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鬼使神差地把全套大都市青春丛书抱回家。好像,很多事情都是命中注定,无法逃避。看完了《17岁开始苍老》,除了佩服乱世可以在如此繁忙的课业负担下,仍能音乐、体育、写作、视觉毫不耽误,留不下任何感动。《流浪歌手的情人》一直让我觉得很惭愧,我看到一半的时候再也看不下去了,不是因为格桑姐姐的作品不好,而是自己实在无法读懂那种跳跃性很大的文字。他的书,是我看的第三本,也是最后一本,更是惟一内心留下波澜的一本。
“一个双子星座的孩子站在旷野上,站在巨大的蓝色苍穹之下,仰望他圣洁的理想。他张开双手闭着眼睛感受着风从身体两侧穿过时带来的微微摇晃的感觉。他像这片旷野一样敞开了自己充满疼痛与欢乐的成长。
“我就是那个孩子。
“只要我们以相同的姿势阅读,我们就能彼此安慰。”
我无法准确地形容看完这段文字的感受。失落、凄惨、渺茫,还是其他……
我只有打开扉页,以相同的姿势彼此微笑。那是当时,我惟一能做的。也许我还可以静静地坐在床上,用并不纤细的手指翻过一页一页泛黄的纸张,以不变的心态阅读。我惊异于如此浮躁的我,终于学会静下心来细细体会别人的感受。更令人诧异的是,合上书的一刹那,发现自己硬盘上堆积的几万字全是垃圾。因为那一刹那,扉页上的照片还保持着一贯的微笑。嘴角上有上扬的特定弧度,眉梢间却流露出一丝说不出的惆怅。从此以后,疯狂地喜欢上会笑的男孩。笑容的背后,同样流露出一丝哀怨,无法让人觉得完美。而我,终于从不会笑发展到可以稍稍抬高一下嘴角,表情也相对放松一些。我想,这应该算是一种进步。起码把内心的苦闷能隐藏得不留痕迹也是一种本领。
又一个疯狂爱着郭敬明的女人(3)
我本以为我们会像两条平行线一样永不相交。却在拿到复赛通知书的一刹那,除了为能从三四万人中脱颖而出而兴奋,为了能回到心中的故乡上海而激动,剩下的应该有一份喜悦是因为可以见到照片上的他。从不怀疑他能进入复赛。因为书中的每一篇文字都比一等奖的作品更胜一筹。然后又在看见复赛名单时,为自己的聪颖而微笑。
我为了在复赛现场找到他,专门在A组的考场逗留许久。却不曾有熟悉的身影进入我的视野。只好无奈地回到自己所在的B组。看着比我大,却梳着两条羊角辫的女孩,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跟他们一样幼稚。以为“新概念”没有蝉联已经成为了不成文的规定。却不曾想到他被特别钦点为连续两届蝉联一等奖的选手。然后,我突然忘却自己马上要宣布的成绩,只是不断搜索他的影子。身后很多女孩拿着他的书,土灰色的封面留下她们浅浅的掌纹。我很大胆地回过头,问她们到底他坐在哪里﹖女孩们像找到知音一样,兴奋地与我攀谈,告诉我最后一排正数第二个就是他。他,最后一排正数第二个。我,倒数第五排正数第一个。为了看清他,我跟923临时换了位置。就这样,两个女孩伸着脖子向后张望,毫不理会那些中文系的教授在台上喋喋不休地讲着什么。那天,我们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在宣布激动人心的一等奖名单时,我却向后搜索他的身影。他占了本属于我的位置。我为了从最后一排上台领奖,特地眷顾了那个位置。最后,终于因为视力的原因坐到倒数第五排。我以为,身后是晃晃悠悠的家长大军。却不曾想,在苍白的面孔里还有他年轻的面容。他本人比照片帅气,却再也寻找不到那标志性的笑容。黑色的装束,像一只受伤的山鹰。“黑色是收敛的,深郁的,难以琢磨的。很多有伤口的人,只穿黑色的衣服。因为这样不容易让人看到疼痛。”他用行动验证了他书上的话。我身上的墨绿,曾因为朋友说它会使我显得更颓废、灰暗,而被我毫不犹豫地购买。
血液中流淌着不安的因素,空气中充满着忧郁的气氛。我还是生活在暗地的孩子,发出腐败的气味,封闭在阴暗的角落。重复了十几次的话,再次被我记起。我是在祈祷中听到B组一等奖名单上有我的名字。周围的朋友很给面子的鼓掌、叫好,引来了无数人的目光,想看看到底是哪个女孩如此幸运。但我只想知道,那些目光中有没有他。也许那时,我已无法把全部精力集中在他身上。因为只有这个一等奖,才显出我的水平不会跟他有太大差距。甚至在A组领奖的时候,我失去了他的目标。本来想和乱世一样戴个墨镜,听着MD,嚼着口香糖上去领奖。后来发现时间紧迫,只够我嚼着苹果味的口香糖接受老师的颁奖,然后显出很乖巧的样子主动握手接受镁光灯对脸部细节的捕捉,却发现自己站在台上像个小丑。
我想我快要哭了。
我和朋友提前退场,从此以后再没有见过他,更没有音讯,直到回到北京。第二天的失眠,是因为我重新读了那本被我称为边缘丛书的文集。很少有书可以让我看第二遍,除了安妮宝贝,只有他能做到。不过安妮宝贝是同性,她的感受我也可以照猫画虎地学出来。而他是异性,他文字的感觉不是像我这样的人随便就能模仿的。当然我们都很喜欢安妮宝贝。我只读了其中的一半。然后关上灯,以不变的姿势坐在床沿。随身听里不断重复着王菲的《寓言》。因为,王菲是我们共同的音乐偶像。
回北京以后,我终于通过某种途径搞到了他的OICQ号码。在通过验证的时候,我发送了一句“我们见过”的请求。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发这句话,多少也该发个“你好”之类表示诚意。我开始担心他是否会因此拒绝我的验证。 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他在上线的第一时间,让我们彼此通过了对方的验证。
我们见过。这仍是我的第一句话。
你是一等奖吧,因为小洛说安妮娃娃也是一等奖,所以我就记住了你的网名。心里涌起幸福,起码他在别人提起我的时候还留有印象。以后日子里,我托他帮我找专栏,让他看我的文章。我把那篇带给我荣誉的《地下铁》发给他。他说他晚上会看的。晚上,现在出太阳了?我的晚上,是12点以后的意思。于是我知道了,他也应该和我一样有失眠的毛病,不然何必对着发光的屏幕看那些冰冷的文字。第二天,他告诉我还有待改进,但作为14岁的学生来说已经是登峰造极了,特别是写那个男人给我耳环的那段的最后一句话,他特别喜欢。我很高兴,虽然自己的文章并不完美,却知道他对每个人的文字都不会敷衍。从此以后,陆续给他看我很多作品。我总是在发文件的时候说上一句,看吧,反正不要钱。他也很积极地帮我联系各种专栏,却总是因为我自身阅历不够或者对时尚的把握不够敏锐而纷纷告吹。我开始发现原来专栏作家的标准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低。我开始在聊天的时候提起他。我开始在心底称他为小麻雀,因为想起一句话“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我认为我们会这样相敬如宾地聊一辈子。终于有一天,我们在谈论起大学对待北京与外地考生存在巨大差异时,我不经大脑地说了一句,你们考不上大学有地种,我们只有捡垃圾。
又一个疯狂爱着郭敬明的女人(4)
我有很强的排外观念,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一直怀疑自己存在着发展为种族极端分子的潜力。也许身为北京人,我太过于自我感觉良好。也许有时外地人的表现的确令人厌恶。久而久之,我对外地人的感觉直线下降。甚至上网的时候,除了北京人和上海人,我根本不交外地网友。所以他一直是个例外。所以在例外面前,我终于原形毕露。每个人都最讨厌别人言语中的傲慢与不屑。当然他也一样。于是他真的生气了。他不断称我为财主的女儿,因为我答应过他,说可以在广西帮他找块地种。我想,我那时真是个孩子,和我阴暗的文字一点也不一样。一个愚蠢的孩子,一个伤人心却毫不知情的孩子。他终于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跟我讲,小姑娘还是收敛点好,我是说真的,作为比你大的人来说的。这下轮到我惊讶了。我一直认为我在他面前是毕恭毕敬的,我佩服他远胜于佩服乱世。最后的结局却是他终于也说我狂。现在除了乱世,已经没有人不说我狂了。我给他们感觉就是一个骄傲的小公主,整天高贵地仰起头颅,望着天上的星星,以为只有摘下它们,才有一串配得上自己的珍珠项链。而我一直以为这是他们对我的错觉。我从未认为自己表现出过太多的狂妄。于是那次,我们不欢而散。第二天,就是情人节,没有他的出现,我怀疑他是不是去相亲﹖第三天的时候,他再次回到我面前我第一次因为自己的无知而低头认错。他却说你道什么歉?
我那天没把你气死吗?
还好啦,半死。
我无法确定,我从何时起就开始准备好那句潜台词的。我又忘记,我是在何种情况下告诉他的。我说,我决定追你。你把电话给我。然后他真的给了我一串数字。我说你给了我电话,就代表同意我追你了。他说不代表不代表,我还给过男的电话呢,难道我也让他们追呀?我对着屏幕笑了半天。我以为我就要抓住幸福了。第三天失眠就是为了写下这些文字。闹钟提醒我已经凌晨两点了。可我还是不觉得困,我还是以三个小时前的那种姿态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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