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柴米油盐诗酒花

第80章


黄璨挥了挥手,示意他们不用紧张,“坐下。”
    她的口吻依旧和记忆中一样居高临下,但左晨旭心底升起一股寒气,不,这种居高临下与从前截然不同,冰冷而无情。
    这不是从前的那个黄璨。
    “我告诉你这件事,是为了你好,至少让你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黄璨看着守卫森严的戏院,这里到时候会和与会人员面对面接触,因此排查严格名列前三,她都进不去,可孟樱进去了。
    “你对她有占有欲,可另一个人的独占欲比你还强,不过也是,这种事,是个男人都忍不了。”
    左晨旭坐了下来:“你是说,霍云松,他到底是谁?”
    “我之前说的话,你一句都没有听进去吗?”黄璨疲惫地揉了揉太阳穴,和霍云松说话,三两句似是而非的就有足够的信息量,可左晨旭呢,讲那么明白,他脑子里像是塞满了稻草,“霍云松的本名,叫做霍孟泽,是霍家长孙,铁板钉钉的继承人。”
    联想到黄璨刚才说的话,左晨旭汗毛都要竖起来了:“他要干什么?”
    “他要让你看看,孟樱现在过的是什么日子,他要让你知道,她已经不是那个可以任由你们母子欺辱的女孩子,她嫁到了霍家,哪怕霍家不乐意,也不会允许任何人打霍家的脸。”
    左晨旭觉得荒唐极了:“霍家到底是什么?你怎么说得和四王八公一样,你以为这是《红楼梦》吗?还有护官符?”
    “时代在变,制度在变,王朝在变,可总有些东西是永远不会变的。”黄璨说,“你只要知道,霍孟泽要你死,要你们左家辛苦几十年的心血毁于一旦,轻而易举。”
    左晨旭一时说不出话来。
    他还记得去年和霍云松的对峙,当时就觉得他十分奇怪,不像是出自普通人家,可黄璨说得也太离奇,不像是在现代社会。
    “这是法治社会。”他骇笑,“要我死?”
    “生不如死。”
    霍云松会真的要了左晨旭的命吗?当然不会,杀人犯法,他没有必要给自己留下这样的把柄,甚至,连对左家动手都不会亲自出马。
    他是要她动手,解决掉左家,让他们一无所有。
    她会做吗?会。
    一来,她对左晨旭原本就没有什么感情,甚至还有点怨气,顺便还可以表忠心。
    二来,这是大少爷交给她的任务,她总得漂亮得完成。
    三来,被逼对付从前的男友,多少不近人情,多少委屈,霍云松又是何等仗势欺人,还能挑拨一下关系。
    她不相信霍云松想不到她可以得来的好处,可就算是这样,也宁可把左晨旭除之而后快,他心中的怒气可想而知。
    啧,男人的占有欲啊。
    作者有话要说:  唔,同志们,明天更一章半,大结局了,不过还会有番外的不要急~
    黄璨在结局的时候还不会死,因为现在已经弄不死了,也不能一次就能把他们弄死,那也太弱了,对付田家、黄璨甚至是A,都有很长的路要走,以及,并不是所有的故事都会以反派的退场而结束的,先退场的不会是坏人,而是弱者,比如左晨旭,黄璨是很坏,她就是我设定的一个彻底的反派,但作为一个反派,坏不要紧,没智商才蛋疼,能身居高位的,可能品性不佳,但没有能力弱的
    霍云松是男主,还开挂重生了没错,但他也不是全能的,要达到自己的目的,只能一步步来,但这就是一篇小甜文,后面的我就不写了,结局会重新回到阿樱和霍云松身上,番外是包子
    至于左晨旭和左家,也不会死,法治社会嘛,最多破产完蛋,动手的人是黄璨,霍云松一点都不会沾,免得哪天有人捅到阿樱面前影响感情……
    最后开始卖新文的安利了,悬疑剧情故事,我又要开脑洞了:
  ☆、第74章 正文完
就在黄璨对左晨旭发出完蛋通知书的时候,孟樱从戏院里出来了,她悄悄围观了几名大家的排练,觉得真是名不虚传,清唱也余音绕梁。
    她心情很好地在街上闲逛,两边的店铺都开着,她看到了一家胭脂铺子,好奇地进去看。
    里面有很多古方研制的胭脂,这多少与制香有共通之处,所以,她和老板娘聊了起来。
    聊得太认真,霍云松进来了都没法。
    “所以,这个就是玫瑰清露?”孟樱拿着一个水晶瓶子仔细端详。
    老板娘说:“对,现在做蒸露不用那么麻烦了,有专门的纯露机,不过我这里卖的香水都是独家配方,不是纯粹的玫瑰露,你可以试一试。”
    孟樱在手腕上喷了一点,还没凑过去闻一闻,手腕就被捉住:“我挺喜欢这个味道的,买了吧。”
    孟樱轻呼一声:“你怎么在这里?”
    “知道你在这里,我就直接过来了。”霍云松替她把落下的鬓发拨到而后去,又以指为梳,替她理了理发尾,这些小动作简单却亲密极了,仿佛是在不经意地透露他们的关系,“上午过得开心吗?”
    “那几位老师不用话筒,我站在戏院后面都听得很清楚,真的好厉害。”
    “喜欢就好,”霍云松看了看时间,“累了吧,我们去茶馆坐一会儿。”
    孟樱觉得他对自己的态度过于慎重,仿佛她是用琉璃做的,一不小心就会跌碎:“我不累。”她看着他眼里的血丝,心疼得一抽一抽的,“是你累了。”
    “对,是我累了。”霍云松哄她,“陪我回去歇一会儿,我下午还有工作。”
    孟樱点头同意了。
    霍云松微微笑了笑,握紧她的手,又对老板娘说:“请把这里的东西都送一份到梅园,我住神素院。”
    “好的。”老板娘这段时间以来见多识广,对此早已面不改色,只不过……这么恩爱的夫妻,也是头一次见。
    眼看着霍云松接走了孟樱,黄璨便说:“好了,就到这里吧,我也要回去了。”她拍了拍左晨旭的胸膛,懒洋洋地说,“好日子就要到头了,好好珍惜吧。”
    左晨旭并不是笨蛋,他刚才从头到尾把事情梳理了一遍,大致明白了,听此,冷笑道:“如果他连我都不肯放过,你觉得作为罪魁祸首的你,他会放过吗?”
    “你以为我做这件事是为了讨好他?”黄璨挑了挑秀长的眉毛,“我有那么蠢吗?”
    左晨旭都想得到的事,难道她想不到?霍云松怎么可能不对付她,反而帮她一把,那必然是后面有更大的动作。
    可那又怎么样?
    富贵险中求,越往后,他越是动不了她,现在他选择先解决掉左晨旭而放过她,那么之后她就由不得他揉圆捏扁了。
    ***
    孟樱和霍云松肩并肩在青石板路上散步,有一搭没一搭闲聊,霍云松说:“梅乡虽然保存得很好,但到底是商业气息太重了,我还是喜欢青萍。”
    “青萍有那么好吗?”孟樱回想了一下童年,发现现在的青萍还是很糟糕的,“我小的辰光后面的河都是碧绿见底的,大家在那里洗碗洗衣服,还有小孩子下河去游水,现在已经不行了,水都混了。”
    而梅乡的河流经过多次治理,还是很干净的。
    “那是我遇见你的地方,所以,青萍的一切在我的记忆里,都好像带了滤镜。”霍云松说,“梅乡已经被定为永久会址,青萍的地价一下子就上去了。”
    梅乡非常小,景区占了四分之三,因此周边的县城就成为了炙手可热的地方,开发商早在一年前就闻到了气味,试探着拍了好几块地。
    如今,青萍自然也不能例外,尤其是孟樱香铺所在的老城区,房屋都已经有了些年头,但小桥流水人家的特色维持得很好,就有开发商把目标瞄准了这里。
    孟樱听着大为紧张:“所以,家里是要拆迁了吗?”
    “是霍家的公司。”霍家这样的老牌世家,当然有自己的家产,否则怎么能合理合法地维持优渥的生活呢?
    而地产从古至今,一直都是国人最为看重的一环,霍家的产业基本上都集中于这些传统产业,稳扎稳打,是谨慎,但也错失了不少机会。
    他知道孟樱住在这里,也知道他们会在这里相遇,所以,哪怕梅乡没有召开此次会议,他也准备好把那块地买下来了。
    但是这是个长期工程,半路又杀出个梅乡会议,以至于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这里,多生了些许波折。
    不过,他先下手为强,他们已经迟了。
    “那青萍会变一个样子吗?”孟樱有些迷惘。
    霍云松轻轻一叹,改变是在所难免的,他可以提前保下那一块地方,已经是足够幸运,谁能想到梅乡会异军突起呢?
    这种变数,不是人可以预知的,现在已经很好了。
    “放心吧,至少主动权在我们手上,应该不会有太大的改变,就是邻居会不一样了。”
    按照霍云松的想法,孟樱住的那片地方会在保留建筑特色的基础上大规模重建,改为适合疗养度假的独立别院。
    江南特有的温润气候,和与梅乡毗邻的地理位置,想必不会缺少客源。
    他们也能时不时回来住一住,重温旧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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