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的年底,我的身边出了两件事儿,好坏参半,程度仿佛。
好事儿是凌晨找到了新的女朋友,只是,人选令人惊讶。那个叫沈月的姑娘我们都认识,知道她是樊星的姐们儿,性情孤僻,寡言少语,对此,我倒是挺有发言权—就在认识汤雨前不久,谢天和樊星还特意给我和沈月安排了一次相亲小实验,结果不过是让他们又一次欣赏了我的丢人现眼。自然,这事儿我没和汤雨提起过,没必要。
对于凌晨神不知鬼不觉地啃下这么一块儿硬骨头,大家都暗自钦佩不已,纷纷打听他是怎么得了手,谁知此人春风得意之际,牛逼范儿顿起:“小意思,小意思,我们俩这属于一见钟情,一拍即合。”
谁信呀。
另一件事儿说起来可就差点儿意思了—谢天和樊星散伙了。我是最后一个听说这事儿的,那段儿日子,这俩人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到处不见踪迹,电话也打不通,最后多亏了姚远的大力宣传,我才知道是因为谢天以前背着樊星出去柳蜜的行径不幸暴露,两个人终于闹崩了。
再见到谢天已经是春节前后,此人脸色灰暗、神情颓废地赶来和大伙一块儿吃饭,两个小时当中总共说了没有五句话,和从前判若两人。
“真没救了?”走出饭馆的门口,我递给他一根儿烟。
他沉默地点上烟,摇了摇头。
“那就算了吧,再换一个呗,你丫随手捞个姑娘那还不是常事儿?”
“你丫不知道,这回不一样。”他朝我苦笑了一下,“这回哥们儿是真有点儿拔不出来了。”
北京一夜(11)
我们就那么默默地抽完了烟,谁也没再说话,就地散去。
此事说来平常,但实际上对我还真有点儿触动:岁月不知不觉地流逝,我们都已经不再年轻,再也不是那些成天只知道混来混去,操完个小妞儿就想着用大喇叭通知全世界的浪荡小崽儿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开始明白要牢牢抓紧身边的姑娘,开始向往拥有那种平淡但是稳定的感情生活。我们都长大了,幻想破碎,冲动不在,终日随波逐流地混迹在茫茫人海当中,早就了解到自己不过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颗尘埃,除了守住手头仅有的一点儿感情,其余一切都是那么不值一提。我说不上这是好还是不好,现实原本如此,我们要做的也无非就是照单全收,慢慢消化而已。
我一个人走在冷风四起的漆黑街道上,浑身瑟瑟发抖,只想尽快回到家里,家里有滚烫的咖啡,舒服的沙发和床,当然,还有我的姑娘。
那时候,我和汤雨已经在一起混了将近半年。我们之间风平浪静,亲密无间,一切顺利,最初的激情虽说已经渐渐平息,但随之而来的轻松平淡也被我们坦然接纳,并无怨言。我们都已不再是那些未经世事的稚嫩少年,都知道如何才能相处得更加和谐,更加安稳,回想起来,我甚至都记不起那段儿日子我们有过争吵的痕迹。
如果非要我说出来有什么不满,那我只能勉强总结出一条。我模模糊糊地感觉到:汤雨还没有完全地投入到这段感情里面。
要知道,这是一种很微妙的感觉,如果不太较真儿,简直可以忽略不计。我是说,在一切生活细节上,汤雨并没有什么地方让我觉得不好,倒是经常让我出乎意料的满意,只是,有意无意的,我还是时常能发现她的那股忧郁神情依然在眉宇间若隐若现,并没有因为和我的相处而渐渐变得无影无踪。我说过,我喜欢看汤雨的笑容,她一笑起来,就能把脸上的忧郁一扫而空,可惜,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我总觉得她笑得太少了。
有时候,我独自琢磨:没准儿,这只是因为她的天性如此,我根本用不着担心自己是不是能带给她更多的快乐和满足;可更多的时候,我明白,她还没有从以前的感情阴影里面走出来,还不敢让自己不顾一切地纵身冲进这段新的感情。想到这些,我心里当然会有些不太舒服,却又无可奈何,只能盼着时间来慢慢改变这一切。
我从来没问起过汤雨以前的感情经历,从和她在一起的第一天起,我就暗自下定决心:只要她不主动开口告诉我,我绝不打听。我承认,在这方面,我的心胸并不宽阔,我甚至有点儿害怕知道她的过去,唯恐自己知道后会平升嫉妒,堵心不已。
我们的感情来之不易,我不愿意有任何不好的东西去破坏它。
15
“石光,你干吗呢?”
“我看会儿书。”
“又学英语呐,你们那个考试什么时候开始呀?”
“不知道,等公司通知呢……没谱儿。”
汤雨穿着一身宽松的睡衣睡裤踢踢踏踏地来到我身边,端给我一杯刚煮好的咖啡:“那我先去睡啦,明天还要早起呢。”
“这儿。”我指了指自己的脸。
她弯下腰亲了我一下,然后转身走开:“你慢慢用功吧。”
我点上一根儿烟,又翻了两页书,发现自己什么也没看进去,索性关了台灯,靠在椅子上一边抽烟一边喝着那杯咖啡,又开始了几乎每日一次的冥思苦想。我越来越后悔一直没把准备出国留学的事儿告诉她了,真应该第一次就和她说明白。
那天,汤雨在我的书桌上发现了那堆已经落了灰的英语书和磁带,随手翻了翻,然后犹豫着开口问我:“石光,这是你的?”
“是啊,怎么了?”
“你想出国?”
我从她的眼神儿里看出了一丝警惕,马上联想到第一次看到她时姚远帮我打谈到的情况,赶紧自作聪明地编了个瞎话:“没有没有。是我们公司的事儿逼决定,要给所有技术人员做个英语培训,还要考核,烦死了。”
这一关算是混过去了,可我却给自己留下了更大的麻烦。事情明摆着:既然撒了谎,就得不辞辛苦地把谎圆下去,然而,这事儿总会有摊牌的一天,我知道,谎话编得越圆满到最后越不会有什么好结果;我也不是没想过干脆和汤雨把话挑明,可心里又隐隐约约地有种预感,在这件事情上,她一定不会支持我,处理得不好,甚至会出现最坏的下场—一拍两散,一想到这儿,我几次话到嘴边又生生咽了回去;或者,我彻底放弃出国留学的念头儿?—这条道也走不通。每次回家,我爸妈总会把出国留学当成头等大事儿和我议论一番,言谈之中已经把我年底前就会飞赴英伦求学当成了理所当然的选择,如果我现在对他们说我决定半途而废,就此歇手,他们得有多失望?对汤雨又会是什么看法?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简直难死我了。渐渐的,这件事儿变成了我一块儿挥之不去的心病,一想起来就郁闷无比。面对此种进退两难、骑虎难下的局面,我束手无策,只好使出看家绝活—去他妈的,爱谁谁吧。
北京一夜(12)
我决定走一步看一步,一切都等到雅思考试结束了再说。
IELTS班的学习去年年底就结束了,我一拖再拖,还是在中介公司的催促下报名了5月份的考试,这帮孙子,简直想要了我的命。自从和汤雨好了以后,我和英语学习其实早已挥手作别—整天忙着谈恋爱,我哪儿有工夫伺候它呀。可是,考虑到我爸妈的殷殷期望,再想想这半年多来所做的为数不多的努力和拍在中介公司的两万块钱,也不由得我硬着头皮朝考试发起最后的冲锋。那两个月,我天天在公司里见缝插针地疯狂学习,背单词、练听力、做语法题,忙得不亦乐乎,回到家中又要在汤雨面前尽量表现出若无其事的样子,真他妈是活受罪。有时候,闲下来一琢磨:我这到底是图什么呀?连我自己都说不清楚。
可算熬到了5月,我抱着听天由命的态度参加了考试,整整折腾了两天才头重脚轻地走出考场。对自己能考个什么样的成绩,我毫无感觉,也全没兴趣,唯一让我高兴的是,可算能松口气了。
16
一晃又是半年过去了。半年里面,我变成了26岁,工资长了几百块钱,每星期去一个健身中心做三次“舍宾”,还有—我成了石光的女朋友,并且,越来越喜欢和他在一起。
我们的爱情来得普通平常,又顺理成章。当他在那个夜里第一次把我紧紧地搂在怀中,吻向我的嘴唇,我的心就一下儿变得松软,不想再做什么挣扎。我累了,我受够了那让人崩溃的孤独寂寞,我也想靠在一个人的肩膀上,听他说“我爱你”,说上一千遍我也不会觉得腻烦。
那个冬天,我好像又回到了十年前,回到了我已经淡忘了是什么味道的恋爱感觉当中。我们手拉着手走过一条条寒冷但繁华的街道,累了就钻进路边让人眼花缭乱的音像店、服装店、咖啡厅和酒吧里休息。石光总爱出其不意地一下儿把我和他拉近,然后用带着毛线手套的手捏捏我被风吹得通红的鼻头儿,或者亲亲我冰凉的脸,我喜欢这种亲密的感觉,看着他带着一缕缕白色的哈气冲我傻笑,我开始觉得快乐。
冬去春来,天气回暖的时候,我和石光已经像一对儿相恋多年的情侣那么熟悉和自然。我能感觉得到,最初的激情正在渐渐褪去,被接踵而至的轻松平淡悄悄取代。我们都已不再是那些未经世事的稚嫩少年,都明白要把这感情融进他从厨房端出的一盘盘热气腾腾的饭菜,融进我洗好晒好的松软并带着阳光气味的衣服被褥,融进他端端正正夹在钱包里的我的照片,才能让心里更加踏实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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