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春华秋实

番外慕言


实际上,我第一次见金慧媛,是在北京,于晴的公司外。
    北京的秋天,阴冷潮湿,再加上雾霾,实在是叫人不敢恭维。
    我在公司签了个合同,出门等着TONY开车来接。鬼使神差,就进了这间不大的咖啡屋。
    我信命。
    干我们这行,红与不红,努力了,并不见得有用,都是要靠命,要靠运。
    命理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强求也没用。
    我选了个僻静的角落。背对着过道,面向着窗口。
    秋日的午后,咖啡屋里,也清净。
    我捧着杯子,吸着香气,看路上的行人。我喜欢看人,生张熟李,各种表情,都不相同。
    金慧媛,进了我的视线。
    男人,想要不看她,有点儿难,原因很简单,她太琳珑有致。
    她穿了条,纯黑的高领连身裙,样式极其简单,质地却很考究,一看就是高档货。满头如丝的长风在身后飞舞。
    我看不清她的脸,距离太远。
    她踩着过膝的高跟长靴,愈发显得双腿修长。丰乳细腰,黑色的裙子,长度讲究,裹得微翘的臀部,恰到好处的诱人,却又不张扬。那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背影。
    进了咖啡厅,她也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正好就在我眼前。
    一般来讲,我讨厌女人穿高领,穿黑色。因为,要想穿得刚好,太不容易。
    她却不然。炫目得叫人,收不回眼睛。纤细的颈,微微低着,浓浓的墨色,愈发显得她的脸色白皙。
    佛法常说:面由心生。
    所以我相信,漂亮的女人都好命。
    静静的看着她,就像一幅画。她把手机调成静音,放在桌面,手机嗡嗡的不停的震动,她却不应答。
    她点了两块很浓的蛋糕,合着咖啡,摆在面前。
    我以为,她在等朋友。
    我奇怪,身材这么好的女人,也敢吃蛋糕?
    她疯狂的把蛋糕,往嘴里塞,我看得目瞪口呆。这吃相,好像并不是享受,倒是自虐。
    我看见她脸上的几滴清泪,静静的顺着面颊滑落。
    她用一根手指,在面上划过,抬起头,试着把泪吞下。
    我见惯了,女人撒娇打诨,没见过,漂亮女人的坚强。
    于晴匆匆而来,在窗外向她招手。
    她立刻换上了笑脸。脸颊上,酒窝里,刚好嵌着一颗美人痣。
    张爱玲好像说过:笑,全世界便与你笑,哭,你便独自哭。
    她跟着于晴,搂着肩去了。我的心,也紧随着。
    第二次见面,她挽着长发,带着近视镜,怯怯的站在我面前。我暗笑:命运的安排,谁也躲不过。
    她是我的新助理。
    第一天,挨了骂,居然笑得出。我跟于晴说,我不要她。因为,我知道,时间久了,我怕要漩在她的酒窝里。
    我知道,她是个有故事的女人。我矛盾着,一边想要看到她,一边又怕走得太近。
    我冷眼旁观,她和谁,都相处的好,就连小六,因为嫉妒,常给她脸色看,她也毫不放在心上,笑笑就过了。
    我从小父母离异,跟着爸爸,很少有人照顾我。第一次,有人傻傻的对我说:“不吃不喝怎么行?”
    她看着温柔,内心强大。马超,TONY,大家不愿意做的事,她也硬着头皮上。这么个美女,这么的好脾气,放出去,大把的男人追,干嘛成天围着我转?
    后来,我知道了潘有声。他是个名人,官二代,有钱有学识,不像我,年纪轻轻就在社会上闯荡,我告诉自己,要放手…
    和她待得越久,看得越多,我就越奢望:也许,可能,有一天,我还有机会。
    可惜,她浑浑噩噩并不察觉。
    大家都看得出,我对她有意。就连于晴也提醒我:“你们最好不要有什么,对大家都不好…”
    我何尝不知道?可我用情已深,不能自已。自己知道的时候,已经太迟。
    我,像个未经世事的男孩,疯狂的追着她,从上海到北京。从埃及到澳洲。明明知道,不应该,不能够,甚至能给事业带来危机,可我真的不在乎。钱,我有,足以衣食无忧。我只要一个我爱的人,也爱我,平平安安过一生。
    就是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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