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枫街

51 叶椛城番外:墨色海


那双黑色的眼睛里容纳着星辰大海。
    我叫叶椛城。
    说实话我并不知道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它明明读来让人有种莫名的悲怆感,却又让人说不出悲怆在哪儿。
    也许是在那个城字吧。我很喜欢这个字。在我印象中,名字里带着这个字的都赋予了这个名字无尽的魅力,却不知缘由。
    我的一生源于一座城。败亦是因为一座城。
    我是家里的独女,自幼是被宠惯了的,性情未免骄纵。平心而论,我知道自己又自负又自以为是,还喜欢自作多情。妈妈漂亮的外貌给了我一层好皮囊,但也绝对算不上顶尖。我绝对是不在意这些的,但直到我看到了那个改变我一生的人,才痛恨起自己为什么没有长一张非常非常漂亮的脸。
    那是一次元旦演出。当时学校里有个学长的吉他弹得是公认的好,所以顺理成章地上了那个大舞台。他清秀却也精致的眉眼突然扣中了原本昏昏欲睡的我。
    他的声音清朗而有磁性,有种让人莫名感到舒服的魅力。一字一句地弹唱,美妙的声音在会场蔓延而开。
    全场的女生疯了一样鼓掌和叫好。看起来学长人缘也不错,连男生们也都兴奋地鼓掌,完全没有觉得他已经变成了大众情敌。
    “那学长听说学习也棒棒哒,被保送了呢。”旁边的女孩陶醉地说,“啊,如果我能追上学长就好了……”
    他姓宁。那是我很喜欢的一个姓氏。他妹妹是我的同学,和我关系不错,然而她也从没和她哥哥提起过有个叫叶椛城的朋友。
    那个时候我也算是班里的女神之一,但是宁致远把我的风头完全抢尽。我知道很多人追我,但我不去理睬。
    他打着篮球。他弹着吉他。他唱歌让人感动得想哭。他的眉眼俊秀如春日繁花。他人品那么好。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他笑起来如沐春风。他的光芒让人睁不开眼。他是老师的得意门生。他是天之骄子。他——
    我想我唯一喜欢过的就只有这个少年。他是一切他是光辉他是岁月绵长。
    那天我看到了他,在篮球场上。他开始打架开始说脏话,但他一如既往地有魅力,却没有多少人记得他。
    那天他被人打了一顿,血从他嘴里流了出来。他没有流露出任何痛苦的表情,只是茫然麻木地看着,好像与他无关。
    “学长你没事吧——”我刚想叫什么,却看见他站了起来,面无表情,像是从未经历过那场殴打。
    “没事。”
    “学长我——”我喜欢你。
    但我还是说:“我很喜欢你那次元旦弹的曲子。很好听。”
    “谢谢。”他无声笑笑。“我回不到从前了。”
    然后他闭上了眼睛。疲惫不堪。不久我听说找他事的几个男孩受到了处分,他本人什么事都没有。我有些惊愕。
    他不认识我。我知道他叫宁襟零,可我并不了解他。我们不是一个年代的人,也不是一条路上的人。他在成为一个坏孩子的路上越走越远。但我始终对他如一。
    他明明曾经那么好。他明明曾经是所有人的偶像。他明明曾经——
    我还那么喜欢他啊。
    后来我看了以前的报纸。其实在那场震惊全国的暴风雪中,宁襟零早就死了。记者还采访了宁致远。当时我的震惊可想而知。
    但后来我发现了他是个异能者。他的时间轴有时是混乱的。举个例子,他本在十岁的时候就死了,却还能参加初中时的打架。他以灵魂的形态活着。或者说,他一直都是灵魂,只是修改了所有人的记忆,让所有人都以为他还活着。这个秘密只有我一个人发现。
    我曾第一次跟他认真地交谈过。但他忘了。
    我不怪他。
    他伪装着自己仍是“宁襟零”,他一如既往好斗,他叛逆又性格乖张。
    但我真喜欢这样的他。
    后来高中毕业了我也跟他表白过了,但我知道他不会真正答应。
    某一天我在他的宿舍里看到了血迹。那是他把宁致远做成了人形的痕迹。
    我冲出去,不敢相信他已经变成了一个嗜血的怪物。
    他越走越好。他编写的程序得到了所有人包括他严苛的导师的称赞。但他只是淡淡地看着我。
    他说他要做一个古往今来无人能及的程序。他管它叫Circulation。它是一个城市,他想想就说管它叫Z市吧,或者叫精神病市也挺好的。
    我知道它不止是一个制作出来的幻境。它更是真正存在于现实世界某个空间的实体。
    后来他带我进去了,就没能回来。
    他说他要走。他说他想有更广阔的天地。他说他要永生。
    他让我杀了他。但我做不到。
    但是看着他的微笑,我还是对准了他的心脏扣动了扳机。我跌跌撞撞哭着被雨淋成落汤鸡,但于事无补。
    他给我写了一个女仆的程序。他说歆月一直会化为门牌等着他回来。歆月只要感应到他就会化为一个真正的人。
    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所谓的“楚祈霄”是谁。只不过我封印了他的记忆。但我知道,他才是真正的神,真正的王。我为他而生为他而死。
    为什么?
    因为他杀了我。我现在是他的人形,灵魂必须听他的。
    他给了我一张更美的脸。但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我只是希望他能喜欢我。
    这就足够了。
    我每天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我神情恍惚。我在这个庞大的空间里只是个守墓人。我把我的爱恨全都埋入地下长眠。
    我开始考虑如何杀他。我开始考虑如何粉碎他的计划。但我输了。因为他的目标已经不是永生。
    但我其实不是想说我与他的爱恨情仇。只是想起和他第一次认真谈话的经历。
    傍晚。暮色四合。我踢掉脚上的沙滩鞋,赤足在沙滩上行走。细腻温润的沙清凉地包裹着我的双足。温软和粗犷的笑声在空气中悠悠回荡。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那么恬静的样子。他靠在海边的岩石上,怀里抱着吉他,身上反穿了件白T恤,喷涂着黑色的字母。他一只耳朵里塞着白色的耳机,MP3放着高亢的歌曲,另外一只耳朵惬意地欣赏海浪拍打沙滩和冲击岩石的声音,神色专注,好像他听的不是海浪,是优美的交响乐,是美,是自由,是永恒。
    我猜每个女孩都会遇到这样一个男孩。他们多才多艺,会打篮球会玩吉他,穿白衬衣潇洒不羁,长得帅还活泼开朗。他们在很美的时刻拨弦弄乐,恰巧拨动了女孩的心弦。
    我不知道其他人会如何抉择,却只记得当年的自己鼓起勇气上前去介绍自己。那话可真俗,但当时的每一个停顿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我叫叶椛城……可以,交个朋友吗?”
    我想起永安塔里那幅画。那是我画的,却只是幻想的画面,因为当时我不可能坐在他身边。
    然而他笑了。那一刻星海倒映在他眼里。星辉流转,他的眼睛就是盛满星光的墨色海洋。
    阿零。
    你就是我心中挥之不去的墨色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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