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中华史卷十八:王安石变法

第11章


  看看上面的表格就知道,司马光并非全无道理,但不无偏见,比如郑侠就是福建人,范纯仁则是长江流域的。神宗也显然不认可这套理论。皇帝说:陈升之是有才华的,其他人比不上,朕看他足以承担军国大任。
  据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绘。
  司马光说:才华确如圣上所言,大节不亏就很难讲。
  宋神宗说:这一点,朕已经告诫他。
  司马光说:富弼老成持重有人望,离职可惜。
  宋神宗说:朕已再三挽留,他一定要走。
  司马光说:言不听计不从,又与同僚不合,当然要走。
  宋神宗说:爱卿是在说王安石吧?他怎么样?
  司马光说:很多人说他奸邪,恐怕批评过分了。王安石人品没有问题,只是不懂事,又固执己见。
  宋神宗说:比富弼还敢作敢当的是韩琦,可惜太要强。
  司马光说:韩琦实在是忠臣,虽然也有毛病。
  君臣二人叹息。最后,他们说到了吕惠卿。
  吕惠卿是福建晋江人,跟宰相曾公亮是同乡,跟王安石则是老朋友。由于这两重关系,他最早成为条例司成员并被福建建阳人陈升之接纳。但对于此人,朝野争议很大。
  于是宋神宗问:吕惠卿呢?爱卿看他怎么样?
  司马光说:不是好人。
  宋神宗说:朕看他应对自如,颇有才华。
  司马光说:奸臣哪个无才?吕惠卿当然也有,可惜心术不端。将来害得王安石身败名裂的,一定是他。
  神宗默然。[31]
  没有证据表明王安石是否听说了这段对话,估计听说了也会不以为然。事实上五个月后,司马光致函王安石,向自己这位老朋友坦诚地表达了担忧。他说,执政不可以不留意君子与小人之别。忠信之士在你得势之时,也许看起来面目可憎,将来却会伸出援手。相反,谄媚之人虽然现在能让你逞一时之快,但只要你倒霉,他们必定卖友求荣。[32]
  此为王安石给做通判比部的友人的问安信,现藏台北故宫博物院。
  王安石当然不会同意司马光的意见,因为此刻的吕惠卿是他的亲密战友和得力助手。条例司工作事无大小,王安石都要跟吕惠卿商量;变法需要的奏折和文件,也都由吕惠卿起草。当时甚至有这样的说法:吕惠卿是王安石的颜回。[33]
  因此,王安石客客气气地给司马光写了回信,只字不提吕惠卿,只是说既然你我道不同,那就不相与谋。[34]
  冲突已在所难免,好戏也即将开锣。
  [22]见《宋史》之陈升之传、神宗本纪一,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黄以周等《拾补》卷三上熙宁元年七月己卯日条并注。
  [23]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黄以周等《拾补》卷四熙宁二年二月甲子日条并注。
  [24]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熙宁二年十月丙申日条。
  [25]见杨仲良《纪事本末》卷六十六“三司条例司废置”条、《宋史·陈升之传》、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黄以周等《拾补》卷六熙宁二年十一月乙丑日条。
  [26]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熙宁二年十一月乙丑日条。
  [27]以上见杨仲良《纪事本末》卷六十六“三司条例司废置”条、《宋史·陈升之传》、黄以周等《拾补》卷六熙宁二年十一月乙丑日条。
  [28]杨仲良《纪事本末》、《宋史·陈升之传》、毕沅《续资治通鉴》、黄以周等《拾补》均异口同声,称陈升之任职条例司时“心知其不可”。
  [29]见黄以周等《拾补》卷六熙宁二年十一月乙丑日条。
  [30]见《宋史·陈升之传》。
  [31]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熙宁二年十月丙申日条、黄以周等《拾补》卷五卷末注引《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又见《宋史·吕惠卿传》。
  [32]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熙宁三年三月甲午日条,参看《宋史·吕惠卿传》。
  [33]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熙宁二年二月甲子日条。
  [34]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熙宁三年三月甲午日条。
  司马光出走
  十一月十九日,吕惠卿与司马光短兵相接。
  这时当然还是熙宁二年。但自从二月二十七日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朝廷的变化日新月异。均输法、青苗法和农田水利法开始实行,吕诲和范纯仁等大批官员被贬,富弼离开相位并由陈升之接任,韩绛到了条例司,吕惠卿也由于变法有功备受赏识,在九月获得“崇政殿说书”的资格。
  原封不动的,只有司马光。
  司马光早就想走了。王安石担任副宰相六天后,他便向皇帝请求外放,但不被批准。神宗说:爱卿名闻遐迩,就连辽人都向使节打听爱卿做御史中丞的事,怎么能走?司马光无可奈何,只好留下来继续做他的翰林学士。[35]
  好在,他还可以给皇帝讲课。
  讲课原本是王安石的主张。他第一次见到宋神宗,皇帝便向他要改革方案,这位新任翰林学士却提出先讲课,理由是只有讲课才能统一思想。思想不明确,方案没有用。[36]
  神宗批准了这个安排,为此还有了段小插曲。
  麻烦出在一个礼仪问题:站着讲还是坐着讲。王安石和吕公著两位翰林学士都认为,皇帝陛下当然是坐着。但陪读的也都坐着,讲课的反倒站着,并不合适,建议改革。
  提议立即引起反弹,官员们七嘴八舌。反对者说:离开席位站起来说话原本是古今常礼,何况是在君主目前。站着讲课已经实行五十多年了,怎么能妄议轻改?
  皇帝无奈,只好去问宰相曾公亮。
  曾公亮答:臣在仁宗朝是站着的。
  皇帝也只好对王安石说:爱卿就破例坐下吧!
  王安石当然不敢。[37]
  这虽然是一件小事,却很说明问题。没错,王安石真能惹事,改革也确实很难。不过讲课也给了司马光机会。于是在十一月十七日那天,他就讲起了萧规曹随的故事。
  宋神宗问:汉代守着萧何之法不变,可以吗?
  司马光答:怎么不可以?不要说汉,如果夏商周都能坚守禹、汤、文、武之法而不变,恐怕能延续到现在。
  意思很清楚:祖宗家法不可改。
  两天后,轮到吕惠卿。
  吕惠卿讲《周易》,而《周易》主张变通。因此吕惠卿也借题发挥说:先王之法有一年一变的,数年一变的,还有世代而变的,也有百世不变的。汉高祖约法三章,萧何就变成九章,岂能一成不变?司马光歪曲篡改历史,分明是对现实不满,借古讽今,混淆视听,请陛下召他当庭对质。
  神宗只好宣司马光上前,问他有何话说。
  面对吕惠卿的公然挑衅,司马光表现出君子风度,非常低调地答辩说:臣并不认为保守先王之道,就是要坐视旧法之弊而不改,也无意讥讽攻击谁。臣的本分不过讲课,仅仅希望圣贤之言能够有助于陛下的天纵聪明而已。
  吕惠卿却咄咄逼人。他说:司马光作为翰林学士,应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有官职而不能尽职就该辞职,有言责而不能尽言也该辞职,司马光为什么还不辞职?
  司马光只好问皇帝:臣奉诏言事,已上奏折,比如制置三司条例司之类尽在其中,不知是否已达圣听?
  宋神宗说:朕已经看了。
  司马光说:这就不是臣知而不言了。今天公卿大臣都在这里,请陛下问问吕惠卿。三司使掌管天下财政,如不称职可以罢免,为什么要让中书省和枢密院侵夺其权?另设制置三司条例司又究竟想干什么?只要条例不要道义吗?
  吕惠卿不能回答。
  司马光说:言不听计不从而未能辞职,确是臣罪。惠卿责臣,并无不当,臣领罪就是。
  宋神宗说:今天不过相互讨论罢了,何至于此!
  其他官员也赶紧出来打圆场。
  神宗又对司马光说:爱卿千万不要生气。
  司马光说:臣不敢。[38]
  王安石却不干了。
  不干的原因,是两个半月以后,也就是熙宁三年的二月初一,韩琦在河北上书,状告王安石派遣提举官强制推行青苗法,无论贫富一律命令借款,就连不种地的城市居民也被摊派,显然与扶危济困、抑制兼并的立法精神相悖,因此建议尽快召回各路提举官,改青苗法为原来的常平法。
  神宗接到奏折感慨万分。他对宰辅们说:韩琦可真是忠臣啊!身在外地而心忧王室。朕原本以为此法利民,没想到害民如此!城市居民要什么青苗钱嘛!也要强贷?
  王安石却跳起来说:城市居民有什么借不得?只要他们自愿贷款,那钱贷给谁不是贷?
  这就是强词夺理了。因此这回两个宰相,同时也是两个福建人曾公亮和陈升之,也都站在韩琦一边。王安石见情况不妙,马上向皇帝交请假条,称病不朝。
  皇帝也马上就想到了司马光。
  实际上,神宗早就想要重用此君了,只不过王安石坚决反对。王安石说:司马光外托直言抗上之名,内怀收买人心之实,发表的都是害政言论,结交的都是乱政小人。陛下委他以重任,岂不是为持不同政见者树了一面大红旗吗?
  神宗只好作罢。
  不过现在王安石既然病了,那就不必再听他的,司马光也被任命为枢密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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