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粒红尘2

第51章


    叶昭觉微微一笑,并不接话。
    胸针,是陈汀送的那枚,裙子,是齐唐送的那条。
    旧物件,新生活。
    Party散场之时已经是后半夜,所有客人都走了,陈汀昏昏沉沉地等着代驾,对叶昭觉说:“待会儿先送你回家,别收拾了,明天约个保洁吧。”
    “你先走吧,我自己回去,我想再在这里待一会儿。”叶昭觉拿了一条湿巾贴在陈汀的脸上,柔声说,“回去好好休息。”
    陈汀已经睡意朦胧,也就没再坚持,过了一会儿,代驾到了,叶昭觉搀扶着将她送上车,又叮嘱了几句。
    车开走了,现在,只剩下她一个人。
    她站在MarryMe的门口,抬起头来仰望着月亮,Party上嘈杂的人声和音乐声还残留了一点儿在她的耳道中,发出轻微的嗡嗡的声音。
    温度太低了,她裸露在空气中的皮肤似乎变得极薄极脆,仿佛稍微戳一下便会崩成无数碎片。
    即便如此,她还是舍不得进到里面去。
    不知道为什么,她是如此贪恋人生中这片刻的清凉。
    所有的喧嚣都像潮水一样退去,她是这天地间的一座孤岛。
    她心里那个穷凶极恶的女孩儿,终于平静了下来。
    突然之间,她肩上一暖,这外套上的气味,她太熟悉了。
    她没有回头,面无表情,但声音是笑着的:“是不是我每次穿这条裙子,你都得搭上自己一件外套?”
    “没办法啊,你每次都是在这么冷的天气里穿。”齐唐静静地从她身后走到她旁边,“你为什么不邀请我?”
    “没邀请你,你不也还是来了?”她轻声说。
    “陈汀叫我来的,跟你可没什么关系。”
    现在,这座孤岛不再遗世独立,但是她说不好,此刻旁边出现的到底是暂时停靠的船,还是另一座孤岛。
    “齐唐,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以前很爱看一些关于动物的纪录片。有一次,电视里播了一段关于北极熊的片段,旁白说,全球变暖威胁着北极熊的生存,那个播音员的声音很好听,他还说,这个世界变化得太快,北极熊快跟不上了……我看着画面里的那头北极熊,从一块冰上跳到另一块冰上,当时,我觉得自己就和它一样。”
    她说完之后,终于转过脸来,平静地望着齐唐。
    她的脸上有一种孩童般的神情,像是搞不懂这个世界,又像是完全搞懂了。
    齐唐一动不动,也平静地看着她。
    一种从来没有过的预感,出于直觉,他告诉自己,现在是一个很关键的时刻,不要轻举妄动。
    他只要像从前一样,耐心地等着,等着就好。
    “人生是一个不断失去的过程,对不对?”
    她用了疑问句的语气,却又似乎并不需要谁给她一个答案。
    在秋天的月光下,她想起很多。
    她经历的所有,赤贫的童年,激烈的青春,破碎的初恋,被损耗、被欺骗和折辱的生活,从前她的眼里只看得见这些,心里也只记得这些。
    命运给她十个盒子,前面几个拆开全是空的,她曾经为之愤恨过,久久不能释怀。
    而现在,她要拆下一个了。
    “该处理的事,我都处理好了。”齐唐慢慢地说。
    “孩子不是你的?”
    “不是。”
    “还会有下一个英文名出现吗?”
    “不会,中文名也不会。”齐唐笑了起来,“你呢,钱存够了吗,欠条我可还留着。”
    “快了,还差一点点,你再等等。”
    “我都等了这么久了,无所谓再多等几天。”
    下一个盒子,现在就置于她双手之中,而她并不急着打开。
    她希望在打开这个盒子之前,她已经能够真正理解自己的命运。
    用我所有,换我所想,付出十厘,收获一分。
    滚滚红尘,这世间确有它的污秽不洁,但因为人间这点公平,所以我们才可以说,对于命运,我永不绝望。
    她靠过去,轻轻抱住齐唐,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接受这个现实。
    这次终于不会再“差一点点”了,他的下巴搁在她的头顶上,不知为何,竟有淡淡鼻酸。
    秋天的月亮,就在他们身后很近的地方。
    (全书完)
    后记
    这是迄今为止我写过的篇幅最长的小说,两本加起来字数超过三十万。
    所有想要在这个故事里完成的,都已经尽我所能书写在其中,因此,题外便无须长篇累牍,就连后记的标题都一并省略。
    在我更年轻一些的时候,每次出书(尤其是长篇小说),最喜欢写的不是正文部分,而是跋或者后记。
    跳脱出小说的人物角色,以作者的身份和视角来阐述种种用意,冷静而又疏离。
    某个人物在某个场合说的某一句话,做的某一个小动作,曾经希望每一个字都能掰开、揉碎来解释给读者看,以求写出来的所有文字能被读到的人充分理解。
    接受“理解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接受“每一个句子都有可能被理解成千万种意思”,或许是一个写作者慢慢成熟的必经道路。
    要相信读者,相信他们会有自己的所得。
    我小时候算是个相当叛逆的少女,锋芒全露在外边,写作的风格比较局限于天雷地火的爱情、横冲直撞的女孩和残酷黑暗的青春,在现实中,当然也会很激烈地表达自己的爱憎。
    或许是因为年轻吧,所以那样去理解生活,也并不会显得格外愚蠢。
    而现在,距离我的十八岁已经过去了十年,无论从何种意义上来说,我都已经是一个真正的成年人,所以,现在锋芒,我将它藏于心里。
    2014年夏天,我在长沙写完《一粒红尘》,接着便在十个城市做巡回签售会,在现场见到了很多老读者、新读者,其中有帮女儿排队的父母,有帮异地女朋友排队的男生……
    如果说在人生中一定有那么一些时刻,你感觉到自己对于他人有了那么丁点儿意义,我想大概就是类似这样的时候吧。
    秋天的时候,我决定回北京。
    长沙当然是很好的,无论我这一生有多么漫长,而我又将要去往多少地方,它都是我生命中的一张底片,是我最初的梦想和永远不能舍弃的后盾。
    很少对人说起,我十八岁时离家,敏感,胆小,贫穷,貌不惊人的少女独自对着一个全新的城市,站在某个餐厅门口,近乎绝望地认为自己一生都不可能走进去,坐下来吃顿饭。
    这些后来当成笑话想起来的事情,在那个时候,几乎击溃了那个自卑的灵魂。
    我是不太相信“心灵鸡汤”的,但是我相信人可以克服很多东西,只要你真心想在某种环境中扎根下来。
    你所需要做的只是克服你的惰性、你的小聪明,还有你脑袋里随时冒出来的打退堂鼓的念头。
    那个年轻时候的我,怀着就连自己也无法解释的偏执和好胜心,在那个城市里一点点地长大,有了自己的朋友,有了安身立命的基础,也有了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然后,她想要去再远一点儿的地方,试试看。
    对于我来说,北京是绕不过去的一站。
    不是他们说的因为这里有更多新鲜的玩意儿,更多先锋的观念,那些都是外在的东西,我真正在乎的,是自己曾经在这里当过逃兵。
    我曾经认为这个城市太大,太冷漠,而个体太渺小,太孤独,这种专属于年轻时的矫情让我在那个时候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离开。
    所以重回北京,待在这里,其中没有任何重大意义,连跟自己的战斗都算不上,仅仅是一个成年人的某种尝试。
    仅仅是因为心里有个声音说:或许你现在可以做到了。
    我想起在青藏线的火车上,半夜睡不着觉,我一抬头看到窗外满天的星星,夜空干净得像是被水冲洗过一样。
    那一幕如同某种神谕,赦免了所有的苦难和罪责。
    我一边发抖一边在手机记事簿上写下自己当时的感受,我说我隐约有一种预感,在我二十七岁过了一半的时候,或许,我的灵魂将会有一个正常的轮廓了。
    之后,我回到北京,开始写《一粒红尘》的第二部。
    我不想说这是一种使命感,只是内心有一种召唤,认为叶昭觉的故事应该继续写下去。在开始之前,我甚至不敢说自己一定能掌控她的命运,只是跟随着这种召唤,一步一步慢慢往前走,带着一些试探,一些不确定,甚至包含着一些卑微。
    我试图去理解她的挫败,她的自我否定,她身边那群人随便拎出一个来都要比她更有个性,更精彩耀眼,更像一个故事的主角该有的样子。
    滚滚红尘,她是其中最微小的一颗,而我的初衷,恰是想要写好这个最普通平凡的姑娘。
    这一年北京春夏下了很多次雨,对着文档写作的那些雨夜,我经常有种回到了南方的错觉。空气清新而潮湿,雨滴打在玻璃上发出声响,一个个不眠的夜晚从指间静静流逝。
    写长篇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对意志力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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