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妻

第11章


  没错,她比他所能想象的更睿智。
  邻居陆嫂子提一个头,她就能举出十个例证,证明陆嫂子家的男人进城里,不是赚钱而是玩女人;张爷爷说起张奶奶的脾气,她就能联想出许多病征,然后诊断出张奶奶得的是更年期疾病,让她天天喝豆浆、多运动;小武喜欢的玩意儿遗失了,她牵着他走出去、绕一圈,一下子就能找到。
  每次帮人解决了问题,她总会得意地跟他说:「你老婆不简单吧,我可是初级版的福尔摩斯。」
  他不知道谁是福尔摩斯,就如同不知道她为什么老是喊他海伦公子一样,对于她的世界,他理解得还不算多,但就算有很多的不懂横亘在两人中间,但他还是一点一点地喜欢上她、喜欢上她的世界。
  他想,将来离开这里之后,他依然要她在自己身边待着。
  希帆替他夹一块炸鸡,说道:「如果所有男人都像你这么好服侍,只要喂饱肚子就跑不掉,女人一定会更有安全感。」
  璟然吃掉炸鸡,心里回答:所有女人都有你这等好手艺的话,男人也肯定跑不掉。
  她说:「其实男人不会讲话又怎样?女人可以少听一些谎言。」
  他嚼着嘴里的好味道,心中回答:如果不喜欢女人,男人怎会费精神去哄女人?
  她又说:「男人看不见也无妨,往好处想,在我发白齿摇、老态龙钟时,你就不会往别的女人身上寻找慰藉。」
  碗里没东西了,他捧着碗往外伸,她给他炸薯条。吃着松软的薯条,他心道:不是所有男人都肤浅,就像他,喜欢她,喜欢的不是她的躯体容颜,而是她的聪明智慧。
  她再说:「也许我这么强势霸道自私的坏女人……」
  她还没说完,他在心里已经接下话了:你是个好女人,没有什么强势霸道自私,你对每个人都好,包括一个「无用」的丈夫……
  他心里的话还没接完,突地,他听见她的下半句话——
  「就适合你这样的男人,海伦公子,我认了,我认你这个老公、这段婚姻,我会和你好好过完这辈子的。」
  这个结论让璟然高兴极了,笑弯眉眼、笑弯性感的嘴。
  看吧,就算不能听、不能说,他们还是默契十足,在她说完话、他吃完东西时,刚好笑得花开灿烂。
  希帆错解他的笑容,以为他吃得很满意、很上瘾,看一眼空了的盘子,她抓起他的手,在他掌心边写边说:「没了,炸的东西吃太多对身体不好,浅尝即止,明天做更好吃的食物给你吃。」
  她旋身,一面收拾碗筷一面说话,带着笑容的脸庞分外灿烂。
  希帆回头看一眼噘嘴不满的男人,笑容加深了。
  他听不见,她却老爱对他讲话,她没有天真到以为自己多讲一些,他就会变得耳聪目明,那么她会一直不停的跟他说话只是因为……寂寞?
  不,在他身边,她从没感到过寂寞,她不确定自己为什么老爱对他滔滔不绝的讲个不停,但她确定自己喜欢这份感觉。
  收拾好厨房,希帆坐到他身边,轻轻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
  分明只有他依靠自己的分,可这样一个动作,她便觉得自己依赖上他,好像身边多了座靠山,好像天塌下来也不必害怕,他什么都不必做,她已经感受充分到安全感。
  「海伦公子,如果你准备好了,如果你有一点点喜欢我,我们就当真正的夫妻,好不好?」
  口气有点羞涩,虽然她在职场是女强人,但在爱情战场上她从未主动挑起过战争,也许是屡战屡败的经验,让她对爱情有些畏怯。
  璟然从来没有一刻像现在这么后悔过。
  如果他不装聋哑,他就可以马上告诉她:我已经准备好了。
  如果他能够说话,他就能握住她的手,认真的对她说:韩希帆,我喜欢、非常喜欢你,不是一点点,而是很多、很多点。
  可他现在什么都不能做,只能伸手揽住她的肩,享受这片刻的甜美。
  希帆没有推却,不是因为下定决心要当他的女人,而是因为她早已经习惯,并且喜欢上他的拥抱。轻轻地往他怀里钻了钻,她的脸上带起惬意的微笑。
  【第六章 变卖脑中的想法】
  时间过得比想象中还要快,希帆已经没了刚来时的时间漫长感,记得刚穿越时,这里没有计算机网络、没有FB、微博、line,连本可以提供休闲的书册都没有,日子简直不知道要怎么过,于是她开始对海伦公子说话,开始泡在厨房里煮东西,开始和左邻右舍攀交情。
  当习惯这样的生活节奏之后,她已渐渐的抛弃都会生活中的紧绷,她发觉自己不仅走路的速度变慢,连呼吸也变得悠长舒缓。
  整整五个时辰的睡眠时间,让她的皮肤嫩得能掐出水来,记忆中的疲惫感全都消除了,清晨醒来总有一种满足的幸福感。
  不知道为什么,不管睡前离他离得再远,早上醒来时自己总是窝在他的怀间,他的胸膛很宽阔、很舒服,靠在里面让人不想离开。
  也许是他身上那股淡淡的草香让她不自觉的向他靠近,她不曾在别人的身上闻到那种味道,像青草,也像刚刚修剪过草坪的大操场,轻轻靠上,便感觉彷佛在绿意盎然的草原间奔跑,尤其是在夜里,与甜甜的茉莉花香气相融合,教人不知不觉的陶醉、迷恋。
  她不知道那个味道是怎么来的,没有香包、没有熏料,彷佛是他身上与生俱来的气息。
  睡得饱、吃得好,日子过得悠悠闲闲、不急不躁,突然间发现,过去的自己是在生存,穿越之后才懂得何谓生活。
  时间多了,她开始学习其它生活技艺,以前搞不懂的春分夏至,现在明白了,以前不懂的祭祀礼仪,现在搞懂了,她会织布、缝衣服,她会纳鞋、绣鞋面,虽然做得不太好,但一不参加选美比赛,二则自家老公对美丑没概念,所以穿得舒服是她追求的目标。
  「好了。」她忙碌两天的绒毛拖鞋终于完成了。
  邻居汪大叔送了张兔子皮,她做成两双鞋,一双大的、一双小的,毛茸茸的皮面摆在里头,外面用一块青布包着,看起来不起眼,但脚丫子踩在里面一整个舒爽啊!
  放下针线,抱着拖鞋走到丈夫身边,像是献宝似的,希帆在他手心上边写边说:「我做了双很舒服的鞋,可以在屋子里面穿,我帮你试试。」
  蹲下身,她除去他的鞋袜,让他露出光脚丫,再把拖鞋帮他套上,顿时软软的、暖暖的触感印上他的脚。
  这是什么感觉?从没有经历过的,他不知道鞋子也能做成这样好穿,彷佛裸足踩在棉花堆里或毛毯上。
  心微暖,他有许多鞋,多数是京城里最负盛名的金履轩做的,当然家里的通房、姨娘和婢女们也争相帮他做鞋,他的鞋多到一双一双的接着都可以绕整个镇北王府三圈了。
☆、第十三章
  那么多双鞋,双双争奇斗艳,穿出门总能引得旁人艳羡的目光,但是没有任何一双是以他的舒适感做考虑的。
  「舒服吧?在我们那里,每个人家里都会有几双这种鞋子,也许是社会太文明、世界太进步了,人类追求得越多,便让自己越忙碌,我们把时间全都拿去经营光明未来,却忘记经营亲情、经营身边的人。
  「于是越来越寂寞、越孤独,我们无法在人的身上汲取温暖,于是制造出许多可以供给自己温暖的小东西,例如绒毛拖鞋、绒毛娃娃、L型枕头……你说,我们是不是舍本逐末?」
  在他渐渐了解并且喜欢上她的世界的同时,她也慢慢习惯并且爱上这个曾经让她恐慌的朝代。
  他其实很想告诉她:别害怕,以后有我就没有孤独寂寞,我愿意把自己的温暖和你一起分享。
  只是现在的他无法说话。
  他有点厌烦这种状况了,他想扯下眼睛上面的帕子看看她,想找一个方法将自己的谎言揭过,好与她说话,他越来越舍不得她的自言自语,越来越心疼她的寂寞,所以他暗自下定决心,该打破眼前的局面。
  微哂,璟然向她伸出手。
  希帆看见,将自己的手递上去,他紧握她的手,将她带到自己身旁,伸指,他在她掌心写字。「谢谢,我很喜欢这双鞋。」
  这是第一次,他在她的掌心写字!不是点头摇头,而是完完整整地对她「说话」!
  虽是小小的一个动作,但对她来说却是意义不凡,因为这是他主动了呀!厘不清的情绪涨满胸口,希帆高兴到快无法阖上嘴。
  她惊喜的一瞬也不瞬的定定望着他的脸,半晌说不出话来。
  感觉到她没有反应,璟然想着,她是吓着了吗?
  他浅浅一笑,又在她的掌心上写下,「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这些日子,我过得很幸福。」
  希帆脸上漾起大大的灿烂笑容,在他掌心边写边说:「以前的你不幸福吗?」
  她想套出他和原主的关系,说实话,她始终怀疑原主的父母亲怎么舍得把女儿嫁给一个身体不健全的男人?会不会他们根本不是夫妻?
  「以前不重要,重要的是从现在起,有你在我身边,我会一直幸福下去。」他在她手心写下字。
  他不想告诉她有关姜媛的一切,她是她,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她们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他的话让希帆有两分惊、三分喜,所以他是喜欢她的?她在他手上边写边说:「你想要我一直待在你身边?」
  「当然,难道你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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