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火眼金睛

第63章 一路向南


    第63章一路向南
    脱掉杰西卡的鞋子,又轻轻给她盖上被子,曾英剑直起身来,站在床边。
    他当然不会乘人之危。
    杰西卡对他毫不设防,他又不是禽兽,怎么可能趁她睡着的时候,把她怎么样?
    那跟昨晚那个意图不轨的肥胖大汉有何区别?
    但是,低头看着她甜美的睡脸,曾英剑最终还是没忍住,俯身下去,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
    “史蒂夫……”
    杰西卡似有所觉,嘴里呢喃一声。
    听在曾英剑耳中,却似一道惊雷,吓得他慌忙后退。
    发现杰西卡依然闭着眼睛,并没有醒来,翻了一下身之后,继续沉睡,曾英剑才松了一口气。
    但心虚的他,却还是落荒而逃了,匆匆走出杰西卡的卧室,轻轻给她关上房门。
    明知杰西卡酒量不大,他还劝她喝了许多酒,把她灌醉,当然是有意为之。
    晚上他准备行动,却又不想让杰西卡知道,灵机一动,就想了这么一个办法,算是一箭双雕:既免去了杰西卡追问他钱的来源,又瞒过她今晚出去的事情。
    天已经黑了。
    那些高楼上亮起了光芒四射的灯光,但在大多数的街道里,却是一片黑暗。
    从那两个倒霉的黑白二人组里嘴里,曾英剑已经大致搞清楚了自己所在的位置。
    杰西卡的家,应该是位于纽约曼哈顿的中部,属于上东城区域,是整个纽约治安最好的一片,这应该算是杰西卡的父母留给儿女的最大的遗产了。
    纽约当然是有黑帮的,但在美国政府强有力的统治下,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格局,可谓是一盘散沙。
    曾英剑从黑白二人组嘴里得知,离这儿最近的黑帮势力有两个:一个是北面的曼哈顿上城,有个黑人聚居的哈莱姆区,是著名的贫民窟,政府的力量几乎管不到那儿,算是黑帮的天下;一个是南面的曼哈顿下城,有一个华人聚居的唐人街,也有华人为主的私人团体,也算一个黑帮。
    黑白二人组想加入的当然是北面那个黑帮,但曾英剑却想去南面看看。
    传说中,华人在海外非常团结,还有什么“洪门”之类的社团,曾英剑非常好奇:在这个《美国队长》的时空,华人们的生活又是怎样的呢?
    去南面的距离,几乎是去北面的两倍,但曾英剑没当回事儿,他也没准备坐车,就是步行,不,应该是跑步。
    接连的强化之后,他还没有发现身体的极限。
    他感觉自己现在就是个超人。
    眼睛的视力好了许多,隔着百多米远,他就能看清别人脸上的表情。
    耳朵的听力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旦集中注意力,数十米开外的耳语声,他都能听得清清楚楚,现在他到了楼下,还能听到杰西卡在床上的呼吸声呢!
    力量上,他没有一个准确的判断,他也没有再傻傻地对着墙踢腿,只知道,那种一米九的壮汉,一拳打过来的时候,他并没有什么压力,感觉跟幼儿园小朋友的小拳头也没啥区别。
    速度上,他也没有一个可供衡量的参照物,反正别人的动作在他眼里都慢得像蜗牛,而他突然爆发的时候,黑白二人组那俩壮汉,根本没反应过来,连手都没抬,就被他打倒了。
    身体的耐力,他就更不清楚了,他准备今晚试一试。
    站在杰西卡楼下四处打量了几眼,曾英剑走向一条黑暗的街道,融入了夜色之中,然后他就开始奔跑起来。
    加速,加速,再加速,一条街道几乎转眼就过。
    他专挑那种没有路灯的街道,一路向南,保持着冲刺的速度,心跳不断加剧,直到他感觉似乎到了身体极限,才慢了下来。
    路上倒也碰到了几个行人,但几乎都是一闪而过,那些人根本就没发现他,有那眼神好的,多半也以为是眼花,自言自语两句,也就罢了。
    曾英剑在网上看过许多《美国队长》的资料,知道美国队长的最高速度,可以达到78千米/小时,也就是差不多22米/秒,马拉松式的长跑,也能达到48千米/小时,也就是差不多13米/秒,比博尔特的百米冲刺速度还要快。
    他很好奇,自己跟美国队长相比,到底谁的身体更变态?
    呃,貌似原本的美国队长就是他来着,不对,是史蒂夫罗杰斯。
    没有了史蒂夫罗杰斯,还有美国队长吗?
    应该有的吧!那个超级士兵血清,总要找一个人试验的,没有了史蒂夫,还有那么多美国大兵呢!
    管他呢,反正这只是电影的世界,并不需要他去拯救地球。
    曾英剑稍微一想,就不再纠结。
    他本想直奔目的地的,可才跑了不一会儿,就出了状况。
    “这是我所有的钱!都给你!求求你!求求你!别杀我!我还有两岁的孩子!”
    刚刚跑进一条黑暗的街道,曾英剑耳中就听到了一个哀求的声音。
    下一刻,他就看到了让他愤怒的一幕:
    一个黑人男子拿着一把手枪,指着一个中年白人。
    中年白人跪在地上,双手捧着一个钱包朝黑人递了过去,嘴里苦苦哀求。
    但黑人男子一把抢过他手里的钱包,却并没有放过他的意思,而是一脚踢在他肩膀上,将他踹翻在地,然后手枪一指,扣动扳机——
    “砰!”
    “哐当!”
    一声巨响,曾英剑尽了全力,拿出了冲刺的速度,飞奔而来,一拳打在黑人脸上。
    枪声和拳击声同时响起!
    黑人飞了出去!
    手枪掉落在地。
    枪口飞出的子弹,并没有击中中年白人,而是打在墙上,钻了进去,曾英剑看得清清楚楚。
    他这才发觉,他是能够看到子弹飞行的轨迹的,虽然不一定躲得过去,却让他唯一的担心都没有了——在黑夜里,他完全不用害怕那些黑帮的枪了。
    既然救了人,又怎么能错过“彩虹”呢?
    曾英剑停了下来,飞快掏出口罩戴在头上,才转身面对中年白人,问到:
    “嘿!伙计!你还好吧?”
    死里逃生的中年白人,这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没有中枪,惊喜不已,感激的话立刻就脱口而出:
    “谢谢!谢谢!你是蝙蝠侠(Batman)吗?”
    收到了“彩虹”,曾英剑的心情又好了不少,笑了笑说:
    “不,我是口罩侠(Maskman)!”
    说罢,曾英剑转身就准备继续向南,这才朝地上的黑人看了过去,一下就呆住了:
    “我杀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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