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毒计1:幻灭

第26章


  “想想也是,当时为了早点结案,容不得我们想那么多,包括江一山提出的疑问我都听不进去,如果这真是一桩冤案,我首先有重大责任,我愿意向上级领导检讨,向受害人道歉。”
  “这不是你一个人的责任,要道歉我们专案组一起道歉。再说这事公检法三家都有责任,我代表公安局和检法两家一起道歉。”刘副局长说。
  “好了,我们不说案子了。等沈老师看完案卷后,再说也不迟。”鲁院长叫大家动动筷子,别浪费一桌子好菜。
  又喝过几轮酒之后,沈雄说不胜酒力了,想回宾馆休息,看看也差不多9点,于是结束了晚餐,沈雄和各位握手告别,把车停在松荫大酒店,走路回县宾馆。
  7
  沈雄因为昨晚喝多了,今天醒来时已经上午9点,他赶紧穿好衣服,洗脸刷牙,到楼下超市买一瓶牛奶和一块面包当早餐,他边吃面包边走回宾馆,他急于看手包里的案卷。
  这是一份整理得很规范的案卷,里面有检察院的起诉书、讯问被告人的笔录、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片、尸检报告、法院开庭笔录、法院判决书底稿、法院刑事判决书、案犯提押票、起诉书送达记录、法院宣判笔录等等。沈雄全身心投入阅读案卷中,边查看边抄摘,他首先仔细查阅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片、现场全貌、尸体照片、凶器照片等,由于他到过张天向被杀的卧室,对现场的所有照片并不陌生,感觉是依照真实现场的模样拍下来的。
  沈雄又查阅了尸检报告和死者血型报告,尸检报告说:死者身上一共有4处刀伤,最深的一刀为16厘米,沈雄见过很多被利刃刺死的死者,刀伤一般在16厘米到22厘米之间,也有凶手一刀捅穿死者的整个身体,但比较少见。张天向最浅的一处刀伤为10厘米,从刀伤的深浅度来看,这确实是个少年或者力道不足的凶手所为,也有可能是生病的凶手所为。
  尸检结果断定张天向为失血性休克死亡,其中致命的是刺向心脏的一刀,造成冠状动脉出血压迫心脏,引起心包膜填塞而死。尸体照片周边的床上和白石灰墙上都有喷溅状血液……
  看到这里,沈雄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他陷入沉思……突然灵光一闪:凶手杀害张天向时,死者的血液肯定喷溅到凶手的身上,对,如果能找到马小杰当时穿的衣服,那就好办了,因为马小杰衣服上肯定有血迹。不管时间过去了多久,也不管把衣服洗过多少次,照样能从中提取到张天向的血迹。因为物证中没有马小杰的血衣,这点非常重要,为什么当时专案组会忽略它呢?
  他先把这点想法记在笔记本上,接着看案卷。
  沈雄把案卷翻到警方讯问马小杰的笔录部分,这里有6份警方讯问马小杰的笔录,每份都有马小杰已阅读的声明和他的签名,以及马小杰的手印。第1份笔录内容摘要如下:
  问:你的姓名?
  答:马小杰。
  问:知道为什么把带到公安局吗?
  答:不知道。
  问:你知道张天向被杀吗?
  答:听说了。
  问:有人看到你案发时,去过张天向家,我们有理由怀疑是你干的。
  答:不,我没有杀人,我也没去过他家。
  问:胡说,有人亲眼看见你从张天向家慌慌张张跑出来。
  答:谁看见了。
  问:你邻居刘满山看见的。
  答:哦,我当时是去了他家,本来和他女儿约好去帮她做功课,后来看她没在家,我就出来了。
  问:就这么简单?
  答:是的。
  问:那你的指纹怎么会留在张天向卧室门的门把上?
  答:啊?当时我正想回家,忽然闻到了一股血腥味,我就推开他的卧室门,竟然看见张天向被人杀死在床上,我吓得赶紧跑回家了。
  问:为什么刚才你不说?
  答:我怕你们怀疑我,所以我不敢报警,也不敢承认去过他家。
  …………
  第2份笔录:
  问:你对你的问题想得怎么样了?
  答:我都说了多少遍了,我没有杀人。
  问:你当时有没走到张天向的床边?
  答:没有,我推开门,看见他被人杀死在床上,我吓得赶紧跑了。
  问:你没走到他床边,怎么会有你的脚印留在他床边?
  答:这个……我经常在他的卧室里教他女儿做功课,可能是以前留下吧。
  问:你还在狡辩。根据王凤枝本人说:你教她做功课时,大多在她的厨房完成。
  答:不,有时也在她爸爸的卧室里教,因为卧室的灯比厨房的灯亮。
  …………
  第3次和第4次笔录和前两次差不多。第5次笔录就不太一样了:
  问:马小杰,想好了吗?
  答:想好了。
  问:是你杀了张天向吗?
  答:是。
  问:你是用什么东西杀死张天向的?
  答:我忘记了。
  问:是不是用剔骨刀?
  答:哦,是的,我用他家挂在厨房墙上的剔骨刀杀的。
  问:一共捅了他多少刀?
  答:我记不清了,好像是捅了几刀吧。
  问:是不是捅了4刀。
  答:是的。
  问:你为什么要杀张天向?
  答:他欺负我爸爸妈妈,我从小就很恨他。
  问:那你为什么还经常去他家玩?
  答:我喜欢和他女儿在一起玩。
  问:你把剔骨刀藏到哪去了?
  答:扔到马坳村大桥下的水潭里。
  …………
  第6次笔录:
  问:马小杰,你到底把剔骨刀扔到哪去了?
  答:让我想一想,当时我很害怕,脑子一片,真的不知道扔到哪去了。
  问:是不是扔在你家后面的风水林里?
  答:好像是吧。
  问:如果不是怎么办?
  答:是……肯定是扔在风水林里。
  …………
  这6份笔录每份都注明做笔录时的时间、地点、问讯人和记录人,还有笔录的编号。有趣的是:每份笔录的时间都相隔8到9小时,有两份分别为凌晨2点钟,都是在三天内完成,只有第6份笔录是在马小杰认被刑拘后的第5天做的,问讯人和做笔录人几乎都不相同。沈雄看了有些兴奋,这些笔录的时间说明了当时的专案组使用了疲劳审讯法,而且讯问人有明显的诱供嫌疑。
  一个未成年人在强大的专案组折磨下,不得不承认自己犯罪了。可想而知,当时马小杰是处于生不如死的状态,要不,谁都不会承认自己杀人,当然,笔录不可能把讯问人威逼被讯问人的话写在上面。当时没条件在预审室里安装录像,不可能把逼供马小杰的细节呈现出来,但沈雄已能想象出当时马小杰承受着多大压力。
  逼供和诱供是中国部分办案人惯用的手法,一是没有敬业精神,不去查找更多的证据来证明嫌疑人有罪,而是逼嫌疑人承认自己有罪;二是迫于上级领导限时破案的压力,没时间让办案人有更充足的时间去查找罪证,从容地破案。当然,还有别的各种原因。其中大气候的原因最为重要。据不完全统计,“文革”时中国冤死了近一百万人,这就是个证明,多么残酷血腥的数字啊!
  沈雄翻到开庭审笔录部分,审判长对马小杰进行了以下对话——
  问:马小杰,你是否承认起诉书中所指控的杀人行为?
  答:是的,我有罪。
  问:你是怎么杀害张天向的?
  答:我拿着他家的剔骨刀,跑到他卧室里,见张天向在床上睡得像死猪,就连续捅他4刀。
  问:你在公安局交待的属实吗?
  答:属实。
  问:办案人有没打你?
  答:没有。
  问:有没诱供?
  答:没有。
  问: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答:没有,我自作自受。
  …………
  沈雄整整用了一上午才看完所有案卷,一看已经下午1点了,牛奶和面包早已不知消化哪去了,肚子在“咕咕咕”地向他提出抗议,他才把案卷放下。在吃午饭时,他边吃边想,觉得马小杰一案90%以上是个冤案。他很有把握能把此案翻过来。
  8
  沈雄再次来到鲁院长的办公室,鲁院长问他看了案卷以后有什么发现和收获。
  “看了案卷后,我有九成的把握证明这是一个错案,一是办案人有逼供和诱供的嫌疑,三天三夜不让马小杰睡觉,足以让一个未成年人的精神崩溃,这点从马小杰的笔录上可以看出来,前5份口供笔录的时间是连续的,相隔不到9小时,而且是三天之内完成的;二是目击者刘满山没看见马小杰从张天向家跑出来时,他手上握有那把杀人的剔骨刀;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假如张天向是马小杰所杀的,那么马小杰的衣服肯定会喷溅上张天向的血迹,如果能找到当时马小杰所穿着的那套天蓝色校服,拿去检测一下,看看是否有张天向的血迹,如果没有,就能证明马小杰是无辜的。因为从勘查现场的照片上看,张天向的床上、墙上都有喷溅状血迹,那么他的血迹肯定会喷溅到马小杰的衣服上。”
  “沈老师,我承认你的观察力很强,分析得很有道理,推理也很有说服力,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谁知道当年马小杰穿的那套衣服是否还在?如果真的找到那套校服,能不能化验出来呢?”
  “如果那套衣服还在话,即使马小杰洗过100次,血迹被稀释一万倍,也照样能化验出来张天向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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