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流行哲理小品

第44章


当他施惠于他人时,他尽量将这类事做得平淡,仿佛他自己是个受者而非施者。从不提起自己,除非万不得已;他绝不靠反唇相讥来维护自己;他把一切诽谤流言都不放在心上;他对一切有损于自己的人从不轻易怪罪,另外对各种行为言论也总是尽量善意解释。与人辩论时他丝毫也不鄙吝偏狭,既从不无理地强占上风,也不把个人意气与尖刻词句当成论据,或在不敢明言时恶毒暗示。   
  生活是存在的痛苦体验   
  ——致安妮·伊沙贝拉·米尔班克○拜 伦我认为我自己是一个很滑稽的人物,会要求我的大多数熟人(例如,墨尔本太太)来证实我的断言。没有人比我更会大笑了;你的朋友在哪儿曾说过“大笑出自苦痛”,我并不同意(歇斯底里的笑除外),相反却认为有时候大笑生苦痛。认识那位太太是我最荣耀的事了,我是她最狂热的崇拜者。尽管我对你们女人抱有我认为的偏见,或更确切地说,对很多人的举止倒错、原则倒错抱有偏见——你承认在某些人群中是存在这种情况的——但是我认为世界上最坏的女人也会造就很有点名气的男人。她们都比我们好,尽管有缺点,但是缺点是我们造成的。当我回忆起那个社团成员中的某些人,你的总括句“在我们相聚的那些圈子上”很使我发笑。尽管那个社团不好,但毕竟有它的可爱之处。生活的宏伟目标是情感,是体会我们的存在,尽管这种体验是痛苦的。正是这一“热切的空虚”逼着我们去赌博,去打仗,去旅游,去纵欲;逼着我们只去追求各种各样能强烈体验到的事,这些追求的主要吸引力是那种同完成这些追求不可分离的焦虑心情。我只是个拙劣的伪君子,你作为我的朋友,是会原谅我的。 
  我同你说话时,将不太约束自己,这是因为我也许能得益于你的评论;其次,我确信你决不会由于我那些似是而非的任何讨论而变得神经错乱。关于有系统的乐善好施你已经说了很多,也说得很好。蒲伯的两行诗会对我的善行(如果我有的话)及人类中的一半人的善行作出解释:也许繁荣平静了他的心胸;也许东风刚刚改变了方向。 
  顺便提提,你也是诗人了——你已经放弃了这一追求吗?你的朋友普拉特是评论你作品的人之一吗?抑或只是向你施善的人之一?当时你待可怜的布莱克特很好,他以爱上你作为回报;当然这种爱很豪华,就像神圣的人对女皇的爱一样。你稍有空时,我当然很高兴能读到你的信;但是如果你有更好的消遣的话,请不要让我侵占了你的宝贵时间。再见。   
  论招人厌烦的人   
  ○罗伯特·林 德 
  我有时觉得,最招人厌烦的人就是那种喜欢跟人讲从一个地方到另一地方有多少条路好走的人。我一生中感到最厌烦的一回,是听一位老先生向一位上年纪的女人讲解,她从诺丁山门回汉普斯特德可能走的全部街道。她向他抱怨说她走的那条路太费时间。于是,他一大串的絮絮叨叨便开了头,其中包括所有的公共汽车路线、街道名和站名。接下来,他用一种平铺直叙的语调指点给她整个西部和北部伦敦的每一条路。他告诉她所有可以换车地方的地名,并且还为她一一详述一路上所有的酒店名称。最后我感觉到,他好像把他自己也弄烦了,至于我们这些人就更不用说了;但他还是不敢把话停下来,想来或许因为他再没有别的什么好谈了。等到最后他起身走开时,我早已陷入昏迷状态,什么卡门敦大街、威尔士亲王路以及不列颠街等等之类街名在我的脑海中不断碰撞,乱作一团。 
  另外一种使人厌烦的谈话方式是这样一种人的谈话方式,这种人一谈起政治来,就把所有陈词滥调全都抖搂出来,那神情活像他是第一次使用这些语句。我自己就一向是这类讨人厌烦的人。年轻的时候,我因为认识不清,曾误以为格莱斯顿先生的爱尔兰自治提案是危险和有害的,于是每次遇见我那位倡议地方自治的好朋友时,我总爱把话题扯到那个大问题上去。路上并肩走着的时候,我便往他的耳朵里塞那些荒唐的糊涂话, 目光炯炯地为他讲述英国历来对爱尔兰的全部德政,并向他大声疾呼那些从自治之前的格莱斯顿以及威廉·哈考特爵士那里引来的尽人皆知的陈词滥调。我从来没有发表过一点新鲜的议论,因为我对那些一无所知。我像一只被激怒了的鹦鹉,只知道重复一大堆可以想到的愚昧无知的话语。就连他那张很有耐性的脸孔上的痛苦表情也不能让我停止。但是有一天,他实在忍无可忍,突然脸一红,冲着我冷冷地来了句:“我的天,你真是个够讨厌的人。”当然,谁也不愿意被人当成讨厌的人,而对一个当面说你讨厌的人,你便很难继续再和他辩论下去了。当我们了解到自己在招人厌烦时,我们就像泄气的气球。我当时的情况就是这样。 
  拉·罗什富科曾说过:“我们能原谅那些使我们感到厌烦的人,但不能原谅感到我们厌烦的人。”不过震动一过,我倒没有因为友人的坦率而减少了对他的友情。从那次以后我肯定还曾经招不少人厌烦过;但是除了家里人之外,倒一直还没有人向我讲过我令他们厌烦。我得认真研究别人的面部表情才能知道我是否在招他们厌烦……   
  我行我素(1)   
  ○马丁·L·克卢维茨 
  我们生活在一个社会变革和人才流动的年代。然而,在同一岗位工作生活二十年的人是很理解我此时的想法的。 
  十五岁以前我一直住在纽约的罗切斯特市,那段时间,我在三所小学、一所初中和一所高中上过学。高中的最后两年是在迈阿密滩(美国佛罗里达州东南部城市)度过的,后来,在一所规模较大的州立大学学习了四年,并获得了文学学士学位,紧接着又就读于另外一所同等规模的大学,四年后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在这八所学校里,我待的时间都不超过四年。这已是我的第三份主要工作了,前两份工作,每份我只干了三年,然后就自动辞职去尝试挑战新东西。现在,我在这个职位上已干了两年了,现正积极考虑下一步要做什么。 
  所有这一切都是两年、三年或四年一个轮回,这儿没有根基,哪儿也没根基。然而向上流动倾向(指向经济地位或社会地位较高层次流动)一直是生活的主旋律。下一份工作该是什么,又有什么好处,我现在考虑更多的是未来而不是现在…… 
  在学校时,我是一名优秀生,我的优秀大学生联谊会会员身份提醒我做事向来是循规蹈矩的。现在,像其他人一样,我也意识到所学课本内容大部分都已忘掉了,但老师的教诲则铭记在心。小学教育为你升入初中做准备,初中教育为你升入高中做准备,高中教育为你升入大学做准备,大学教育为你升入研究生院做准备,研究生教育为你找工作做准备。如果你第一份工作做得很努力,那么,第二份工作会给你带来更高的声望、更大的权利和更优厚的报酬;如果,你第二份工作做得很努力……这种成功而又有意义的生活轮回循环往复。没有比马歇尔·麦克鲁翰的“媒体就是信息”更精辟的例证了。 
  有时,我感到失去了部分自我。每到一处我都要接触很多生人,但是,每当我想到我们这种建立在迄今为止我所选择的生活方式上的关系是不会长久的时候,我就很难全身心地为他人着想。我告诉自己下一站或许不会永久定居,但至少会更长一些。下一站将是我扎根发展的地方,这听起来就像一名信誓旦旦的法律学生在宣誓一样:无论做什么事我一定要做到循规蹈矩,直到我成为 
  通用汽车公司的总裁去改变整个世界。 
  每年我都会尽力设法回佛罗里达去看望我的父亲、妹妹、祖父母、侄子、侄女、叔叔、婶婶,以及从大学入学时就最要好的两个朋友。52个星期只有两个星期才能与我的大家庭团聚,毕竟这是不变的事实。另外,每年总要与我研究生院的朋友通信联络几次,我们现在散居在北美各地。但是最近四年,在他们度假时,我也曾经见过他们几个一两次。 
  再说,如果我不搬家,总有人会搬。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和我以前许多学生成了要好的朋友,他们的生活方式也是以两年、三年或四年为一个轮回的,他们现在也都散居在北美各地。 
  不用说,我无法确定我是否真的想改变我的生活方式。我只不过有一种优点,据报道,这也是绝大多数美国人所不具备的品质,那就是:我热爱自己的工作。每次变动工作都是那么令人振奋,同时也使我变得更加成熟。我虽然远离我的大家庭,但是我有很多时间去陪伴我的小家庭,使我与妻子、三个孩子的关系更为融洽。我一路广交朋友,尽管不愿离开他们,但是我还是愿意看到每一次的搬迁和新结交的朋友所带给我们的变化和成长。生活本身就是一个学习过程,通过在美国各地的生活经历,我逐渐认识并欣赏这个国家的多元文化。同时,至少通过理智的思考,我自认为多少属于一个思想自由的人(尤指宗教上的)——一名敢于冒险,敢于陈述自己观点,即使因此而失去工作也决不退缩的人。说真的,我为此而感到自豪和骄傲。 
  我所面临的困境颇为清楚。我是选择能够给我带来职业和个人满足感、以流动性为特点的生活方式,还是选择能提供固定住所而使我产生满足感并想方设法获取其他满足感的更为稳定的生活方式呢?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