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蛾

第42章


  明笙走在午后的校园里,也被一个男生发了传单。
  阳光下,男生额头上有些薄汗,语气满是少年的阳光热血:“学姐献过血吗?今年全国灾害频发,各地血库都告急,希望大家踊跃献出自己的爱心……”
  明笙没仔细听,因为主干道的另一边,江淮易正手插着兜,目光沉沉地看着他俩。明笙低头看了眼男生白色版衫上印的“大学生志愿者协会”字样,心道他应该不至于误会什么吧?
  男生不知内情,还在热血沸腾地向她普及志愿精神。江淮易终于耗尽耐心,慢慢踱上来,视线越过那男生,直直地看着明笙:“还要多久?”
  明笙举举手里的传单,抱歉地看了眼那个男生。
  那男孩还没有放弃,略带挫败地做最后争取:“学姐真的不愿意试一下吗?”语气几乎在撒娇。
  江淮易单手插兜,拿走她手里的传单扫一眼,嘴角轻蔑地提起:“就你这模样,有九十斤?别人不给你献血不错了。”
  明笙皱皱眉,没说话。
  那男生似乎也意识到问题,说:“没关系,我们那里有体重秤,可以称一下。其实如果身体好的话,这个标准也不是那么硬性……”
  在江淮易眼里,他的争取等同于“想完成指标想疯了”,冷冷道:“她看上去身体好?”
  “行了。”明笙把宣传单扯下来,侧过脸,“去试试吧。”
  男生兴高采烈地把他们俩带去献血车。江淮易脸色冷若寒霜,一路无言。
  明笙缓和气氛,一路上跟他闲聊:“你那会儿献过吗?”
  “没。”
  “这么没爱心?”
  “你以为想献血这么容易。”江淮易蹙起眉尖,“各种要求都很麻烦,不能感冒生病,还对酒精浓度有要求。你觉得我那会儿有几天能符合要求?”
  明笙用宣传单掩了半张脸,轻笑起来。
  江淮易瞪她一眼,抢先一步上献血车,直接坐下,解开扣子把衣袖撸上去。
  明笙见了一怔:“你干嘛?”
  “帮你献啊。”江淮易撇撇嘴,“难得最近生活习惯这么好。”
  志愿者男生跟护士说了几句话,很快便有护士过来帮他验血。鲜血抽入针筒,看的人反而比被扎的人更疼。明笙强自忍下心里的不适,寻找话题分散他的注意力。
  她的目光落在他的手指上,说:“什么时候开始戴的。”
  那是一枚银色的戒指,内嵌蓝如深海的宝石,是她曾经送他的那枚。她记得从再次相遇开始,他的手上便不再是这一枚。
  “之前的找不到了。”他避重就轻,把戒指来回移了移。
  护士抽了样离开,发了他一张注意事项的纸。明笙这才伸手,去摸他手指上浅浅的戒痕,神色莫辨。江淮易忽有些不自在,在她耳边低声说:“怎么,后悔了?”
  她不清楚他说的“后悔”指的是什么,只摇摇头,说:“没有。”
  江淮易哼了声。
  明笙坐正,车里还有几个献血的人,和几个志愿者模样的女孩子在忙碌。她盯着血液升上管子,忽然说:“我记得你是b型血?”
  “嗯,怎么?”
  “会弄错吗?”明笙仿若平常地问。
  江淮易:“这有什么搞错的?小时候生病的时候顺便验过一次,其实也记不太清了。”
  明笙装作随口一问的样子:“那你妈妈呢?”
  “不知道,没问过。”江淮易视线上瞟,动用他有限的生理常识,“我爸是a型,那么我妈应该是……b型?ab?”他最终放弃了,窘迫地说,“你问这些干什么,又不是生物考试。”
  “随便问问。”江淮易还在念叨,明笙五指在他眼前一挥,“行了别想了,又没真让你做题目。”
  江淮易逞能,第一次就献了。明笙提着志愿者赠送的营养品袋子,走在他身侧,说:“你明天还得加班吧?”
  “怕我猝死?”
  “说实话,有一点。”明笙把牛奶插上吸管,递给他。
  江淮易看着那免费分发的牛奶上明显儿童化的卡通图案,不好意思地别开脸:“喝什么牛奶啊。你自己喝好了。”
  明笙不为所动:“献血的又不是我。”
  两人走在校园主干道上,一对佳偶,本来就足够吸引目光,这么一闹就更引人注目了。江淮易死活不愿意碰小孩子喝的牛奶,俊脸微红,刻意板着脸加快脚步。明笙就这么拿着一瓶没动过的牛奶,一直跟到停车场。
  坐上车,她还没放弃:“真的不喝?”
  来往行人的目光被反光玻璃挡去,江淮易幽愤地看她一眼:“别闹了……”
  她怎么就闹了?明笙严肃地把牛奶搁仪表盘上:“爱喝不喝。”
  “悠悠都不喝这玩意儿……”江淮易说完察觉到她有些生气了,大为头疼,做了好一会儿心理斗争,转身妥协:“那你喂我喝。”
  明笙看了他一眼,最终还是把瓶子拿了起来,江淮易俯身对着吸管喝了一口,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明笙不悦地蹙眉。江淮易忍着笑讨饶:“真的很搞笑,你不觉得吗?”他贴在她脸颊边低低地笑,“你是不是有什么当妈妈的爱好?”
  “有这方面爱好,我满足你啊……”他声音越来越低,暧昧而风流,最终贴上她的唇。
  明笙猝不及防地被渡了一口奶腥味,随着这个吻的加深,她都能清楚地尝到他唇齿间儿童奶残存的甜味。她清醒地捉住他在她胸前游走的手,轻斥:“不老实。”
  “要怎么老实。”将会阿姨语气还挺无辜,抽完血后略显苍白的脸色带着微微的不满,看着她的眼睛,说,“不管你愿不愿意说原因。至少告诉我个时间。要等多久?”
  他的手在她的大腿上克制地一触即走,嗓音微哑:“明明你也不是那么想等。”
  ☆、第47章
  ——“不会很久。我保证。”
  入夜,明笙坐在书桌前,脑海里泛起的全都是她的这句承诺。
  笔记本电脑闪着微蓝的荧光,是室内唯一的光源,将她紧抿的唇映亮。
  屏幕左上角是一张血型遗传规律图。明笙将它搁置,打开她下载的几篇论文,对着一串串晦涩如密码的生物符号,点燃了一根烟。
  猩红的光点在暗夜里一闪,散开不可见的烟雾。桌上鲜红色的献血证在烟雾下,字迹渐渐模糊。她轻轻挥了挥手指,拨云散雾一般,显出他的名字。
  她把烟垂直向下,暴躁地按灭。胸口全是呛人的浊气。
  掌握的信息太过有限,根本没有办法推出准确的结论。
  陆雅琴的一个眼神、一句话就能让她情感上确定一种怀疑,然而要用科学的方式证伪这个命题,却如此困难。她几乎陷入死路,出不来。
  但长日以来的调查,也令她有一些崭新的发现。
  关于江母的信息少得可怜,这个女人似乎刻意退出台前,长久以来都以半隐匿的方式生活。尤其是在江绍年生前,身为一个杰出的企业家,却从来没有和他夫人一起出现在公众场合的记录。
  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似乎名存实亡。这正证实了陆雅琴存在的合理性。
  然而这个发现也指向她最不想见到的那个结果。
  明笙把桌上的几份资料都扔进废纸篓,撑着额角闭目养神。
  手机突然亮了,进来一条微信,却不是江淮易的。
  对方是一个从昵称头像到用词风格都十分粗俗的账号,问她:“笙儿,出来喝一杯?”隔着屏幕仿佛都能听见那人的东北腔。
  她缺乏心情与之周旋,扫了一眼便按掉。
  不料,没过几天,那人就来找她了。
  明夜主打年轻群体,消费水平又高,来消费的大多是时尚圈和文艺圈里的人。因此,秦沈一见到那队从长相到穿衣风格都颇具江湖气的男人进门,就遣人通报了明笙。
  明笙出来一瞧,果不其然,是熟人。
  包厢最里面坐着两个男人。一个是老朋友了,赵哥,这几年跟在大佬手底下做事,头发梳得油光水滑,派头愈发足了。旁边那位就是他老板,姓阎,也许是身居高位久了,体型偏胖,但依然壮实,袖子外露出青色的纹身,脖子挂一根链子,走的基本是“一看就是大哥”的风格。
  一开始是开店的时候,被阎哥手底下的人找麻烦。偶然一次机会见到赵哥,对方念在旧日交情份上放了她一马,说是把她介绍给阎哥,大家和气了事。她那会儿手头确实紧,交不出摆平事态需要的钱,便死马当活马医,借东风去求了个情。但如她所料,那些人没几个安好心,阎哥好像是看上她了,一次一次装模作样地来找麻烦,又象征性地饶过她,把她当猫儿玩,逼她就范。
  明笙其实每次见到这拨人,内心都莫名想笑。他们身上有狭隘者得势时独有的狂妄与拙劣,耀武扬威,实则毫无威慑力。但她依然需要小心行事,因为他们最不缺的品质就是狠绝与恶劣,麻烦只会无穷无尽地向她滚来。
  如果不是因为需要调查那件事……她或许早已换了地方以求摆脱。
  这几天被江淮易的出现打乱了步调,很久没跟这些人打交道,竟然有些生疏了。阎哥见她没主动打招呼,嘴角已然有冷笑:“听说你最近筹划着在合西路上开分店呢?这么高兴的事也不告诉哥。”他手里拿着个大屏幕的触屏手机,看见前几天的微信,讽刺道,“咱们家小笙儿生意越做越大,现在连阎哥的微信都不兴回了是吧?”
  明笙闻言熟练地维持住一个浓淡合宜的笑容,眼睑微抬装作不知情的样子:“有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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