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世劫

第130章


面对时韵慧,他并没有父债子偿的心里,他从未想过要因为时金天的事,便要将仇恨回报在她的身上。然而同样的,他对她也并无一丝一毫的愧疚之情。
所谓联姻,不过是各取所需。
他回来的时候,时韵慧并没有在家。他心中了然,这个点,她如果能在家,那倒是奇了。
他并未在意,只是推开了主卧的房门,燃起了一支烟。
不知时间过去了多久,女子的高跟鞋在红木的地板发出十分清脆的声音,紧接着,卧室的房门便被人一把推开。
是喝得醉醺醺的时韵慧。
他回眸,淡淡看了她一眼。
“我当是谁,原来是沈建安先生,不知道今天是刮了哪门子的邪风,倒把阁下给吹来了。”时韵慧身子站都站不稳,冷嘲热讽的说完,便咯咯笑了起来。
他并未多言,只将一张纸搁在了桌子上,起身,语气里不带一丝温度的说了一句:“把字签了。”
时韵慧摇摇摆摆的拿起那张纸,看完后,立马便是变了脸色。她面色惨白,眼里是浓浓的恨意,她将那张纸一把撕了个粉碎,劈头盖脸的向着男人的脸上便是砸了过去。
“沈建安,你到底还有没有人性?你现在得到了淮帮,就要过河拆桥,你想休了我?我告诉你,你做梦!”她的声音,歇斯底里,却又铿锵有力。
他的眸底幽暗,看不出一丝的喜怒,时韵慧最怕他这个样子,阴森森的,那一张俊朗的容颜上不带一丝感情,尤其在黑暗中,只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就如同是一个地狱中的魔鬼。
他看着眼前的女人,一语不发,只迈开步子,从卧室中走了出去。
“我怀孕了。”身后,传来一道幽幽的声音,与方才的凌厉决然不同。
他停下了脚步,眉头皱起,转过头,看向女子美艳的容颜。
时韵慧眼底含泪,却死死将其忍在眼眶里,不让泪珠落下。她看着自己的丈夫,终于喊出了声;“你这个混蛋,我怀了你的孩子!”
一个孩子,一个女人用了手段得来的孩子。
一个孩子,他和时韵慧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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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他去了程府。
却没有想到,竟然会遇见她。
她慌慌张张的,犹如一只小鹿般的从屋子里跑了出来,正好撞在了他的身上。
不等他伸出手,她便已经自己站稳了身子,他看着她羞红的一张小脸,长长的睫毛如同温柔的蝶翼,正在轻颤着,令他的心,怦然一动。
“不好意思,很抱歉。”她甚至没有抬头去看他一眼,只低眸道着歉。(参见第三十二章,沈建安)
他压下眼底的波涛汹涌,只定定的说了俩个字;“没事。”或许只有他自己才发觉,他的声音已经低沉的不成样子。
他看着程太太将她从自己身边带走,他微微侧过身子,为她们让路,眼眸淡淡的从她姣好柔美的侧脸上划过。
他见过她那么多次,而她呢?这一次,又可否让自己在她的心底哪怕留下一点点的痕迹?哪怕是一点点,也好啊.....
他自欺欺人,眉宇间是浓浓的苦涩。
席间,他一眼便瞧出那名动天下的东北大帅,对她竟是含了心思。他压下心里的种种思绪,那一刹那,却是烦闷极了。他从没想到,也不曾知道,究竟是何时,她竟与郑北辰相识?
他看着那男人亲手为她端了一碗汤,(参见第三十三章,宴上风波)那一刻,他心里一窒。
他的拳头,在众人看不到的地方,悄悄握紧。
他抬眸,看向坐在首座上的那个男子,他并未放过男人眼底一闪而过的宠溺与怜惜,他说不出心里是何滋味,他掩下了眼眸,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
忍得越久,越对那虚幻的贪恋绝望,明明知道即将永远失却,却只能眼睁睁看着,无能为力,无法自拨,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哪一天会再也欺瞒不下去,最终会爆发。
总归是得不到,其实早已明知,那样清清楚楚,所以绝望。
以前是没有资格,往后,她的身边有了那天神一般的男人,他更是没有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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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是叶小姐。”
随从的声音响在耳边。
“跟上去。”他睁开眼睛,便看见一身青色大衣的她,从医院里走了出来。
当她在街边晕倒的时候,他从车里冲了出来,将她抱了起来。
是他的错,是他疏忽了,他竟然直到今天才知道她母亲重病住院,而她,早已是疲于奔命,一张巴掌大的小脸此时简直没有一点血色。
“妍妍——”他轻轻的吐出俩个字。
那一种柔软和香气刹那间让他身体里每一根神经都觉醒了过来,他失控一般的将她紧紧的抱在了怀里。
“当年的小丫头,如今都长这么大了。”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在笑,他的眼睛里,是温柔的令人心醉的光芒。(参见第四十五章,何处觅东床,北平有郑郎)
他将她送到了自己的私宅,他命人将她身上的一个蝴蝶发卡送到了郑北辰手中,若郑北辰对她真心,自是可以一眼便看出这枚发卡属于她。
就好像,他。
结果如他所料,郑北辰对她,果真算得上情真意切。
他再也无话可说。
从来竟是一败涂地。
从见到她的那一天起。
已经注定他会败得没有半分余地。
如果命运真的可以选择重新开始,他宁可永远也不曾遇上她。
他宁愿那一年,冻死,或者饿死在她家门口,也不愿意在遇上她。
她是一颗流星,在相遇的刹那照亮他的整个生命,然后用余生所有,只能仰望她无情划落,远去在永不可企及的天幕。
 番外之澹澹衫儿薄薄罗,轻颦双黛螺(陶黛龄番外)
我叫陶黛龄,我是一个戏子。
自然,去当戏子的女孩子都不会是好人家的闺女。我也不例外,我父亲是个大烟鬼,为了那些令人欲仙欲死的烟土,他把我卖到了戏班子,跟着师傅学艺。
儿时年纪小,不懂事,此时想起来,我倒真的要感谢他,最起码,他没有将我卖到青楼。谁都知道,那里的价格会更高一点。
这一学就是十年,从六岁,一直到了如今的十六岁。
学艺的这十年,我已经记不清挨了师傅多少顿毒打。鞭子,板子,什么都挨过。皮开肉绽根本就是家常便饭,至于背不好戏文,练不好功那就要忍饥挨饿,更是数不胜数。小时候经常会忍不住而哭鼻子,日子一久,倒似乎连哭都不会了。
这世间,人们常说的一句话,那就是戏子无情,婊子无义。婊子究竟有没有义我是不知道的,我能确定的只有一点,那就是戏子真的有情。
就如同我,在十六岁的那一年,爱上了一个名作郑北辰的男人。
我站在戏台上,台下,便是密密麻麻的人。只一眼,我的视线便被一个男人吸引了过去。
我不知道他是谁,他只静静的坐在那里,却是如此的夺目。他的五官,犹如刀削般的深邃与俊朗,更为难得的是,他的眉宇间,竟还有着睥睨天下的气势。让人只消一眼,便再也忘不了他的样子。我只觉得所有人都渐渐模糊了,我的心思,全被他吸引了过去。
他的年纪尚轻,看起来也不过二十二三岁的年纪,气质却甚是沉稳,他穿了件墨色长衫,举手投足间,却隐约有一种统帅三军的将者之风。我看着他,心里只暗暗寻思着,说不准他会是某个大帅麾下的一个年轻军官。
“仲卿,你看台上那个小花旦,那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老是往你的身上瞟,你可是艳福不浅啊。”
他们的位置与戏台子十分的接近,而他身旁那位一副短打扮男子的话,也清清楚楚的落进了我的耳里。
那一刹那,我只觉得我的脸烧的厉害,即使脸上涂着那样厚的胭脂,也还是遮掩不住。
他的眼睛里是十分淡然的样子,听到同伴的话,遂抬起头,一双锐目淡淡的落在我的身上。
那一刻,我感觉到我的心,扑通扑通的狂跳起来。几乎连步子都要踏错了,惹得师傅在一侧冲着我狠狠的蹬了一眼。
我微微一凝神,便轻启朱唇,曼声唱道;“小姐呀小姐你多风采,君瑞呀君瑞呀你大雅才。风流不用千金买,月移花影玉人来。今宵勾却相思债,一双情侣称心怀。老夫人把婚姻赖,好姻缘无情的被拆开。你看小姐终日愁眉黛,那张生只病的是骨瘦如柴。不管那老夫人家法厉害,我红娘成就了他们鱼水和谐.....”
这一段乃是反四平调《西厢记》中的《红娘》里的名段,几乎可以说的上是家喻户晓,尽人皆知。而且,也是我的拿手好戏。每次唱这出戏,都是留作压轴,我的嗓子的确就是吃这碗饭的,又兼得这么多年来苦苦练功,这一段只唱的字字分明,强调婉转,就连我自己听着,也是觉得十分的动听。
我的眼眸向着台下轻轻一扫,只见众人皆是听得如痴如醉,只有他。
他的眼眸冷冽而深邃,在众人的轰然叫好中,那一双乌黑的眸子,却依然是十分的警醒。我看不懂他,我只是觉得他与我之前所见到那些纨绔子弟都是不同的。
说不清我们是怎样认识的,他与他那一帮的朋友自那日起便经常来到戏院听戏,而我,每一次只要看见她,便会唱的格外的好听。
甚至于见他一面,都可以欢喜好几天。
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我只知道与他同来那些男子,都是唤他仲卿。仲卿,仲卿-----,我曾经在深夜里无数次的咀嚼过这俩个字。可惜我没有读过书,除了那些戏文,其余的字我什么都不认识。自然也是不知道那俩个字该如何去写。
那一日,我在后台卸了妆,素净着一张小脸,去他们那一桌福了福身子,恭恭敬敬的为他们斟了一壶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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