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强制结合

56 第五十六章


    第五十七章
    诺曼正坐在冰堡里喝茶,侧目远处,大雪地白茫茫一片,就瞧见一个穿着黑色大衣的人影向这边走来,异能者五感都比普通人强,老远就看见是明修,颇有兴致的放下茶杯,诺曼撑着下巴悠哉的看向来人。
    明修将怀里的果子拿了出来,两颗只有核桃大小的果子,壳子质地坚硬,此刻躺在明修宽大的手掌上,怎么看怎么袖珍可爱。明修用手摸了摸果子,又珍重的将果子塞进怀里,看向冰封的大门,耳朵不自觉的微微泛红。
    抬手放在门上,明修还没动手敲,就听里面传来冷冷清清的声音,“进来,明修。”
    明修顿了顿,推开门,客厅里空空荡荡的,一抬眼就看到楼上诺曼撑着下巴在看他,瞬间,明修耳朵红了,动了动,上楼梯的时候还打了个绊子,听见楼上人轻笑,明修更手足无措了,他从来没见过长得这么漂亮的叔叔......
    “诺曼叔叔早上好。”明修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很自然镇定,努力不去想刚才差点绊倒的囧样。
    诺曼笑着点点头,样子十分艳丽,指着对面的座位,“坐,明修。”
    明修坐在椅子上,看着面前这个漂亮叔叔给他倒茶,扬手,洁白修长的手指在雪光了泛着晶莹的光,明修目光一下子吸引过去。
    “喝茶。”诺曼食指敲了敲桌面。
    明修一下子回过神,羞的耳朵都红了,结巴道:“对、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诺曼端起莹白的瓷杯,喝了口茶,心情好的看向窗外,调笑道:“景色这么好,你迷了眼也是应该的。”
    这话一说完,明修更手足无措,又不知道说些什么。他为自己的表现有点懊恼,明明对别人就可以得体礼貌,但换了诺曼叔叔就乱了方寸,真是不应该。看着面前的茶杯,明修端着茶喝了两口,等心绪平静下来,这才从怀里掏出两颗被他捂热的果子,“诺曼叔叔这个就是昨天我说的嘟嘟果。”
    诺曼拿起一颗,触手温热,一想到这果子被明修放在怀里暖过来的,诺曼思绪有些复杂。他虽然没有老大那么讲究的洁癖,但自小长得好相貌,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看见他,一双眼珠子总要往自己身上打量,他是十分厌恶的,尤其长大后明白这种眼神带着猥1亵下1流,更是恨不得眼珠子给对方摘了。后来,诺曼就不喜欢跟人有身体上的接触,哪怕是作战时,能避免的尽量避免。
    此刻握着这颗有温度的果子,看外面大雪纷飞,为了他一句话冒着大雪过来,而且对方还是他的晚辈,虽然被自己样貌迷惑吸引,但并无欲1望。想到这,诺曼也不再打趣明修了,唇一勾,眼神里也带了笑,浅浅的十分漂亮魅惑。
    “谢你的果子,中午留这儿一起用餐。”诺曼道。
    明修被诺曼的笑晃得有点迟钝,等反应过来,点点头,“好。”
    诺曼是冰系异能者,明修是兽人,都不是畏寒的,两人喝完一壶茶,诺曼率先站了起来往出走,明修松了口气,但心里又有点不舍,他闹不明白,跟着诺曼下了楼出了冰堡。两人并着肩,积雪太深厚,一脚下去就是个深窝,走的累人,等到了前头奥利弗林天住的房子,明修都是一脑门的热汗。
    食材都是仆人当天送的,特别新鲜,原本还每天送饭,但自从林天掌勺后,仆人就清闲了,每天只负责送些新鲜的肉食蔬菜瓜果就好。
    林天一看,十点了,将小白毛交给奥利弗,“我先将食材处理了。”刚听小白毛说,嘟嘟果只要撬开壳子,将里面的汁儿抹在肉上就好。中午吃饭人有点多,林天打算多准备些,昨天送来的海鲜还剩了些,干脆全做了。
    沙发上小白毛一双湿漉漉水汪汪的大眼睛瞅着奥利弗,奥利弗失笑,摸了摸小白毛的脑袋,道:“这么怕我啊!”伴侣一走,刚还调皮的小家伙就知道扮可怜,他又不是变态,怎么可能对小崽子下重手?
    小白毛在沙发上打了个滚,凑过去蹭了蹭奥利弗的手掌心,意思表示得很明确,我才不怕你呢!
    门铃响了,小白毛竖着的毛软了下来,奥利弗起身看门,转头就看见小白毛懒洋洋的样子,沙发上明战见奥利弗看他,又重新站起来,特别有威仪,也特别乖巧。
    奥利弗摸了下小白毛的挺翘的尾巴,就见小白毛浑身毛都炸裂了,一副拼命的架势,奥利弗转身去开门,刚还虎虎生风的明战一下子软了毛,在沙发上滚了圈,觉得自己刚才威风极了,看看,兰斯叔叔都被他吓去开门了。
    门外就是诺曼和明修,一身的积雪,两人在门口扫了积雪这才进来,屋里十分暖和,明修正脱外套,就见一道白影闪过,手里一重,自家小弟已经扒着他胸前的衣服正在舔虎牙。
    明修摸了摸弟弟的脑袋,“小战怎么了?”
    明战不想跟明修说话,他觉得自家哥哥太蠢了,兰斯叔叔在这里,他还怎么告状啊?不耐烦的瞥了眼自家哥哥,瞬间被旁边的叔叔惊呆了,这个叔叔没见过但是太漂亮了,小爪子抓着自家哥哥衣服,求介绍啊!
    明修摸了摸弟弟的爪子,显然兄弟俩没有心灵相通这项异能,明修以为弟弟爪子指甲痒,摸了摸,被弟弟一爪子拍开。
    诺曼一直在旁看着,这小团子看见他,一双乌黑的大眼珠子亮了一截。摸了摸小团子脑袋,这家伙还在自己手心里蹭了蹭,诺曼问明修,“你弟弟?”
    明修嗯了一声,“明战,今年五岁。”
    诺曼含笑瞥了眼小团子,这才五岁就知道往漂亮人身边钻,到底是一家人,都是见着美的移不开眼,不过弟弟段数显然比哥哥高啊!
    奥利弗进去帮忙了,诺曼看了眼小团子,这家伙正打算往自己衣服里钻,轻轻捏着提了起来扔到明修怀了,“我去厨房帮忙,你和明战自己在客厅玩。”
    诺曼懒洋洋的进了厨房,他这人不爱动物也不爱孩子,更不喜欢有人看着他流口水打主意,而明战两点都占了,尽管只有五岁,诺曼也懒得跟明战这小团子玩亲亲。可诺曼从小是大家少爷金贵养大的,要不是异能觉醒天赋异禀,又不爱钻在后宅整天被他妈拉出去炫耀,也不会跑到军队躲清闲,结果一大帮男人都看着他脸就饭,找了个机会齐齐收拾了遍,后来就被奥利弗给收拾了,实在是那时候诺曼浑身上下都是金贵少爷脾性,不说纨绔,但不像个军人,懒洋洋又眼高于顶一身傲骨。
    这人的手就像明修看的那样,莹白修长漂亮,他最出众的就是异能,冰系治愈系,一般出战,基本不需要武器,就连奥利弗手掌上都有些茧子,但诺曼半点都没,就是行走在军队里的贵族少爷。这样的人会做饭才怪,说是帮忙,只是不想在客厅哄孩子,顺带老大都去帮忙了,他也不好意思坐着等吃。
    林天给了诺曼一盆菜,亲自摘了两根,“学会了?那摘完,不要我摘掉的,要篮子里的。”
    诺曼端着菜篮子坐在餐厅桌子上开始动手摘菜,明修就抱着自家小弟躲在沙发上一直用眼神偷偷瞟着看,怀里的明战翻了个白眼,眼不见为净,实在是被自家哥哥的样子蠢到了,闭着眼躺在他哥怀里睡觉,他无所不能的卖萌技术今天连着碰钉,真是烦啊!那么漂亮的叔叔为什么就是不喜欢我呢?
    中午饭异常丰盛,烙的薄饼蒸的米饭做主食,麻辣水煮鱼、火爆鱿鱼须、清炒虾仁、糖醋排骨,重头自然是烤肉了,抹了嘟嘟果汁儿的烤羊腿,林天直接塞进烤箱里烤的,烤了一半时间,拿出来出来片了表面熟的,羊肉鲜味中还带着一丝丝辛辣,林天看着手里的果子,觉得这嘟嘟果也许就是辣椒的替代品,又将半熟的羊腿划了几刀子,再刷了层油,撒了辣椒面和孜然粉,送进去接着烤。
    既然嘟嘟果像辣椒,那么明修兄弟俩就是能吃辣了。林天想着明战年纪小,又特意做了道小羊排,肉嫩味道鲜,没放辣椒。鉴于有小孩子,林天还特意做了个水果蜜豆披萨,结果披萨饼跟薄饼似得,干干脆脆的,好在上面料足芝士也多,味道还不错。
    不过林天觉得他还是乖乖吃中餐这碗饭。
    菜一上来,好家伙都是荤菜,唯一素的就是水煮鱼里的青菜杆了,诺曼摘得只剩下脆生生的杆,叶子能薅光。不过客厅里都是男人,唔,小明战也是个小男人,都是食肉动物,一看菜色就满意,更别提第一次见到这样丰富菜的兄弟俩,俩人虽然是皇子,但吃的方面在林天看来也就那样,简简单单,撑死肉选嫩的稀少的,可不少烤就是捡再或者煮一罐肉汤。
    桌子上闻所未见的菜式,让兄弟俩大开眼界不说,馋的明战已经流口水了,林叔叔真是太棒了!
    诺曼看着一桌子菜,不由露出个羡慕的眼神,“老大真是好福气啊!”每天都能吃到这么香的饭。
    众人坐定,还没动手门铃就响了,诺曼举着筷子明显不想动,可老大在看他,于是转过头看明修,明修忍着香味起身去开门。
    “小舅舅?!”明修吃惊道:“你怎么来这儿了?”
    林天好奇瞅了眼,是胡云,不由看向奥利弗,奥利弗夹了筷子肉放到面前的碟子上,点头,“胡家几个女人要比男人厉害,我还是看到胡豆豆才知道胡云是她堂弟。”
    门外胡云闻到香味就忍不住了,自来熟的拍拍小外甥的肩膀,“快快,我闻到香味了,一起吃不介意吧?”人已经走到餐厅了。
    诺曼脸色不太好看,胡云的胃口他是见识过的,这一桌子菜又来个瓜分者,真是想撵出去。人已经去厨房摸碗筷了,胡云不客气,他们总不能把胡云撵出去,都是朋友。
    坐定后动了筷子,跟抢劫似得,你来我往,林天扒拉了一块肉放在奥利弗的碗里,“赶紧吃。”又开始奋战抢食了。
    人多热闹,抢着吃更香,等解决了七分饱,众人的手速这才慢了下来。
    “差点忘了正事,胡豆豆三天后结婚,特地来请你们一块过去热闹热闹。”胡云眼明手快的抢了一块肉放在碟子上,继续道:“这些天可是累惨我了,累死累活的帮她筹备婚礼,结果胡豆豆个没良心的一下子托我下水,不就是想拿我给萧然当挡箭牌么!唉,家里一听我过几天又要去塞拉斯就炸开了,轮番在我耳朵边上叨叨,我妈更是给我安排了不少相亲宴......”
    胡家在整个兽人国也是个特殊的存在,家里的雌性特别厉害强势,而整个家族雄性都成功兽化,但就是不把心思放在‘正途’上,喜欢打猎的喜欢做木匠的喜欢烧陶的......总之,女人们都是条汉子,军界的政界的商界的......胡家的女人们在外头赚钱养家,胡家的男人们就负责陶冶性情爱老婆努力让老婆生崽子。
    胡家雄性不出名也是正常的。雌性倒是数一个厉害,如胡皇后和胡豆豆。
    既然婚礼是三天后,时间也充足,奥利弗跟林天就决定去参加婚礼,他还没见过兽人婚礼是什么样子。午饭吃的干净,那块脆饼披萨也被几个大男人瓜分干净,就连不爱吃甜的奥利弗也尝了一小块,不过咬了两口剩下的就塞到林天嘴里了。
    明战吃饱了睡得四脚朝天,小呼噜打的可爱,林天给找了个窝安顿好,几人坐在客厅聊天,胡云为感情烦恼,诺曼正吃饱心情好,也愿意听听胡云的辛酸史,让他乐呵乐呵。
    倒是明修十分好奇刚才用的调料,跟嘟嘟果很像,但要比嘟嘟果味浓。刚一直猛吃,现在想起来倒有点不好意思,林天也好奇嘟嘟果,“既然嘟嘟果这么好用,为什么不大量种植?”
    明修摇头,“嘟嘟果生长在山石峭壁处,难采摘,移植到平原,很快就会死,就算养活了,结出的果子也失去了嘟嘟果的味道,而且结了一轮,等来年就不会结果子。”
    嘟嘟果难得,这也是皇家特供,每年就那么十来斤,还没用就完了,明野跟胡皇后又不是为了吃劳役百姓的人,只采好采摘的,再危险了就不许。
    林天大致讲了辣椒,明修双眼都亮了,辣椒要比嘟嘟果好栽种,一株辣椒结出来的果子多,生下的辣椒籽也多,味道还比嘟嘟果强,要是他们国家也有辣椒籽就好了。
    当晚回到皇宫的明修就去了他父皇的书房,特意说了中午那顿大餐,重点强调辣椒,结果......
    “臭小子偷吃好的也不叫上你父皇!!”明野怒。
    父皇你的重点真的对吗?!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