直都没有罪恶感的活着。苦一点,又有什么?钱少一点又有什么?我们不会被饿死,我们也不会整天夜不成寐的生活。
    你的钱,对我,没有用处。
    我掏出那张支票,撕得粉碎,撒向了半空中。
    那一刻,我竟然想起了白莽的诗,《别了,哥哥》:别了,哥哥,二十多年来的爱和怜,收回吧,作为恶梦一场!
    我不知道我的记忆力和思维竟然那样的好。
    我轻轻的站起来,抛下瞠目结舌的黄金龙,摇摇晃晃的离开了那里。
    挨了打之后,我首先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我要回家,离开这个令我悲愤和伤心的地方,彻底的忘掉我还有黄金龙这样一个卑鄙无耻的哥哥。
    我突然又想起在《社会与法》节目中看到的一个电视报导,说是山东有位老汉,在豫州的某个私营窑场干活,最后讨要工资时,被豫州人打断了双腿,竟然爬了七百里,日夜兼程爬回了山东老家。
    当然,在记者再次去采访这位老汉时,他已经在社会的救助下治好了双腿,已经能够很从容自在的站在镜头面前笑容可掬的谈话了,他已经在山东老家过起了平静而舒适的生活。
    只是,我在看电视时,不禁很佩服这老汉顽强的意志力和求生的潜能,他竟然只靠着好心人送给他的几张大饼爬了七百里,终于回到了故乡!
    和他比起来,我这点伤痛又算得了什么?更何况,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比那老汉强多了,在将来,我至少还有报复他黄金龙的机会。无论他黄金龙怎样把自己打扮成一个专家,一个正统人士,一个好人,哪怕他把自己打扮成一个牧师,一个慈善家,都无法抹煞他昔日的罪恶。上帝会有一双永远睁着的眼睛,在静静的看着这一切并且记录下来,并且会在适当的时候对他展开良心、道德和生命的三重审判。而我,显然就是那个起诉的人。
    我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在周围看客诧异和不解的目光下上了公交车,直奔火车站而去。
    到了火车站,我掏出手机,准备看一看时间,发现,刚才打架时,手机已经被黄金龙踢坏了。
    我来到火车站门口,发现有一家小卖部,一个漂亮的女子正站在玻璃柜台前卖电子手表。
    看了看电子表上面的标签,上面写着:十二元。
    我就掏出一百元钱,给了那个女子,说自己就要那个十二元钱一个的电子表。
    那女子将电子表拿出来,给了我,却不提找我零钱的事,挪了几步,自顾自的将目光转向其他方向,似乎在准备迎接其他客人。
    我不禁喊她道:“唉,姑娘,怎么不把零钱找给我?”
    那女子装出一副似乎很诧异的样子说道:“手表不是已经给你了吗?找什么钱啊?”
    我不禁笑了:“你这电子表上不是标着‘十二元’吗?我给你的可是一百元啊!”
    那女子一本正经的说:“啊,这样啊,你看错了,那是表链,表链卖十二元,表是八十八元,合在一起不正好是一百元吗?”
    我不禁愣住了。随即,我冷笑了两声,轻轻的说:“小姑娘,你就是这样卖表的啊?你这表身上没有写‘八十八元’啊!我看这表我还是不要了,你把钱退给我吧?”
    那女子斩钉截铁的说:“不行,我们这里不准退货!”
    这时,从旁边过来了一位满脸横肉的小伙子,穿着黑色的体恤衫,胸前印着一个骷髅头,就静静的斜倚在玻璃柜台边,不动声色的看着我和那女子吵架。我知道,她的帮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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