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走出情季的女人


樊田夫在茶几另侧的圈椅上坐下。
    樊家兄弟们在梧桐县是负有盛名的,这完全归功于他们的母亲。那是一位秉性刚烈的农村妇女,虽然不识字,却通情达理。她养育了一大群儿子,几十年如一日地与贫穷饥饿较量着她的毅力,拼着性命供养儿子们念书,咽下的苦水究竟有多少,只有她自己知道。在这个家庭里,父亲常年在外做工,对家中一切不闻不问,母亲则是一株年老的桑树,儿子们是蚕儿,儿子们的事业是蚕丝,母亲把用自己生命化成的嫩绿桑叶,全部用来喂养这群蚕儿,而她唯一的愿望,是望着这些蚕儿们吐出缕缕闪光的蚕丝,让那些讽刺、嘲弄她养一群“穷种”的同族人,那些欺侮、刁难过她的村官,看看她这些“穷种”最终如何。几十年过去,她这些在贫苦饥寒里出生成长的儿子,唯一的愿望,是把母亲咽进肚子里的所有苦水,全部化成幸福满足的泪水,再从母亲眼睛里流出来。
    他们虽然不是那种大刀阔斧敢拼敢杀的男人,但却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各显其能,在不同领域里各领风骚,这在梧桐几乎人皆尽知。樊一行是长子,在梧桐是颇有名气的作家,长得相貌堂堂,仪表不凡,林夕梦跟他有过接触,那人非常正统,似乎正统得与他的职业不相容。他另外那些弟兄更是如此。在这样一个开放的社会里,那些有点能力有点成绩的男人,有几个不出去拈花惹草风流一番的?而樊家弟兄们却是例外。他们似乎吃过什么药物,与拈花惹草事一概不沾边。这更使他们在社会上声望日渐增高,以至到了有口皆碑的程度。
    卓其夫妇在县城工作这么些年,当然对此早有所闻,但不曾想到樊一行还有个在外当兵的弟弟。现在,他这个当兵的弟弟为什么要约见她?难道想通过她揽到装饰工程?可是,她连去探讨都还没有,哪儿来的工程?
    不过,他一定知道她来这里的目的。
    一想到眼前这个男人知道她曾张口问过“他给我多少提成”这句话,林夕梦浑身像爬满小虫子一般,坐不住了。她今天真是猪八戒照镜子,反过去照,正过来照,里也照,外也照,怎么照就是照不出个人样儿来。
    她差点儿哭起来。樊田夫双手端杯热茶,递给她。“既然这样,”她接过茶,咬一下嘴角,在心里对自己说,“不如破罐子破摔。大不了从今以后再也不见这个男人。”这样一想,她轻松起来,喝一点茶水,微笑着,把视线又一次落到那顶闪耀着红五星的军帽上。
    “怎么?”樊田夫笑眯眯地把目光也投向那顶军帽,“奇怪吗?”
    “是的。看上去,您并不像军人,倒是一个典型艺术家。”
    “不像吗?”樊田夫仍是笑眯眯地看着她,说,“虽然我没穿军装,但是,我现在还是一名现役军人。”
    林夕梦禁不住望着他。她从小所接受的有关军人知识,一是一年一度招兵季节的标语“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由于家里没有去当兵的兄弟,她自然也就不知道怎么个光荣法;二是一位当兵的表兄对她说过一句“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这话听起来自然有道理,最起码那些当兵的都是些没有七情六欲的非正常人。试想,一个正常男人怎么可能当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兵呢?
    然而,面前这个男人,且不说他是否正常,也不管他是否正常,当他说出“我现在还是一名现役军人”时,那份发自内心的自豪,那份来自骨子里的骄傲,简直令她眩晕迷惑了。这岂止是自豪!岂止是骄傲!这简直是在炫耀!是一个百万富翁在向一个一文不值的穷光蛋炫耀自己的财富,而这个穷光蛋又实在不得不表示出自己的羡慕。
    林夕梦无法掩饰自己的羡慕。在这一刻,她脑子里原有那些对军人的成见全部土崩瓦解。
    “您非常热爱部队吧?”她羡慕地问。
    “是的。是部队培养了我,造就了我,我的血脉里永远流淌着军人的血液。我认为军人是天底下最崇高最神圣的职业,如果有来生来世,再让我选择职业,我还是选择军人。”
    林夕梦对这个男人肃然起敬。她第一次觉得自己对这个世界知道得太少,简直少得可怜。
    “您最大的愿望是什么?”林夕梦发问。
    “成为一名驰骋疆场驾驭千军万马的统帅。”
    林夕梦望着他,想象着身穿戎装的这个男人统率千军万马驰骋疆场所向无敌时该是何种英姿。毫无疑问,这是一位太富于血性的男人,他儒雅的谈吐只能表明他教养有素,却掩盖不住他体内那十足的血性。还有那双眼睛,外形看似笑眯眯,实则锐光逼人,如果没有十足勇气和胆量,是不敢去正视它们的,相信在战场上,就凭这双眼睛也会使敌人心惊肉跳望而丧胆。
    “既然如此,”她说出心中疑惑,“您现在怎么离开部队了?”
    樊田夫一愣,旋即苦笑了一下,一丝痛惜和遗憾涌上面庞,说:“我没有进过军校,无法提干。”
    “为什么不考军校?”林夕梦不假思索地问出这句话。
    但话一出口,她立刻感到樊田夫不喜欢这个话题,这似乎触到他的痛处。可是,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林夕梦不是那种灵活乖巧口齿伶俐的女人。见樊田夫闭紧双唇,她一时也不知怎样把这个话题转移开去,只那么僵坐着。许久,樊田夫开口了:
    “我母亲时常讲一句话,‘喝了纣王的水,就不能说纣王无道。’我在部队一直很出色、很受宠,我负责团里文化宣传,每年把工作搞得有声有色,人人称道,连全军文化宣传工作现场会都在我们团召开,全国各级电视台和各级军报新闻单位都有过对我的专题报道,什么自学成才标兵,什么优秀共产党员,等等,凡是一个士兵能够得到的荣誉,我都得到了。军功立了十个。我曾有过一次进军校机会,可那时不懂事,加上首长们留恋我,战友们迷恋我,我便在心里认定,只要把工作干好,不愁提不了干,因为我从入伍第一天起,就再也没有想离开部队。谁知道,政策是死的,它不会因个别情况而改变;提不了干,只好转成志愿兵了。”
    “真是愚蠢啊!”林夕梦想。
    “您后悔了,是不是?”林夕梦抓住话题开始追问。
    “我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时光献给了部队,我敢这样说,再也没有一个士兵像我那样在部队里辉煌过。我为此感到自豪和骄傲。论能力,论才干,论水平,大家都为我惋惜,包括首长们,也是对我爱莫能助。”
    这是问题关键。每想到此,林夕梦总是得意洋洋,因为她早就看清楚这一点。而樊田夫,这样一位出色的男人,竟然也迷失在这些问题上。她为他深深地惋惜和遗憾。
    “您怎么想到下海搞企业?”
    “今年春天,部队也开始发挥部队优势经商,团里创办一个装饰公司,我是负责人之一,在海岛施工过程中,我萌发回老家设立分支机构的念头。按部队规定,这是不允许的。但是,针对我的情况,首长们给了我特殊照顾,批准了……”
    正在这时,范工进来,谨慎地问:“樊经理,是不是该吃饭了?”
    “好,好,这就去。”
    樊田夫坐着不动,又朝向林夕梦,继续说下去:
    “批准后,我就回来运作,登记、注册、办营业执照、租办公场所……开始在这里安营扎寨,招兵买马,准备干上一场了。”
    “事业在您生命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是吧?”
    林夕梦干过记者,便有一种提问职业病。当然,她更清楚,只有谈论对方感兴趣的话题,才是人际交往中的最佳手段。尤其面前这个男人,她已经断定他是怎样的男人,只要她当好一名赞赏他、欣赏他的听众,他们的交谈就是成功的;相反,如果她海阔天空地畅谈自己,即使她谈得再好,那也不是上策。
    “不仅仅是最重要的位置,”樊田夫说,“对我来说,事业就是我的生命。我认为人生在世,就应该轰轰烈烈干出一番大的事业,即便是大起大落,也毫不在意;否则,平平庸庸、温温饱饱,安安稳稳,那样的人生毫无意义,白白来到这个世界上走一趟,简直是在糟蹋生命……”
    樊田夫热切地望着她,滔滔不绝地讲着他对生命的理解。
    令林夕梦奇怪的是,他竟然只字未提请她承揽工程的事。范工第三次来催吃饭,樊田夫才站起来,笑道:“是不是把林老师饿坏啦?”他的笑容里闪动着一种关怀,让林夕梦觉得根本无法推拒。她也不失机智地笑着调侃道:“我还以为你们当兵的不吃饭呢。”一句话将大家都逗笑了。
    樊田夫早已在楼下新世界酒店订好房间和酒菜,公司几个主要成员都出席作陪。樊田夫把林夕梦介绍给大家,并把大家逐个介绍给林夕梦。他们个个对樊田夫恭敬顺从,竭尽全力恭维推崇,似乎彼此心有灵犀、不约而同地走到一起,抬着花轿,吹吹打打着;樊田夫坐在花轿上,尽情地、全面地、淋漓尽致地展示自己,而观众只有她林夕梦一个人。她全然忘记了自己未经化妆打扮的形象,自始至终赞赏地微笑着,聚精会神地望着这个光彩照人的男人,听他用那特有的极富感染力的语言,痴迷而蛊惑人心地描绘出一个神奇的世界。这个世界便是他恢弘的事业。她仿佛已经走进了那个世界,迷恋在那个世界,再也不想走出来了。
    当然,最最关键的,是那个世界里有这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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