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86章


都不是信奉两肋插刀的人,却差不多做到了肝胆相照;然而,千里搭长篷,哪有不散的宴席?
她说,“德州大概比这里更加难找男人。”
我说,“不一定要急着找男人啊,玩两年也好。”
她看看我,突然问,“你是不是还在想着他?”
“没有。”
“骗人,你文章里的那个人就是他。”
“我只是有时候会‘想起’他,不是在‘想着’他。你难道不会偶尔想起从前的人吗?”
“我不会‘想’出一篇小说来天天自己揭疤。”
那天回家的路上碰到堵车,望着车窗外随处可见的棕榈树,不由也难过起来。刚来加州,看见棕榈树,大惊小怪了很久,现在看惯,却又要走了。
达拉斯我去过一次,是拜访一个客户,匆匆忙忙停留了三天,对它只有两个印象:一. 有一位美国总统在那里遇刺;二. 那个城市的机场叫Love Field -- “爱情田地” ,听着很浪漫,其本身设计也和爱情一样扑朔迷离,让人动不动迷路。不久,我又要去那里,住不知多久,然后说不定又会搬去另一个地方,然后说不定还有下一个 -- 可能是芝加哥、亚特兰大、纽约、波士顿、休斯敦,谁知道呢?
在这块太平洋和大西洋之间的浩荡版图上,干什么都不大容易,唯有流浪,实在太容易了。
其实刚才我并没有说实话。我并不喜欢达拉斯,那儿没有州税,房子便宜,钱经用,却也没有我认识的人-- 连个Chris 都没有。跑那么远,会孤单的。对了,程明浩一个人跑来跑去,他也曾觉得孤单吗?
我还是坚持天天写故事,看的人比从前少了,大部分人都觉得情节索然无味,我想出很多办法来搞花样,却还是索然无味,好些人写来电子邮件问打算什么时候结局。说老实话,我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我心底里暗暗盼望的是,某一天,会有人出来帮我写那个结局,可是一直都没有,我依然面对着一个庞大而陌生的人群,没有那张熟悉的脸。还是,他明明在里面,却不肯告诉我?因为他还在生气,或者嫌弃我,或者,更加糟糕,他已经有了别人,根本不爱我了?这些可能性让我感到绝望。
我好几次想给他写电子邮件去,写好却又删掉,因为我太害怕我的猜测会成真:他现在比以前混得好了,也更帅了,脾气又好,应该也会有女孩子喜欢他的吧,假如人家比我可爱比我温柔比我听话比我会织围巾,他有什么理由拒绝呢?换了我,也不会拒绝。糟糕的是,要比我可爱比我温柔比我听话比我会织围巾,并不是太难做到的呀。假如他说“欢迎你来找我们玩”,我怎么说?真要那样的话,我宁可不知道。
我给自己定下一个期限,到在旧金山分公司工作的最后一天,他还不来找我,就算了;然后我像史努比一样接着用功,矢志不渝地将“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写成一块鸡肋,把上面仅余的肉都啃光,眼看着满地引航灯一盏盏熄灭,熄灭一盏,就有一根刺扎进心里,到后来,那颗拳头一样大的心变成了仙人球。不会有人喜欢捧着仙人球睡觉吧。
他,没来找我。
我三下五除二把故事里的女主人公整得很凄惨,让人家来同情,随后在结局里把她发配到某个天涯海角去“开始新生活” 、“明天会更好”。读者反应不错,觉得她“长大了” 、“成熟了”。我有点不明白:长大就是这样?好像意思不大。要真这样,我宁可长不大。
有人写来电子邮件说“我的经历和你小说里的那个女孩简直一模一样,看了你写的结局,我知道该怎么办了” ,吓得我汗毛都竖起来。误人子弟,罪过罪过。
以后的日子飞快地过去,我忙着和加州的朋友告别,整理东西,把不多的家当能卖的卖、能送的送,余下的一些打好包,准备寄去达拉斯。九月初,我的公寓租约到期,郑滢又正好和老公一起回国探亲去了,我便带着不多的行李搬到一个同事家里的客房暂住。
离去达拉斯上班还有一个月,我决定再好好看看旧金山。
202
现在我每天有大把时间在街上闲逛。我不是一个很有想象力的人,所以逛来逛去也就那么几个地方。
旧金山湾边的码头还是安安静静,像功成身退的老兵,悠悠地坐在那里晒太阳;
一号码头旁边栈桥上的路灯换过了,栏杆好像也漆了一下,漆成一种很好看的绿颜色,我喜欢;
渔人码头永远人挤人,那个卖海盐的地方现在换成了一个贝壳手工艺品的摊子;
那家巧克力商店关门了。也难怪,东西卖那么贵,不关才怪。
我去了一次魔鬼岛,自己去的;以后我应该习惯一个人去玩。
有一次,我突然发现自己站在北滩一个僻静的坡,那里,隔着生满绿色常春藤和紫红色三角梅的矮围墙,远远可以望见碧蓝的旧金山湾和白色灯塔。我望着望着,生起一个奇怪的念头:犯罪心理学说罪犯事后往往会一再返回作案现场,那么,他有没有回来过这里?我们曾经在这里一起谋杀了一段爱情,将之毁尸灭迹,现在我回来了,那我的同谋呢?
郑滢曾经评价我越变越“感性” 了,她嘴里的“感性” 基本上等同于“神经” 。有人说,旧金山这个城市不宜久留,它会让人变得多愁善感,消磨意志,或许是真的吧,这里山太绿,水太青,风景太美,回忆太多。所以,离开这里,对我有好处;我不能多愁善感,我要意志坚强。
在觉得把所有该去的地方都走遍之后,我脑门上突然亮起一个灯泡,还有一个地方没去。那个地方,怎么能不去看看呢?
我从现代艺术宫后门出发,过马路,向右拐,绕过游艇俱乐部,一直走到防波堤的尽头,我终於看见了 -- 浪管风琴。网上说,这几年来,由於经费问题,这些其貌不扬的管子没有专人照顾,连它们,也被抛弃了。
我沿着石阶走下去,坐到一个管子旁边,管子上结了一层蜘蛛网,我把它抹掉,然后把耳朵凑上去,里面隐隐约约传来水声,却听不见其它的。於是我换一个,再换一个;其实我知道,浪管风琴效果最好是在清晨五点钟潮汐来临的时候,黄昏往往听不见什么;但还是换一个,再换一个,一直换到最后一个,水声中缓缓传来一阵模糊而温柔的旋律,像一只小小的手把音符送进我的耳朵。我仔细地听了很久,终於听明白了,它是在唱歌呢,唱的是一支离别的歌;它今天专门加了个班为我唱这首歌,是代表这个倚山傍海的城市,代表这里的一千多个日子在跟我说再见。
我的眼睛里慢慢地盈起水光:难怪上次我没找到,它是不希望我见到它在风雨里哭泣的样子。这就是旧金山的告别,不是在乌云和阴霾中哭哭啼啼,而是在晚风斜阳里,轻轻地、温柔地唱一支歌,在泪光中微笑,好像在说“一路走好”。
唉,这个倔强而又深情得叫人欲语还休的城市,你叫我,你叫我说你什么好呢?
蒋宜嘉和他太太给我饯行,告诉我他上个星期去洛杉矶开会,见到了杜政平。他又结婚了,娶的是一个同学。
我说,“很好。”
“连他都走在你前头,” 蒋宜嘉摇摇头,“以后去了达拉斯,就更难了… 唉,真要不行,我看你也可以考虑找个美国人。” 
他太太热心附议“美国男人其实也有不错的”,口气好像美国男人低了一档,而且有一个排在那里等我挑,这不知算不算一种逆向歧视。
我把达拉斯的好处重播一遍,免得他们没完没了地可怜我,然后岔开话题,问候四点半肚子里那个名字在两年多前就已经起好的小蒋。
蒋宜嘉立刻起劲,再三强调他儿子踢起他老婆肚子如何有节奏感,“我儿子,乐感能差吗?” 他得意洋洋。讲到这里,他突然想起什么,“张信哲出新歌了。你知道吗?”
2004年9月10日,张信哲在沉寂歌坛几年后出新专辑,名为“下一个永远”。他接受访问时表示不会改变路线,继续唱情歌。
“现在的人爱听情歌吗?” 蒋宜嘉有点怀疑。
“当然,他们推出之前,肯定作过市场调查。” 我说。我心里想的是,情歌是关于爱情的歌,只要还有人相信爱情,就会有人爱听。比如我。我就相信爱情。
我去网上找来这首歌听,歌词写得很有意思,说是恋人分手,希望能够从此相忘,“有天偶然再遇见,我们都各自拥抱下一个永远”。
怎么搞的?永远就是永远,本身没有尽头,哪来的下一个?口口声声念着下一个永远的人,恰恰就是放不开这一个永远。自欺欺人。
只剩下最后几天了,我把家当和汽车都运去达拉斯,把最后几样行李小心翼翼地装进那个银灰色的手提箱。有一位作家写过,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古玩铺,而收藏家,都是孤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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