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囊之下

第159章


  厉列侬完成了他最后的一次复诊,河对岸上淡黄色的树叶也变成了金黄色。
  凝望对岸似乎成了他唯一的任务,长久的凝望让男人似乎变成凝固的大理石雕像。
  他在看对岸,她在看他。
  当那些叶子还是青色的时候,他和她说许戈等它们变成金黄色,我会告诉你一些事情。
  头搁在他肩膀上,叫了一声阿特。
  “嗯。”
  “不告诉也行的,反正不管发生什么我都会原谅你。”
  沉默——
  “许戈。”
  “嗯。”
  “我给你买世界上最漂亮的衣服。”
  投递进屋里的夕阳以一种极具绚烂的色彩释放着最后的能量,那世界上最漂亮的衣服就挂在她可以看到地方,采用米白和小麦光泽渐变混合色配橄榄绿宽腰带小礼服。
  那套世界上最漂亮的衣服让许戈目光好几次都忍不住往着放礼服的方向。
  这般的欢喜雀跃无他,只是因为那礼服是他给她买的,用那种正经八百的方式:耐心的等在一边,在她提着裙摆从试衣间羞羞答答走出来时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那样的神情,那样的站着姿态,宛如——
  那英姿勃发的王子呵,经过长久的等待终于等来了和邻国公主的初见。
  刹那间,红了眼眶,仿佛回到晦涩的少女时代,那头发剪得短短的,不是黑就是灰的女孩终于迎来了属于她的光彩夺目。
  那时光承载着姗姗来迟的小小美好。
  “不会有人会把它偷走。”对面传来浅浅笑声。
  就像是偷偷擦了口红,却硬要想狡辩那是草莓果酱的小小女生,无比认真着:“我只是在看窗外。”
  厉先生很给面子:原来是在看窗外。
  “当然。”
  各自碟子干干净净了,厉列侬叫住想要离开的她。
  乖乖坐下,做认真倾听状。
  橙黄色的落日光辉一点点变深,许戈听到厉列侬这么问她:“想不想见他?”
  “他?”
  男人声音听上去有点故作轻松:“你一直在找的那个人,我知道一直以来你都想见见他。”
  许戈一直在找一个人,许戈一直想见到某一个人,一个在繁星闪烁的夜晚来到她面前的人。
  离开耶路撒冷后,她就再也没有见到他,极度寂寞的时候她常常想念他凝望着她的时刻,世界温暖而寂静。
  她一直在找他,可一直都找不到他。
  偷了哈桑家牛仔裤的圣殿士,宛如人间蒸发。
  厉列侬的话让许戈精神开始高度集中,手不知不觉握紧杯子,小心翼翼的试探:“他?圣殿士?”
  她的话让他敛起了眉头。
  眉头是敛起的,声音是嘲讽的:“圣殿士?够幼稚。”
  这时许戈一门心思都集中在厉列侬口中的那个‘他’上了“阿特?!”在他那声哼出的“嗯”中许戈眉开眼笑了起来。
  眉开眼笑着:“我怎么可能不想见他!他现在在哪里?他长高了长壮了没有?有没有比以前好看些?还有……”
  冷冷的叱喝打断她的语无伦次:“许戈,不要忘了你现在身份是厉太太,是有夫之妇。”
  呐呐合上嘴,刚刚她的表现怎么看都像是急于见到旧情人的姑娘,其实那是年轻姑娘们在面对久别的异性时表现出的一种本能。
  投递进屋里的落日日光失去了的光泽,变成红茶色。
  她安静坐着的模样似乎让他有一点满意了,不情不愿:“他现在也在布拉格。”
  意思就是说——
  咧嘴:“我是不是很快就可以见到他了?”
  “嗯。”
  那是多快呢?联想到今天出现在医院的金沅,以及停在医院外头那一排黑色轿车。
  于是,小心翼翼试探:今晚?
  “嗯。”
  强忍住那种下一秒也许就蹦出口中的笑声,看了一眼天色。
  距离变成夜晚好像还有一点时间,目光再次落在那世界上最漂亮的礼服上,心里有着小小的心思,那可是五金店老板家小女儿独一无二的一千零一夜。
  浮想联翩之际。
  “许戈!”
  收回那些小心思,目光对上厉列侬冷冷的目光,干咳一声,娇嗔:阿特干嘛用那种目光看我?
  “许戈,我警告你,想都别想。”
  “你在说什么?”假装不知道。
  “衣服是我买给你的。”1942领导人用一种无比严肃的语气说着。
  大发娇嗔:“谁说不是你买的。”
  “知道就好。”
  小一丁点时间过去。
  许戈软着声音:“阿特,别那么小气,嗯?嗯嗯?”
  “看来你的自我感觉不错,”厉列侬做出头疼状:“你还当真以为穿上那件衣服就天下无双了?”
  拉下脸来,许戈心里有点不高兴了:“那时你可是说了,厉太太穿上那件衣服就像是雅典娜女神。”
  厉列侬脸上表情写满了“我说你可真傻。”
  狠狠瞪了他一眼,这男人真让人有点倒胃口。
  “许戈你可真傻,在男人眼中,那件穿在女人身上的衣服漂不漂亮就取决于他的速度,就是把女人丢到床上的速度,与之相反的是,类似于雅典娜女神、公主女王、天使这类的赞美其背后意义是……”手搁在餐桌上,他的身体朝着她这个方位靠近,声音真诚:“那衣服可真乏味,我连吻她都提不上劲。”
  厉列侬的话让许戈一下子坐不住了,站了起来:“那样不是更好,起码,厉先生不用担心别的男人在见到厉太太时想入非非。”
  “嗯哼。”
  “厉列侬!”
  “想都别想,那是我掏钱给你买的衣服。”
  许戈还想再说什么。
  “许戈,我得告诉你,距离你和你那位幼稚的朋友见面时间就只剩下三十分钟。”厉列侬以一种无比幸灾乐祸的语气宣布:“还得提醒你一点是,从这里到你们见面的地方需要十二到十五分钟的车程。”
  什么?!这个混蛋一定是故意的。
  顿脚,朝着自己房间走去,也就是说,给她准备的时间就只有十五分钟。
  十分钟后,许戈拿着手袋横抱胳膊朝着那个挡在她门口的男人呲牙:“把手拿开,混蛋。”
  厉列侬大半个身体挡在她房间门口,而横跨的脚牢牢拦住剩下的空间。
  这个男人提出的交换条件让许戈瞠目结舌。
  抓狂,哭笑不得:“赴约擦口红是礼貌!先生!”
  不为所动:“不仅要擦掉口红,而且还得把那轻浮的耳环拿下。”
  耳环?轻浮的耳环!耳环哪里轻浮了?许戈真想把包狠狠往着厉列侬那张一本正经的脸上砸去。
  她并不是爱美的姑娘,偷走哈桑家牛仔裤的圣殿士对于她来说是特殊的存在,总不能让她逢头垢面的出现在他面前。
  起码她在他眼里得那样:嗯,还不错。
  顿脚,目光有多凶就有多凶。
  自然,他是不会把她的凶相放在眼里,嘴里轻飘飘的:“这样也好,我打电话给金沅,说实在的,我压根不想开车。”
  混蛋,混蛋!
  狠狠擦掉口红,恨恨的:“一人让一步。”
  厉列侬还在做思考状。
  这个混蛋!
  “不管怎么样,耳环我是!不!会!摘!”
  第十五分钟,厉列侬拿开手,从他面前经过,不甘心,回头,许戈把竖起的中指送到厉列侬面前。
  厉列侬开着车,许戈坐在副驾驶座位上,车子往着距离他们最近的小广场。
  华灯初上,半人高围墙圈起来的广场大约可以容纳一千人聚会,那是从前住在这里人们用来兜售香料,节日聚会的场地。
  车子停在围墙外,刚好是约定的时间点。
  拿着手袋的手被拉住。
  “又想干什么?!”脸看也没看他,冲冲说着。
  “女人让男人等五分钟也是一种礼仪。”他如是说道。
  哈!
  侧过脸,脸朝着他,用一种夸张的不以为然语气:“这话我可没听过。”
  厉列侬再次敛起眉头,在那道视线下许戈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刚刚她趁着他不注意的时偷偷的擦了口红。
  目光停在她唇瓣上,他说:“许戈,你说接下来的五分钟里我们要做点什么?”
  “什……什么?”结结巴巴的,因为他正在朝着她靠近。
  一靠近,气息灼灼,在特属于他独一无二的气息里,身体柔软双颊发烫,在他唇贴上她的唇时,没有志气的闭上眼睛。
  被吻得浑身发软。
  睁开眼睛时,唇瓣上的口红没了,连同她偷偷放进手袋的口红也没有了。
  这个混蛋。
  终于,忍无可忍,握紧手袋,手袋朝向他。
  他没有做出任何躲避动作。
  最后那一下,她还是没有把手袋往他头上砸。
  恼怒瞪着他:“说我幼稚,幼稚的人是你!”
  猝不及防间——
  “许戈,我嫉妒。”
  一呆……
  “我嫉妒那些繁星闪烁的夜晚,嫉妒你为了去见他戴耳环,嫉妒你为了去见他擦了两次口红,还有……”他垂下眼帘:“你的耳环一点也不轻浮,不仅不轻浮而且还很可爱,关于那件衣服,穿在别的女人身上我不知道是什么效果,但穿在你身上时,我第一时间在心里想的是,这衣服的设计师是怎么想的,这不是在变相的增加男人的犯罪率吗?”
  这些话就这样猝不及防间来到她耳畔,说这些话的男人和傻里傻气撞到广告牌的男人一样可爱,一样的让她怦然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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