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是偶然

第27章


  荣钧虽然接受了这样的安排,但他内心显然是排斥的,看着姜岚在自己的小地盘上出出进进,他显得烦躁不安。
  每次不得不和姜岚说话时,他的语气也是无比生硬的,也不管对方受不受得了。姜岚的房间过于简陋,她打算把餐桌上一瓶水培绿萝移过去点缀一下——家里所有的植物都是姜岚购买并养护的,知春既没心情也没耐心照顾这些花花草草。
  这本无可厚非,但姜岚错在凡事都忍不住要去请示一下荣钧。
  “不可以!它原来在什么地方就让它还在那地方呆着!”荣钧没好气。姜岚站着愣了一会儿,用力一抿唇,居然老老实实把绿萝给放回了餐桌。
  知春冷眼旁观,几次想起身干涉,但多一事不如省一事,她忍住了。再说,她也不可能事事都替姜岚出头。
  “你真该对小姜好一点儿。”私下里,知春到底没忍住,还是试着劝荣钧,“她一个女孩子干着伺候人的活儿,还这么好的耐心。”
  “她本来就不该干这个!”荣钧头也不抬地说。
  知春其实也有同感,便问:“那你觉得她应该干什么?”
  “我怎么知道!”荣钧眉头皱紧,“这是人家的私事!”知春劝不了丈夫,只能自己对姜岚表现得更好,以期能对她有所补偿。
  出差前一晚,她特地留姜岚在家吃晚饭。
  本来晚饭时荣钧颇喜欢和知春聊聊天,他平时在家,唯有以读书消遣,憋了一天的话,晚饭时正好可以跟妻子好好说说,而当着姜岚的面,他一下子成了葫芦嘴,只知闷头吃饭,一吃饱就放下饭碗回书房。
  知春只当看不见他的铁板脸,一个人存心要作,旁人怎么劝都没用。她抢着把碗给洗了,又沏了茶,和姜岚坐在阳台里扯会儿家常。平心而论,姜岚给知春的第一印象绝非温柔的绵羊,她像一颗钻石,闪亮,并带有棱角。不过一段日子相处下来,知春对她完全改观,她不止一次称赞姜岚的专业性。
  “你为什么会想到做看护呢,这活儿和一般工作比起来麻烦很多吧?”
  这个疑问在知春心头久久盘桓,世上有那么多职业可以选择,而她相信,只要姜岚愿意,大多数雇主都不会拒绝她。
  姜岚品着知春沏的茶水,悠悠诉说开来。“我妈妈临走前两年,我差不多天天去疗养院陪她,那里还有不少跟她情况类似的人,他们都很孤独。我推着妈妈出去晒太阳,经常能碰到这些人,有时他们需要帮助碰巧护理不在身边,我也会顺便给他们搭把手。一开始他们很排斥我,但后来就都盼着我去了。我从小就很孤单,所以,觉得能给别人带去希望是件快乐的事。”
  “那你为什么不直接在疗养院找份工作?”
  姜岚轻轻摇头:“那会让我想起妈妈。”
  知春心底涌起一片柔软:“你妈妈是什么病走的?”
  “抑郁症,很严重。我爸爸过世后,她就一直精神恍惚。”
  “那时候你还很小吧?”“嗯,爸爸走我才六岁,还是非常依赖妈妈的年纪。”姜岚黯然低下头。
  “那你们的生活可怎么办呢?”知春是真心同情她。
  “一开始妈妈的病不怎么厉害,她很疼我的,坚持上班养我。后来有个要好的阿姨资助了我们一段时间,大概两三年的样子吧,我妈妈的状态越来越差,只能进医院治疗。她入院后,我就被送去了叔叔家。”
  “你叔叔对你好吗?”
  姜岚笑笑:“他的日子本就过得不宽裕,我对他来说是个额外的负担,你想能好到哪儿去?我很早就没心思读书了,他也从来不管我。我一直有个愿望,我得去找我妈,我要亲自照顾她。”“你真是个孝女!”
  “也很天真。我离家出走过两次,第一次被叔叔找了回来,其实是我自己主动要回去的,因为身上没带够钱,根本走不远。第二次离开他们家时我已经满十八岁了,我吸取之前的教训,攒了一笔钱,大概能维持一个月的基本开销吧。然后就南下打工,我计划等攒够了钱就去找我妈。可钱哪那么容易赚呢!我被骗过好多回,不过不管多困难,我都没有再回过叔叔家。”知春自叹弗如:“你很厉害了,而且最后也成功了。”
  姜岚脸上并没有流露出骄傲的神色,她似乎陷入某种思绪,顿了片刻才说:“可是代价也很大。”
  她没告诉知春那些代价具体是什么,知春也不便贸然问下去。
  他们的公寓正对一栋酒店,一入夜,酒店幕墙上便有巨幅霓虹闪烁,无声但有节奏。被路灯点亮的马路蜿蜒着从建筑物间穿过。楼下草坪上偶尔传来孩子的嬉笑声,有人在打网球,球体撞击塑胶面发出噗噗的闷响。安静的晚上,半封闭的阳台里,夜色正好。
  姜岚忽然转眸,对知春嫣然一笑:“我喜欢照顾别人,那会让我觉得活着还有点价值。”“看得出来,”知春也附和地笑,“我对你很有信心,所以才有胆子接下新工作,那对我来说真是个不小的挑战!”
  姜岚的眼眸里冒出好奇:“知春姐,你在公司都做些什么?”
  知春不厌其烦给她讲自己的职责,但从姜岚的眼神可以判断出,她对此似懂非懂,那些琐碎的细节显然离她很遥远。她向知春打听,大概仅是出于一种礼尚往来的礼貌。
  听完知春的叙述,姜岚脸上的笑容浓了一些,说:“你真能干,难怪荣先生什么都听你的。”她这么说的时候,眼神真诚,仿佛真的很羡慕知春,知春忽然陷入困惑,一时竟忘了该说些什么。知春第一次出差,心情格外紧张,不完全是因为面对工作上的麻烦,更让她惦记的是家里的情形,所以一等事都办完,她便非常坚决地推掉了对方接洽人员盛邀的饭局,跳上返程火车,马不停蹄赶回家中。
  她下午三点就到家了,比预定时间早了四五个小时。
  荣钧在书房执笔临帖,姜岚则端着个小篾箩样的东西在阳台里裁剪什么。
  这安详和谐的气氛让知春有种莫名的感动,好像整个世界从此和平大同了。
  荣钧见她提前回来非常高兴,问她工作顺不顺利,知春说:“按部就班做着呢,反正在企业里干就是那么回事,急也急不出来。”
  “你这心态不错,你老板没看走眼。”荣钧笑着调侃她。
  知春凑过去看他写的字。
  荣钧的毛笔字写得不赖,这让知春惊讶,结婚这么多年,她第一次欣赏到丈夫的墨宝。
  荣钧受到妻子的赞扬,立刻兴致勃勃。
  “我小时候常跟我爸习字,他说练毛笔字可以修身养性。我最近有点无所事事,而且……脾气也比较暴躁。”
  听他这样作自我检讨,知春几乎要惊喜了:“你跟小姜和解了?”
  “我从来就没和她吵过。”荣钧神情淡然,提笔落向砚台,饱蘸墨汁后,在纸上写了个大大的“安”字。
  姜岚转去厨房择菜,知春把给她带的礼物——一条色彩斑驳的织物围巾递给她,那是小县城般的N市唯一能拿得出手的纪念品。
  姜岚连声道谢。她的篾箩就搁在冰箱旁的料理台上,知春拾起那里面做了一半的手工,是个类似零钱包的东西,三面已经缝严实了,正准备上拉链。“这是你做的?”
  “是呀!我打算做个小荷包,可以放些香料,挂在衣橱间里有消除异味的功能。”姜岚转过头来,“其实我在你家也没多少活儿,做点小东西正好可以打发时间。”
  “你手真巧。”
  “我以前住叔叔家,针线活儿都是自己做,有一回衬衫上破了个洞,婶婶不愿给我买新的,我就绣了朵小花把洞遮住,我同学都说很好看呢!”
  “你很乐观啊!”知春放下荷包,“荣钧写字的那些纸和毛笔是你帮他买的吧?”“嗯,他给我开了单子,还指定要去九和斋买。”
  “多少钱,你记账了吧?”
  “荣先生给过钱了。”
  知春瞄了她一眼:“这几天,他有没有为难你?”
  “没有。”姜岚低头一笑,这笑容使她看起来特别单纯,“他可能认命了吧。”
  知春忍俊不禁,也乐了。没过多久,又轮到知春出差,这一回她心定多了,处理事务更加井井有条。下午只要不忙,她都会打个电话回家,多数时候是荣钧接,他似乎一直守在电话机旁等着自己。偶尔遇上姜岚接电话,也多半是荣钧上洗手间的时候。
  知春其实更喜欢和姜岚聊几句。
  “他怎么样?”
  “刚刚练了会儿走路,有点吃力的样子。”
  “别让他太累,对身体反而不好。”
  “我知道的。”
  “他要是不听话,你告诉我,我训他。”两人叨叨不了多久,荣钧就会抢过电话,语气热切得像个孩子:“喂,知春?”
  人的适应力是很强的,即使经历过再怎么可怕痛苦的阶段,只要道路稍稍转为平缓,就又能心安理得地把日子过下去了。
  季节再次更迭的时候,知春已经习惯了在两座城市之间穿梭,对手上的工作也越来越有信心。
  有天傍晚,她在N市工厂结束一天的任务返回酒店,旋转门里忽然涌出来一拨人,虽然都穿着便服,知春却凭直觉嗅出了他们身上那股挥之不去的来苏水味。医生们的年纪都在六十岁上下,个个矜持节制,说笑都很小声。知春侧身让他们先行,依稀想起在酒店大堂的什么地方看到过欢迎某某地区医学界学术交流会的横幅。
  等最后一个人从旋转门里步出,知春才拾阶而上,抬头时,一个悠闲寂寞的身影映入眼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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