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平行世界

第51章


“好,就让马刀来说话吧!”
“久仰木塔尔的大名,今天领教了。”
没想到刀疤脸竟有些文绉绉的,要不是他脸上那道狰狞的疤痕,还真想象不出他是个土匪头子。
我正这边自己瞎琢磨时,人家那边已经开始火拼了。
“林姑娘,跟我来。”
云天乘乱拉住我的手,缓缓地向战场的边缘挪去。等到了不起眼的地方,他用力一扯,拉着我拔足狂奔了起来。可能是打得太过瘾了,竟然没有一个土匪注意到我们的动向。
顺利地逃出了山谷,我们一路狂奔,直到我快要喘不过气来时,云天才停了下来。
“妈——,妈呀!累——,累死我了。”
我大口地喘着气,一屁股就坐到了地上。
“云——,云天——,刚才那帮人,要——,要是和你打起来的话,——会怎么样?”
“他们不是我的对手。”云天脸不红、脖子不粗、气也不喘地回答道。
“啊!那——,那你拉着我跑个什么劲儿呀!”
“哦,那个是因为我不能确保你的周全。”
没想到这个免费的护花使者还挺称职的,我心里一乐就赦免了他害我狂奔的罪。
“对了,阿呆和法拉利呢?”我突然想起丢了两个小尾巴,所以立刻问道。
“应该很快就会赶上来了。”
过了几分钟,有马蹄声从不远处传来。我警惕地望向声源方向,发现是法拉利和阿呆。只可惜,此时我并没有兴致迎接它们。
“法拉利!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你——,你竟让阿呆骑?!”
我忍住流泪的冲动,继续质问道:“我才是你的主人耶!可你却从来都没让我骑过。亏了我这么聪慧机敏、如花似玉、心胸宽广、悲天悯人……”
法拉利:“咴儿、咴儿?”(某林翻译:你对我有过恩吗?)
阿呆:“嗷嗷嗷?”(某林翻译:我的田鼠呢?)
云天:“今天晚上吃什么呢?”
“喂!你们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呀?”
法拉利、阿呆、云天:“没有。”
一路走来,虽然景色很美,但是连续欣赏数天,还是会让人产生审美疲劳滴。
“烦死了!——什么时候才能到龙城啊?”
数过第一百颗石子后,我发泄般地喊叫了出来。幽怨地看向云天,却发现他瞬间将脸转到了另一边,直接拿个后脑勺对着我。没办法,这是他凭生第一次下山,能知道往哪个方向走就不错了。
琢磨了一阵儿,我将注意力转向了法拉利。
“法拉利,你跟我混了这么久了,好歹也让我骑一次嘛?”
没反应!
“你上次不是让阿呆骑了吗?这次该轮到我了吧?”
还是没反应!
“好!是你逼我拿出杀手锏的。”我愤然威胁到。
在阿呆和云天探究的目光下,我恶恨恨地扒开法拉利的耳朵,然后俯身,用只有我俩才能听见的声音说道:“你让我骑一次,到了龙城,我给你一斤松子糖。怎么样?很划算吧?”
没想到,这次法拉利居然——有反应了!只见它那水汪汪的大眼睛一闪,冷漠指数立即从十降到了五。
“先说好,不准把我摔下去哦!”
在阿呆和云天惊讶的目光下,我一个翻身腾跃,漂亮地落到了法拉利精壮的背脊上。抓紧鬃毛,我双腿轻轻一夹,法拉利立刻如离弦的箭一般,飞奔了出去。
“哈哈哈……,太棒了!像飞一样!”
我大声地向旷野宣布自己的感受,不过却将最后半句话留在了肚子里,因为我怕要是我说出了那半句,法拉利会生气地把我甩出去。那半句话就是:“而且还不用费力气。”
骑着法拉利瞎跑了一通后,我们的面前出现了一个诡异的湖泊。说诡异是因为它的湖水看起来是红色的。
来到湖边,竟然发现一些银白色的小鱼在湖里游来游去,好不自在。我一下来了兴致,用双手捧起湖水,然后一口气将它吸进了肚子。我并不是见什么水都喝的,因为知道有一些水是有毒的,可是这个湖里有活鱼,所以我断定它一定没有毒。不过事实证明,经验并不总是正确的!
慢慢的,我感到全身开始变得酸软,眼皮们也急着要打kiss。“只休息一下下。”我想。于是,朝湖边的大石上一躺,我顷刻间便进入了梦乡。
无意中睁开双眼,只看见一片模糊的红色,于是我闭上眼睛,然后机械地转了个身,继续睡。几秒钟后,我感到一股温热的气息间歇性地吹向我的前额。睁开眼睛想看个究竟,却被眼前的景象惊的尖叫了出来。
“啊!——”
“你别那样看着我了行不行?我又不是故意的,而且我都说了一百遍对不起了。”
看着坐在对面的刀疤脸翱天,我无耐地说道。
“哼!我看你是嫌我的脸——”突然停下,翱天侧过脸去,接着说道:“我总比那个麻子脸强!”
“麻子脸?——你是说云天?你把自己和他比?!哈哈哈哈……”
逛笑了一阵后,我发现翱天脸色越来越黑,只得收住笑声,安慰道:“其实你长的挺斯文的。亏了那个刀疤,嗯——,和我送你的一对熊猫眼——”发现翱天又要变脸,我假装咳嗽了两声,然后继续说道:“要不然你还真不像个土匪头子。”仔细再看了看他那半边好脸,我真心地感叹道:“反而更像是个王孙贵族。”
翱天眼中闪过一丝笑意,但却紧接着冷哼一声,然后起身出了门。
见正主走了,我才翻然醒悟,追出屋门,大声喊道:“喂,该道歉的人是你吧!竟然趁我昏迷时跟我拜堂,分明就是诈婚!是对我人权的践踏,对我心灵的摧残……”
望着那人迅速远离的背影,我终于怒了。
“浑蛋!——土匪!——” (某林:人家本来就是土匪!林林:后妈!偶命苦哦!呜呜呜……)
正在用狮吼功发泄,就听见有人在身后说道:“一大早就大吵大嚷,那有一点儿寨主夫人的模样。”
转身一看,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她正转身跨进那贴满了喜字的屋子。我立刻追上前去,一脸正义地说道:“小妹妹,你也是被他们抢来的吧?别怕,只要有我在,一定带你跳出这个火坑!”
小姑娘用外星人的神情看着我,说:“第一,我们天翱山寨从不强留任何人。第二,你已是寨主夫人了,却背着寨主说出不利山寨的话。第三,我比你大,‘寨主夫人’!”
在说最后四个字时,她还故意加重了语气。
本来还想演一出‘英雄救美’,却不知怎的变成了‘狗咬吕洞宾’!
“我——,你——”
“我什么,你什么?以后寨主的衣食住行还请夫人照顾周全。要知道我们寨子从来不留无用之人,既使是寨主夫人也不能例外。”
一边说,她一边将手上折好的衣物放入衣箱中,然后潇洒地转身,离开了。
“我这是招谁惹谁了?!” (某林:惹倒是没惹,就是招了些土匪!林林:偶命苦哦!呜呜呜……)
看看身上的大红喜裙,我长叹了一口气,然后毅然决定要换身衣服,填饱肚子,再去和那‘万恶的’土匪头子斗智斗勇。
打开衣箱,看见里面叠放着一些男式衣物。我的包袱和前一天穿的裙子被胡乱地塞在了角落。那裙子一看就知道还没洗,而包袱里那套红裙也不能穿,因为早在我被诈婚之前就破了个大洞。
半个小时后,一个眉清目秀的假小子出现在了众匪面前。没错,那人就是在下——林珑。一套海蓝色的衣裤,米色腰带束腰,高高的马尾辫。虽然衣袖和裤角都是须边的(直接用剪刀剪了,又没卷边,能不须吗!),衣身也有些肥大,但是却掩盖不住我那迷人的气质。
“请问,厨房在哪儿?”
“吱,吱,吱……”
看着成痴呆状的土匪三十号,我无奈地摇了摇头,继续朝下一个问路目标进发。之所以称土匪三十号,是因为在他之前已经有二九个土匪,他们也像他一样,一看见我就石化了。算起来,这个三十号还不错,至少能对我吱几声。
“难道我真的美到人神共愤的地步了?之前也没见云飞有这么大反应呀!——看来是得要练练宏留给我的敛华心经了。”
正自个儿嘀咕时,突然发现前方不远处有两个人。他们一手拿着馒头,一手端着碗,正从一间独立的平房里走出来。
“啪——”
“啪——”
绕过祭了土地公公的两碗粥和两座‘石像’,我一边在心里斥责他们这种浪费粮食的行为,一边跨进了厨房的木门槛。
从蒸笼里取出两个热乎乎的大馒头,我一边啃,一边又跨出了厨房,准备找个明白人打听翱天的下落。
瞎走了一通后,看见一个穿灰色长衫的中年人向我走了过来。此人面皮光洁,看起来斯斯文文,一点儿也不像个土匪。
“夫人,此处不比别处,还请回屋休息。”
没想到他在看清我的样子后还能说话,更没想到他一开口就要我回屋。虽然有些不满,但是我还是控制住了情绪,谁叫他是唯一个看到我的脸还能正常说话的人呢。这时,就听一个女子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爹,帐房的老刘头让你过去一趟。”
转身一看,竟然是之前遇到的那个伶牙俐齿的小姑娘。
“他是你爹?”我略微吃惊地问道,没想到古人果然是早婚早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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