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解罗衣

第33章


她美得很安静。在雪光的映衬下,她的容颜就像一尊白玉大理石雕塑,显得高贵,尊严而有质感。她穿着蓝灰对襟罩衫,立领,盘扣,戴着深蓝色的开士米围脖,脚上穿着黑色直贡呢四片瓦的棉鞋。 
  祖母总是宽容地笑着,脸上洋溢着洞悉世事的祥和慈爱。总之,这完全不是一个普通的老太太,能看出来的,她不在市井中。光只是那美。她从来就是美的,难能可贵的是她把这美维系了一生。她的丰采神韵没有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流逝,她的矜持高贵是发自内心的,不会因世事的改变而改变。市井女人没有这样的美法。千篇一律的家常日子,慢慢地毁了所有的小家碧玉,使她们没有了出水芙蓉的清纯,身上沾满油烟味,声线变得粗糙,容颜枯皱得像干菊花。她的祖母却把金枝玉叶的绝代风华演绎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第十九章 寂寞如此妖娆(2)   
  那时,祖母每天读书看报。冬天,在天井里晒着太阳,戴着老花镜看恩格斯的《哥达纲领批判》和《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老太太还爱看鲁迅先生的文章,最爱看的一篇,题目是:从盛宣怀说到有理的压迫—— 
  盛氏的祖宗积德很厚,他们的子孙就举行了两次“收复失地”的盛典:一次还是在袁世凯的民国政府治下,—次就在当今国民政府治下了。 
  民元的时候,说盛宣怀是第一名的卖国贼,将他的家产没收了。不久,似乎是二次革命之后,就发还了。那是没有什么奇怪的,因为袁世凯是“物伤其类”,他自己也是卖国贼。不是年年都在纪念五七和五九么?袁世凯签订过二十—条、卖国是有真凭实据的。 
  最近又在报上发见这么一段消息,大致是说:“盛氏家产早已奉命归还,如苏州之留园,江阴无锡之典当等,正在办理发还手续。”这却叫我吃了一惊。打听起来,说是民国十六年国民革命军初到沪宁的时候,又没收了一次盛氏家产:那次的罪名大概是“土豪劣绅”,绅而至于“劣”,再加上卖国的旧罪,自然又该没收了。可是为什么又发还了呢? 
  第一,不应当疑心现在有卖国贼,因为并无真凭实据——现在的人早就誓不签订辱国条约,他们不比盛宣怀和袁世凯。第二,现在正在募航空捐,足见政府财政并不宽裕…… 
  祖母看到这儿总是笑出声来,她说鲁迅先生真是一个幽默的斗士。 
  祖母躺在那把红木摇椅里,摇椅靠近窗边。不读书时,她会立在窗边久久地看着窗外。窗外的天井里有三棵树,一棵石榴,一棵柿子,一棵腊梅。石榴树柔弱得很,像一个弱不禁风的小妇人,结的小石榴倒是很好玩的,黄绿色的皮很光滑,剥开来看里面亮晶晶的,真像旧时人形容的美人洁净的玉牙。柿子树颇有几分伟丈夫的风采,树干笔挺刺向天空,结的柿子不大,但很清甜,那时一到柿子熟,一些顽皮的小孩和贪嘴的大人总会去采,或是直接爬上树去采摘,或是用竹篮绑在竹竿上,前面再用铁扦子弯个钩,在树底下勾摘柿子。那时听到楼窗外人们喧闹着采柿子的声音,祖母会推开窗,对躲在树丫枝上的人,用夹着上海口音的苏州话说:勿要才(全)采脱,靠近窗盘的两三只挺(留)了嗨,让我看看。梦蝶那时真弄不懂,看有什么看头,还不如采了吃掉,因为看不了几天,它就熟透掉到地上,一滩烂泥,不好看也不好吃了,反倒可惜。井边那株虬枝突兀的腊梅,是祖母的最爱。下雪天,祖母要下楼去剪梅花枝,父亲怕雪地路滑,就代她去剪。祖母站在窗边,指指点点,直到父亲寻到几枝姿势特别好看的才罢休。梅花插在盛井水的瓷瓶里养起来,屋子里就有了一幅图画:满屋是雪映进来的光亮,非常明洁,桌上是很好看且幽香阵阵的腊梅。明净的屋里到处飘荡着沁人心脾的香气。 
  这些毕竟都是很早以前的事了,祖母在她高中毕业的那一年过世。那是1983年。那一年她考上了北京著名的大学。接到通知书,祖母虽然也为她高兴,但并没有她想象的那样激烈。祖母的脸上永远含着那种洞察一切的明净的笑容。曾经沧海难为水。祖母的一生有太多的秘密。如果像坊间流传的那样,她的爱情比《梁祝》,比《罗密欧与朱莉叶》更让人扼腕叹息。得到祖母病危的电报梦蝶正在洗头,一个月的军训刚结束,明天就要正式上课了。她跟辅导员请完假就直奔火车站。等她回到家,祖母已穿好寿衣躺在灵堂里,来吊唁的人很多,有特地从美国和港台赶回来的亲戚,有省政协和市政协领导,还有对台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梦蝶跪在祖母灵前,拉着祖母的手哭着说,好婆好婆再过两个月腊梅就会开花了,我去给你剪,你醒来看看,你快快醒来呀。祖母走后,天井里的那株腊梅三年没开过花。有关祖母的故事却生长得枝繁叶茂。 
  旧上海的十里洋场,提起盛家七小姐,几乎无人不知。她的父亲是清末的一位大官,曾先后经手创办了轮船招商局、电报局、铁路总公司、中国通商银行、华盛纺织总局等现代化的实业。在苏州的产业也不计其数。家眷都住在静安寺路占地数十亩的花园豪宅里。这幢花园别墅解放后曾做过某国的领事馆。 
  父亲去世时,七小姐才16岁,正是豆蔻年华,清纯得如出水芙蓉。其时宋公子从美国留学回来,这位18岁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的天才少年,赴美四年取得了哈佛大学的经济学硕士学位和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海归宋公子担任了汉冶萍公司总经理的英文秘书,经常出入盛府,由此结识了七小姐。宋公子不仅主动担任了七小姐的英语教师之职,还经常向她讲述大洋彼岸的异国风光和风土人情,尽可能地显示他的博学,很快赢得了七小姐的倾心。可是事情并非如宋公子想的那么罗曼蒂克,七小姐的母亲庄夫人硬是不允这门婚事,因为那时两家的地位非常悬殊。盛家虽然失去了老太爷的支撑,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在上海滩仍能呼风唤雨,而宋家则是传教士家庭,老百姓称其为拉洋风琴的,宋公子虽有洋博士学位,却只是个小秘书,如何能般配?   
  第十九章 寂寞如此妖娆(3)   
  1923年2月,广州陈炯明兵变被平定后,孙中山先生从上海前往广州重建革命政权,急需各方面人才。宋公子由二姐引荐,被孙中山起用从而步入政坛。 
  那天,宋公子手里捏着3张开往广州的船票,把七小姐和她的妹妹八小姐约到了杭州西子湖畔,他劝两位小姐跟他同去,说革命一定会成功。八小姐讥笑他说,怎么,你还想拖两个人走呀。七小姐虽然深爱宋公子,但不敢违背母命,心里很难受,泪也只能往心里流。西子湖畔的早春二月,柳枝才吐出绒绒的一片嫩黄,断桥边的老梅上还残留着几瓣不忍离落的余香。七小姐强作笑容掏出一把金叶递给宋公子说,你还是自己去吧,我在上海等你回来。宋公子收下金叶,握了七小姐的双手不肯放开。这长堤诀别的一幕,让宋公子刻骨铭心一辈子。 
  阴差阳错,后来宋公子娶的是另一位豪门千金。 
  七小姐直到32岁才与表弟庄明结婚。 
  抗日战争胜利后,已成大人物的宋公子与七小姐见面,是在七小姐的二哥家里,吃饭时七小姐坚持要回去,她说我丈夫还等我回去吃饭呢。大家怎么劝也留不住。昔日的宋公子有感而发泼墨挥毫书刘禹锡诗一首:“春风杨柳万千条,二十年前旧板桥。曾与美人桥上别,恨无消息到今朝。”后来她最疼爱的侄子因叛国罪被判刑入狱,嫂子在她面前长跪不起,她百般无奈只得给行政院宋院长打电话,宋一口应承,她说我想明天跟侄儿一道吃饭,宋说你放心,明天中午你就可以实现这一愿望。 
  从七小姐开始,盛家女儿的婚姻总是不能完满。七小姐的侄女盛贻芳,与苏州楚家少爷楚风在苏州读的同一所小学,后来去上海读的同一所中学,大学都是读的上海美术专科学校。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都说是天赐良缘。谁知两人一生竟是南辕北辙。楚风参加了新四军,盛贻芳跟随父母去了美国。才子佳人隔着一片汪洋大海,红颜老去,风华渐逝,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两人再度见面,前世今生缥缈得像一个旧梦,旖旎,悠长,不绝如缕。当初如花少年可谓笙箫鬓影,歌吹拂天,那是怎样的繁嚣与热闹啊!但如今那些轻盈的,那些依依惜别的脚步声,连同那些飘逸的水袖,都渐渐远去,只剩下一串串明亮的水磨腔的余韵,像秋日荒原上的一束野菊,还在两位老人寂寞的灵魂深处,摇摇生动。 
  盛贻芳立在老宅的窗前,着深色旗袍,披黑底红花的丝绒披肩,白发如雪,盘成发髻,眼神清澈如水,神情单纯如少女。庄梦蝶分明看见了去世二十年的祖母,祖母说,梦蝶,去给我折枝梅花来,要那姿势妖娆有态的,就是南面的那枝哦。 
  她揉了揉眼睛,祖母的脸,从窗前消失了。 
  那不是祖母,是表姑盛贻芳先生,她从美国来。   
  第二十章 钻石婚礼(1)   
  菊美问伟:“生日送你一束花,快说,是要白百合还是黄玫瑰?” 
  伟赶忙说:“买什么花啊,每天给它换水还不够我烦的。你给我买一扇猪排骨、二斤基围虾、一袋鸡翅,再买几斤太湖蟹就是了。” 
  菊美说:“没办法,我就喜欢你这个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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