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爱情会回来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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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山美女遭遇复仇男:听说爱情会回来(全) 作者:张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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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爱情会回来》让悲伤逆流成河
  第一次看到《听说爱情会回来》这个书名时,我迟迟没有动手翻开第一页,心里反复涌动着的,是一股突如其来的忧伤。
  看着封面上背对着背站立的男孩和女孩,忧伤更甚,不小心入了神,兀自感动得一塌糊涂。
  女孩子一头披肩长发柔顺但稍显凌乱,淡红的衣衫把一张漂亮的脸衬托得更显苍白,垂下的眼睑也让人没来由地觉得心疼。她似欲似语还休,终是没开口:那个和自己背对着背站立的男孩子,终归是不懂得自己内心的渴望的。
  仰着头的男孩一头中长碎发,纯白衬衣的一只袖子被卷到了肘部,黑色领带松散地挂在胸前。他闭着眼睛,固执地将那触手可及的美丽隔在眼睑外。那个正与自己背对的女孩,虽然近在咫尺,却也只能在他的心门之外徘徊。
  旁边的墙,泥土早已脱落,露出未经粉饰的烧砖。窗户上印满了繁花点点,那朵朵小花开得细碎,安静,看上去又是那么有力。
  我想,若窗内有那么一位赏花人,看到这对窗外的人儿,只怕也会替他们可惜,绝美的风景就在眼前,却被他们刻意错过了。繁花怒放不过一季,此时不珍惜,只怕后悔时也只能隐忍成一声叹息了吧,就像男孩腕上不停走动的手表,那些被轻轻掠过的刻度,再回来时已是新的一轮。不知男孩若彼时后悔,会不会再来窗前,等待时针逆行,期待一切回到此时。只是到那时可以与之重叠的,怕只有回忆了吧。
  想着想着,眼前就被一层水雾弥漫,凝聚,滑落。
  因了这一念感动,读起故事来就格外得仔细了些。从一开始我就为那个叫胡平凡的女孩子特有的直率叫好,如今,人人都像学会了“易容术”,根本分不清哪一时才是真正的自己。这般性情坦率的女子,只怕已是没有了,或许有,只是没人敢将这真性情示人,例如,我。
  看得越认真,就越是能深切体会到那份或许所有人都会有的无奈感伤。以至于后来,我已经能和胡平凡一起欣喜,一起无聊,一起隐忍,一起接受,一起看淡是是非非……如她自己所说,她就是最不平凡的胡平凡。
  孤立无援的青春时光:《听说爱情会回来》
  “请让我相信,这个世界的一切,都与爱情有关……
  就如同让我相信,我所执著的一切,都与你爱我有关……”
  这是《听说爱情会回来》里最让我感动的两句话,只觉得有一种异样的情绪冲击着记忆不停重放。用两个晚上仔细读完了这部书,我第一次开始想要记住一个八零后作家的名字。
  张静安。
  她所唯一不相信的,就是爱情,
  可所有人都说这是她最大的谎言。
  她笑颜如花,却又气质清冷,
  与她有关的一切都是矛盾的,包括爱情。
  我开始明白,为什么这个八零后的女孩,有让那个有着最平凡的名字胡平凡变得不甘平凡的本领了。
  整部小说从开始到结束,没有丝毫的做作。她不像是在写作,她就是在和你讲述一个故事而已。整个故事结构设置得随意,却又最是用心。语言精简有力,故事的发展线条很漂亮,伏笔的设置也有特别之处,给人带来不少惊喜。
  近几年悲情小说受到读者的追捧而大行其道,很多作者也因此而一路走红,市场化后能让人读出感觉的是越来越少了。
  张静安的文字少了那些八零后女孩惯有的娇柔做作,她给人的感觉是气质清冷却富有灵气。更让我惊讶的是,她可以做到朴实和华丽的完美统一,语言很有质感。
  书中的女孩有天生的酒量和迷人的容貌,冷眼看他人的风花雪月她用天生的酒量赚取自己的生活费,但一场人为的家变,毁灭了女孩对花样年华该有的憧憬。天意弄人,她却毫无防备地陷入爱情,一路奔去,带着飞蛾扑火的悲壮。
  面对那不可能的爱情,她安静地接受,成全了自己所爱的人与别人的爱情,打算转身投入到另一场看似风平浪静的爱情中。可就在他们决定在一起的时候,眼前的男人却变成了十几年前与她的那场家变有着密切关联的人,无奈中她只好选择离开,去了一个冰天雪地的美丽城市,不料在零下四十几度的严寒里,她竟然看到了那个熟悉的地方,茉莉咖啡馆……
  不同于很多落俗的悲情故事的是,《听说爱情会回来》不仅描述了都市男女对待爱情的态度,也将新一代年轻人面对一段错爱时所表现出来的迷茫和矛盾心理刻画得入木三分。
  听说,爱情会回来。
  张静安的细腻、冷静、尖锐在面对那些无法完美的情感缺口时尽情挥洒,在那些漂浮不定的情感十字路口,你被伤得淋漓尽致,活生生地感受到毁灭与疼痛时,她细心善良地替你包扎伤口。
  文字似水般缓缓流过,茉莉清香久久环绕,她感受到你的悲伤,轻轻说,有没有听说,这个冬天爱情会回来?
  第一部分
  听说爱情会回来 第一章(1)
  这是2006年11月底,二十六岁的我已经孤身一人在哈市生活了两个年头。事实上,我来自C城,你知道C城吗?它隐藏在温润多雨的南方深处,林景泰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正在地图上寻找C藏匿的地点。知道林景泰吗?事实上,相对C城的男人来说,他是一个与我毫无关系的男人。
  “你是不是喝醉了?”林景泰在电话那头有些焦急地问。
  “才两瓶伏特加,醉不了。”我说,此时地图上的世界已经在我的眼前模糊成一片。
  “我服了你了,明天我到哈市,你好自为之吧。”林景泰有些愤怒地挂掉了电话。
  事实上,这只是我在哈市的第二次醉酒。明天就是新年了,岁末的时候,我总会像一个老妪一样,回忆着过往的生活。
  2000年6月6号,一个看起来还比较顺利的日子,我在C城的X大学实习完毕,离开校园。
  除去扔掉的,我手里只剩下一个小小的箱子,旁边站着我在这个大学里唯一的好朋友乔小漫。
  在楼梯口,我遇见笑颜如花的学妹和他矮个子的男友。与她告别时,我泪如雨下。
  告别的其实只是四年凌乱不堪的大学生活,恰恰他们在这个时候出现,于是就成了我告别时的场景之一。
  “可是,她为什么要哭呢?”学妹的矮个子男友一脸茫然,茫然里当然还有一丝嘲笑。
  我的眼泪马上就止住了。
  “这是一个浅薄的男人,你跟着他不会有幸福的。”这是我对学妹说的最后一句话。这个男人,给我的眼泪予以鄙视,而我则对他整个人格予以鄙视,学妹一脸愕然。
  这四年,在这些单纯的同学面前,我温文尔雅,人前人后廉卑恭谨,轻音软语。所以,这句话在最后的时刻出现很有分量。
  我的学妹送我下楼后,扔下了那个矮个子男友,拂袖而去。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我拆散了一对原本可以传为千古佳话的情侣,这是我四年大学生活唯一的成就。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学妹在意识里早已厌倦了那个比他矮半个头的无知男友,我的那句话,起到的仅仅只是推波助澜的作用。
  难怪有人跟我说,永远不要相信C城的爱情,它来的时候慈眉善目,去的时候面目狰狞。
  当然,这些与我无关,我从来没有谈过恋爱,更未接触过男人。
  我的好朋友乔小漫,在离开校园的最后一晚,也有了惊人之举。她在女生宿舍的大楼上,用荧光笔写了几个醒目的大字:
  大学,教我们失身于人。
  全场哗然,我们默默无闻地来,惊天动地地走。
  我异常艰难地进入了一家杂志社做外联。说艰难,是因为这中间有个小插曲。杂志社本来是不要人的,但因为我有一个非常特殊的专长,他们才在庸才为患的情况下破格将我录取——在我弹尽粮绝的时候。事实上,我的专长听起来似乎并不那么光彩,那就是喝酒。
  这是家老杂志社,当然,与我打交道的也都是一群老男人。
  我原本说话是没这么恶俗的。
  干净、儒雅、气度不凡的男人,哪怕到了七十岁,我都不会称之为老男人。
  可这世界,俨然成为了衣冠禽兽们的天下。
  在我的对面,坐着一群西装革履、人模鬼样,口里却说着淫秽笑话的男人。
  肮脏不堪的笑话,伴着缭绕的烟雾从他们的嘴里蹦出来,让我恶心不已。
  我的酒量是天生的,我的容貌是迷人的,这两点,直接或间接地决定了我今后的工作就是要从男人身上去赚钱。
  每一个女人,都不可能绝世而独立,白领和妓女一样,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从男人身上赚钱。
  这个世界,始终是男人的世界。
  我喝酒有一个标准,谁说的笑话最淫贱,我就去灌谁,直到他趴在地上,脑袋能作拖把用我才罢休。
  现在,这些老男人正丑态百出地倒在包厢的各个角落,我拿着在他们醉倒的前一刻签下的合同书,笑意盎然地离开了。
  我的领导对我的工作给予了百分之两百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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