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叹息

第三十章 国耻马关


第三十章国耻马关
    握朝廷大权的主和派人物慈禧太后和李鸿章,从战争一开始就不打算使主张求和的慈禧太后那拉氏战争继续下去。
    平壤战役和黄海战役相继失败后,1894年9月底,慈禧太后重新起用1884年被她罢黜的恭亲王奕訢主持总理衙门。
    奕訢原先就主张对外国屈服,10月初,奕訢亲自出面,请求联合和沙俄共同调停甲午战争。
    由于每,德,沙俄三国各有各的打算,加上东洋人的拒绝,英格兰于10月6日提出的调停建议没有获得任何结果。
    1894年11月初,倭寇侵入辽东,将战火烧入大清国关内。
    清廷十分恐慌其“龙兴之地”遭到兵燹之灾,又转请每利坚驻华公使田贝出面调停。
    这时,每,国政府认为对清政府进行讹诈的时机已到,表示愿意居间“调停”。
    由于急于求和,李鸿章在恭亲王同意下派遣了一个德意志人,即担任天津税务司的德璀琳作为自己的代表到东洋人去探商议和的条件。但德璀琳到了东洋人后,东洋人人拒绝和他谈判,同时日,本又通过每,国人要求清政府派出“具有正式资格的全权委员”。
    东洋鬼子虽然在战场上连战连捷,但毕竟国力有限,战争带来的巨大消耗进一步加重了日本国普通人民的负担,自1894年底以来,东洋人不少地方都爆发了农民暴动,社会动荡不安。
    而且东洋人首相伊藤博文亦很重视西方国家的态度,“他清楚西方列强的骨子里并不欢迎东洋人的崛起,妒忌东洋人在清国分食西方人的利益”。
    此外,伊藤明确反对军部大本营的直捣北平紫禁城的“直隶平原作战计划”
    ,他认为如果这样做,清政府将会失去合法政府作为勒索对象,从而招致各国干涉,而且在天寒地冻的渤海上进行运输也很困难,他在1894年12月4日建议先攻取威海卫和台湾,作为将来和谈的筹码,如果“待春暖时清廷犹踌躇而无向我请降之意”,则再进攻北京也不迟。
    天皇采纳了伊藤的建议,稍早前还按伊藤的意思召回了正在辽东战场准备攻打山海关的山县有朋。这表明到1894年末的倭寇政府不再单方面追求军事胜利,而是企图从对清和谈中捞取更大的利益。
    此时清朝方面求和的欲望则更加强烈。
    当时旅顺已失守,慈禧太后害怕东洋鬼子进犯京津,便不顾光绪皇帝等人的反对,先指使奕訢委托田贝秘密向日本疏通,后于1895年1月14日正式派户部侍郎张荫桓、湖南巡抚邵友濂为全权大臣。
    并聘每国国务卿科士达为顾问,赴日求和。当时东洋鬼子正在猛攻威海卫,由于军事上的胜利,东洋鬼子的侵略胃口非常大,气焰极为嚣张,它觉得使清政府无条件投降的机会还未到来,因此借口“全权不足”,在广岛将清政府的这两位求和代表侮辱一番,驱逐回国。同时,东洋鬼子首相伊藤博文于1895年2月2日在驱逐张、邵二人时,通过清廷代表团中的伍廷芳向清政府提出了和谈的要求,并指名要恭亲王或李鸿章充当全权代表。1895年2月17日,即东洋鬼子攻陷刘公岛、北洋水师全军覆灭的当天,东洋人又通过每国人向清政府提出,必须以割地、赔款为“议和”条件,否则就无需派代表前往日。
    之前清政府已求和三次,其中两次派使被拒,这时清政府十分害怕战争继续下去,为了求得停战,决心不惜任何代价。慈禧太后在得知日,的要求后立刻召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入京,任命他为全权代表赴日议和。李鸿章入京以后,慈禧太后又称病不出,让光绪皇帝负责接见。
    在1895年2月22日的朝会中,光绪帝让李鸿章与众臣议论媾和之事,李鸿章坚决反对割地,翁同龢主张倘若可以回避割地,即便巨额战费赔偿,也可以忍辱负重。大臣孙毓汶、徐用仪认为当前形势急迫,若回避日,割地条件,和平交涉将无法继续。文廷式还主张效仿俄国沙皇亚历山大一世迁都最终战胜拿破仑的故事,要求迁都再战,但很快被否决。李鸿章声称:“割地则不行,议不成则归耳!”其后李鸿章又拜会各国公使,乞求干涉,但均无结果。李鸿章见割地已成定局,便于3月2日就割地一事上奏皇帝,要求“面谕训诲”,非要从光绪帝口中得到明确的割地的授权不可。光绪帝无奈,只好表示可以授予李鸿章“以商让土地之权”。于是在1895年3月13日,李鸿章以头等全权大臣的名义,带着每,前任国务卿科士达为顾问,率100多名随员前往东洋人马关(今下关),与东洋人首相伊藤博文、外务大臣陆奥宗光进行谈判。1895年3月19日,李鸿章抵达东洋人马关,住在接引寺(古代为朝鲜通信使的住所)。3月20日双方在春帆楼(下关有名的东洋人料理旅馆,以烹调河豚闻名)会见,正式开启了和谈。
    中方参加谈判的有:头等全权大臣李鸿章、参议官李经芳(李鸿章养子)、参赞官罗丰禄、参赞官伍廷芳、参赞官马建忠、参赞官卢永铭、参赞官罗庚龄为翻译官。
    日方参加谈判的有:全权办理大臣伊藤博文、全权办理大臣陆奥宗光、内阁书记官长伊东巳代治、外务书记官井上胜之助、外务大臣秘书官中田敬义、外务省翻译官陆奥广吉、外务省翻译官楢原陈政。
    从1895年3月21日到24日清政府与日,双方进行了前三轮谈判。当时北洋水师虽全军覆灭,但是辽东战场争战方酣,而且日军在谈判前的3月16日成立了所谓“征清大都督府”,以参谋总长小松彰仁亲王为大都督,准备进驻旅顺,直捣北平。
    指挥“直隶平原作战”。
    所以李鸿章要求议和之前先行停战,日方提出包括占领天津等地在内的四项苛刻条件,迫使李鸿章暂时撤回停战要求。李鸿章遂问及条款,日方决定在下一轮谈判中出示条款。
    伊藤博文在第三轮谈判中透露割让台湾岛之事,李鸿章答以英国将会干涉,伊藤微笑说:“岂止台湾而已!不论贵国版图内之何地,我倘欲割取之,何国能出面拒绝?”总之,在前三轮谈判中,伊藤博文对李鸿章极尽羞辱之能事,而李鸿章则委曲求全,惟恐和议中梗。日方以酷苛的条件使清政府方面自动撤回了停战的提议,达成了不停战而和谈的目的。
    后期谈判
    3月24日第三轮谈判后,李鸿章回接引寺住所的途中突然遭倭寇人小山丰太郎枪击,造成李鸿章左眼下受伤。此次意外事件的发生使东洋人的谈判优势锐减,令倭政府极为狼狈,气急败坏,承认“由于此次凶变,帝国不得不立于甚为困难之地位,反之,清国却因此对各国得到最好的口实,清政府使者或将立即归国。
    而当其向各国哀诉时,各国将向彼表示同情,且难保不转而以其联合之压力抑制我方”。倭担心造成第三国干涉的借口,一方面由天皇、皇后亲遣医生和护士对李鸿章进行治疗并给予慰问,另一方面自动宣布承诺休战。
    李鸿章也没有像东洋人所担心的那样立即归国,而是继续谈判。3月30日,双方签订休战条约,休战期21天,休战范围限于奉天、直隶、山东各地。
    此时东洋鬼子已于3月23日袭占澎湖,造成威胁台湾之势,停战把这个地区除外,保持了倭在这里的军事压力。
    这一风波平息后,倭方代表以胜利者的姿态,继续进行威胁和讹诈。
    美国顾问科士达则想方设法怂恿李鸿章赶快接受条件,以便从中渔利。在1895年4月1日举行的第四轮谈判中,倭方提出十分苛刻的议和条款,要求中方在三到四日内答复,主要包括:
    确认朝鲜独立;
    清政府向倭赔偿军费库平银三亿两;
    清政府割让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辽东半岛给倭;
    清政府向倭开放北京、沙市、重庆、苏州、杭州、湘潭和梧州七处通商口岸;
    长江、西江、吴淞江及运河等内河航行权范围;
    倭驻军地点及所需军费。
    李鸿章对倭的狮子大开口大为震惊,他一面奏报朝廷,一面对除“确认朝鲜独立”以外的条款进行逐条驳斥,并采取拖延战术。
    其后在倭的要求下,清廷改命李经方为全权大臣,随李鸿章一起议约。伊藤博文则在4月8日约见李经方,警告他一旦谈判破裂,“北京之安危亦有不忍言者”,要求尽快接受日方条件。
    4月9日,中方将条约修正案交予倭,修改内容主要是将赔款减为1亿两和缩小辽东半岛的割让范围。次日(4月10日)举行的第五轮谈判中,伊藤博文提出日方的最后修正案,其中对辽东半岛的割让范围适当收缩,
    赔款减为2亿两,通商口岸减为4处,这是东洋人根据西方国家的态度做出的一点让步,但仍十分苛刻。伊藤对李鸿章说:“中堂见我此次节略,但有允、不允两句话而已。”
    李鸿章问:“难道不准分辩?”伊藤博文回答:“只管辩论,但不能减少。”此间,李鸿章每日给总理衙门发回大量电文报告会谈进展情况,往来的电报均被日方截获破译。伊藤由此完全掌握了清政府决意回避谈判破裂局面的底线,同时也意识到拖延谈判对东洋人不利,故采取了更加强硬的立场。
    而清廷则一直对东洋人提出的要求束手无策,几番折冲后看见事情已无回旋余地,遂于4月14日电谕李鸿章:““原冀争得一分有一分之益,如竟无可商改,即遵前旨,与之定约”。
    4月15日,清廷与倭双方举行最后一轮(第六轮)谈判,会谈从2时半延续到7时半,其间李鸿章苦苦哀求减轻勒索,但均遭拒绝。陆奥宗光对此记录道:“会见的时间虽长,散会时已到上灯时间,而其结果,他(李鸿章)惟有完全接受我方的要求。李鸿章自到马关以来,从来没有像今天会晤这样不惜费尽唇舌进行辩论的。
    他也许已经知道我方决意的主要部分不能变动,所以在本日的会谈中,只是在枝节问题上斤斤计较不已。例如最初要求从赔款二万万两中削减五千万两;看见达不到目的,又要求减少二千万两。甚至最后竟向伊藤全权哀求,以此少许之减额,赠作回国的旅费。
    此种举动,如从他的地位来说,不无失态,但可能是出于‘争得一分有一分之益’的意思。”1895年4月17日上午11时40分,李鸿章代表清政府与东洋人在马关春帆楼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其主要内容包括:清政府承认朝鲜独立;割让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与辽东半岛给东洋人;赔偿东洋人2亿两白银;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允许倭人在通商口岸开设工厂。
    1895年5月8日,中日两国在芝罘(今山东烟台)交换两国皇帝的批准书,条约正式生效。
    按:《马关条约》包括《讲和条约》11款,《另约》3款,《议订专条》3款,以及《停战展期专条》2款。中文本称“清廷”,日文本称“清国”。
    大清帝国大皇帝陛下及大东洋人帝国大皇帝陛下为订立和约,俾两国及其臣民重修和平,共享幸福,且杜绝将来纷纭之端,大清帝国大皇帝陛下特简大清帝国钦差头等全权大臣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北洋通商大臣直隶总督一等肃毅伯爵李鸿章、大清帝国钦差全权大臣二品顶戴前出使大臣李经方、大日帝国大皇帝陛下特简大东洋人帝国全权办理大臣内阁总理大臣从二位勋一等伯爵伊藤博文、大本帝国全权办理大臣外务大臣从二位勋一等子爵陆奥宗光为全权大臣,彼此校阅所奉谕旨,认明均属妥实无阙。会同议定各条款,开列于左:
    第一款
    清政府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国。故凡有亏损其独立自主体制,即如该国向清政府所修贡献典礼等,嗣后全行废绝。
    第二款
    清廷将管理下开地方之权并将该地方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物件,永远让与日(倭)。
    第一、下开划界以内之奉天省南边地方。从鸭绿江口溯该江抵安平河口,又从该河口划至凤凰城、海城及营口而止,画成折线以南地方;所有前开各城市邑,皆包括在划界线内。
    该线抵营口之辽河后,即顺流至海口止,彼此以河中心为分界。辽东湾东岸及黄海北岸在奉天所属诸岛屿,亦一并在所让界内。
    第二、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
    第三、澎湖列岛。即英国格林尼次东经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及北纬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间诸岛屿。
    第三款
    前款所载及黏附本约之地图所划疆界,俟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两国应各选派官员二名以上为公同划定疆界委员,就地踏勘确定划界。若遇本约所约疆界于地形或地理所关有碍难不便等情,各该委员等当妥为参酌更定。各该委员等当从速办理界务,以期奉委之后限一年竣事。
    但遇各该委员等有所更定画界,两国政府未经认准以前,应据本约所定画界为正。
    第四款
    清廷约将库平银二万万两交与日(倭),作为赔偿军费。该款分作八次交完:第一次五千万两,应在本约批准互换六个月内交清;第二次五千万两,应于本约批准互换后十二个月内交清;余款平分六次,递年交纳;其法列下:第一次平分递年之款于两年内交清,第二次于三年内交清,第三次于四年内交清,第四次于五年内交清,第五次于六年内交清,第六次于七年内交清;其年分均以本约批准互换之后起算。又第一次赔款交清后,未经交完之款应按年加每百抽五之息;但无论何时将应赔之款或全数或几分先期交清,均听清政府之便。如从条约批准互换之日起三年之内能全数清还,除将已付利息或两年半或不及两年半于应付本银扣还外,余仍全数免息。
    第五款
    本约批准互换之后限二年之内,东洋人准清政府让与地方人民愿迁居让与地方之外者,任便变卖所有产业,退去界外。但限满之后尚未迁徙者,酌宜视为东洋人臣民。又,台湾一省应于本约批准互换后,两国立即各派大员至台湾限于本约批准后两个月内交接清楚。
    第六款
    中日两国所有约章,因此次失和自属废绝。清政府约俟本约批准互换之后,速派全权大臣与东洋人所派全权大臣会同订立通商行船条约及陆路通商章程;其两国新订约章,应以清政府与泰西各国见行约章为本。又,本约批准互换之日起、新订约章未经实行之前,所有东洋人政府官吏臣民及商业、工艺、行船船只、陆路通商等,与清政府最为优待之国礼遇护视一律无异。清政府约将下开让与各款,从两国全权大臣画押盖印日起,六个月后方可照办。
    第一、见今清政府已开通商口岸以外,应准添设下开各处,立为通商口岸;以便东洋人臣民往来侨寓、从事商业工艺制作。所有添设口岸,均照向开通商海口或向开内地镇市章程一体办理;应得优例及利益等,亦当一律享受:
    湖北省荆州府沙市,
    四川省重庆府,
    江苏省苏州府,
    浙江省杭州府。
    东洋人政府得派遣领事官于前开各口驻扎。
    第二、东洋人轮船得驶入下开各口附搭行客、装运货物:
    从湖北省宜昌溯长江以至四川省重庆府,
    从上海驶进吴淞江及运河以至苏州府、杭州府。
    中日两国未经商定行船章程以前,上开各口行船务依外国船只驶入清政府内地水路见行章程照行。
    第三、东洋人臣民在清政府内地购买经工货件若自生之物、或将进口商货运往内地之时欲暂行存栈,除勿庸输纳税钞、派征一切诸费外,得暂租栈房存货。
    第四、东洋人臣民得在清政府通商口岸、城邑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又得将各项机器任便装运进口,只交所订进口税。东洋人臣民在清政府制造一切货物,其于内地运送税、内地税钞课杂派以及清政府内地沾及寄存栈房之益,即照东洋人臣民运入清政府之货物一体办理;至应享优例豁除,亦莫不相同。嗣后如有因以上加让之事应增章程条规,即载入本款所称之行船通商条约内。
    第七款
    东洋人军队见驻清政府境内者,应于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三个月内撤回;但须照次款所定办理。
    第八款
    清政府为保明认真实行约内所订各款,听允东洋人军队暂占守山东省威海卫。又,于清政府将本约所订第一、第二两次赔款交清、通商行船约章亦经批准互换之后,清政府政府与东洋人政府确定周全妥善办法,将通商口岸关税作为剩款并息之抵押,东洋人可允撤回军队。倘清政府政府不即确定抵押办法,则未经交清末次赔款之前,东洋人应不允撤回军队;但通商行船约章未经批准互换以前,虽交清赔款,东洋人仍不撤回军队。
    第九款
    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两国应将是时所有俘虏尽数交还。清政府约将由东洋人所还俘虏并不加以虐待若或置于罪戾;清政府约将认为军事间谍或被嫌逮系之东洋人臣民,即行释放。并约此次交仗之所有关涉东洋人军队之清政府臣民,概予宽贷;且饬有司,不得擅为逮系。
    第十款
    本约批准互换日起,应按兵息战。
    第十一款
    自本约奉大清帝国大皇帝陛下及大东洋人帝国大皇帝陛下批准之后,定于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十四日,即东洋人明治二十八年五月初八日在烟台互换。
    为此,两国全权大臣署名盖印,以昭信守。
    大清帝国钦差全权大臣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北洋通商大臣直隶总督一等肃毅伯爵李鸿章(押印)。
    大清帝国钦差全权大臣二品顶戴前出使大臣李经方(押印)。
    大东洋人帝国全权办理大臣内阁总理大臣从二位勋一等伯爵伊藤博文(押印)。
    大东洋人帝国全权办理大臣外务大臣从二位勋一等子爵陆奥宗光(押印)。
    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明治二十八年四月十七日订于下之关缮写两分。
    另约
    第一款
    遵和约第八款所订暂为驻守威海卫之东洋人国军队,应不越一旅团之多,所有暂行驻守需费,清政府自本约批准互换之日起,每一周年届满,贴交四分之一,库平银五十万两。
    第二款
    在威海卫应将刘公岛及威海卫口湾沿岸,照东洋人国里法五里以内地方,约合清政府四十里以内,为东洋人国军队驻守之区。
    在距上开划界,照东洋人国里法五里以内地方,无论其为何处,清政府军队不宜逼近或驻扎,以杜生衅之端。
    第三款
    东洋人国军队所驻地方治理之务,仍归清政府官员管理。但遇有东洋人国军队司令官为军队卫养、安宁、军纪及分布、管理等事必须施行之处,一经出示颁行,则于清政府官员亦当责守。
    在东洋人国军队驻守之地,凡有犯关涉军务之罪,均归东洋人国军务官审断办理。
    此另约所定条款,与载入和约其效悉为相同。为此两国全权大臣署名盖印,以昭信守。
    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明治二十八年四月十七日
    订于下之关缮写两份
    后续事件
    三国干涉还辽
    《马关条约》签订6天后,俄罗斯帝国因东洋人占领辽东半岛,阻碍它向清政府东北伸张势力,便联合法国和德国两国进行干涉,结果是东洋人于1895年5月4日决定放弃辽东半岛,但要清政府以白银3000万两将其“赎回”。史称“三国干涉还辽”。东洋人在甲午中日战争后一共勒索了清政府两亿三千万两巨额白银。
    然而,三国干涉还辽对东洋人来说仍然是飞来横祸,它使东洋人藉由甲午战争获胜之机侵占满洲(清政府东北)的企图遭到粉碎,也使俄国增强其在远东的势力,遏制了东洋人在东北及朝鲜的扩张。为了实现东洋人“大陆政策”的第二步(吞并朝鲜)和第三步(进军满蒙),东洋人重新整军备战,于十年后发动对俄罗斯的战争。
    反割台斗争
    清朝在《马关条约》中割让了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给东洋人,至此台湾沦为东洋人的殖民地。在台湾省首府台北,割台的消息传来,“若午夜暴闻惊雷,惊骇无人色,奔走相告,聚
    爱国诗人丘逢甲
    于市中,夜以继日,哭声达于四野,风云变色,若无天地”。在自己不能主宰的情况下,被腐败的清政府出卖给东洋人,台湾人民的悲愤、无奈、绝望的心情,非外人所能体会。全台男女老少、市农工商、贩夫走卒,鸣锣罢市,涌入省府,愤怒抗议朝廷的割台行为,决心誓死保卫台湾。台湾著名诗人丘逢甲写下血书“抗倭守土”,并带头联名致电清廷,表示“桑梓之地,义与存忘”,愿意与驻台清军“誓死守御”。1895年6月2日,清政府全权代表李经方与台湾总督桦山资纪在停泊于基隆海面的日舰“横滨”号完成了台湾交接手续,而台湾人民则以“台湾民主国”的名义,发誓“愿人人战死而失台,决不愿拱手而让台”,在台湾岛上与东洋鬼子展开数月的殊死斗争,是为台湾人民反割台斗争,又称“乙未战争”。
    反割台斗争是近代清政府一次爱国主义的壮举。尽管它最后以失败告终,但它充分表现了台湾军民维护祖国领土完整的坚强意志和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在国家民族面临生死存忘的紧要关头,在反对帝国主义侵占祖国宝岛台湾的斗争中,海峡两岸的清政府人不分彼此,同呼吸,共命运,相互支持,谱写了一曲波澜壮阔的瑰丽诗篇。
    历史影响
    清政府影响
    《马关条约》是继《南京条约》以来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各帝国主义国家援引片面最惠国待遇,获得了《马关条约》中除割地赔款以外清政府给予东洋人的所有特权。它给近代清政府社会带来严重危害,大大加速了清政府半殖民地化进程,加深民族危机。
    马关条约原本(现藏于台北故宫)
    ①台湾等大片领土的割让,进一步破坏了清政府主权的完整,刺激了列强瓜分清政府的野心,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而且还造成了台湾和大陆难以弥补的隔阂,遗患至今。
    ②巨额赔款,加重了清政府人民的负担。同时,加速了东洋人军国主义的发展。清朝因此大借外债,致使列强控制了清政府的经济命脉。
    ③通商口岸开放,使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深入到清政府内地。
    ④允许在华投资办厂,其他列强引用“利益均沾”的条款,争先恐后地在清政府开设工厂,严重阻碍了清政府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同时也反映出列强对华经济侵略由商品输出到资本输出的过程。
    《马关条约》反映了帝国主义资本输出、分割世界的侵略要求。外国资本主义对清政府的侵略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总之,《马关条约》使清政府面临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清政府社会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大大加深了。
    亚洲影响
    ①从清政府方面看,第一,《马关条约》的签订(甲午中日战争清政府失败)标志着历时三十余年的洋务运动的失败,使取得的近代化成果化为乌有,打破了近代以来清政府人民对民族复兴的追求。第二,割地赔款,主权沦丧,便利列强对华大规模输出资本,掀起瓜分狂潮,标志着列强侵华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大大加深了清政府的半殖民地化。清政府的国际地位急剧下降。第三,甲午战争及《马关条约》直接导致清政府人民挽救民族危亡的运动高涨,资产阶级掀起了维新变法运动和民主革命运动,清政府人民自发反抗侵略的斗争高涨,如义和团运动。
    ②对东洋人而言,通过《马关条约》得到巨额赔款和台湾等战略要地,不仅促进了本国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而且便利了东洋人对远东地区的进一步侵略,使东洋人一跃成为亚洲唯一的新兴资本主义强国。另外,东洋人为了
    《马关条约》日文原件
    对抗俄国,湔雪三国干涉之耻,一方面提出“卧薪尝胆”的口号,重新开启十年扩军计划;另一方面促成了“英日同盟”的形成,开始了东亚地区新一轮的争霸。
    ③对朝鲜而言,《马关条约》从法理上标志着中朝之间上千年的宗藩关系正式终结,东亚传统的华夷秩序和封贡体制也遭最后一击而宣告崩溃。朝鲜名义上获得了独立,实际上却被东洋人控制。之后俄国势力进入朝鲜,东洋人和俄国在朝鲜的争夺日趋激烈,最终引发了1904年日俄战争。
    ④对远东局势来说,《马关条约》掀起了帝国主义瓜分清政府的狂潮,加剧了帝国主义列强在远东的争夺,三国干涉还辽事件明显地反映了列强在侵华问题上既相互勾结又相互争斗。
    相关评论
    《马关条约》其历史影响是极其深远的,帝国的覆亡、民国军阀的形成和清政府急待解决的台湾问题和钓鱼岛问题等等都与之息息相关。《马关条约》条款非常苛刻,就清政府而言,如赔偿和财力损失是极大的。赔偿的军费达2亿两,加上赎辽费3000万两和威海卫东洋人驻守费150万两,共计2亿3千150万两,相当于清政府3年的财政收入。另外,东洋鬼子还从清政府掠夺了大量的船只、兵器、机器、粮食等也价值1亿两。巨额的赔款,使清政府不得不靠举借外债应付,列强则通过贷款控制清政府的经济命脉。《马关条约》的签订是清政府近代史上的一个大转折,对这古老的帝国来说,东亚霸主的地位被弹丸小国取代,犹如晴天霹雳。
    正如梁启超所说:“吾国四千年大梦之唤醒,实自甲午战争败割台湾,偿二百兆始。”政治上的半殖民地化,并不代表整个社会也是沉沦的。晚清70余年,清政府逐步陷入了一种受侵略、受奴役的境地。清政府民众遭受着苦难,但是沉沦仅更多的体现在政治上(特别是政府行为),它也没有阻止帝国的官僚们,开明士大夫和广大的民众却未曾放弃探索清政府富强之路。他们的努力也成了清政府社会向前发展的不竭动力。《马关条约》的签订,人们就自然会想到这一回可真要弄得国将不国,濒临灭亡的边缘了。
    1895年以前皇帝、官僚、士绅大多数生活在传统的思想世界里。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发动的历次侵华战争,也都以清政府的失败和签订丧权国的不平等条约而告终。但随着烽烟的暂平息,朝野上下在受过一阵惊恐和发生一番吵嚷之后,很快就又恢复老样子。依旧是文恬武嬉,歌舞升平。严重的内忧外患,不但未能使这个昏睡的,陷于麻木状态的帝国的大多数统治者们惊醒、振作。他们在自欺欺人的“自强中兴”和所谓“中外和好”的梦幻中自我陶醉。甲午惨败和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的签订,情形已和已往不同了。一则是这次战争败得太惨,东洋人提出的条款太苛刻。再则是这次战争的对手是清政府人一直看不上眼的小国——东洋人。战后社会各阶层都是极大的震撼和痛心疾首。惨败的结局使光绪皇帝蒙受到难以承受的耻辱与刺激。他痛感国事危艰、危亡在即,“若不变法图强,社稷难资保守。”前线将领、朝臣和士大夫纷纷上折条陈反对议和,18个督抚中10个反对和约,朝霞林院侍读奎华等一百五十五人联名上书认为“东洋人提出的赔款、割地的各条款是‘五洲所未有之奇闻,三千年所无之变局’如照此签约,后果必然是‘法人窥粤,英人窥滇,俄人西窥新疆,东窥三省(奉天、吉林、黑龙江)四夷入侵,各示所欲’”。张之洞和易顺鼎的奏折指出,“如批准条约,不仅台湾人民反抗闹事,各省军民也‘必致痛哭深怨,断不甘心。’结果会弄得‘民穷财尽,国防解体,海军无归宿,陆军无利器,‘各国侵凌,商人嗟怨,外患迭至,内变将出’,‘地险商利,饷力兵权,一朝夺尽神人共愤。’‘行见奉(天)、锦(州)、登(州)、(蓬)莱一带不复立锥,江浙粤各疆,不复能安忱,海口、海面,皆非我有,饷械无济,而海运即穷;战争无能布置而海防又立穷。清政府将来必无可办之洋务。’”而作为知识分子的进京赶考的举人们则掀起“公车上书”运动,要求清廷拒和、练兵、迁都、变法。另一方面革命分子,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运动亦展开,他在《马关条约》签订前的1895年2月领导兴中会发动广州起义,主张推翻满清,建立共和政体。
    战后列强势力进一步的延伸到了清政府内地,资本输出成为了主要的侵略载体和锐利武器。干涉清政府内政、践踏清政府主权的情况更为严重。外国教会势力的为所欲为和不法传教士、教民肆无忌惮的为害地方,激起整个帝国广泛的反抗。甲午战后到处爆发反洋教、反贪官污吏的斗争,其势如烈火燎原。社会下层民众为主的义和团反帝爱国运动也轰轰烈烈的爆发了。尽管它以失败告终,但它客观上推动了清末社会的改革,并促使旧式的农民运动向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转变。
    谈判逸事
    秘密任务
    1895年3月24日中日第三轮会谈后,李鸿章被东洋人刺客小山丰太郎枪击致伤,引起轩然大波。正如前文所述,此时东洋人最怕的就是李鸿章提前回国,导致欧每进行干涉。东洋人自然不可能坐等李鸿章的下一步的决定,因此陆奥宗光密电川上操六,请他把广岛大本营的陆军军医总监石黑忠惪和佐藤进两人火速送到马关,要他们攫取李鸿章的治疗权,然后设法挽留他不要回国。当时李鸿章的主治医生是清政府人林联辉和法国驻华使馆医生德巴斯,在石黑的争取下,李鸿章在3月25日下午同意改由东洋人医生治疗。此后石黑和佐藤二人以其精湛的医术取得了李鸿章的信任,于是石黑趁机向李鸿章进言说:现需要绝对安静,暗示其不要有大动作。李鸿章表示同意。石黑见李鸿章无回国之意,便面见陆奥宗光报告说:“李鸿章的治疗已完全收归我方,我已经打消了他的回国念头。”陆奥宗光面呈喜色,多次说“辛苦了”,此项秘密任务遂大功告成。李鸿章当然不可能知晓内幕,反而对二人十分感激,不仅与其酬唱汉诗,还在回国后奏请清廷赏赐石黑忠惪和佐藤进宝星勋章。
    减少赔款
    传说谈判中东洋人要求清政府赔偿三万万两白银,但李鸿章挨了一颗子弹以后,东洋人当即减少一万万两赔款,此说并不属实。历史上李鸿章是在第三轮谈判后遇刺的,当时日方根本没有要求清朝赔款三万万两。1895年4月1日第四轮谈判时,东洋人才亮出了三万万两白银的赔款。4月3日,陆奥宗光在致东洋人驻各国使节的电报中明确说:“作为获得伟大胜利之结果,我方要求之条件决非过高,而提出较次更少之要求,东洋人国民终究不能满意”,要求他们对列强“相机为我方要求条件进行辩护”。由此可见,东洋人起初是咬定三万万两的赔款条件的。到了4月9日,中方向日方提交了赔款改为一万万两的修正案,与此同时东洋人人在破译李鸿章电报时看到“倘彼犹不足意,始终坚执……只有罢议而归”一句时感到恐慌,因为东洋人最害怕的状况就是李鸿章停止谈判归国,引发列强干涉,于是伊藤博文等决定作出让步,明治天皇也说,万一谈判破裂,即便东洋鬼子打到北京,也“难免要受外国的干涉,最后割据的领土也将成为泡影”,遂同意让步方案。4月10日第五轮谈判,东洋人出示的最终修正案中将赔款折中为二万万两白银,此后不再更改。从东洋人减少赔款的过程可以看出,其关键因素是对欧每列强的忌惮,而并非小山丰太郎行刺后为抚慰李鸿章所致的。小山丰太郎行刺所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东洋人同意无条件停战,最多只能看作是减少赔款的间接因素。李鸿章在奏折中则将东洋人让步归结为自己“力与坚持,多方开导”的结果,虽不无自夸之嫌,但也没提及他是被东洋人人枪击后才减少了一万万两赔款的。
    不履日地
    李鸿章在《马关条约》谈判时费尽心力,伊藤博文则态度强硬,极尽羞辱之能事。在条约缔结前最后一次谈判时,李鸿章对伊藤博文说:“没有想到阁下是如此严酷执拗之人!”随后愤然离去。李鸿章登船回国,发誓终生不再踏上东洋人土地。一年后李鸿章访问每国时途经东洋人,果然因“衔马关议约之恨,誓终身不复履日地,从人敦劝万端,终不许”,终于没在东洋人上岸。
    弃台传闻
    传说李鸿章曾向慈禧太后或光绪皇帝进言“台湾鸟不语,花不香,男无情,女无义,割让出去并不可惜”,这句话被广为引用。然而也有相关研究及评论者指出,根据所有可见史料档案,未能发现李鸿章发表这段评语的记录。相反,李鸿章在与当时东洋人首相伊藤博文进行《马关条约》的谈判时曾声明“台湾土地肥沃、物产饶多,民亦服王化,设官署,置吏员,纯然如本土”、“拟请所让之地,如果勒令清政府照办,两国子子孙孙永成仇敌,传至无穷矣”、“台湾已立一行省,不能送给他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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