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

第14章


父亲瞪视著他,逐渐的,呼吸急促了起来。放下笔,他站起身子,一瞬也不瞬的望著儿子,他的面容变得反常的严肃,声音也反常的激动:“凌风,你所有的一切是什么?你有什么东西可以被掠夺?你的骄傲?你的自大?你的无自知之明?还是你那可怜的虚荣心?”高凌风愕然的看著父亲。
“爸爸!你也……”“凌风!”父亲沉痛而伤感的说:“这些年来,你是我的希望,我的命根,我宠你,爱你,不忍心责备你,甚至不敢在你面前讲真心话!今天,我实在忍无可忍了!”
“爸爸!”高凌风惊愕而意外。
“你骄傲自负,自认为是天才,要唱歌,要当汤姆琼斯,当猫王!你认为你学森林系是应付我,被我所害!我不敢点穿你,我鼓励你去唱,希望你有一天能真正认清自己的价值!谁知道,你竟从头到尾的糊涂下去!”
“爸爸!”高凌风靠在墙上,完全不相信自己所听到的。
“唱歌,凌风,你为什么要唱歌?”一向沉默而好脾气的父亲,这时竟语气严重,咄咄逼人:“你只是想出风头,想听掌声,你只是虚荣感在作祟!我告诉你,你能唱,会唱,却决不是猫王或披头的料!你的才气,只够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凌风,你该醒了!你该醒了!”
高凌风的眉头蹙紧了,他痛苦的望著父亲。在这一瞬间,心里像有一千把刀在绞动,可是,在痛楚之余,却又依稀仿佛的感到,好像有个什么毒瘤在被开刀,被割除,因而,这痛楚似乎是必须忍受而无从回避的。他脑子里像有千军万马在奔驰,在那奔驰声里,父亲的声音却依然响亮而清晰:
“你的恋爱,和你的事业一样迷糊!你前后的两个女朋友,小蝉娇柔脆弱,你侍候不了她!雅苹温柔贤慧,可是,说实话,你又配不上她!”
高凌风再也忍受不住,闭上眼睛,他用手紧紧的抱住了头。“爸爸!”他大叫:“不要讲了!不要讲了!不要讲了!”
父亲走到他面前,伸手按住他的肩,忽然间眼中含满了泪水。“凌风,”他的声音软化了,沉痛而恳切:“我或者不该说,只是——我再也熬不住了。凌风——”他紧握著他的肩,语重而心长。“要承认自己的‘平凡’,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但是,世界上千千万万的人,有几个是不朽的天才呢?”
高凌风睁开眼睛来,苦恼的,悲哀的,痛楚的凝视著父亲。父亲强忍著泪,慢吞吞的又说了一句:
“我要你学森林,至今不知道是对是错。当时我只有一种看法,天地如此广大,处处都可扎根呀!”
高凌风在那巨大的痛苦和震撼之下,脸上却不由自主的动容了。“我……我不说了!”父亲放开了他,转身走向桌边。“雅苹那孩子,虽然没有什么好身世,却善良而热情。吃亏在对你太柔顺了,太爱你了!男人都是贱骨头,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高凌风呆呆的站著,忽然间,他掉头就向屋外走。
“我出去了!”“去哪儿?”父亲问。“去——找雅苹!”他咬著牙回答。
很快的,他到了雅苹的公寓。上了十层楼,用钥匙轻轻的打开房门,客厅里寂无人影。高凌风走进去,卧室里传来轻微的啜泣声,他再轻轻推开卧房的门,就一眼看到雅苹正匍伏在床上,低低的,忍声的,压抑的啜泣。他站著,望著她,一动也不动。听到了声音,雅苹慢慢的回过头来,看到凌风,她不信任似的瞪大了眼睛,眼里仍然饱蓄著泪水,透过泪雾,那对眼珠里已绽放著希冀的、惊喜的、渴望的、热烈的光芒。这光芒瓦解了高凌风所仅存的骄傲,他走了过去,一言不发的在床前跪下。他用手轻轻的拂开她那被泪水沾湿,而贴在面颊上的头发,再温柔的、怜惜的抚摸著她那瘦削的面颊,然后,骤然间,他们紧紧的,紧紧的拥抱在一起。
第二天早上,还没起床,高凌风就听到窗外的雨声,敲著玻璃,发出轻脆的叮咚。床上,雅苹已经不在了,厨房里,有锅盘轻敲的声响,还有雅苹低哼著歌曲的音浪。他用手枕著头,凝想著这崭新的一天,是否该做一些崭新的计划?
翻身起床,去浴室梳洗过后,雅苹已在桌上,摆好了他的早餐。他坐下来,头一件事情就翻报纸人事栏。雅苹悄眼看他,不在意似的说:“人事栏里很少有征求歌星的广告!”
“我不是找唱歌的工作,我在找别的。”他说:“我决定了,什么工作都可以做!”雅苹惊喜交集的看了他一眼,微笑了起来。
“先喝牛奶,凉了——”她望望窗外。“不管找什么工作,等雨停了再出去!”高凌风喝著牛奶,翻著报纸,突然间,一则小小的新闻映入了他的眼睑:“留美学人何怀祖,今日携眷返国。”
“哐啷”一声,他手里的牛奶杯失手落在地上,砸成粉碎,他直跳了起来,一语不发就往屋外冲去。
雅苹追在后面,直著脖子叫: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已经跑得无影无踪了。她折回去,抓起了那张报纸。
机场上,贵宾室里挤满了人群。有记者、有家属、有亲友、有摄影机……镁光灯不住的闪著,小蝉依偎著何怀祖,巧笑嫣然的接受著人群的包围。数年不见,她显得丰腴了,成熟了,而且,更高贵,更华丽,更迷人!
高凌风缩在远远的一角,悄悄的注视著这一切。他浑身透湿,头发里都是雨水,一整天,在飞机到达以前,他似乎一直在雨地里走,不知道走了多久,多少小时。现在,他看到小蝉了,距离他更遥远,更遥远,更遥远……的小蝉!似乎来自另外一个星球,也属于另外一个星球!
记者们拿麦克风和录音机在访问何怀祖,高凌风隐藏在那小小的角落里,注意的倾听:
“何博士在国外得到杰出青年科学奖,是国人的光荣,这次回国,是度假还是长住?”
“是度假,因为我内人很想家。”
“何博士,你这次得奖,有什么感想?”“嗯——”何怀祖微笑的回头,望著身边的小蝉。“我想,我该感谢我太太,她给了我最大的爱心和鼓励。”
大家哄笑了起来,目标转向了小蝉。
“何太太,你对你先生的成就有什么感想?”
小蝉的脸上堆满了笑,眼里绽放著幸福的光采,她望了望何怀祖,然后,她骄傲的、愉快的、满足的说:
“我——我很庆幸嫁了一个好丈夫!”
大家又哄然的笑了。高凌风悄悄的,丝毫不被注意的走出了那间贵宾室。垂著头,他双手插在夹克口袋里,落寞的走出机场。外面的雨依然淅淅沥沥的下著,他走进了雨里,沿著街道,向前面无目的的走著,雨淋在他头上,衣服上,水珠顺著他的头发向下滴落。他没有感觉,没有思想,没有意识,只是机械化的向前迈著步子,一步又一步。
忽然,他觉得没有雨了,他慢慢的抬起头来,发现一把伞正遮在他的头顶。他站住了,回过头来,他看到了雅苹,她站在雨地里,正用伞遮著他。而她自己,却全身浴在雨水中。她的眼睛,温柔的,了解的,关怀的,热烈的看著他。她的脸上,头发被雨淋湿了,贴在额前,满脸的水,已分不清是雨是泪。他伸出手去,把她的身子拖到伞下,紧紧的挽住了她。
他的眼睛盯著她,半晌,他才用坚决的、肯定的、清晰的声音问:“雅苹,你愿意上山吗?愿意嫁给一个森林管理员吗?”
雅苹满眼的泪水,满脸的笑,只是一个劲儿的点头。“好!”高凌风抬起头来,忽然发现自己能够正视前面的世界了,他挽紧雅苹,往前走著:“我们上山去!我还是可以唱歌,唱给山听,唱给云听,唱给树听,它们不会嘲笑我阴阳怪气。你,我,爸爸,我们可以在山上组成一个快乐的小家庭。”“还有——”雅苹低声说:“一条新的小生命!”
高凌风又惊又喜。“真的?”雅苹瞅著他点头。“好!”高凌风仰望著云天。“他一出世,我就让他看山上的大树,告诉他根扎在地里,根扎得越深,树长得越大!”
揽著雅苹,他们并肩向前走去。
一九七四年五月初稿完稿
一九七五年三月七日再稿完稿女朋友16/22
寻梦园

提著一个旅行袋和一大包书,我转了三次公共汽车,先从家里乘车到火车站,又从火车站搭车到圆山,再转一次车到这儿。然后按照思美给我画的地址图,在乡间的田陌山边足足又走了半小时,问了起码十个乡下人,最后,我总算停在“寻梦园”的铁栅门外了。酷暑的太阳晒得我头昏,满身全是尘土和汗水,连旅行袋上都积了一层黄土,我像是个跋涉了几千里路的人似的,疲倦、燥热,而且口渴。望了望那关得牢牢的铁栅门,和门边水泥柱上凸出来的“寻梦园”三个字,我长长的吐了口气。又找了半天,才看到被常春藤掩盖了一半的门铃,门铃装得那么高,我必须踮著脚才够得著。按了铃,我把书和旅行袋都放在地下,靠在柱子上等待著。
“寻梦园”,早在我两年前因同时考上T大而认识思美时,她就向我提起过。以后,每逢寒暑假,思美总要约我到寻梦园来住,我却始终不能成行。去年我开始尝试写作,思美更成了热心的说客,不住缠著我说:
“到寻梦园来,包管有许多灵感给你,我爸爸造寻梦园,还有个故事,你来,让我讲给你听。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