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在为爱堕落

第34章


他是父母眼中好女婿的典范,可是我却不爱他。我把我有了新男友的事告诉刚,我希望他会吃醋,可是他却祝我幸福。我问他交了女朋友没,他迟疑了一下,告诉我他已经交了女朋友。 
  其实,我知道我和刚还是爱着对方的,现在所谓的新交了男女朋友过得很快乐,只是刻意的伪装罢了。   
  我用青春赌明天(1)   
  时间:2005年2月16日 
  倾诉人:罗然 
  性别:女 
  年龄:27 
  职业:无业 
  她是被富商包养的金丝雀,纵然有用不完的金钱,心里的寂寞却时常在蔓延,于是她去了单身俱乐部,在那里,她遇见了他,并且爱上了他。物质和爱情,哪个才是最重要的? 
  听完罗然的故事,直慨叹现实生活中真有小说中描写的故事。美丽的女孩用青春交换物质,猛然发现爱情的可贵之处,而这时又发现自己爱得那么无助…… 
  美丽的度假村,一个小巧典雅的房间。房间一分为二,中间仅仅隔着屏风。入夜后,我和程远躺在屏风的左右。 
  我期待着我们之间发生些什么。 
  但是那边始终没有动静。我不甘心,用手指弹打着屏风。 
  还没睡啊?程远的声音清晰。接着他点燃一根香烟,我可以闻到淡淡的烟草味。 
  你也没睡?我坐起身。 
  恩。睡不着。他轻微叹息。 
  为什么睡不着? 
  近来一直失眠。 
  我陪你聊天吧!我兴奋地说,然后走到屏风那边。 
  他痴痴地望着我,不知所以。因为我习惯裸睡,我是一丝不挂地走过去的。不是忘记穿衣服,而是刻意为之。 
  他却转过身,目光望向窗外。 
  我的心碎了,问他,难道我不够美么? 
  他叹口气,你很美,美得让所有男人心动。 
  那么,你为何吝啬得都不肯给我多余的目光? 
  因为你现在不属于我,你是别人的女人。他头也不回地说。 
  我扳过他的肩膀,温柔地说,给我时间,我会离开他。然后将火热的唇贴近他的唇,整个身子蛇一样滑进他的怀里。这次他没有拒绝,而是用颤抖的身体热烈地回应着我…… 
  因为生活无聊,所以经朋友的介绍去了单身俱乐部。据说那里有很多帅哥美男。我不信,可仍然去了。 
  在那里呆了不一会儿,觉得乏味,起身便走。 
  走了几步,身后传来呼喊,小姐!你的伞! 
  一个黑衣男子追过来,手里拿着我的伞。小姐,这是你的伞么?他有一双摄人心魄的眼睛,眼神炽热,仿佛一团正在熊熊燃烧的火焰,烧得我浑身发烫。再不敢看他的眼睛,把头低了下去。 
  我点头,接过伞,然后说谢谢。 
  正要离开,他再度喊道,小姐! 
  我赶紧转身,由于转身的速度过快,路面又滑,我一个趔趄,差点滑倒。幸好他及时抓住了我的胳膊。他紧紧抓住我的胳膊,弄得我有点疼。可是我并不急于让他放手,因为他让我感觉到年轻男人的力量,这种力量让我迷恋,也是我从不曾体验过的。 
  不过他很快意识到抓住我的胳膊有所不妥,触电似的松开手。 
  刚才的一系列举动显然让他忘却了自己喊我所为何事。他愣在那边,许久才说,小姐,时间不早了,需不需要我送你回家? 
  虽然他的语气是诚挚的,但是这令我很慌张。我立即对他摆手,不,不用了……谢谢。我变得语无伦次,仿佛所有的秘密都被洞穿。 
  甚至,没有与他道别,我就逃一般地转身离开。 
  这个黑衣男子就是程远。后来我会经常去单身俱乐部,去那里只为了能经常看见他,远远地望着,足够了。 
  家里一片漆黑,证明沈应良尚未到来。我把自己扔进沙发,回想着方才程远抓住我胳膊的那一幕。握着被他抓过的胳膊,仿佛那股力量犹存。不知不觉中,竟带着微笑进入了沉醉的梦乡。直至沈应良将我喊醒。 
  尽管我很疲倦,尽管我想继续沉醉在刚才的梦里,但是沈应良却不容分说地把我抱进浴室,脱光我的衣服,让我与他一起鸳鸯戏水。 
  我把眼前的男子想象成年轻有力的程远,此刻我正在与他极尽缠绵之能事,这种想法让我兴奋。但沈应良毕竟不是程远,他已是年近五十的男人,在床上有些力不从心。我的感觉刚被调起来,他就蔫了,然后倒在一旁,兀自沉睡过去。我却怎么也不能入睡,双眼呆呆望着天花板,问自己,日子是否就这样一成不变地过下去?这样过下去,不会缺衣少食,不用受老板的冷眼,可是,却受到良心的谴责。近来一直做一个噩梦,梦见我和沈应良的事情穿帮了,他老婆满脸怒气地冲上来狠狠地甩了我几个耳光,然后拿起一把匕首直捅我的胸口,嘴里还喃喃道,你这个该死的狐狸精,叫你抢别人的男人!这就是你的下场! 
  一夜无眠。 
  次日清晨,沈应良醒来后,便掏出一个制作精美的小礼盒,从中拿出一枚镶有钻石的铂金戒指,郑重其事地戴在我右手的无名指上。然后深情款款地向我表白,阿罗,这两年来,我让你受苦了,既不能给你名分,又不能常常陪在你身边。但是你要知道,我是爱你的。在我心里,我早就把你当作我的妻子了。 
  这样的情形,我是不是该落两滴泪渲染一下氛围?可是我没有,我一点都不感动。我甚至认为这是理所当然。我给他青春,他给我物质,仅此而已。 
  在这边逗留了几天之后,沈应良再次离开我去忙他的事业,以及照顾他的家庭。我这里永远只是他的旅馆,是他闲暇时才会想到的驿站,来去自如。   
  我用青春赌明天(2)new   
  再次走进单身俱乐部的时候,我发现程远已经早早坐在那里。 
  我选了一个靠窗的座位。还没来得及叫侍者,他已经走了过来。把手中的酒放在我面前,今天我请客。 
  为什么?我不解地问。 
  因为这杯酒能代表我这几天的心情。这种心情和这杯酒同名,都叫做“思念”。已经习惯了每天在这里遇见你,而你却突然间消失了,一连几天看不到你,我真的很担心你。幸好今天再次遇见你,不然我真的要去张贴寻人启事。他的口气不像说谎。 
  我的泪无声地落在这杯叫“思念”的酒里。为了不让他看见,我埋下头把一杯酒一股脑灌进嘴里。里面有泪水的味道,咸咸的,涩涩的。 
  可是他还是看见了我的泪,他小心翼翼地捧起我的脸,用舌尖吻去我的泪。在这一刹那,我浑身都在轻微地颤抖。心想,这便是爱了吧! 
  这次我让他送我回家。到了家门口,我告诉他,这是一个男人为我买的家,我用青春换取丰裕的物质生活。 
  他登时愣住了,半天不能言语。 
  我其实完全可以不把真相告诉他的,但是他的眼睛是那么纯净,让我无法对他隐瞒。只怪我和他相遇太晚。假使,他不嫌弃我目前的身份,假使,他仍旧对我存有好感,那么,即使不能与他在一起,拥有这样一份感情,我也无憾了吧! 
  良久,他终于说,晚安,再见。停顿了一会,又说,明天晚上老地方见。然后转身,消失在楼梯口。 
  与他仅仅交谈过一次却仿佛相恋已久的恋人,连彼此的言语都不显陌生。然而,一切都晚了。 
  沈应良依然忙碌,偶尔会过来看我。但是他过来只是为了满足肉体的需要,从来不会问我过得好不好,也不能体会我一个人呆在家里是多么地闷。他以为,在这样一个装修甚好的大房子里,我就会开心。可是,随着物质生活的丰裕,我的心灵却日渐有空缺。程远的出现刚好填满了这个空缺。 
  我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他会对我嘘寒问暖,叮嘱我记得吃药;晚上一个人在家寂寞的时候,不管多晚,他都会在电话里陪我聊天;心情不好的时候,他会陪我一起散步,听我诉说我的苦衷;天气晴朗的时候,程远会约我一起去郊外放风筝,去公园赏花,去海边看日出。我的生活因为有了程远变得充盈而丰富多彩。 
  程远常常送我回家,但每次不等我掏钥匙开门,他便转身就走。仿佛我的家是阴森地窖,见不得天日。 
  这次就在他即将消失在楼梯口时,我用尽力气喊他,程远! 
  他停住,走回我面前。 
  我用近乎哀求的目光看他,留下来陪我,好吗? 
  他不声不响,我不知道他此刻在想什么,便又补上一句,我不会要你负责,假如你不嫌弃我。 
  他猛地拥住我,我能听见他的心跳,剧烈的,有节奏的。他的胸膛坚实宽厚,他的手臂年轻有力,他的一切都让我着迷。我闭上眼睛,贪婪地闻他身上的气味,淡雅的,迷人的,与沈应良完全不同。时间停止了片刻,他发出了呻吟一般的低语,这不是我所希望的…… 
  我缓缓睁开眼,用梦游般的语气问,你希望的是什么? 
  他轻抚我的头发,温柔地说,离开他。一切从头开始。见我沉默不语,他又轻摇我,答应我好不好? 
  他的话如同春雨,一点一点渗入我枯槁的心田。我的心瞬间柔软了,像棉花糖一样,又甜又轻。顷刻间,所有的生活压力荡然无存。 
  我对他微笑着点头,我答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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