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易中天 清算品三国

第35章


现在诸事讲究炒作,看来同样一件事,换一个匪夷所思的提法,就可以化平淡为离谱,化腐朽为神奇,也算是一种炒作方法呢!   
  18 何进属于什么集团?   
  “公元189年,灵帝驾崩,留下十四岁的儿子刘辩和九岁的儿子刘协, 
  根本控制不了局势。以大将军何进为首的士人集团和以“十常侍”为代表的宦官集团在宫廷斗争中两败俱伤,政权落到了西北军阀董卓的手里。”(《品三国》38页)“灵帝去世后,士人和宦官的矛盾白热化,双方都大开杀戒。”(《品三国》43页) 
  董卓入京以前,宫廷里的斗争是什么性质的?是什么集团和什么集团的斗争?我们还得从东汉政权内部斗争的源头说起。 
  东汉自和帝(公元88—105年在位)之后,外戚、宦官交替专政,外戚和宦官两大政治集团的斗争日趋激烈。所谓外戚,就是皇亲国戚,是后妃的家庭成员,也就是皇帝的外祖父、舅父、表兄弟、岳父、内兄(大舅子)、内弟(小舅子)等等。宦官就是太监,这不必多做解释了。到了桓、灵二帝统治时期,又有一股重要的政治力量异军突起,便是官僚士大夫集团,其中包括在职或下野的官僚士大夫、海内名士,以及他们的子弟太学生。他们往往与外戚结盟,把斗争的主要矛头对准宦官集团。宦官集团把这些人视为眼中钉,诬称他们为“党人”。古人认为“君子不党”,“党人”的涵义就是结党营私,要造反的人,是宦官集团送给官僚士大夫集团的一个恶号。 
  公元166年,桓帝在宦官的示意下,下诏在全国搜捕“党人”,司隶校尉李膺等二百余人被捕下狱,由于外戚大将军窦武上表营救,桓帝才下诏将“党人”赦归故里,但还是要“禁锢终身”。这里所说的“禁锢”,并不是囚禁的意思,而是指禁锢他们的仕进之路,终生不许出来做官。这就是东汉晚期历史上的第一次“党锢之祸”(党人被禁锢的灾祸)。公元169年,在灵帝统治时期,又发生了第二次“党锢之祸”,所谓的“党人”被处死或被徙、废、禁者达六七百人。黄巾大起义爆发之后,“党人”才被解禁。 
  董卓入京之前,宫廷里的斗争,仍然是这种斗争的继续,就是外戚集团与官僚士大夫集团结盟,共同反对宦官集团的斗争。大将军何进,是灵帝何皇后的哥哥,是屠户出身,没有多少文化,怎么会是“士人集团”的代表人物?作为皇亲国舅,他是外戚集团的代表。而西园八校尉中的中军校尉袁绍、典军校尉曹操以及尚书卢植等,则是官僚士大夫集团的代表人物。这个集团的骨干力量是中央和地方的官员,所以只能称为“官僚士大夫集团”,而称为“士人集团”是不准确的。 
  当时外戚集团分裂了,何皇后之兄大将军何进拥戴皇子刘辩(即少帝);灵帝的母亲董太后之侄骠骑将军董重则拥戴皇子刘协(献帝),两方进行了窝里斗,严重地削弱了外戚集团的力量;又加官僚士大夫集团掌握不了多少军队;而手握重兵的大将军何进又优柔寡断;所以在宦官集团与外戚集团两败俱伤,官僚士大夫集团无能为力的情况下,作出了引董卓入京的错误决定,使政权落到了西北军阀代表人物董卓的手里,掀开了中国政治上最黑暗的一页。   
  19 军阀割据不等于地方自治   
  “乱世英雄起四方,有枪就是草头王。中央政权失去控制之后,拥兵自 
  重的地方官就成了割据一方的诸侯王。帝国境内,开始了地方自治,军阀割据和诸侯兼并。”(《品三国》39页) 
  公元184年,黄巾大起义爆发,东汉政权被起义军打得焦头烂额。黄巾军主力失败后,在外戚、官僚士大夫和宦官激烈斗争的背景下,董卓进京,控制了朝廷。公元190年,关东各州郡以讨董卓为名纷纷起兵,实际上是军阀混战的开端。他们逐鹿神州,烽烟四起。到了公元196年,曹操挟献帝定都于许县时,全国军阀割据的形势,大体上是这样的: 
  曹操:占据兗、豫二州及京畿地区,以许都(今河南许昌市西南)为中心。 
  袁绍:占据冀、青、并三州,以邺县(今河北临漳西南)为中心。 
  公孙瓒:占领幽州,以易京(今河北雄县西北)为中心。 
  袁术:占据 
  扬州的淮河流域,以寿春(今安徽寿县)为中心。 
  孙策:占据江东,即扬州的吴郡和会稽郡(今江苏、浙江、上海一带)。 
  刘表:占据荆州,以襄阳为中心。 
  吕布:占据徐州,以下邳(今江苏睢宁西北)为中心。 
  马腾、韩遂:占据关中(今陕、甘地区)。 
  公孙度:占据辽东郡,以襄平(今辽宁辽阳市)为中心。 
  刘璋:占据益州,以成都(今四川成都市)为中心。 
  那么,这种军阀割据的局面,是否如易中天所说,就是地方自治呢?不是的。古代有藩属制度,而没有地方自治制度。地方自治制度是近现代的政治制度,虽然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国家,具体内容不同,但大体上都有这么几个共同的特点: 
  一是地方政权受中央政权的领导。 
  二是重大问题由中央统一管理和实施,如外交、对外战争、重大工程等。 
  三是国家有宪法,地方有自治法,一切按法制办事。 
  四是地方上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由中央任命或批准。 
  在这些特点中,最重要的是两条:中央领导和依法办事。而古代的军阀割据(近代的军阀也一样),军阀就是草头王、土皇帝,我行我素,说什么算什么,爱怎么干就怎么干,既没有国家观念,也没有法制精神,怎么能说得上地方自治?连藩属制度也够不上。因为藩属制度还要承认宗主国或中央政府的权威,还要年年进贡、岁岁来朝,重要的事情还要和宗主国或中央政府沟通。军阀连这些也是办不到的。   
  20 桥瑁没有发矫诏   
  “联军成立这事,《三国演义》说是曹操发起的,谓之‘发矫诏诸镇应曹公’,怕是抬举了曹操。曹操当时恐怕还没有那么大的面子。……发矫诏的事确实有,但那是东郡太守桥瑁干的,与曹操无关。”(《品三国》42—43页)我查遍了《后汉书》、《后汉纪》、《三国志》及裴松之注以及《资治通鉴》等有关史书,并没有发现桥瑁发矫诏之事,只见到桥瑁“诈作京师三公移书”这件事,大概易中天指的就是这件事吧?这事见《三国志·武帝纪》裴注引《英雄记》:“东郡太守桥瑁诈作京师三公移书与州郡,陈卓罪恶(陈述董卓的罪恶),云见逼迫(说是受了董卓的逼迫),无以自救,企望义兵(希望各州郡能发来义兵),解国患难。” 
  易书在45页也提到了这件事,但没有说这就是所谓“矫诏”。不过,除了这一条资料外,似乎也不会再有别的资料了。 
  “矫诏”是假传皇帝的诏书、圣旨;而“诈作京师三公移书”是假冒京师中三公的文书,二者有本质的不同,岂能随便混淆? 
  在封建社会里,皇帝的诏书具有无上的权威(当然在三国那样乱世里,要大打折扣),其它任何文件都不能称为诏书,其权威是不能和它比拟的。矫诏的罪过很大,甚至可以有灭门之罪,所以桥瑁斗着胆子,也只能“诈作京师三公移书”,还没敢发矫诏欺骗各州郡。   
  21 袁绍在何处诛杀宦官?   
  “何进被谋杀后,袁绍带着军队在京城捕杀太监,看见不长胡子就一刀砍将过去,许多年轻人只好脱裤子,‘验明正身’……弄得人心惶惶。”(《品三国》44页)袁绍是在什么地方诛杀宦官的?按照易中天的说法:是在京城里杀的。皇宫区以外称为京城,为百姓和商贾聚居之处。那就是说:袁绍杀宦官,不是在皇宫杀的,而是率兵跑到京城的大街上去了。大街上行人很多,其中不长胡须的男人不在少数。除了年轻人,成年人也有不长胡须的,现在北方人称为“老公嘴”。如果官兵来到大街上,以有无胡须为标准一路杀下去,那就不知道要误杀多少人;而且也会出现争着脱裤子,亮出镇家之宝的壮观场面,岂非成为千古奇闻!再者说:宦官都在皇宫里,你杀宦官跑到大街上来干什么! 
  从《三国志·袁绍传》来看,虽然没有明确指出在哪里杀的宦官,但按照情理来推论,那肯定是在宫中,不可能在京城的大街上。而《后汉书·何进传》却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绍遂闭北宫门,勒兵扑宦官,无少长皆杀之。” 
  可见,并不是在京城,而是在宫中杀的。《资治通鉴》的记载相同,当是取材于《后汉书》。   
  22 屯田制表述五误   
  “曹操在公元196年(汉献帝建安元年)接受谋士们的建议,开始实行屯田制。当时,由于连年战争,许多土地已成为无主田亩。曹操就将其收归地方政府,一部分交给军士和黄巾降卒耕种,名为军屯;一部分招募失地农民耕种,名为民屯;耕牛和农具则由政府提供,同时收取五到六成的地租。这就叫‘屯田’。所谓‘屯’,就是居住方式军事化,耕作方式集体化,可谓当时的‘生产建设兵团’,曹操的军政府变成了农场主。”(《品三国》47页) 
  易书关于曹操屯田制的表述,上引之不到200字的文字,错误就有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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