唇膏

第15章


  很多情节永远只在黑夜降临的时候发生,因为情节需要,也是因为向来都只有月黑风高才适合来做白天不能做不忍做不敢做的事情。或许在黑夜来临的时候,人性善良和理智的一面更为薄弱。
  一个女孩子正在阳台上晾衣服,忽然,眼前一片蓝色一晃而过,谁的衣服掉下来了啊。楼下一声闷响。突然之间她意识到,刚才飘过眼前的根本就不是一件蓝色的衣服,而是,一个喘着蓝衣服的人。女孩捂着嘴向下看去,楼间的天井中人群开始聚拢,成射线状散开,蒲公英的花蕊中心躺着一个蓝衣服的人。虽然灯光不够明亮,但是女孩还是一眼就认出她,就住在自己正上方的李雨萧。
  不必到医院,人已经是救不活了,12楼掉下来造成的头骨破裂和体内出血没什么痛苦就要了她的命。
  一周前还活蹦乱跳的说着八卦的小姑娘,转眼变成了一具冷冰冰的尸体。寝室里面好像是被认真的打扫过,连书架上的书都放得整整齐齐。
  唯一不同的是,桌上的便笺上面留着一句话:刘振,对不起。
  核对笔迹以后,鉴定科的人一致认为这的确是李雨萧的笔迹。
  她的的确确是自杀,连便笺上面都还留着一滴没有干的泪水。究竟是什么逼得她要走上绝路,对不起自己心爱的男友?
  谢乔默默地将一份报告递给刘弈奇,知他心情不好也不多开口。这一份是那天从李雨萧洗手间里面搜集的样品的测试报告。浴缸下面纠结的毛发中有刘振的也有陈宇的。
  待小王将COTX-2喷撒遍整个屋子以后,紫外灯下面房间一片黑暗。即使是用水洗多少次,只要COTX-2一喷上去都一样会显色的。
  “你们看!”小王轻声叫了出来,床下面有一片荧光在黑暗中幽幽现形。打开灯,原来是李雨萧的一只拖鞋,麂皮的鞋面上面并没有污痕。关上灯,鞋面上面的荧光再次出现,几个人面面相觑,没想到竟在这里发现了破绽。
  巧合或许是天意。要使这只鞋子好好地放在床下,他们也许根本不会想到要注意它。如果刚才没有恰巧将COTX-2喷上,那么即使在荧光灯下面也必无所见。同时,如果这是个一般的拖鞋,血迹肯定会特别明显,也一定不会留在上面,偏偏是一双深色的麂皮鞋面,最易吸湿也最不容易被发现。
  后面的事情就变得很简单了,从拖鞋上取出的血样证明,这正是刘振的血液。包括一切的作案时间,弃尸时间也均吻合。
  至于陈宇的死,也有了新的进展。陈宇小区的门卫认出了李雨萧的照片,证明他们本就有所交往,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认为李雨萧可能有杀害陈宇的动机。最重要的是在李雨萧的实验室的抽屉深处发现了一只Dior的唇膏以及一只Chanel的粉底乳。唇膏是新款的“蓝金”颜色鲜艳却几乎是全新的,没有怎么用过。粉底乳边上有一小包微晶粉末在闪闪发光,竟然是刘振丢失的药品,也正是造成陈宇脑溢血的罪魁祸首。
  药品是盐酸盐的形式,无色无味,没有脂溶性。将晶体粉末敷在粘性极好的粉底乳上面看起来就像PARTY上常用的闪粉,因为它没有脂溶性,所以只要不入口便不会经皮吸收。粉底乳和唇膏就好像是这种药物的一层防御膜。
  最后赵晓玲拿出陈宇的日记,证明李雨萧的确有很陈宇的理由,也足够有杀死陈宇的动机。既然她已经死了,也就不必再让林若初受怀疑了吧,赵晓玲想。
  “整个案子并不复杂,李雨萧对陈宇的威胁恨之入骨,从而起了杀念。但是为了逃避嫌疑,所以用林若初的英文名注册了邮箱,并发了林若初的照片给陈宇。后来对刘振则是因爱成恨。双重谋杀啊,这女孩真够狠。单亲家庭的小孩就是容易心里扭曲啊。”小王感叹着。
  刘弈奇紧锁双眉,凝神的望着桌上的报告。半晌没有言语,最后他慢慢合上了眼睛,说:“那就帮我写报告吧,这件案子就这样了解。”
  虽然结案,但是刘弈奇的心好像是一个陈旧的钟摆沉重的摆动着。不安在困扰着他的心,都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但这个案子的终结总像是太过轻易。那么多的证据和线索,为什么好像在李雨萧纵身一跃的刹那就突然的浮出水面。
  世界上那来得那么多巧合?
  巧合从来都是人刻意而为的杰作,区别仅仅是谁的脑细胞更加好用,逻辑更加完美罢了。
  作为一个警察,他应该揭开所有的答案,破除一切的怀疑。
  但是,作为爱着一个人的他,或许该接受这个答案,对也罢,错也罢,最好的不一定是正确的。
  真相往往丑陋。
 
  一个月慢慢的过去了,陈宇的案子早已了结也就很快的被人们淡忘。
  很多的时候,一件事存在的意义在于经历过程,一旦有所结果也就彻底完结,消失得好像从未发生。
  刘弈奇申请了一段时间的休假,经过这一场他好像身心俱疲,原来好像精神凝聚的活力一样的东西散开了,或者是融化掉了,让他再也没有办法回到原来的他自己。一个月来,除了睡觉就是闷坐,房间的地板上堆满了酒瓶和空烟盒。
  谁也不见,谁也不想见。
  有的时候他会偶然有一些清醒,随即又醉了,或者是睡了。但就在神智回来的短短时间,他总能看见那个带着半张金色面具的脸,嘲弄的一闪而过。
  人的改变往往需要一个契机,也不早也不晚。就在刘弈奇醉了又睡二十三天后的一个下午,他忽然醒了过来。
  就像心底有个声音在对他说话,“你可以起来了。”
  然后他就真的醒了。
  无论如何,人生还是要继续下去的,有些事情必须有所结论。
  镜子里面男人有些狰狞的面孔着实让刘弈奇大吃一惊,可能是好久没见过自己的脸了,陌生得快要认不出来。胡须像是秋天的蓬草横七竖八的长了满脸,两颊削了下去,本来就棱角分明的脸更加显现出刀锋一样凌厉的线条。眼窝深陷,下面两片深深的淤青,只是两只眼睛倒是显得更加炯炯有神。将近一个月没有晒太阳和过度的睡眠让他的脸苍白的好象鬼。
  刮掉胡子,分明就是夜访吸血鬼里面衰弱的Lastat。
  有些女人的直觉总是特别的敏感,对于林若初来讲她的直觉就根本是动物性的。任何人动过她的东西或者是进入过她的领地,她总是能够在第一时间感觉到。毫无理由。
  从钥匙接触到锁孔的一瞬间,她就觉得房间里好像是存在着一个危险的气场,莫名其妙得让她心惊肉跳。上个月从刘弈奇家出来以后,她只在学校的寝室住过一晚就匆匆搬走了。反正马上就要毕业,也不要再做试验,干脆就搬出学校一个人住,免得总是被人侧目。
  房间不大,但是好在算是干净。不过是买了一张可以折叠的沙发床和一个简易电脑桌,基本也就不妨碍正常生活。搬上一盆绿色植物,随便摆放的坐垫,再加上大量的书和CD,俨然IKEA的风格。
  门打开了,房间像是黑洞一样,只是窗子是打开的,窗帘在啪啪的吹动。
  林若初一皱眉,莫非今天忘了关窗?踢掉脚上的高跟鞋,灯也未开先关了门去关窗子。风很大,窗子关上的时候发出了一声巨响。
  房间里变得特别安静。忽然她听见背后的竹帘后铜质打火机叮的一声脆响,火光映衬出男人苍白的面孔,点燃的烟在黑暗中一点一点发出冰冷的红色,“你还是开窗的好。”
  “你是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回了回神,林若初才问。
  “你未免太小看我,好歹我也是警察。”刘弈奇特意加重了“警察”两个字,语调里面已经是自嘲的了。“林小姐,好久不见了。这段日子你想必过的很好。”
  刘弈奇的态度让林若初心中一阵寒意,不免狐疑,只是脸上并不显露出来,“哪里有啦,现在工作找得我焦头烂额,真真是叫做一塌糊涂,怎可能好过?”
  男人听她这样说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他将头仰在沙发的靠背上悠悠的吐出一口烟,“林小姐,到了现在你的面具可以摘下来了吧?”摊开的手心里面,一只金色的面具在月光下发出闪烁的光芒。
  “啊~”林若初知道自己失态,马上用手把嘴掩住,但还是发出一声低呼。
  “原来还是你拿到了啊。”林若初很快平静了下来,刘弈奇觉得忽然看见了自己初见她时的情景。就是他拿出那种照片的时候,她曾经一闪而过的神情,仿佛万念俱灰的疲惫。原来这才是她面具下面的真容,不是纯白无辜,不是风情万种,不是狡缬顽皮,仅仅是无法言说的疲惫。
  “可不可以给我一支烟,我的正好都吸完了。”有点抱歉的笑笑,好像现在没有发生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纤细的手指夹着点燃的香烟,还是觉得很美,白皙的手腕上带着一支宽宽的手镯,正好盖住丑陋的伤疤。
  “不过我还是很想知道,你是从什么时候怀疑我的呢?”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刘弈奇冷冰冰的说。
  “世界上从来都有偶然发生的事情,因为你只能控制你自己,而不能把握所有的环境因素。虽然我得承认你的确很聪明。但是又没有听过一句话,聪明反被聪明误?你不该总是把推心置腹做得太真诚,因为真话之所以容易打动一个人是因为它稀少而可贵,而你,说得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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