屌丝不怕鬼吹灯

第283章


    我和齐天河在死亡峡谷破坏了封印,会对巫龙咒有轻微的影响,但这点影响,无法动摇人类的寿命只会越来越短的事实。
    “嗯,我知道了,看来解开谜底的时期不远了。”夏洛克又振作起来,如今弟弟的仇已报,他会重新百分百地投入到科研当中。
    我和血樱离开基地,直接飞向了日本。
    从郑江飞往不死城,然后再前往日本,这中间差不多用了一周的时间。
    我坐在飞机上,连了好几个喷嚏,血樱笑道,一定是有人想我了。
    我尴尬地摸了摸鼻子,除了血樱和老爹,我可不想其他人惦记着我。
    话说我们连夜坐专机奔往不死城。
    次日清晨,信南志和带着侄子信南春,一大早就气势汹汹地来我们的住处找麻烦,可悲,等他们赶到时已经人去楼空,就连他们留在我们身上的隐修印也没有一点反应。
    “他们肯定是看破了我们的隐修印藏起来了。”信南志和不信邪,于是席地而坐,施展‘隐修追踪术’寻找我们的下落,结果他大汗淋漓地发了半天的功,连个鬼影子都没看到。
    路过的人看到这么好端端的一个人坐在地上哆嗦,还冷汗直流,以为是麻风病,一个个躲得远远的。
    找了一天无果,第二天、第三天信南志和很不死心地又来了。
    叔侄俩又是蹲点又是用追踪术,可压根不见人,好像我和血樱突然之间从世间消失了一般。
    “叔父,这样等下去也不是办法。我记得初五好像是血樱母亲的忌辰,她会不会回去祭拜了?要不然我们回日本看看。”信南春看起来更加理智一点。
    信南志和愤怒地看了信南春一眼,那眼神分明再说:“早说啊,害我白蹲了三天!”可他憋着气什么也没说,带着信南春郁闷地离去。
    和信南志和一样,天天在寻找我的还有另外一人杨猛。
    他用了两天时间,才将体内的蟾蜍火焰彻底清除出去,等他伤势复原,出来时却感应不到我的存在了。这说明我和他已经相去千里之外,超出了他的感应范围。
    杨猛下到凡间,唯一的目的就是为了杀我。现在我都找不到了,还杀个屁。当下急得团团转,却又不知如何是好。
    天下之大尽可去得,他抓着脑袋也想不出来,我到底是去澳大利亚看袋鼠,还是到巴西看足球赛去了。
    杨猛唉声叹气、烦躁不安地在车站附近来回走着,想离开这里,又心存侥幸,也许我过几天就回来了,其他书友正在看:。
    就在他烦闷不堪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大哥,这么巧啊。”
    杨猛狐疑地看向眼前穿着浅色牛仔的女孩,“你是?”
    “我是火车上坐在你对面的那个,穿白衣服的,我们还一起住过旅店。”丽颖惊喜道,没想到茫茫人海,她还能再遇见他。
    原来是她。杨猛不由得有些失望,他对丽颖没有什么好感,要不然也不至于忘得这么快。
    可丽颖却完全不同,她也不知道为何,当再次在人群中遇到他时,她的心突然砰砰砰地跳了起来。
    她特别害怕再次与他擦肩而过,所以在他先开口道别时,提前问道:“大哥,你现在有时间吗?”
    杨猛黑着脸:“有。”
    “陪我去看场电影,好吗?本来我约了同学一块的,结果她临时有事。票都买了,不去的话也浪费了。”
    杨猛还在迟疑中,丽颖不由分说地袖着脸拉住他的手,往电影院跑去。女人冲动起来,比男人要可怕得多。
    这是一部好莱坞魔幻大片,有着华丽的斗场景和凄美的爱情故事,可以说男女通吃。
    “你们人类……”杨猛说到这里又觉得不妥,改口道:“你们都喜欢看这样的电影吗?”
    “还好啊,你不喜欢吗?”
    “我只是觉得他们的战斗很假很没技术,而那对男女主,一照面就如胶似漆地缠在一起,不是很莫名其妙吗?”
    丽颖心中萌动,嘴上却不动声色地说:“那叫一见钟情。是最真挚的感情。”
    “你不是说真情是两情相悦吗?”杨猛觉得不对。
    丽颖有些吃惊,这么久了,他还记着她那句随口说出的话。丽颖顿时感觉脸袖燥热,解释说:“两情相悦当然是真情,一见钟情更是真情。真情分很多种的嘛。”
    杨猛无语,看她信口胡说,很明显也是在不懂装懂,枉他还信以为真。
    两人一起看完电影,杨猛心情竟比之前好了许多,不再那么烦躁不安了。他并没有意识到,最初他是讨厌丽颖的,可慢慢地接触着接触着,他似乎对她没有那么讨厌了。
    杨猛陪着丽颖逛街吃喝玩乐,齐天河却是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该死,崔小蛮到底去哪了?”昨晚他夜观星象,一颗火星坠落,这颗火星齐天河非常熟悉,因为它曾经是齐天河的顶头上司巫圣主!
    巫圣主亲自降临,看来人间大祸临头。偏偏在这个关键时刻,崔小蛮却死活不见踪影,齐天河真恨不得施展一个大召唤术,把我秒召唤回来。
    
第三百四十三章 春宵一夜
    这日,我们降落在血樱的故乡小镇兰户。
    兰户是一片很宁静的小镇,雅致休闲,适合散居。
    此时已是八月,桂‘花’飘香,我和血樱散步在‘花’园的小道上。
    血樱跟我说起她儿时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都是在这片小镇里留下的。只是时过境迁,如今这里也大变模样。
    我坦然一笑:“这里比渭南乡好多了。”不是我对自己的故乡没有感情,只是就事论事,渭南乡地处偏僻,光靠一条水路,发展起来还是很难的。
    走着走着,血樱不自觉地拉住了我的手,这小妮子,拉一下手还这么偷偷‘摸’‘摸’的。
    我把她揽入怀中,在一处静谧的‘花’丛中坐下。
    夕阳温柔地照‘射’下来,透过树叶,落下斑斑点点的光芒在我们身上。
    我和血樱越抱越紧,彼此感觉到对方心跳得好快,呼吸也变得短浅急促起来。
    紧紧贴在一起,就有些热,但此时更热的是心。
    这是一种致命的冲动,当我和血樱在桂‘花’树下尽情深‘吻’时,恨不得天长地久,世上就只剩下我们两人。
    血樱是如此的动人,以至于我想‘吻’住她的每一寸肌肤,将她纵情地装入我的身体,装入我的心里。
    我们还年轻,不太懂得太多的技巧和经验,风撩起血樱的长发,夕阳映红我的脸颊,我们就那样笨拙地越抱越紧,仿佛世界末日一般地相拥相恋。
    此刻,我心中柔情一片,放下了一切的凡尘琐事,只想和血樱融化在这‘浪’漫的桂‘花’树下。
    我牵着血樱的手来到房间,放下了窗帘。那一颗本就躁动的心更加热血沸腾起来。
    我也不想自己表现得太过奔放,奈何男人的本能让我变得焦渴难耐,看着柔和的灯光下,秀‘色’可餐、一脸娇羞的樱子,不自觉地滚动了喉结。我有种想扑过去的冲动。
    当然,我还没鲁莽到那个程度。
    我抱起血樱,将她轻轻放在‘床’上,血樱羞赧得满脸通红,手上、脸上、身上到处都火热一片。
    “樱子,你不是进入狂热状态了吧?”
    这一说,血樱更是羞不可当,娇嗔道:“你还说!”
    “跟你开玩笑的。樱子,你还记得我们在华盛顿市区的‘波’托马克河边逃难的时候,在沙地上发现了什么吗?”
    “‘波’托马克河?不记得了。”血樱摇摇头。
    我俩边说话,边蹬掉了鞋子,爬到了‘床’上:“这你都不记得了,真让我失望。我们在沙地里发现了一个神奇的宝贝,拇指大小,淡黄‘色’的,记起来了吗?”
    血樱摇不了头了,因为我正在亲‘吻’她的脖子,只能回答道:“不记得了。你怎么突然问这个啊?”
    “因为每个人第一次的时候都会格外的紧张,我们说说话,聊聊天,就不紧张了。”
    “哦。”血樱拉拢了蚊帐,“蛮子哥,你真贴心。”
    那是必须的,有血樱这样的美人,我若是不温柔体贴一些,怎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然而,无论我们如何说话缓解,从我们耳鬓厮磨的那一刻起,就注定那是一个一辈子难忘的疯狂的夜晚。
    那一夜,芝加哥发生了76人暴‘乱’事件,警匪狂战不休;那一夜,以‘色’列发现了新的重大油田矿区,将迎来第二个矿产‘春’天;那一夜,北京城区的警员们连夜突袭,查处几家违法经营的地下酒吧;那一夜,发生了很多很多的事……
    但那些事关我屁事。
    我们在暧昧的灯光下冲破了感情的最后防线,如同吸了鸦片一样的醉生梦死;我们用自己最热烈的拥抱和亲‘吻’,打入了对方的‘胸’膛,从此永不分离;那样的酣畅淋漓,如同海啸来袭般的汹涌澎湃;那样的甜蜜甘醇,仿似燎原烈火‘激’情燃烧!
    当血樱‘激’动的泪‘花’撒在我的肩膀,我知道:从今以后,樱子是我的人,我将用我的一生来完成对她的承诺,永不背叛、离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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