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与远方

第二十章 最后的莫西干人


    仰天吹得神仙曲,跪地只为碗中食
    赤足行走他乡路,满目皆是异乡人
    他日若是得安生,谁愿颠沛做浪人,
    愿你族人日渐强,再也不用吹凉曲
    异族若识曲中意,世间何来说书人。
    一首曲子,道尽了一个文明的诞生,崛起与衰亡。每一次放下乐器,代表着民族的选择,而拿起乐器,继续吹响,则象征着文明的发展与前进和不屈不挠!一声声呐喊,一次次吹奏,体现出了一个文明前进道路上的挫折与苦难,直至最后的慢慢消亡!
    我似乎看到,这片逐渐被占领的草原上,这条不再清澈的河流旁,夕阳笼罩不到的部落,格外凄凉。
    曾经为部落奋力拼杀的勇士,跪拜在自己家乡的文明前咏唱,他无法挽回,他曾经绝望,他在呐喊,他在悲伤,他的部落经历了风雨雪霜,经历了虎豹豺狼,却没挺到文明指引的地方。
    犹如人生,我们出生慢慢的长大,我们懂得了选择,但也肩负着家人的期望。当我们踏入社会,因为生活,我们磨灭了自身的棱角,因为家庭,我们放下了当初的梦想,满满的,我们的生命也由青春走向自由!
    当我深夜再次听到这首旋律时,犹如灵魂附体般,不能自己。
    多少次在窗前月下望天自问,“好多道理我都懂,但怎么也过不好这一生!”
    也曾在江南最高处四十五度仰望天空,才明白自己并不是至尊宝,成不了齐天大圣,痴心与妄想逐渐磨灭。
    就像电影中所说的一句话。
    “他好像一条狗哎!”
    我的生活就好比没人关心没人理解没人在乎的一条肮脏的______狗!
    至少我还能在这里和自己说说话,我知道,我的故事没有人阅读,但是我会继续,继续记录我的生活。也许很多年后我会改下这部书的名字,就叫______《我的前半生》
    我剃掉了颓废一个月的胡子,注视着镜子前的这位风尘少侠。
    “嗯,没错,这才是小白!”
    一位白衣少侠安静的听着这首歌走在路上,我不知要去哪,就这样走…
    今年夏天气温全球升高,燥热无比,独今日天空昏暗,乌云仿佛已经走来,我来不及躲,已经淋湿了我最爱的衣衫…
    下吧,下吧…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让我浇茁的更清醒一点,我在这低垂的黄昏下走了好久……
    一直走,一直走,直到这位惆怅少侠消失在黑暗之中……
    夜里我躺在绿宝广场的长椅上,地上倒着两个空酒瓶……
    高楼大厦,霓虹灯光,我显的多么于这些格格不入。
    还记得我来江南的目的;
    一、是为了在我向往的地方修行。二、是为了南国风景地域文化。三、是为了疗伤,亦是为了所谓远方。
    然我不得不归于现世做于日料一职,并消失在理想之外。
    我好像活错了,心里好乱。只想饮一壶老酒,让我安静的躺在马路上…
    一位面容沧桑的老大爷深情的望着我:
    “年轻人,这个地方是我的,你换到旁边躺行吗?”
    “……”
    我起身扶着路边围栏苦笑离开…
    你怎么了,小白,你不是决定改变自己,不再颓废了吗,为何如此潦倒。
    我自己对自己说:“让我再想她最后一次。”
    为什么我还是忘不掉,我是那么的废物,如今我依然是这个样子,让人可伶的的样子,但是…没人可怜!
    我该杀谁,杀我心底万念俱灰妄念情根。
    我该爱谁,爱我向往涅槃寂静无望情缘。
    曾经向往的地方就在脚下,这么快,我说来就来了。虽被商业化洗尽这座古城的面貌,但古镇古桥、古湖古风,在我心中如我想象般清圣美妙。
    只是我一个人偶感寂寞。一个人来苏州、一个人去旅游、一个人去医院、一个人去电影院、时常一个人漫无目的走在路上…
    自问自天自笑道,
    己为己路己成焦。
    深夜我回来时,看到他拿着在网上高价买来的钢笔在A4纸上认真的写字,屋里四人虽都没有入睡,但却都依旧按规矩办事,两点之后必须关灯睡觉,好像宿舍人都无意中达成的共识一样。
    他在微黄色的台灯下书写着我们这个迷茫年纪的不甘现世缺无奈的话语,还时不时给我秀一番他的钢笔字。
    确实挺好看的,至少比我写的好看,其实,我喜欢写毛笔字。
    他写道:
    无题
    “原本以为最长的聊天记录就代表最深的情感,其实不然,以为最深的关怀就能……可还是会被现实生活中一些无心的举动一次次击倒,然后开始猜测,自嘲自讽,甚至放下昔日的关怀缓缓将自己从中抽离,慢慢地头也不回,理所当然的认为这是最好的。”
    ——友人A
    我看得出他有很多心事,却不愿表露,日夜以王者荣耀来迷醉自己,他有远大的理想要去实现,谁都无法去阻拦他的去路,就像当初我只身独往江南一样。
    他今夜许久未睡,写满了很多A4纸,他大学毕业,如今和我在一家日料店工作,他就是上文扔我酒杯的泽哥。
    不过,他在不久后就要离开这里…这是让我伤心的一件事!
    我依然在某个休息日一个人走在夜晚的街道上,不知走了多少公里,我好像迷路了,最后又走了一个多小时才找到回去的路。
    也有时去闯哥(我的厨师长)的屋里去淘几杯他珍藏半年都不舍得动的酒喝,据说是他半年前买来的枸杞洋参和上好的二锅头泡的一瓶好酒。
    戒酒十天,豪饮十天,重重复复,三月之久……
    然这酒却是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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