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之我是布兰

第三十章 抵达君临


    望着眼前的君临城门,布兰有种想要欢呼的雀跃,经过了长途跋涉。布兰一行人总算到了。布兰现在有点明白为什么古代皇帝很少搞南巡北狩之类的活动了,实在是路上太费时间了,能把人憋疯,还是宅在家里好。历史上乾隆下江南,估计是有京杭大运河坐船吧,速度能快点。如果走陆地,无论道路多好,马车速度也就能和自行车拼一下,谁能想象骑着自行车走着土路从长春到山西?要不怎么说前世祖国好呢,光是世界第一的高铁和世界最长的广阔的铁路线,就足够布兰对前世的祖国大唱赞歌了。
    布兰下定决心,等到了君临稳定下来,一定要先把龙蛋孵出来,最起码空中生物飞行速度,还是可以快一点的。不过布兰对此也没抱什么太大希望,大中型鸟类的最飞行速度在40到80km/h左右,布兰不知道龙的飞行速度能达到多少,按照巨龙的体型和翅膀大小,应该还会慢一点大概也就是市区内机动车速度而已。因为再快的话,在空中的人也受不了啊,电视剧里丹妮莉丝骑龙飞行连护目镜都没有带,应该是不会太快,50最多了。布兰只是知道,骑摩托车彪过100km/h如果不带头盔的话,眼睛很容易睁不开,万一眼睛里撞进一个小飞虫,绝对酸爽。这么说来,即便是骑龙,估计也没有前世汽车走高速公路的速度快,更不要说前世的高铁速度了。
    “怎么样,是不是很壮观,和临冬城很不一样吧?”
    史塔克公爵回头见布兰呆呆的望着城门,笑着问道。上一次奈德来君临的时候,还是一个小年儿轻,那时候他带着的,是复仇的怒火、长剑还有军队的。而现在,却是带着国王的千里相邀,来这里做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国王之手,七国里最有权势的大臣,国家之手。
    “还行吧,也没什么了不起。”港真,这个君临城门比起用整块整块的巨石堆砌的临冬城,在视觉效果上还是差了么些坚固。不过到真的很华丽,远远望去金灿灿的,土豪金色。听说第12世的塔格利安家族国王曾经召集全国术士来用魔法加固过城墙,连巨龙的火焰也不能将其焚毁。
    “上一次我来这里,是为了正义,这次,也是一样。”奈德很老年中二的说。
    “老爹,如果你只是为了正义的话,我建议我们还是尽早回北境吧。”布兰眯着死鱼眼,x斜眼看着父亲道。在权力的斗争中,可没有正义这回事儿啊。
    正义和真理,只在长剑的范围以内。布兰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个正直的直肠子,如果不吐槽提醒,那么他说的这句中二话,将真的成为他在君临的行为准则。
    布兰并不反感奈德这种品质,事实上,他的这种人格魅力也是剧中为数不多的闪光点之一,也是后期主人公琼恩雪诺所继承的性格,这种要play fair的性格,正是骑士的魅力。但是,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if you fight,fight dirty。
    这个冰与火之歌世界,一向都是卑鄙者成功的世界,如果一个成功者让你觉得他不够卑鄙,那一定是他犯的错误还没有被看到,或者没有针对你而已。一个认认真真,老老实实的干活的人。最好的结果,就是一辈子也就是最初那样。
    布兰只相信一句话。这个世界的规则,从第一个原始人举起手中的棒子挥向另一个原始人脑袋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
    最初的世界,人是淳朴的,每个人本本分分的干着自己的事情,劳动,睡觉,繁衍生息。而当某一天,一个原始人挥起手中的棒子打向另一个人之后,一切都改变了。抢夺了别人的劳动果实,妻儿子女的原始人,开始有了第一次原始积累。尝到甜头的他,立刻就抢劫了下一个人,把这些被抢的人变为自己的奴隶,再雇佣其他强壮的人帮他抢,就这样,滚雪球一样,他变成了奴隶主,最后进化成贵族,体面人。
    这个世界最初的贵族就是这么来的。而成为贵族的他们,为了防止有人学他们一样,抢劫他们变成贵族。于是制订了法典,和先民一起,规定了最初的秩序,法典,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法律。成为了某些人的工具,维护自身的利益。法律一定是公正的,但不一定是公平的,也绝对不是正义的。
    想想那些可笑比武审判吧。法律从来不是保护弱者的,它是维护社会的秩序的工具。为什么要维护社会的秩序?因为只有维护社会的秩序,才能保证贵族的利益。一个有序的社会,才能让人们更好的种田,劳动,解放生产力,而这些平民劳动所得,会通过地租,税收,货币,继续流向贵族的手中。
    试想着如此行事的贵族,怎么可能是无害而善良的?而贵族的后代作为既得利益者,永远不会去反抗这些规则。布兰也是一样。布兰觉得自己老爹这么多耿直,大概是因为当年他不是第一继承人吧。以后的雪诺也是,自己的大哥罗勃也是一样,都是长歪了的贵族啊。
    所以说,剥皮家族造反应该是板上钉钉了呗?一个有高尚品格的贵族不能领导众多小贵族领主获得利益,被推翻是必然的。
    骑士要求忠诚,是因为他们要向贵族效忠。可一个拥有骑士精神的贵族,估计在贵族圈里,会被认为是个神经病吧?
    “史塔克大人,欢迎来到君临,国王要求您出席议会。”一个穿着得体的侍从走到史塔克马前,传话道。
    史塔克公爵看向布兰,“你先带着你母亲和两个姐姐安顿下来。我晚饭前会回去。”
    “呃,也许您可以先回去换一套衣服。”侍从小心翼翼的提醒道,侍从此刻的内心是崩溃的。您这一路风尘仆仆的,脸上净是尘土,皮裙下摆脏兮兮的,胡子也没有修整干净。虽然你们北镜人民不拘小节,但这也太过了吧?
    奈德看了一眼侍从,没有说话,随手把缰绳递了过去,自己则大摇大摆的,朝着国王议会厅走去。
    布兰很无语的看着父亲的背影,他是了解父亲的,作为一个公爵,自己父亲并非不清楚自己的样子很不得体,很不贵族。然而他就这么做了,他这是给君临城里的人一个下马威。看看,我就这么得过来了,我就是这么不遵守规矩,让你们看看我东北老铁是多么的粗犷和不守规矩,老子就是野蛮人,你们咬我啊。
    如果他父亲真的照着那个侍从的建。议回去梳洗打扮了,他将毫无威信可言,今后,他在君临城的一举一动,将会有无数人来告诉他不能这么干,不能那么干,他将束手束脚。野蛮人自有野蛮人的做法。布兰对此做法,也只能当一条会喊塞克斯,塞克斯,塞克斯的外国咸鱼。
    布兰无语的是,他父亲下马的时候,正好踩到了一坨马粪上。为了体现气势,奈德自然不能停下来找人铲掉,褐色的不明物体粘在马靴上,配合着父亲的龙行虎步,总有那么一丝丝的……不协调。
    唉。希望议会厅的人,今天晚上好胃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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