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啦。”李千千挥挥手,进了电梯。一出了小区的大门,李千千的胸就塌了下来,蔫头耷拉脑袋,漫无目的地往前走。
路边的迎春花开了,开得有些纠结。街上来来往往的人,赶着坐地铁公交去上班的,卖烧饼油条的,买菜的大妈,做环卫的大叔,在阳光下都是灿烂,还有那些藏在车里的看不见的脸,不用看,光看车的跑速就知道他们的日子是满满的充实。
“……150元,您在别处买一条,在我店买三条,啊!我们是把黄金当废品卖,您是拿人民币当美元花,会买的买机会,不会买的买后悔……”街边小店也已经在放着响亮的喇叭声,虽然很low,却生气勃勃。大家都是在自己轨道上奔跑的人。只有自己穿梭在其中,和所有人发射着不一样的脑电波,如此怪异。
失业加失恋加失方向,一个平凡人的失意算是全乎了,悲催也不过如此了。接下来怎么办呢,不知道,先来一段大提琴吧,祭奠一下自己这三十多年的人生,走得这么踉踉跄跄,每一脚都像踩在柴火垛上。
李千千上边腾云驾雾,脚下边踉踉跄跄走了三十多公里,来到了我的粥公馆。她不坐公交,觉着本就是耗功夫的事儿,开着自己的“11路”车到这儿还能省下两块钱。而在粥公馆,两块钱就可以买到一碗小米白粥。李千千拖着两条略微发酸的腿走进店,在店门口开始排队排了二十分钟,就买了这样一碗小米白粥。当时正值午餐的饭点,虽然人挤人的满,但是没有人关心甚至压根就不会去理会,谁吃了什么,吃了多少,吃得少是没钱还是想减肥,只要不危害公共安全,人谁爱怎么活着是人自己的事儿。这就是大都市的魅力之一。
李千千结了账又去碗筷区,夹了满满一小碟咸菜。咸菜免费。她端着这碗小米白粥和咸菜上了二楼,二楼两面都是全玻璃窗,采光极好,坐在这里有种亮堂堂的美妙的离地感,三五同事或好友边吃边聊,或者独自一人在靠墙的书架上取一本书,听着背景音乐翻一番,偶尔抬起头静静看着窗下的人来车往,都是一种说不出的享受。每次光顾,李千千她们几个都会去二楼。
我对这几个人还是比较有印象的。因为这几个人,除了李千千,都算得上是俊男靓女,光顾几次之后,很难不留下点印象。李千千虽然不能入俊男靓女的列,但是很奇怪,我对这个高高瘦瘦的女孩印象却最亲切最舒服。为什么?讲不上来,也许是面善吧,谁知道呢。另外一点可能就是在保定的时候,李千千就去过那边的粥公馆几次,其中又一次还是和郑磊,她的初恋。粥公馆也算见证了她的初恋吧。现在大家又一起来了北京发展,难道这不是缘分么?既有这缘分,我的心里也便容许她一连几天只点一碗白粥,而后坐上几个下午。
周五的下午,店里较往常这个点更闲在,我便上了二楼,李千千坐在中间的大吧台桌边,两脚轻踩着高脚凳的凳脚,在翻着一本厚厚的书,我知道是《黄帝内经》。我也去边上的书架随便取了一本,坐在吧台桌边,随便翻了几页。二楼没有一个客人,只有偶尔走过一两个我们的服务员和我打声招呼。
也许是我的到来触动了李千千敏感的神经,她抬起头,冲我笑笑:“你们的小米粥很好喝,有种小米的自然的香醇。”
听到顾客这样恰如其分的赞赏,我自然是喜悦和欣慰,也冲她笑笑:“谢谢。我们的粥都是自然熬煮的,没有添加任何别的东西。”
“不过,单调了点,如果搭配玉米渣,口感会更好。”李千千又补了一句。
李千千的言外之意是刚刚她夸赞这款粥,只是在夸我们制作和用料上比较实在,算是及格,和优秀之间还有几十分的距离。她如此直言,我没有一点不悦,反倒勾起了我的兴趣:“具体说说。”
“食物讲究营养和感官,这感官就是口感。小米养胃,但是单吃的话难免欠点口劲儿,特别是在年轻人吃起来更是这样。玉米渣比较有嚼劲,两样搭配在一起口感会大大提升。从营养的角度看呢,这个小米、玉米单独吃的时候,其生物价分别是57、60,如果按照1:1的比例混合食用,生物价可以提高到73。”李千千胳膊撑着桌子,两只手比划着。
“什么是生物价?”李千千说了些专业名词,我听不懂。
“哦,就是蛋白质消化吸收之后,能被人体利用的程度。生物价越高,说明蛋白质的利用率越高,这种蛋白质就越好,就是优质蛋白。”
“那为什么小米和玉米搭配在一起,蛋白质的利用率就上去了呢?”干这许多年,圈里没有人念叨这个,她这理论,我头一次听说。
“蛋白质互补啊。”也许李千千觉着一连几天都在我这儿蹭,有些亏欠,也许是说到了她喜欢的话题,她给我解释着,没有一点不耐烦,“不同食物的蛋白质,氨基酸的含量和比例关系不同,有的这样多点,有的那样多点,最缺的那一种会限制其他氨基酸对人体发生作用,也就是说人体对蛋白质利用不了,这样蛋白质的营养价值就低了。如果把不同食物适当混合起来吃呢,它们之间相对不足的氨基酸可以相互补偿,就能更接近人体所需的氨基酸模式或者说比例,蛋白质的利用率自然就高了。”
“这就像是团队。”我有些理解了,“互相取长补短。”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李千千点点头,“这样以来,不光口感上去了,成本也下来了。”
“那搁点红枣是不是更好。”我的想象力也上来了。
“从营养的角度看,是不是有问题我不清楚,倒是没听说过这几样不能搭。但是从口感上,玉米一定不能和红枣一起煮粥。”李千千摇头。
“为什么?”我皱皱眉头。
“没有为什么,会发苦。”我在李千千的脸上读出了一句话——不信可以自己试验一下。
李千千走后,我去买了玉米渣,又亲自去后厨,把玉米渣、小米按1:1混在一起,又放上好几颗大红枣煮粥。我准备这就是今天晚上的员工餐。
晚饭的时候,我把这锅粥端上桌,每人盛一碗,什么也没说。小王姑娘先喝了一口,皱皱眉头。其他人也陆续开喝,表情一样。其中一个比较直率的小伙计小郭说:“粥董,这粥怎么是苦的。”
我看大家都是这个表情,自己也舀了一勺,确实不是味儿。不只是苦,而且苦得不伦不类,就像是一件衣服的颜色不正,让人感觉说不出的别扭。
看来李千千说的,一点没错。
接连两天是周末,李千千都没有出现。于是这两天里,我都在期盼着周一。
周一来了,李千千像上班点卯一样,在中午那个时间点拖着两条长腿准时进到粥公馆排队。我一眼就瞄见了她,但是没有过去,一个是店里正是忙碌的饭点,另外,我在等,等二楼那个静静的时光,和李千千好好聊聊。
下午,店里一楼很少的客人,我猜想二楼应该没有什么人了,于是上楼。李千千没有坐在那个位置,也没有看书,她坐在紧靠玻璃窗的座位上,对面坐着一个打扮时髦的老男孩,你们应该猜得出来,没错,是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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