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鸭案件

第35章


“是的,先生。”
“还有,”地方检察官得意地说,“在场的人中包括约翰・威瑟斯庞先生,对吗?”
“不,先生,威瑟斯庞先生当时不在场。”
地方检察官一时间变得不知所措。
“那您干了什么?”他问道,极力掩饰自己的狼狈相,“您是怎么使鸭子淹水的?”
“使用一种清洁剂。”
“清洁剂是什么?”
“是一个较新的发现,这个发现能够消除水与油之间的自然排斥。”
“怎么消除的?”
当马文・亚当斯解释清洁剂的复杂作用时,听众们都张着大嘴注视着,米汉法官探着身子,向下望着这个年轻人,脸上显露出极大的兴致。
“您是说,借助于这种清洁剂,您能让一只鸭子淹进水里,是吗?”地方检察官问。
“是的,在水里放入一些合适百分比的强力清洁剂,就可以使一只鸭子淹进水里。”
地方检察官思考了一阵子,然后说:“目前,在这场诉讼中,您同被告还没有任何关系,是吗?”
“不,先生,我有关系。”
“什么关系?”
“我是他的女婿。”
“您是说……您这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马文・亚当斯说,“我和洛伊斯・威瑟斯庞结婚了,她是我的妻子。”
“什么时候结婚的?”
“在亚利桑那的尤马,今天清晨1点左右。”
地方检察官又对此思考了一阵子,听众之间小声地议论着。
地方检察官又重新开始提问,现在他提问的态度就像是一位潜步追踪猎物的猎人。“当然,很有可能在看过这个实验的人中,有人将此告诉了被告,是吗?”
“反对,”梅森从容地说,“这是有争议的,是向证人要结论。”
“反对有效。”米汉法官急促地说。
“您有没有同被告谈过将鸭沉水的这个实验?”
“没有,先生。”
“同他女儿呢?”
“反对,”梅森说,“不合适、不恰当、不重要。”
“反对有效。”
科普兰挠了挠头,低头看了一下文件,又抬头看了一眼挂在审判室墙上的钟,突然对马文・亚当斯说,“当谋杀发生的那天晚上,您离开被告的农场时,带走了一只小鸭子,是吗?”
“是的,先生。”
“一只属于被告的鸭子?”
“是的,先生。他女儿告诉我说可以带走。”
“一点儿不错,您带走这只鸭子有某种目的,对吧?”
“是的,先生。”
“为了做实验?”
“是的,先生。”
“那么,当您离开威瑟斯庞的农场之后不久,您没有去莱斯利・米尔特的公寓,对此您肯定吗?”
“我从没去过米尔特先生的公寓。”
“您敢绝对发誓,哈格蒂警官在米尔特公寓发现的那只鸭子和您从威瑟斯庞的农场带走的那只不是同一只鸭子吗?”
亚当斯还没来得及回答这个问题,洛伊斯就用清晰而又坚定的声音说道:“他不能回答这个问题,只有我才能回答这个问题。”
米汉法官敲了敲木槌要大家肃静,并且好奇地看着洛伊斯・威瑟斯庞。
梅森站起来,温和地说:“我正要反对这个问题,总之,法官大人,由于这是向证人要结论,所以是有争议的,本法庭不关心证人乐意对什么发誓,因为那并不能帮助解决提交给法庭的问题,证人在宣誓之后对事实所做的供述是惟一有关的,而问证人乐意对什么发誓是有争议的。”
“当然,这只是一种不确切的提问方式,”米汉法官说,“或许,从技术上来讲,你对此的反对是正确的。”
“即使这样的问题重新提问的话,也是要求证人做出结论。证人可以声明他是否在米尔特公寓的鱼缸里放过鸭子;证人可以声明他是否到过米尔特的公寓;证人也可以声明他是否一直拿着这只鸭子,或者他把它怎么了。但是,问他某只鸭子跟他先前所看到的,或所拿的那只是不是同一只,是要证人做出结论――除非,当然了,如果在那只具体的鸭子身上有某种显著的标记,使它能同别的鸭子区分开来。”
“当然,”米汉法官说,“如果证人不知道这一点,他可以简单地说他不知道就行了。”
马文・亚当斯微笑着,“但我的确知道,”他说,“我放在汽车里的那只鸭子……”
“等一等,”梅森举起手打断说,“有反对意见提交给法庭,亚当斯先生。在法庭对反对意见做出裁决之前,请不要回答问题。”
洛伊斯・威瑟斯庞仍然站着,她说:“他不能回答这个问题,只有我才能回答这个问题。”
米汉法官说:“我要请威瑟斯庞小姐坐下。毕竟,我们必须维持审判室里的秩序。”
“但是我不明白,法官大人?”洛伊斯・威瑟斯庞说,“我……”
“行了,”米汉法官说,“先是问了证人一个问题,然后有反对意见提交给法庭,一个有待确认的、非常技术性的反对意见,而且是被告有权提出的。”
“我认为,如果法庭允许的话,”梅森说,“有比法庭所意识到的更多的东西将随这个问题和这个反对意见而定。我注意到了现在已接近中午休庭的时间,我可不可以建议法庭对此进行周密的考虑,直到下午2点钟?”
“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这么做,”米汉法官说,“据我理解,反对是技术性的。首先是关于问题的性质;其次是关于这是否要求证人做出结论。当然,如果证人实际上不知道的话,他可以自由地用那句话来回答。因此,我认为,没有必要用显示鸭子身上有能让证人知道的某种记号或其他的标记来作为合适的基础,但是,关于问题的形式――我是指刚才地方检察官问证人是否愿意对某件事发誓这一点――我相信反对意见是有充分理由的。因此,本法庭要对就此具体方面的特殊问题的反对意见给予支持,而地方检察官有权以合适的方式提问的别的问题――我想律师会为被告提出反对。因此,反对意见会以清楚的方式记载入案,以致不会就所牵涉的法律问题产生混淆。”
“很好,法官大人,”梅森说,“请原谅,如果法庭允许的话,在地方检察官对此问题重新提问之前,我是否可以向法庭建议,应该告诫地方检察官不要丢弃本案最有价值的证据。”
科普兰立刻显得非常吃惊,他转过身来瞪着梅森,“您是什么意思?”
梅森温和地说:“几分钟前递给您的那一小片纸。”
“它怎么了?”
“它是证据。”
地方检察官对米汉法官说:“我认为,法官大人,这不是证据。这是这个房间中的某个人交给我的机密的私人信件。”
“谁?”梅森问。
“这不关您的事。”科普兰说。
米汉法官冷冰冰地打断说:“行了,先生们,我们该结束这种争吵了。法庭要尽力恢复一定的秩序,啊,威瑟斯庞小姐,请您坐下,好吧?”
“但是,法官大人,我……”
“请坐下,过一会儿您会有机会说话的。”
“现在,出于澄清本诉状的目的,就按以下进行,刚才这位证人被问了一个问题,对此问题有反对意见提出,反对有效。”
“如果法庭允许的话,”梅森温和地插进来说,“是否可以从我刚才要求地方检察官不要毁掉几分钟前递给他的纸条这里开始?”
“以什么作为理由?”米汉法官问,“我倾向于同意地方检察官的说法,那是机密信件。”
梅森说:“那是同本案最有关的证据。我要求法庭扣留这个证据,直到我能证明它是有关的证据为止。”
“以什么作为理由?”科普兰问。
梅森说:“让我们来列一列知道马文・亚当斯做过让鸭子淹水实验的人,鉴于只有了解此情的人才有可能给地方检察官写那张纸条――那张纸条,我猜,是告知地方检察官传唤伯尔夫人到证人席,向她就此点进行提问,本案的被告不知道这件事。无论如何,他不会写那第纸条;伯尔夫人没有写;洛伊斯・威瑟斯庞没有写;显然,马文・亚当斯也没有写,但是,这是由某个知道在那个时间和在那个地点做了那个实验的人写的。因此,我认为,法庭会同意我的看法,这是非常有关的证据。”
地方检察官科普兰说:“如果法庭允许的话,一个案件的原告,以及调查一个案件的警官,常常收到有关重要事实的匿名消息。他们所能希望得到这种消息的惟一办法是为消息来源保守秘密。”
梅森急忙插嘴说:“我认为,如果法庭允许的话,鉴于现已接近中午休庭的时间,我可以同法官和地方检察官在议事室讨论这一问题,并使法官和地方检察官都确信这一证据的重要性。”
米汉法官说:“目前,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要地方检察官明确提交他从任何人那里可能收到的机密信件。”
“谢谢你,法官大人。”科普兰说。
“另一方面,”米汉法官接着说,“在我看来,如果有任何可能性表明这可能是一个重要的证据,它就应该被保护好。”
科普兰庄严地说:“我根本不打算毁掉它,法官大人。”
“我原来以为地方检察官要把它揉成一团扔掉呢。”
科普兰恶狠狠地对梅森说:“这已不是您第一次对本案无关的事情产生误解了。”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