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千寻让我把马儿牵进来。
我回到地宫上面,走到胡家的院子里,发现东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天已经放亮了。说实在的,我也曾经很想把白龙马牵进地宫,但是如果站在白龙马的角度,我想它未必愿意像我那样过简单的生活。不如把它放了,老马识途,让它自己回我的老家,继续过它以前的日子。
我牵着白龙马,来到山外的原野上,准备安排安排它,让它自己回家。突然,我听到远处传来滚雷一样的声音,仔细一看,远方出现了很多黑点,越来越大,竟然是一群野马朝这边跑来了。我们赶紧躲到半山坡上,远方的成千上万匹野马已经朝这边呼啸奔腾而来。那种风驰电掣的感觉,那种力量美,那种力度感,那种野性的自由和奔放,让我莫名的为野马而感动,情不自禁的泪眼婆娑。而我的白龙马,见到这样的场面,也异常的兴奋,跳动着撒欢,莫名其妙的开始躁动不安。我解下它身上的马鞍和所有的缰绳,拍了一下它的屁股,对它说:“去吧,去找一个你喜欢的女朋友吧!”
白龙马果然踏踏踏的朝那些野马跑去了,但是跑出去几步之后,又掉转马头,回来,舔了舔我的手心,对我说道:“谢谢你,伟大而开明的主人!”
我大吃一惊,没想到在这分别的最后时刻,白龙马竟然能开口说话了。我知道,像狗马鸡犬老鼠跳蚤这些东西,因为长期和人类生活在一起,早已听懂了人类的语言。但是能够开口说话的,估计除了鹦鹉八哥,其他动物还不多见。就是在泰国,千百年来也只不过才发现了一头能画画的大象而已,而我的白龙马,竟然能开口说话了,这不能不算是一个奇迹!
我又忍不住抚摸了一会儿它的脊背,想到这陪我千里走单骑的忠实伙伴,如今真的就要分别了,我是既高兴又难过。什么都别想了,再想眼泪就真的要掉下来了,我又使劲拍了拍它结实的身躯,对它说:“去吧,去吧,别婆婆妈妈的了,又不是生离死别,将来想我了,还可以带着老婆孩子回来看我。”
白龙马这才高高兴兴的飞走了。
此后的日子里,日复一日,简单的说,我们在地宫的生活乏善可陈。用不着为衣食住行操心,看不完的好书,玩不尽的古玩,永远都有精彩节目的电视。但是相爱容易相处难,即使是嘴唇和牙齿,也有偶尔相碰的时候,我们自然也不例外,经常会有一些小小的争论和无伤大雅的争吵。比如我们曾争论过,我们风烛残年之后,到底谁会最先在地宫死去。
我告诉她,男人的寿命,要比女人短得多,我会先死在这里,留下她为我收葬。
显然,我们之中,一个人先死去,给另一个人,留下的只会是无尽的悲伤。我们又没有孩子,留下的那个人,活在最后的,将最终老无所依。如果我们要孩子,孩子会更痛苦,那对孩子显然是一种不公平,所以我们还是就这样平静的生活下去吧。
胡千寻告诉我,她会先死去的。第一,她比我年龄大;第二,她的头发现在就已经全白了,已经成了一个白发魔女。这不仅仅是因为她不喜欢吃咸的东西,更是因为多愁善感的性格。那些忧郁和伤心,并不是因为父亲胡尚青被枪毙,在父亲伏法之前,就已经有了,只是无可奈何。
我突然想起阿桑的《寂寞在唱歌》:
谁说的,人非要快乐不可?难道快乐,由得人选择!
可惜我们写这篇小说的时候,阿桑,我很喜欢的歌星,她,也已经死了。在这个世界上,好像美好的事物,都是那样的短命,我们无论怎么留,也留不住。
尽管在这地宫里,什么医疗设备都有,什么药物都有,但是人生如梦,岁月的无情还是会让人渐渐老去,黑发变成白发,朱颜变成暮齿,最终疾病缠身、步履蹒跚。如果有一天,我们之中的一个人,突然离去,那就请另一个人,不要悲伤,不要难过,因为人本是尘土的,最终只不过重新回归尘土。“信春哥,得永生”是一句胡话,人最终都是要死的,我会在天国的桥头,静静的等待你的到来;另外你在那里,还会见到你所有想见的人。如果有来生,希望我们还能够相识相知,相亲相爱,但是我们知道,有如此美妙结局的前提,是我们还能够在茫茫的人海中,彼此认出对方。那时,我们根本不知道对方是贫困还是富有,漂亮还是丑陋,善良还是凶狠。其实,这些都不重要,可是,你还能够认出我来吗?
胡千寻说:如果我先死去,你在埋葬我之后,怎么办?
我问她:能不能把这些宝贝捐给国家?
胡千寻说:不行!国家是一个空洞的概念,你如果把这些东西捐出去,它们只能进博物馆。可是,你以为真的可以弄到博物馆吗?如果真的那样,也算是物有所值,各得其所,但是我告诉你,博物馆里躺着的,都是复制品,真正的东西,都在私人的家中被截留了下来。
我说:不会吧,难道我看到的诸如《兰亭集序》那样的东西都是假的吗?
胡千寻冷笑道:要我怎么说你啊?难道李世民会舍得把《兰亭集序》的真迹摆在博物馆吗?
我说:那怎么办?那与其这样,不如把这些东西分给上面的山民得了,给谁不是给?你瞧瞧这些白玉河的仔玉,这些昆仑山的玉山子,这些山料。这些田黄石,价格是黄金的三倍。这些鸡血石,鸡血的成分都超过了百分之九十。还有,这些真正的青花瓷,到今天,别说是麻坑土,连高岭土都没有了,仿制的原料都无处可寻。这些东西,随便拿出一件,换成钱,都够他们花一辈子的了。
胡千寻说:你还是把它们继续埋在地下吧,如果金钱能够给这些山民带来幸福,那何必又等到我死去?我父亲早已经实验过了,他们进了城,依然不快乐,不幸福。因为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你又何必多此一举?
我只好无奈的说:那如果这样想,一切最终都只能归于虚无。发达不如落后,有用不如无用,我们国家也不用费那么大的力气去超英赶美了。
胡千寻生气的说:随你怎么想。你要是还不甘心,那就把这些东西全部卖掉,你去做官好了,这不正是你儒家弟子最大的追求吗?
做官,做官吗?
胡尚青的形象又浮上了我的心头。他穿着最华丽最柔软的衣服,驾着豪华的马车,整天忙着出席各种大型的会议和高档酒席。可是突然有一天,夜里,有人来了,要带他走,告诉他:你被双规了!
我?
我吗?
怎么会是我呢?
不可能吧?你们抓错人了吧?自认为是朝廷要员、党国重臣,这种“双规”的命运怎么可能会降临到我的头上?因为我知道有其他人比我贪占的多得多了,我和他相比只不过是九牛一毛,他怎么没事,怎么会轮到我头上?
回忆就像是捕兽机,能够捕捉到每一个瞬间的细节,回忆总是让人心痛不已。想想这些年大家都干了什么?穿着最好的衣服,坐着配备的小轿车,吃着有特色的酒席,整天忙着向一个*解释自己和另一个*并没有什么,然后一个人被双规了,其他人像猴子一样幸灾乐祸,因为酒席上又有了新的话题。什么时候,能够奋起抗争,将日本变成中国的一个省,近处地区,俱被平定,强大国家,皆被攻克!
我不去,我不会去做官。千寻,如果有一天,你先死去,那我也会将这些本来不属于我的东西,和心碎的爱情,一起埋入地下,永远不会让人知道。然后,我要摆脱现实生活的桎梏,一个人去非洲,去非洲的毛里求斯,去寻找一种鸟,那种鸟叫渡渡鸟,在西班牙语里面,“渡渡”的发音“dodo”就是“傻瓜”的意思,我要去非洲寻找这种傻傻的鸟儿。这是我最大的愿望,我在有生之年,一定要完成这个心愿。
胡千寻笑道:别傻了,笨猪,渡渡鸟因为太过于信任人类,甚至停留在人的手背上,所以被刚刚来到的西班牙水手大量捕杀,早在二百年前就已经灭绝了,你到哪里去寻找它啊?
不会的。渡渡鸟那么善良、那么傻、那么相信人类、那么没有心眼,它怎么会灭绝?这个世界上难道就没有好人和傻子生存的余地吗?我不信,我不信,打死我都不信,我相信渡渡鸟一定还在非洲的某个地方,好好的活着,我一定会找到它,否则我就会对这个世界彻底的绝望,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在去非洲之前,我还会回一趟老家,去把黄天霸的神像打碎。蝴蝶梦中家万里,杜鹃枝上月三更,我会选择在某一个夜里回家,然后悄悄的溜进我们黄氏家族的祠堂,将我们祖祖辈辈供奉的黄天霸的神像,用铜棍敲得粉碎。因为那时候我已经老了,几十年的经历,几十年的岁月告诉我,我们的祖先,一定不是清朝那个无耻的绿林叛徒黄天霸,我们的祖先,叫黄飞虎,他是商代人,我们的祖先叫黄飞虎,就是他,首先祭起反抗商纣王暴政的大旗,举兵反关,勇敢的同这个社会的不公平相抗争,我们的祖先叫黄飞虎,他叫黄飞虎,大家怎么忘记了,竟然去供奉那个无耻的贱骨头黄天霸!真是令人可恨、真是令人悲愤至极!
正是:修身者功高无量,持念者罪灭河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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