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张霈伦的劝说,李高阳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侑樵,你是来给那林逸青当说客的么?”
听到老师语气颇有些严厉,张霈伦朗声说道:“老师多心了,那林逸青来京已有一阵子了,学生虽对其颇为赞赏,但为避风言,从未与其见面,今日向老师建言,一是为国荐才,二是为老师设身处地着想,并无私意。老师可以不纳学生之言,学生只是担心,日后老师会为今时不受林氏门生礼而后悔。”
李高阳意识到自己刚才说的话有些过了,但又不好意思向张霈伦道歉,只能叹了口气,垂下了头。
见李高阳似有悔意,张霈伦也放缓了语气,换了一个角度再次劝道:“老师,就算您不肯收林逸青这个探花为门生,可状元和榜眼二人并无过错,您一体拒见,也极是不妥,消息传将出去,老师当如何向天下人交待?难道是皇上主持之殿试一甲三名全都选错了不成?您如此当置皇上于何地?”
李高阳猛醒过来,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
“你说的是,侑樵,我……真是老糊涂了!唉!”
“老师勿忧,学生料定,这几日他们三人还会再来,”张霈伦安慰李高阳道,“少则三日,多则五日,老师等着便是了。”
“今日若非侑樵,几乎坏了大事。”李高阳又一次叹息起来。
张霈伦又安慰了李高阳一番,师生二人在又谈论了一会儿之后,张霈伦告辞而出。在张霈伦走后,李高阳心中不再纠结,感到精神也好了不少,于是他便静下心来,决意安心休养,等着新科状元榜眼探花的再次上门。
正如同张霈伦所说的,时隔五日之后,新科状元陈冕、榜眼王桂琛、探花林逸青三人联袂来拜。向李高阳执弟子礼,递门生帖。
这拜师礼自有一套繁文缛节,但林逸青注意到,状元陈冕和榜眼王桂琛在向李高阳递门生帖时。李高阳接了帖子,却并未向他们回礼,而独独接自己这个探花的门生帖时,李高阳起身向自己回了一礼,他当时心下便感到奇怪。以为李高阳是有意为之,可能是想要藉此挑拨自己和另外两人的关系,但他发现陈冕和王桂琛似乎是知道个中缘由,并无异色,心中更加疑惑了。
在拜师礼完事之后,李高阳便和他们三人交谈起来,和林逸青原本想象的他有可能给自己难堪不同,李高阳对他们三个都很和蔼,言谈之中也没有刻意的冷落自己,除了谈论圣人之道的话题外。李高阳竟然还和他们聊了一会儿洋务,并谈了一些他自己的见解,并非象林逸青想的的那样,是一位保守顽固的老儒生。
在谈了一会儿之后,有仆人前来提醒李高阳服药,林逸青三人知道他这是借身体不好向他们暗示送客,于是全都起身告辞,李高阳还亲自送他们三人出门,上了车轿。
到了晚间,林逸青在得月楼酒家作东。请陈冕和王桂琛二人吃饭——这个时代的读书人最看中科甲同年,同榜者日后分别为官,遇事都会相互照应,已经成了官场惯例。他们三人同是一甲,自然要好生亲近。
三人说起白天递门生帖的事,林逸青特意问起为何李高阳不向他们二人行礼,二人都笑了起来。
“瀚鹏,咱们三人虽然全都没有官职,但你可是有爵位的。老师虽是大学士,却并无爵位,你向他行礼,他自然要回礼,我们俩虽然科考名次在你之前,但却是白身,并无官职爵位,又是晚辈,因而他便不必向我们俩行礼。”陈冕笑了起来,“瀚鹏可莫要小看了这小小一级男爵哦。”
“原来如此。”林逸青恍然大悟。
“上一次老师不见咱们,可能也与此有关。”王桂琛笑道,“堂堂内阁大学士,却要向门生行礼,老师虽然雅量高致,却也难平心怀,也是人之常情。”
“其实上次咱们三个给老师拒之门外,是我林某人连累了二位。”林逸青叹息道,“要是你们二位分头前去,我想他是不会拒绝你们的。”
“你我三人同为一甲,已是一体,哪有分头前去的道理?”陈冕摇头道,“老师不见瀚鹏,乃是拘于夷夏之见,其实夷务也好,洋务也罢,只要利国利民,如何办理不得?老师实在是……唉!”
“是啊!老师不见瀚鹏,便是为了令兄林文襄的‘鬼奴’之名。”王桂琛也叹道,“林文襄一代洋务先驱,任事敢为,文章盖世,凡利民之举,无不施行,我一直敬佩不已,但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老师竟然还溺于成见……”
“今天咱们三个再去他府上,我原来以为还会和上次一样,吃闭门羹,但却没成想他竟然转了主意,见了咱们,真是意想不到。”陈冕笑着对林逸青说道,“而且他还特意谈起了洋务,真的是很给瀚鹏面子啊!瀚鹏可要记在心里才是。”
林逸青回想着白天的情景,不由得大笑起来。
虽然知道李高阳未必是真心赞同洋务,但眼前的这两位科举出身的传统文人对洋务并不排斥,却让林逸青看到了一丝希望。
陈冕和王桂琛同曾伯函李绍泉师徒一样,受儒家“济世安民”思想影响,属于经世派,希望通过科举实现治国安邦的政治理想,凡与国与民有利的事情,都愿意去做,从这一点来看,他们的眼界和心胸比李高阳这样的位高权重的朝廷重臣还是要高出不少的。
而今天和李高阳的第一次碰面,也让他摸清了这位“北清流”领袖的虚实。
这位看似顽固保守的大学士,其实并不是坚冰一块!有必要的话,他也是会放下身段的!
现在自己和这个人有了师生的名份,接下来,就是该好好利用这个名份了……
敬亲王府,后院三厢。
齐布琛又一次梦到了那一夜。
那是一个漆黑的夜晚,一个年轻人站在小巷深处,站在绵密的雪花里,呆呆地望着远处那两盏红色的灯笼,听着随风而来的娇嗔。微微地战栗。
他只剩一件灰色的破夹衣裹在身上,遮住了一身结实的肌肉。那是他十二年的训练所得,无数次逼近死亡,让他的筋肉骨骼呈现最佳的状态。肌肉虬结起来时,一道一道,仿佛用上好的铁筋拧出来的。他能用一只手捏住飞檐,藏身在阴影中一日一夜,在出师的那一日。他在家族的老人们面前挥刀纵劈,纯靠膂力将两指厚的锻钢条悄无声息地分作两半,换得满屋有力的掌声。
但现在这些都成了往事,他缠着麻布的右臂吊在身侧,麻木迟钝,几乎没有知觉了。那是他握刀的手,他再也不能挥刀。
那是旅店的老板找了几个人打断的,因为他已经连续半个月交不出房钱了。老板大概知道他有些功夫,趁着他去厨房里偷东西吃,埋伏了几个人。踢翻了他扑上来就打。他没有想到生意人也会那么狠,疏忽了,他也是太饿了,因为没有钱,也不敢出门弄东西吃。于是十二年训练所得的敏锐听觉和嗅觉都迟钝了,那些人从背后扑倒他的时候,他还不明白他们想干什么,只是扔出手里攥着的两个馒头表示投降。他以为这样就可以了。直到他被打得奄奄一息,几个人制住他,一个人扳直了他的胳膊。另一个人狞笑着操起一根门闩,他才惊恐地意识到他将会失去什么。
醒来的时候,他躺在雪地里,身上的一切都没有了。包括那柄藏在鞋底里用来防身的薄刀。
但他甚至有些庆幸,幸亏那个老板只是一个普通的生意人,骨子里有几分狠毒而已,如果是他的敌人们,他大概已经被抛尸在荒野里任野狗咬噬了。
他深深地呼吸着冰冷的空气,心想也许他应该离开这座城市了。危险随时会降临,但是那样他就再也见不到那个颠倒众生的女人了,一旦他离开了这座城市,就又得像无家的野狗那样。
那个女人就在前面那个挂着红色灯笼的大宅里,她的名字叫做苏小玉。她是个伎女,北方人总是喜欢这样给头牌伎女起名,佟小瑛、白小金、于小鱼、宋小慧……名字美好得像一场梦,引得客人遐想连篇。但他喜欢苏小玉是因为她的咳嗽声,在她第一声咳嗽从窗外传来时,他的心里一跳,无声地痛了一下,然后苏小玉抱着月琴掀开帘子走了进来,眉间眼角都是忧伤。
按照苏小玉的说法,妈妈原本叮嘱她说这些客人都带着兵器,看起来面目不善,让她千万当心伺候,她就揣测他是个满脸横肉的狰狞男人,但是掀开帘子的一瞬,她的心颤了一下。分明满屋子都是客人,她也没有见过他,可她偏能从人群里认出他来。因为他上下打量她的眼神满是好奇,还带着一点年轻人萌动的情欲,却又有些害羞。他并没有满脸的横肉,他是个润泽如白玉一样的少年,眼瞳干净,鼻子微翘,双手按在膝盖上,指甲修剪得非常整齐。上下打量了苏小玉之后,刻意地别过头去和同伴们说话,不再理睬她。
“我爱上你大概就是那一瞬间,觉得你这么一个人,不会像别人那样对我凶狠。”苏小玉在他给她梳头的时候淡淡地说。
那天晚上他们格外热烈,仿佛第二天就是生离死别。
缠绵之后,苏小玉细心地和他说话,说自己被卖到伎院之前的事,连家里有几口人,弟弟是父母的宝贝总是欺负她,逢年过节父母总是悄悄把好吃的塞给弟弟这些私事都说了。她那些天身子不好,总是咳嗽,觉得今年的秋天格外冷,想着自己的年纪又大了,就这样把一生耗在一张不知多少男人睡过的床上,禁不住无声地流下泪来。在他成长起来的地方,女人是绝少流泪的,他不免有点手忙脚乱,拥着她赤倮的身体答应以后会回来看她,攒了钱会赎她出去。他确实也想回来看苏小玉,因为苏小玉像是他的情人,又像是他的姐姐,让他格外地安心。回想过去十二年的艰苦,好些次他觉得自己要死了,想要有个这样的女人在身边抚摸他的额头关心他。为他流眼泪,现在这个女人忽然来了,让他觉得不经意间找到了命中注定的那个人。其实以前也有个女人关心他,为他流过眼泪。但那个女人是他注定得不到的,每每看着她,心里就像是有一个窟窿,空空地痛,需要被填满。现在苏小玉填满了那个窟窿。但是赎身这件事就很难了。
有一个晚上他喝了太多的酒,跟苏小玉吹嘘起刀法来,他说杀死都统大人的时候,一刀斩开对方的护颈铁甲,把他的头砍了下来……这些话不知道苏小玉是否真的相信,可是被一个嫉恨她的伎女听到了,那个女人偷偷报告了官府,据说还模仿起那天夜里他对苏小玉说的话。
他知道这些话传到官府的耳朵里有多么可怕。
他想到那个咳嗽的女人可能会被连累,心里像是刀割般地痛,苏小玉没做错什么。只是他多嘴了,他还太年轻,以为自己拥有了一个女人,就想向她显示自己的强大。于是他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冲动地杀死了来抓他的捕快,还有那个告发他的伎女,然后他开始了逃亡。
他特意留下了自己杀人的印记,估计官府一定非常诧异于为什么他敢这样的动手大开杀戒,这看起来毫无道理,他想要官府将注意力集中到自己身上。那样苏小玉就不会有危险了。
但这一次他低估了官府的力量,他们的反应非常大,海捕文告下来,附近所有地方的官兵和捕快都收到了杀死他的命令。消息的传递只在一月之间。他无惧于绝大多数的官兵和捕快,因为他们追踪目标的办法他都学习过,但是这一次官府派出了最为厉害的捕快中的高手。
这位捕快是官府为数不多几个能人之一,只是因为太不合群,沉默寡言,所以一直没得到提升。但这个人的追踪本事确实了得。在三日之后这个人出现在他背后,两人交手的结果是这个人的刀刺穿了他的肋下,他却得以负伤逃离。他知道对手这一次有些大意了,没看得起他,因而用的是长刀,而非那柄可怕的带着锁链的短铁叉。
这个人完全是个疯子,他本不该存在在这世上。
想到这里他摸了摸自己的肋下,伤口已经麻木了,他不敢打开看,知道那里已经溃烂生蛆,发出难闻的臭味。他所能做的不过是立刻用烙铁烫焦了皮肉,他不能去找医生,这会暴露他的位置。他冒险折返回那座城市,如今这里是“灯下黑”,官府不会预料到他居然敢返回这座附近最大的城市,此外,他想再看看苏小玉,即便不能告诉她自己为她做了那么多事,好歹也可以疲倦地在她怀里躺一下,如今这世上他能够找到的依靠只剩下苏小玉了。
他知道这个念头极其地疯狂,捕快们只要把头转回这个“灯下黑”的城市,很容易通过苏小玉找到他。但他真的很想找一个温暖的女人怀抱,沉眠于她的幽香中,那个捕快高手击碎了他的侥幸心理,他觉得自己无法安然逃逸于官府的惩罚之外。最终只能是被杀,为什么不在死前抓住一点东西?
苏小玉欣喜地迎接满身尘土的他,她的笑容看起来像极了他的姐姐,抱住她的时候他的眼泪无声地流了下来,哽咽着说:“我爱你啊,我回来看你了。”
之后的半个月他每天都在苏小玉的房间里度过,渴求这个女人的身体和情话,那种渴望仿佛无底洞一样,却又永远虚掩窗户,准备随时飞身跃出。他只用一点颜料就改变了自己的容貌,伎馆的老板都没有发觉他是前些日子来过的那个年轻客人,还以为是什么乡下进城来做生意的豪客,乐得赚他的钱。那些天是他一生里最好的时光,每天早晨苏小玉轻轻地拍醒他,喂他喝粥,然后帮他换裹伤的纱布,弹月琴给他听,凝视他的眼睛无声地吻他的嘴唇,坐在他膝盖上低声地哼着歌,窗户缝里透进来的阳光照在她脸上,她的脸儿像是孩子般娇嫩。他几乎觉得自己要忘记关于官府和追杀的事了,两个人忘我地缠绵,直到捕快们最后来杀死他,之前的好时光,多一寸也是好的。
一切都停在他的钱耗尽的那天,那个胖女人阴着脸走进苏小玉的闺房里,惊得苏小玉的琴声都乱了。
他第一次意识到钱这东西在外面是那么有用,他于是学会了“床头金尽”这四个字,此刻他已经没有任何东西了,只剩下随身的那柄刀,那是他自己取铁打造的。胖女人嫌弃地看了那刀一眼,说,要是典当,客人你还是去找家当铺为好,我们这里不过是寻欢作乐的地方,方便的话还是让家里再寄点钱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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