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

第341章 美国佬BILL


    “你怎么了?”李铭雨抬头看着我,一脸迷茫的说道。
    我眉目微皱,当即就让李铭雨带着我去找到了梁红的丈夫,梁红丈夫告诉我们,在结婚之前,梁红已经明确告知自己,她对他没有任何好感,只是觉得年龄到了,需要结婚了而已。
    “那她的孩子……”我用一口不地道的美式英语对着梁红的丈夫说道。
    BILL来中国才只有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除了一些简单的你好和再见之外,其他的基本上都只能用英文来交流。
    BILL听了我的这一句话,当即愣了愣神,最后摇头告诉我,他其实早就知道梁红肚子里面的孩子不是他的,只是装作不知道而已,就算他再蠢,也不至于连女人的肚子都看不出来,只是,看得出来,这个叫做BILL的男人真的很爱梁红,我能够理解,当爱在面前,所有外界所带来的难题,就都不是什么问题了。
    “BILL,下面我要问你的问题,或许会伤害到你,但我想你也希望我们尽快抓到杀死你妻子的凶手,所以,我必须要问,准备好了吗?”我看着BILL的那双泪花涌动的眼睛,认真的问道。
    他点了点头,左手擦拭了一下眼角,说道:“当然,没有了梁红,我的世界是不完美的,所以请您一定要抓住凶手,还梁红一个公道,拜托了。”
    “好,下面我就开始提问了,你和梁红是什么时候认识的?在哪里认识的,认识的时候,她身边是否有其他的男士?”我认真的问道。
    他想了想,顺手就从旁边的一个黑色双肩包里面拿出了一本咖啡色古旧笔记本,而后将其翻开递给了我。
    我看了一眼,发现这本古旧笔记本竟然是一本日记,上面明确的记载着梁红在这两年以来发生的点点滴滴。
    我大致的看了一眼,她记录的大多都是自己的心情,每天的喜怒哀乐,但她在记录这本笔记的时候,用的大多都是第三人称。
    大家都知道,我们写日记,都是记录一些发生在自己身上亦或者是有关于自己的事物,所以我们几乎都会用第一人称来记载着这些事,但梁红不同,她在写下这篇日记的时候,几乎每一篇都是用着第三人称的视角去记载,这让我有些吃惊。
    而更加吃惊的还在后头,从09年开始到今年年头,她在这日记本里面记载着不下几百个同样的名字,吴斌……从这本日记之中我发现,她曾经和吴斌交往过,而且她在日记本上也写到过,自己怀孕了,孩子是吴斌的。
    “这个叫做吴斌的男人,你见到过么?”我将日记本慢慢的合上,抬头看着BILL问道。
    BILL点了点头,说:“有一次我和梁红在市中心的咖啡店喝咖啡,碰到过一个叫做吴斌的先生,梁红说他们两个是老朋友,所以就坐下来聊了一下,但看他们两个人的关系非常亲昵,那位先生还告诉我,他叫吴斌,如果在嘉市有什么困难的话,可以找他。”
    “哦?那次之后,你有没有见到过他?”我摸了摸自己的手指,轻声问道。
    “没有了,在我记忆里面,这个男人非常温雅,话也不多,在喝咖啡的时候,他更多的是看着我妻子,虽然我知道他们不可能有什么关系,但还是觉得不爽快,所以回去之后就告诉我的妻子让她不要再和这个叫做吴斌的男人往来,可是,那天晚上因为他,我和梁红大吵了一架,甚至她还提出要和我离婚,所以后来,我也没有多说什么了……”BILL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了起来,这种被带了绿钢盔怎么都甩不掉的心情……我和李铭雨一眼就能够看得出来。
    听到这句话,不笑了,温雅?会借那么多钱,还赖账的,能够温雅的到哪里去?
    我缓缓地站了起来,在这房间里面扫视了一圈,随后拿起床头的一张BILL和梁红的合照,转身说道:“这张合照……梁红笑的很开心啊?”
    BILL微微一愣,说道:“嗯,这张照片是我们在洛杉矶照的,她告诉我,她很喜欢洛杉矶,拍这张照片的时候,她还是刚刚到洛杉矶呢。”
    我双眼一眯,顺手就将这张照片又放回了原处,转身对着BILL说道:“那今天就这样吧,打扰了BILL先生,希望我们下一次的见面,将会是在法庭之上,指认凶手的时候。”
    BILL连忙跟我握了握手,情绪激动的说道:“嗯嗯嗯,谢谢您了,警官先生,您真是一个好人。”
    我笑了笑,拍着BILL的肩膀说道:“我不是一个好人,但我也不是一个坏人,只要他犯了法,我就会抓他,这是食物链,而凶恶的罪犯,就是这一条食物链最底端的生物,他们躲在阴暗的角落,不敢拿着自己最真实的脸孔世人,这才是最可悲的,BILL先生,如果您有什么消息,请联系我,我叫叶泽,是您妻子这个案件的负责人。”
    他点了点头,笑脸迎人的从门口将我们两人送出。
    我带着李铭雨回到了停在小区门口的越野车之上,马上说道:“调查一下这个叫做BILL的男人,他有问题。”
    李铭雨听罢,非常不解的问道:“问题?有什么问题?”
    我看了他一眼,从口袋里面拿出一颗口香糖直接就丢到了嘴巴里面,一边嚼着,一边说道:“你没有发现么,我们走进BILL家门的时候,他是以什么方式接待我们的?”
    李铭雨双眼一眯,回想道:“他先是开门,然后整个人侧站在门边,直到我们进去了之后,他才关上门,我直到了……门后有什么……”
    我点了点头,道:“是塑料袋的声音,他请我们进去之后,马上将我们的注意力全部转移到这毛坯房内,因为我们是警察,观察周围的环境是我们的习惯,所以他要引导我们很容易,你没发现进去之后他一直都站在我们身边说着他和梁红怎么样认识,怎么样恩爱的么?而门口的那个死角,我们却怎么都没有注意到,等到我们坐下,他借口倒茶,走到房门边的厨房里面,因为左边是死角,以我这个角度根本看不到,但我确实听到了一阵塑料袋的声音从房门口处发出。”
    李铭雨问我到底是什么声音。
    我则微微一笑,从口袋里面掏出一副耳机,将其中一个放在了李铭雨的耳边,道:“离开的时候我已经在他家房门门锁内侧放了一个窃听器,这窃听器还是之前卢毅发给我的,想不到现在倒用上了。”
    说着,我也将自己手上的那只耳机放到了耳朵里面,一阵又一阵的沙沙声传入了我的耳中,我和李铭雨对视了一眼,随后转身看着这小区门口,一辆垃圾车正缓缓地从小区门口驶入。
    “如果是你,你杀了人之后,最想把什么东西丢掉?”我突然问道。
    李铭雨想了想,随口说道:“凶器,凶衣,手套,一切有关于我杀人的证据,全部都会丢掉,但是就凭着这种沙沙声,你真的能说他是杀人凶手?哥哥,我们是警察,查案靠证据,我们不都已经讨论过了么,这凶手一定是女人啊,而且之前我们在我望远债务公司找到的高跟鞋印记,和那个视频,不是最有力的证据么?”
    我摇了摇头,抬头朝着BILL房间的窗台看了过去,一阵强烈的反光瞬间就从我眼前掠过,我连忙摇下车窗,将车慢慢的开到了拐角处。
    这个叫做BILL的美国佬,一定有问题,刚刚进门的时候我就连一样关于梁红的东西都没有看到,当然,除了那一张合照,这表现,有点像是迫不及待的想要丢掉梁红的一切一样,一个那么爱梁红的男人,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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