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饭如霜作品集之猎物者

第3章


 
  哎呀,这样就想绑我?我又不是你买的生猪,乖乖躺下给你捆。我突然跃起,用尽全身力量一拳向精蓝击出,同时咬破舌尖,以自身精血为饵喷出了所习逃逸术中最高等级的神魂藏顿诀,我的拳风令四周一切物体辟易,笔直撞上墙壁,激荡成有形的粉碎。整个世界仿佛猛然昏暗颠倒,充满了我的血污气味,屏蔽一切生命活动的迹象。我放开嗓子拼命叫快跑快跑啊,辟尘,马上抓住这一瞬间,赶快逃出去啊。顾忌我这个必须仰赖空气存活的可怜人类在,辟尘无法发动任何攻击,他空为半犀长老,可比三岁小孩还不如。 
  藏顿诀极费能量,刹那间精力便耗尽,我颓然倒下,拳头犹自紧握,软软地以未曾见过的角度垂在我手腕上,如同被顽童废弃的破旧气球。不痛,因为我根本感觉不到自己。而精蓝气定神闲地立在我面前,除了衣服上脏了一块,完好无损。更让我沮丧的是,辟尘这只混蛋半犀人,竟然还傻乎乎地站在电脑前,张大嘴巴,完全没搞清楚状况。我心里一酸,干脆哭了起来。 
  我说过,爱这个东西,在我生命之中,扮演了过于强大的角色。我总是被它支配,所以不能像其他修炼者一样,一心一意地通过猎捕、博杀、鲜血和噩梦来完善自己。我始终执著于我不应该有的、对万物的多情。 
  精蓝似乎对我很好奇,尤其是我流出的眼泪,他走过来,沾起一滴这冰凉的液体,伸出舌头尝了尝,并得出结论说:“咸的。”他提醒我:“据说人类中的优秀品种不应该流泪,这是软弱的表现。”我哽咽着破口大骂:“他妈的,我要是优秀品种还用得着站在这里?”我很不忿,“我早跑了。” 
  这小子没有幽默感,但手脚利索,三下五除二,把我绑得如同一个粽子,往背上一甩,这就打包带走。我没功夫赞叹该打包手法实在简洁有效,因为恐惧业已从头到脚蔓延,如一桶冰凉的水倒进后背。最该死的是辟尘竟然还没反应过来,仍然矗在那里。幸好精蓝对它毫无兴趣,把我掮了掮,转身走了出去。 
  这个世界上什么发明最伟大?普通人一定是说电视机。问我呢,我就一定说是自行车。虽然这个答案被无数人唾弃过,最严重的一次,我的师兄听完之后扑上来打我。但是自行车是多么伟大的东西啊,它结合了机械的基本精髓,平衡人类的体能和运动神经反射速度,出入于市井凡俗的使用功能与匪夷所思的技巧炫耀之间,简直就是大巧若拙,重剑无锋的杰出代表。 
  所以当我露出两只小眼睛,被精蓝倒悬到外面,上了一辆自行车的时候,我简直忘记自己哭出来的鼻涕眼泪还糊在脸上,一门心思想跟他切磋切磋起来。那是一辆HIT STORM,在自行车竞速界的地位相当于汽车界的法拉利,鲜艳的亮黄色,如果后座横坐一个穿超短热裤、双腿修长的辣妹,想当然可以洗爆无数路人的眼睛。可惜现在是我,一个包装精美的粽子,恐怕吸引力就要略输一筹了。不过俗话说得好:人生处处有笑话,被人绑架时也不例外。只见精蓝上车的时候一偏腿,我横卧后座,不巧看到了这位一表人才,或者一表妖才的仁兄,风衣下居然穿了一条四角内裤!我说,没有钱你可以去劫富济贫嘛!要不要这么寒酸啊! 
  他仿佛听到我心里喃喃念叨的声音,转头瞪我一眼,刚好看到我脸上露出的笑容,面面相觑良久,他极度迷惑地问我:“你刚才哭得那么厉害,把我衣服都打湿了,可现在你又笑,人类都这么感情用事的吗?” 
  这个问题听起来真是耳熟。意气用事放走食金兽的那一次,我的老板梦里纱也这样恨铁不成钢地看着我,一面发脾气把文件丢得到处都是。他那张怪不好看的脸逼到离我三公分那么“远”的地方,问了我一个差不多的问题。另外他还问:“难道你不知道代价有多大吗?” 
  代价?我停职,拍档调去守门。最惨的时候衣食无着,要跑到三流制片厂去当替身演员,从十二楼跳下来,当然我不摔得死,所以那些十八流动作导演让我跳的楼越来越高,工资却一分钱不涨。但是都值得,那只食金兽如果被捕,所遭受的命运将如同饲养来取胆的熊,强迫饱食黄金矿物,而后被剖开腹部,夺取其中自然形成的精纯块状黄金。养好伤口后,再进行下一轮的残酷轮回。当时它低首伏地,眼泪掉下,砸在矿脉上叮叮作响。惨不忍睹啊,于是我的心肌梗塞及时发作,倒地装死,山狗则忙于大喊大叫救命,就此让它跑掉。委托猎人联盟寻找它的客户跳得离地八尺,大发雷霆,骂得梦里纱脑壳都方了。   
  《猎物者I·破魂劫》第一章(5)   
  我怎么回答梦里纱的已经忘记了,大概只是像一只落水狗那样垂头丧气,然后猥琐地被扫地出门吧。所以这次我也没有吭声,只是反问一句:“你准备带我上哪啊?” 
  精蓝穿着那条可笑的四角短裤奋力骑车,不再理会我。 
  敌人形象由优雅一转为滑稽,我就几次忘记自己的处境,乐不可支起来。但是三十分钟后,我们到达人迹稀少的郊外,我赫然发现自己脱离地面,迅速向空中上升,一直到达四千米的高度。车头高高跃起,如一艘长得很像自行车的火箭一样破空前进。我忍不住大叫:“干什么,干什么,我要摔下去了。”精蓝不耐烦地看我一眼,大约嫌我啰嗦,一拳把我打昏。最后的意识消失前,我记得自己很大声地骂了一句三字经,表示输人不输阵。 
  顶着头上硕大一个包,我在好莱坞贝佛利山庄附近的树林中醒来。凌晨冥色中,我之所以那么确定自己身在何处,不是因为我英明神武,明鉴万里,而是因为昏昏沉沉一爬起来,我就看到远处一栋风格大气、占地数千英亩的豪宅。那是好莱坞巨星布莱德·皮特和珍妮佛·安妮斯顿的著名居所,据说由某业已退隐江湖的建筑设计大师亲自操刀而成。若干年前我迷上了美国电影,尤其对《燃情岁月》、《搏击俱乐部》中的主人公心向往之,曾经一度自发跑到这里来当狗仔队,数次看到皮特穿一条短裤在庭院里翘着二郎腿,引吭高歌,老实说唱得不怎么样,但不妨碍我拿出联盟配备的高清晰接收耳机充分过了一下追星的瘾头。 
  来不及缅怀完我曾经的美好生活,精蓝的脸便出现在我视线里,一阵寒噤打过,我遍身都是鸡皮疙瘩。恐惧重来,虽然理智告诉我,精蓝不远万里把我弄到这里来,可不是为了给我找个风水宝地入葬,但是人类愚蠢的担忧令我双腿仍然发软。 
  “不要颤抖,我不会杀你的。虽然我也不知道,父亲为什么要搜遍一百三十七个国家两万多个姓朱的人,一定要完好无损地找到你。” 
  精蓝提起我慢慢向那栋大房子走去,我用一种相当困难的方式仰头看它,形象如同一只马上要上炉子的烤鸭。“一百三十七个国家?两万个姓朱的人?找我?”我干嚎起来,“你一定找错人啦!找错人啦,我冤枉啊!”不过在拳头下来之前,我还是识相地闭上了嘴。想起辟尘说的一句话:“猪哥,你的个性一言以蔽之,乃是犯贱。” 
  辟尘的名字在我心里引发一阵哀伤,精蓝仿佛有所直觉,立刻垂头看我。一边已经靠近了我的偶像住所,视一切保安措施如无物,信步走了进去。真稀奇,莫非是这对明星夫妇有钱过头,找了精蓝来当保镖,而后到全世界找些名目胡闹?不过马上我就知道自己错了,因为他没有进屋子,从大门后朝右转,紧接着我胸口一闷,跨入了一个异次元空间门,不适感立刻憋住了心口,晕车似的。唉,光行在就好了。 
  有个声音忽然响起在我的耳边:“朱先生,你真的是个感情丰富的人,当应该为自己生命担忧的时候,你却先想起他人。” 
  我惊跳起来,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被松绑了,精蓝站到了远远的地方。环顾四周,我来到了一个奇怪的大厅里,像哥特式教堂一样高而狭窄的屋顶,纵深数十米的面积,墙壁和地板都是漆黑的,四个角落里人头虫身的萤婴聚合而成硕大的灯球,荧荧生光,将满屋幽幽照亮,排列在大厅两头有许多森然雕像,也是黑黝黝的,看得不是太清楚,但应该是半人半兽的神物,目龇牙咧,诡异地远望我。但这一切都没有把我的眼光吸引住,因为在那些雕像的中间,站着一个男人。 
  长得和精蓝很像,但是年纪大了,黑色长衣,鬓角有星星白发。眼睛,眼睛深不可测,看不出情绪端倪,是正常的黑色,皮肤保养很好,却不可避免地有人类的软弱皱纹。倘若他没有站在这里,那么他看上去不过是个普通的、年轻时候很英俊现在却开始老去的男人。 
  他对精蓝说:“你先出去。”后者恭敬地屈身,答道:“是,父亲。” 
  父亲?我忍不住去掏掏自己的耳朵——我别是被空间波动搞坏了听觉吧? 
  他注意到了我的举动,唇角露出一丝笑意:“朱先生,你好吗?” 
  我稳定了一下自己的身体,慢慢站起来,向他苦笑:“你抓我干什么?” 
  大人物就是大人物,从来不直接回答问题,还要把球抛回给我。 
  “你是猎人中的佼佼者,是不是知道有三大邪族,是人类的力量完全无法抗衡的?” 
  我点头。不错,食鬼、破魂、吸血,三大邪族。在人与非人的世界名头都如雷贯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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