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这碗恒河水(穿越印度)

第 128 章


    (第二更,后面会时常加更,让订阅飞起来吧~~~~本文只在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请支持正版,拜谢!另,APP订阅千字三分,连盗/版帐号都是用的APP盗/订,小天使们可知道......)
    ————————
    累赘!“真的吗?”夏枫发现自己好像非常生气。
    “假的。到了海得拉巴,我一个人肯定是不行,说笑呢。”
    “这个时候你还说笑!”
    “我不想你如此紧张。放心吧,有我在。”
    夏枫又开始为他父母鸣不平,真是一个讨人厌的叛逆儿子,浑不着调。明知你急,他还要故意噎人耍嘴皮子。
    唐轩之疾步走向队伍中,大吼:“集合。”
    精兵队长跑上前询问:“大人,出什么事了?”
    待唐轩之把情况粗略一说,吓得他拔腿就往回跑,嚷道抄家伙。
    抄家伙是对的,但不是为了开火,而是因为火.枪太贵不能丢;夏枫分析得很对,明枪明刀干起来,商队就别想再走了。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唯今之计只能玩一出人间蒸发的游戏。
    ......
    听圣雄大人说要藏起来,精兵队长惊诧莫名,指着前方的深沟:“大人,您确定这下面能藏人?四百人,藏得了?”
    “谁叫你藏在那了,听我说,赶快去砍树,我要搭桥。”
    夏枫是个行动派,听得这话马上朝林子走去,姜戈赶紧跟上。太阳仅剩一点余晖,他们是在跟时间赛跑。
    砍树也有技巧,不能让人发现有树被砍,还得防着杂草丛生之中有埋伏......
    唐轩之朝队尾而去,因为后路要有人守着,如果运气不好对方的大队马已经来了,那就别无他法,只能跟夏枫挥刀屠之;如果来的是几个探子,那就简单,直接弄死。
    夏枫让精兵们开了眼界,敢情她身上也有功夫。本以为她是添乱,结果她还成了主力。唰唰唰五刀一棵树,十根水陶盆般粗的大树,夏枫一个人就砍了七棵。
    夏枫擦了一把汗,招呼道:“你们把枝蔓剔掉,来十个人跟我去换唐大人回来。”
    一行人来到队尾的山口,唐轩之感觉才呆一刻钟,惊讶道:“好了?”
    “嗯,有情况吗?”夏枫问。
    唐轩之用脚薅开草丛,说道:“看见我还想跑。”
    一个约摸三十多岁的壮汉尸体躺在那,脖子呈怪异姿势吊至胸口上。夏枫深呼一口气:“就这一个?”
    “岂止,前面还有一具尸体。不过我故意放掉了一人,当时我脚上的动作非常快,那人看不清人影,惊奔而逃,或许以为是鬼吧,我就等他回去报信说了鬼。不多说,你小心点,给我一刻钟时间。”
    “好。”夏枫用纱丽把脸继续蒙起来,带着精兵掩在植物中。
    ......
    “快看,圣雄大人又在调用神力了。”
    “我知道,他会用神力搬动大树搭桥,我们要去对面。”
    “这沟好深,地底下都有雾气冒上来。”
    “别说了,当心打扰到圣雄大人。”
    “嗙——”一声闷响,树杆倒向对面,唐轩之用脚试了试力道。够了,树杆的长度和力度可以承受马匹和骆驼通过。
    十棵树排好,一座横跨在两道悬崖之间的木桥就搭上了。
    四百人趁着夜色缓缓踏过去,唐轩之负责押后,以防出现意外。夏枫也不愿意先走,她隐约总觉得哪里不舒服。
    这时,山林里突然冒出三四十条如鬼寐般的影子,如幽灵一样眺望着他们。
    一个赤身**的少年叽哩咕噜说了几句,影子们集体窜出,紧接着,那个少年以指作啸,吹起哨来。
    “嘶——噫——”有辆马车正行在树桥上,那马儿突然扬蹄嘶鸣,眨眼间便翻了下去。
    一秒之后,“嘭!”载着五个精兵的马车摔成了粉碎。其他骆驼和马匹像抽疯一般,四蹄乱跳,完全不受控制。
    几乎同一时间,夏枫和唐轩之已经朝不速之客冲过去。幸亏船上有过训练,他们又是莫卧儿的优秀士兵,余下未过桥的精兵并没大乱,纷纷掏出火.枪准备应战。
    姜戈一见神身少年便吓得跪下,用南部话大喊:“圣司祭饶命,圣司祭饿命。”
    月光下,那个祼身少年身体柔软似水,连续躲过唐轩之的致命攻击。让我们的圣雄大人有跟绵花打架的错觉:什么鬼玩意儿,比泥鳅还滑。唐轩之浮躁不堪,听不懂姜戈号的是什么,急欲弄死大晚上光身出来的小流.氓,免得污了夏枫的眼。
    姜戈爬过来阻止唐轩之,抓他的脚:“这位是我们神圣的圣司祭啊,不能伤他。”一边又对正在瞄准的精兵喊道:“不准开枪,不准开枪啊。”
    有了翻译,双方都缓下动作,而夏枫那边还纠缠在一起,十个人也难近她身。祼身少年露出欣赏的神色,翘起嘴角说了一句什么,他的手下迅速停手退开。
    夏枫脸不红气不喘,人家住了手,她也没敢主动挑事,待看看这帮人想要做啥。
    “圣司祭大人,我们是去海得拉巴的正经商人。”姜戈磕头解释。
    裸.身少年看都没看他一眼,眼睛望着夏枫,嘴里说道:“神主的宠儿,圣洁的身体。”
    姜戈震骇,目光直直望着祼.身,拼命摇头,结结巴巴:“不是,她不是,她是商人,是莫卧儿的良民。”汗水已似珠子落下。
    唐轩之从出手那一刻就知道自己中招了,提不起内力,给某种药物麻痹了经脉。夏枫却没有,如果她知晓唐轩之的情况,就明白他是体内神经被控制了。
    唐轩之恼怒非常,朝姜戈怒吼:“这怪物到底说什么?他能不能捡张叶子护住身.下?”
    姜戈哪敢说出真相,不回唐轩之,仍是一味祈求少年:“请大人放我们通过。”
    唐轩之目呲欲裂,取出背上藏着的“啸风”剑,准备硬拼,就算是死也要让夏枫安全逃离。精兵们见此动作,纷纷端起了枪,他们才不管什么圣司祭,圣雄大人说什么就是什么,只求速速离开此地。
    祼身少年诡异一笑,这才看向姜戈,问道:“他们是你的主人?”
    “回大人,是的。”
    “那你问他们,为什么要打听庞杜大人?莫卧儿的污脏灵魂来我海得拉巴干什么。”
    姜戈一转述,唐轩之和夏枫都瞬时明了:这些人并非奥里萨人,甚至也不是劫财的贼匪。唐轩之握剑的手松了几分,对方好似不怵他的剑,愈发让他没有把握。
    两位主人不吭声,姜戈焦急不堪:“夏枫大人,告诉他们吧。”又对伸出右手挡住夏枫眼睛的唐轩之说道:“圣司祭从不穿衣衫,他们是圣洁的人,如同母体中的婴胎。”
    夏枫摁了下欲开口的唐轩之,抢先道:“我是韦希莎夫人的朋友,去海得拉巴是为她带去我莫卧儿新出产的美食。”
    祼身少年作势回忆,“韦希莎?”抬眼问她:“朋友?”
    夏枫尽力不去盯他的身体,虽然月色不亮,但她目力极好,眼前的少年身负不符年龄的“雄伟”,真让人眼睛没处放。应道:“对,朋友,诚挚的朋友。”
    “哦.......”少年突然迈腿走进两步。
    有唐轩之在一旁,夏枫才控制住自己后退的本能。
    少年旋即又轻蔑大笑,嫌弃地盯着夏枫:“你怕我?因为我身上寸纱未着?你的灵魂太肮脏了,不配拥有圣洁的身体。”
    原来他会说北部话,口音虽怪也不流利,但表达意思完全没问题。夏枫腹诽:什么玩意儿,你光着个身子不知廉耻还怪别人肮脏。却不明白,对方所说的圣洁是指她骨骼清奇,是练“无上瑜珈密乘功法”的好材料。
    “你叫什么?对了,韦希莎是谁?”少年越走越近。
    唐轩之的经脉闭合得死死的,少年身上发出来的奇异香气钻入他四肢百骸,如同羽扇拂过。他干脆憋住气,想办法冲开脉道,在此之前,只能容忍少年的光身子“亵渎”心上人。他清楚,眼下即便是拼也拼不过,他此刻一成把握也没有。
    夏枫仍没有退,大大方方站在唐轩之身边,十分害怕唐轩之冲动出手。以为只要在他的方寸之内,才能让这家伙放心,不作出没脑的事来。可是,又奇怪他现在如此冷静没有变成爆炭。想完这些,夏枫回答少年:“我叫夏枫,来自莫卧儿皇城德里。既然我们不是敌人,可不可以放我们走了?”
    “你怎么不问问我叫什么?”少年指着僵立一旁的唐轩之:“这个震旦人是你的卫士?”
    有个精兵忍不住脱口而出:“他是我们的圣......”话没说完,“扑通”一声突然倒了下去,喉咙上插着一根银针。
    “你!”夏枫和唐轩之勃然变色:他的动作太快了,强过夏枫,不逊唐轩之。
    “我叫邺,海得拉巴的圣司祭。”少年弹了弹指尖,捏过金针的指尖掉下一层银粉。发现夏枫就如一个白痴似的完全没被圣司祭三个字震住,有些不满:“你们北部贵族不懂南部话,也不知圣司祭,未婚女子也敢抛头露面远走行商,没规矩无体统,欠教化。”
    欠教化的是光着身子的你才对吧,夏枫莫名其妙。
    姜戈马上向夏枫解释:“圣司祭是众神化身,通天入地无所不能,他......永远年轻万世不朽。”
    唐轩之和夏枫不约而同看向他胸前的纹身,形态非常奇怪。纹的是盘腿而坐的一尊人像,人像的脸古怪中带着立体感,活像四只脸叠在一起;还有四只手,四手分别伸向上下两方,不仔细瞧以为是只蟾蜍;细瞧之下有一种诡秘莫测的威严之感,总之,让人不舒服。
    唐轩之泄了气,放弃冲经脉,转念思考别的办法。夏枫壮着胆子驳道:“永远年轻,怎么可能!众神的化身会随意杀人?”
    “哼,我正在说话,他竟敢插嘴,如果他有家人,也当赐死。”
    夏枫咬紧牙关,恨不得把这光溜溜的恶心玩意儿撕烂。
    又听他说道:“你连圣司祭的驻颜术也不知道?”邺的眼神愈发鄙夷,“可惜,神主也有犯错的时候,竟然把宠爱给了一个蠢笨的女人。”表情鄙夷中又透着贪婪,目光像恶狼一样,直勾勾的盯着夏枫。
    姜戈最怕他提这碴,腮帮子的肌肉直颤。
    唐轩之悄悄地瞟着姜戈,思道有不好......
    夏枫敢打睹,这人绝对只有十来岁,没有练什么驻颜术,因为他的口气好不幼稚,声带也是少年人的。压着性子又问:“圣司祭大人,我们可以走了吗?”
    邺好像这才想起正事,“韦希莎是谁?”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天使“我只是潜水”投的地雷,么么~~~~
    明天依然是双更,同时替换,木丁要开始发力了。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