炽恋物语

第20章


“你在那里吧?之前我就有感觉到了。”
偶没有回答。也许回答了她,就能对上话了。
但,我已经受够了。
偶现在和什么都不想有关系。
很早以前偶就注意到了,这个阿姨就是当年的本岛绿。她结婚以后搬来了Joyful Town。
“树理,你要是在的话……给我句话。”
偶还是保持沉默,只是透过杜鹃花丛,望着与过去判若两人的本岛绿。
如果偶还活着的话,现在也这么大了吧?想到这里,感觉有点微妙。
自那以后,已经过了十三年,但偶还是这样。明天也是,后天也是,大后天也是……够了,你们谁也别再看偶了。
我是弗朗西斯
01
好久不见。你过得还好吗?
很抱歉贸然以这种奇特的形式给你写信。
原想给你打个电话,听听你久违的声音,但转念一想,万一你早已把我忘记,岂不尴尬,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所以才想到把要对你说的话都录在MD里,给你寄去。如果你觉得MD挺多余的,把它丢掉也罢,但烦请务必将全文听一遍。
你还记得我吗——我是R。
初中两年级的时候,曾有那么一小阵子,坐过你斜后方的位子。那时我还梳着长长的麻花辫。
如果你心中还对我留有些许印象,我会深感荣幸。
不过,即便你已记不起我,那也无可厚非。
岁月自中学毕业起已走过了十二个春秋,生肖也轮回了一周。
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倘若你尚能记得班里默默无闻的我,反倒会让人啧啧称奇。
我既不会学习也不擅长运动,简直一无是处。长得不可爱,更不擅与人沟通。所以不仅在学校,到哪儿我都是可有可无的存在。
与我相反,你学习、运动全能,可爱的脸蛋足以媲美偶像,更是女子篮球队的风云人物。你深受班里同学们爱戴,大家都推荐你去参加学生会选举,让你不得已只好拒绝说:对我来说,最重要的还是俱乐部活动……那时的我,是你的忠实粉丝。
请不要把我想得那么讨厌,其实我只是梦想“要是能变成你那样就好了”而已。
和你同班的时候,我的眼光总是追随着你。
每次看你上课被老师点名回答问题时侃侃而谈的风采,我就不禁为你臣服。体育课上看到你不论做什么都胜人一筹,更是打心底里敬佩你。
放学后,只要你在体育馆有篮球比赛,我一定会去那里观战。
你凌厉地指挥队友,疾风般地运球突破的姿态实在太有魅力了。闪烁的汗珠如宝石般从你嫩滑的肌肤流下,真是令人战栗的美丽。
对了,你还记得么?你曾问我借过一本书,好像是里希特的《弗里德里》。
我在休息时间看书,你探头随口问了我一句:“这本书,有意思吗?”或许,正是这种平易近人的态度,为你赢得了超强的人气。
你能对我说话,实在是受宠若惊,我顿时手足无措,脑袋一片空白。
太过紧张的我连话都说不清楚……但你细长的眼睛带着笑意,耐心地听完了我颠三倒四的幼稚感想。
“那你看完了以后,借我看下吧。”
你一定无法想象这短短一句话在我心中激起的涟漪。
这意想不到的亲切话语让我欣喜若狂,为了能早点把书给你,当天晚上我就通宵把书看完了。
你和我约定十天后归还,却整整两个月都杳无音信。最后还我的时候,你在书里夹了一张自制的卡片,上面写着“不好意思借了那么久”。卡片上还画了和你神似的可爱猫咪……虽然几经变迁,卡片已不在我身边,但那曾是我的宝物。
想起我了吗?
你那么聪明,一定想起了在班里像空气一样的我了吧。即使你只是依稀记得:啊,是有这么一个人……我也会很高兴的。
不过,你一定会对我的信感到意外吧。
我和你的交情,也就只有那一本书了。我们并没有交换过贺年片和暑期问候卡,初中三年级的时候也换了班级,毕业时更没互道珍重。毕业后各自去了不同的高中,自那以后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那我为什么突然给你寄这么奇怪的信呢?我仿佛看到了你百思不得其解的表情。
坦白说,我并没有其他的目的,只是想让你了解我的人生……仅此而已。
从现在开始,我会向你诉说我自幼儿园起到现在的故事。
如果听到令你不快的内容,那就请按下暂停键,把MD丢掉就好。你并没有义务要听完所有的内容。
但如果你还有哪怕一点兴趣,就请听到最后,因为我是那么想要你了解我的人生。
我的人生——对任何神志清醒的人来说,一定是避犹不及的,他们肯定会觉得我疯了。
但是,现在的我很幸福。
即使别人对我横眉冷对,都不会对我现在所感受到的幸福产生丝毫影响。
1.德国作家Hans Peter Richter的《Friedrich》
02
你还住在那个海边的小城吗?
我是按中学毕业纪念册上的地址给你寄的MD,不过也许你早已搬去了别的城市。
你现在在做什么?
我心目中的你,现在应该在某家公司忙碌工作吧。不过,如果你告诉我已经结婚有了孩子,我也不会吃惊。因为无论干什么,相信你都会完美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那个小城——那个我们从小长大的小城,你喜欢吗?
老实说,我并不怎么喜欢。当然,并不是某样具体的东西让我觉得不快。
事实上,前临海,后靠山的格局,是再适合不过居住的了。车站前有大型超市和商业街,生活便利;周边的很多渡假公寓,在每日工作在繁杂都市的人眼中,或许还可以说是一片令人羡慕不已的乐土。
即便如此,我也没能爱上那座小城。
前临海,后靠山——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可以说是走投无路的土地,特别对连轻轨都不会乘的儿童来说更是如此。
或许,只有我一个人是那么想的。因为我在那座小城曾是如此地压抑着自己。
小河从城中穿流而过直入大海,我家就在河边的住宅区里。
如果告诉你我住在你们篮球队H的家附近,你就明白了吧?住宅区边上的那幢两层的小房子里,住着我、父母还有大我三岁的哥哥。
我父亲是一名公务员,在临市的市政府工作。母亲是全职家庭主妇,她十分热衷于教育,是PTA的领军人物,有什么活动准少不了她。哥哥和我不一样,从小就异常聪慧,从你读的县立A高毕业后进了关西的K大。据说现在在知名的贸易公司工作,不过我和他多年未见,具体情况也并不了解。
我家虽说不上富裕,但也绝不贫穷,在邻居眼里,是很常见的中产家庭。
但是,我们家有个秘密——我们是一个宗教团体的成员。
我无法在此告诉你那个团体的名字,只能说它源于美国,历史相对较短。
当然宪法是承认宗教自由的,我们加入那个团体按理也不是什么会被人说三道四的事。不过你也知道,乡下地方大家闲来无事,常会家长里短的。只是加入一个宗教团体,就足以引起别人十二万分的关切。哥哥和我当时还年幼,很有可能会因此被人欺负。
所以父母就与我和哥哥约定,不论是对邻居还是朋友,都不能透露这件事。这种自卫手段虽然消极,却十分有效。
然而对于还没进小学的我而言,这是非常痛苦的约定。父母简单的一句“要保密哦”,会给孩子带来巨大的压力。或许,我的“恶癖”就是由此而来的。
如此回想过去时,总觉得当年与家人来往教会的日子,就好像破旧历史书上的一页那般久远。
教会位于山里深处,开车也得花五十分钟到一个小时。
每周日我们一家都会去教会,一大清早出发,直到日落西山才能到家。小孩子在教会都被集中在一个地方,由年轻的辅导员带领,学少儿圣典和唱圣歌。
有时还要参加传教活动,主要是在大城市车站前分发布道的传单,或是挨门挨户开展传教活动。那时候就会到深更半夜才能回家。
从儿时起到十六岁,我都十分积极地参加这些活动,还曾被任命为幼年部的预备队长,教会的分会长也对我称赞有加。
然而,为什么我那么努力为我崇敬的神工作,也无法治愈自己的恶癖呢?
其实,我真的是羞于启齿的。
想到要把这事和你坦白,更让我害怕得两腿发抖。但如果对这个恶癖避而不谈,却又无法真正让你了解我的人生。
我的恶癖是偷盗癖,就是会不由自主地去偷窃别人的东西。
偷盗是重大的罪过,用“癖好”这种轻描淡写的措词或许不太恰当,我并不是要强词夺理,但我这种情况似乎只能用“癖好”来解释。因为我真的会身不由己地去偷窃,尽管我并非想要那些东西。
我依稀记得自己第一次偷东西,是在幼儿园的时候。
那天一直教我们的年轻老师请了产假,来了新的老师代替她。
新老师比之前的老师年纪大了很多,听说当年结婚后辞去了幼儿园的职务,她现在一定是来救场的吧。
她的名字我已经忘了,只记得她十分亲切,很会照顾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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