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圆明园

第13章


臣等乘机办抚,亦可冀就范围。乃该王大臣巧为卸责,辄称订期开城为宗社苍生之福。殊不知开门揖盗,何福可言。”最后,恭亲王下结论说,“可见该王大臣等被夷人虚声恫喝,为一身自全之计,初非为大局起见也。” 
  恭亲王奕訢的上述奏折是在十月二十二日写的,当时英军已经焚毁了圆明园,尽管不免有事后诸葛之嫌,但奕訢的分析却是对的。英法联军在掌控安定门、进入北京城之前,行事还稍有顾忌,一旦拥兵入城,手里多了北京这个砝码之后,英法联军就已经完全控制了局面。 
  事实也正是如此:十月十四日,得知英法联军进入北京的消息后,恭亲王奕訢立刻致函英法特使额尔金和葛罗,表示已命令恒祺跟联军代表会商《天津条约》,并希望择日互换1858年所订的条约。   
  焚园的决定(1)   
  正当清廷答应接受全部议和条件,准备择日签约的时候,十月十七日,事情又陡生变故:英国特使额尔金就“人质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声称巴夏礼等被俘人员遭“凌虐过严”,鉴于“圆明园所尚存的一切,很可能就是一些英国人和法国人遭受极为残酷折磨的地方,必须予以摧毁。” 
  十月十六日,是最后一批人质被遣返的日子。至此,清军在九月十八日羁押的三十九名人质,已经全部遣返,其中一半人已经死去。具体数字是这样的:英军被羁押人员二十六人,活着回来十三人,死十三人;法军方面被羁押人员十三人,活着回来六人,死七人。其中包括一名英国《泰晤士报》随军记者。这件事大大激怒了日益骄横的英法联军。从活着的人身上的伤痕以及他们的叙述来看,英法联军确信他们的外交人员受到了粗暴的对待。如果说几天前,他们因为洗劫圆明园在良心上还有一点点不安的话,现在他们开始变得心安理得了,甚至认为他们自己干得还不够。 
  十月十七日晚,额尔金在交给恭亲王的最后通牒里,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但要批准“一八五八年条约”,还要为英国受害者赔偿三十万两白银抚恤赔款;法国特使葛罗也如法炮制,要求为法国受害者赔偿二十万两白银。至于圆明园,额尔金强调说,“全园余物,将立即予以荡平。此点无须亲王殿下同意,因本军统帅将立予执行。” 
  事实上,英法被俘人员被押解到北京以后,的确在提督府受到过看守官员的泄愤打骂。鲍源深在《补竹轩文集》中对俘虏之事曾有记载:“初四日(九月十八日),怡邸解夷酋巴夏礼等二十余人到圆明园,交提督府下处派兵看守一夜,兵丁凌虐之。”刑部尚书赵光在其《自定年谱》中的记述,九月十八日,巴夏礼等人在通州被擒获后,押赴圆明园,当天晚上关押在圆明园,第二天便被送进刑部南所、北所两监,其他的被俘人员则直接由通州送押到顺天府密云、昌平等县监狱关押。不过,在当时惯于对囚犯实施暴力的看守人员来说,这根本不算是一回事情,何况被虐待的又是一些到自己家门口来滋事的“丑陋洋夷”。 
  恭亲王等王公大臣无论如何不会想到,俘虏问题在英法联军看来是这么的重要,竟能成为再起祸端的借口。在清廷看来,巴夏礼是俘虏中的首恶,他们的注意力基本上都集中在巴夏礼一人身上,因为意识到巴夏礼会对和谈有用,清廷对巴夏礼实行了非常优待的政策。至于其他人,清廷则根本无暇顾及、亦无心顾及。 
  借口当然不止这一个。总之,圆明园的最后命运就这样决定了。 
  在焚毁圆明园的问题上,英法方面的意见并不一致,为此,英法首脑之间曾经有过一番争论。十月十六日,法国特使葛罗和军队统帅蒙托邦表示不同意焚毁圆明园,他们都认为焚烧圆明园非明智之举,圆明园只是一座未曾设防的“乡村景点”,烧掉它未免过分,如果真要烧掉什么的话,烧掉清政府最高权利机关——紫禁城,远胜过烧掉一座皇帝用来寻欢作乐的园林;他们还认为,圆明园是清帝行幸的离宫,并未设防,也不是敌占区,焚毁它属于无益的报复;另外,他们还担心这样做会“将使恭亲王益增畏惧,不敢进行和议。”作为替代办法,葛罗和蒙托邦建议焚毁北京紫禁城,并劫取里面的文物典籍,他们认为这样做更有价值。 
  英国人和法国人的意见恰恰相反。额尔金认为:圆明园是大清皇帝最为倾心的住所,他的三分之二时间都在这里度过的,毁灭圆明园,是对皇帝一人的惩罚,是对他的尊严和感情最强有力的打击,实则是“害最小而最可行之策。”这当然只是表面上的说辞。作为英国特使,额尔金在这个问题是算过一笔账的:“若是单要求赔款,在这种扰乱的情形中,中国政府,除了搜刮民脂民膏以外,也付不出大笔款项。其次,若是要求清政府交出那班苛待英人,和破坏和约的人们,一些可怜的属员,也许要被呈献出来,作为替身了。假若要求僧格林沁本人,中国政府大约不能答应,更决不能实行。寻思推绎的结果,只有毁坏圆明园,似乎是唯一的办法,而这种惩罚,仅降在清帝一人身上,与人民无关。”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圆明园内“几乎所有贵重物品都已经被拿走,军队到那里绝不是为了抢劫,而是通过一个庄严的补偿行动,来表明它被可恶的罪行所激起的憎恶和愤慨之情。”争论到最后,额尔金坚持要焚烧圆明园,而法国方面则决定不参与焚烧圆明园的行动。 
  额尔金焚烧圆明园的狂悖之举是早有预谋的,他之所以这样有恃无恐地施暴,实在是因为得到了英国国内当权者的支持。早在一八五九年英国公使第一次到北京换约时,英国政府就曾发出这样的训令:“中国政府愿意外国公使驻北京,如遇任何妨碍,须不顾一切,完全达到北京换约的目的。”同年十月二十九日,大沽口战败之后,英国首相巴麦尊就曾给他的外交大臣写信说:“此时我方所能做的一切就是摧毁清朝皇宫,然后撤回战舰。”因此摧毁中国皇宫的主张,早已在泰晤士河两岸传开了。“我衷心高兴,额尔金和格兰特决定烧毁圆明园。”巴麦尊事后写道,“以这种永久性标志来表示我们对这些鞑靼人的奸诈和残暴的愤怒,是绝对必要的。如果北京皇宫遭遇同样的命运,我会十分高兴。” 
  因此,即使没有得到法国盟军的同意,英国人也决定一意孤行。他们以格兰特将军的名义发表了一则告示解释自己的行为:余所以欲毁圆明园宫殿之故,今愿为左右一陈之。第一,被囚诸人,手足缚系,三日不进饮食,其受如斯野蛮之待遇,即在此地。第二,若对于中国政府不顾国际公法之残酷行为,不予以久远之印象,英国国民必为之不满。若现即与之媾和,订约撤兵而退,中国政府必以吾国人民为可以任意捕杀无忌,在此点上必须警醒其迷梦也。皇帝避暑行宫固已被掠,然其所蒙损失,在一月内即可恢复原状。当法军自圆明园撤退,中国官吏随即接管,行劫之中国人五名立为所斩。吾军逻卒往视时,已园门锁闭,房屋亦未被毁也。圆明园宫殿之为要地,人所共知。毁之所以予中国政府以打击,造成惨局者为此辈而非其国民,故此举可谓为严创中国政府,即就人道而言,亦不能厚非也。 
  ——《圆明园——历史·现状·论争》英国人把火烧圆明园的日期定在十月十八日。 
  就在行凶的前一天,英军书记官赫利斯写道:“十月十七日,联军司令部正式下令可以自由劫掠。”“自由”两个字在这个特别的语境下显得如此触目惊心。联军司令部的命令使得圆明园又经历了一轮更大规模的洗劫。一位名叫邓恩的英军上尉评论说:“对圆明园和附近官员府邸的第二次抢劫,比第一次更有收获。”   
  名园之毁(1)   
  十月十八日清早,英军中将米歇尔(JhonMichell)带领一师三千多名士兵奔赴圆明园执行纵火任务。米歇尔把正大光明殿当作他的临时指挥部,开始有计划地组织纵火,他们指定的予以捣毁的建筑物,除了圆明园里所有的宫殿和花园以外,还包括万寿山清漪园的宫殿、花园,甚至更远处的玉泉山静明园以及香山静宜园里的建筑物。 
  一个名叫奥尔古德的英国士兵在写给他母亲的信中这样描述这场大火:为了让您对这场大火的规模有个明确概念,我可以告诉你,在这两天的焚烧当中,被出动的达到3500人。成百上千的建筑物全化为灰烬。 
  ——《圆明园——历史·现状·论争》英国随军牧师姆吉(R.J.L.M’Ghee)在《我们怎样抵达北京:1860中国战役纪闻》一书里回忆道:有一两师军队散布在乡间,放火燃烧,四个皇家花园中的一切宫殿,从圆明园开始,其次转向西边的万寿山、静明园,最后轮到香山。 
  军队暂停此处,约一小时左右,各师队伍接受米歇尔将军的号令,指示他们进行焚毁工作的地点。……命令发下之后,不久就看见重重烟雾,由树木中蜿蜒曲折升腾上来。……不久,这一缕一缕的烟聚成一团一团的烟,又集合成弥天乌黑的一大团,万万千千的火焰往外爆发出来,烟青云黑,遮蔽天日。所有庙宇、宫殿、古远建筑,轮奂辉煌,举国仰为神圣庄严之物和其中历代收藏,富有皇家风味,精美华丽,足资纪念的物品,都一齐付之一炬,化为劫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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