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想录

第74章


当年靳以在永安买到了,使烈文脸红,他不愿意人知道有这一本东西……”国内有人想出版烈文的创作选集,所以雨田说:“不应该再将它重印。” 
  我同意她的意见。二十年代初期我在成都读过《舟中》,觉得平平常常。三十年代我在上海认识烈文,有一个时期我们经常在一起,无话不谈,他从未提过《舟中》,我编印丛书,他也不曾将这类旧稿交给我重印。人对待自己的作品应当严格,当时我自愧不如他,我比较随便。 
  但是在作家中我可以算做不幸的一个:我的作品的盗版本最多,有的“选集”里甚至收入了别人的文章。我不能保护自己的权利,制止盗版和不征求同意的编选,我便亲自动手编印选集,不让人在我的脸上随意涂抹。我要保持自己的本来面目。 
  关于我自己,我有两点意见:一、我不是文学家,我当时不过拿文学做武器跟旧社会作斗争;二、我是一边写作一边学习,不断地修改自己的作品。我最初不好意思拿稿费,我是这样想:我说自己的话,不要别人付钱。所以我把第一本小说的“版税”送给了一个朋友。以后书写多了,领取稿费也就不在乎了,“是自己用劳动换来的嘛!”说到修改作品,拿《家》来说,自从一九三一和三二年小说在《时报》连载后,到一九八○年我一共改了八次。今后大概不会再改了。关于修改作品,有人有不同的看法,可是我坚持作家有这个权利。我说过,作品不是学生的考卷,交出去以后就不能修改。作家总想花更多的功夫把作品写得更好些。拿我来说,就是把武器磨得更锋利些。倘使改得不好,读者不满意,可以写文章批评,但是谁也不能禁止作家修改自己的作品,规定以初版本为定本。 
  我敬佩烈文不提少作,我也不愿意别人把我发表第一本小说以前写的东西找出来重印。不管有没有出版法,我认为作家应当享有作品的“版权”,既然他对自己的作品负有责任。没有得到作者同意就编选、翻印别人的作品,这是侵犯“版权”。对这类事情作家也可以进行抵制和抗议。 
  我也曾经说过,一部作品发表以后就是社会的东西,不再属于作家个人,因为作品发表以后就在读者中间产生作用。但这只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作品是作家劳动的成果,是根据作者的生活经验与思想感情写成的,只有作者最了解作品写成的甘苦,他不会因为某一位读者的批评而随意修改作品,但是他也应该知道自己对读者负有什么样的责任。世界上有千万部作品被人遗忘,让人抛弃。可见作品既不属于作者个人,它又属于作者个人。这种关系可以通过“版权”来说明。作者的“版权”必须得到保障,但“版权”并不是私有财产。 
  几十年来我一直在为自己作品的“版权”奋斗,我的书橱里至今还有一大堆随意拼凑、删改的盗版图书。作品的本来面目给歪曲了,我不能不心痛。一再提到“版权”,我不是想到稿费,我已经下定决心:在所有的旧作上面,不再收取稿费。我要把它们转赠给新成立的中国现代文学馆。作品既然不属于作者个人,我也无权将“版权”视为私有财产给儿女亲属继承。 
  在《随想录》中谈文学馆,这是第三次了。我愿意把我最后的精力贡献给中国现代文学馆。它虽然成立不久,规模很小,但发展的前途非常广阔。这是表现中国人民美好心灵的丰富矿藏,大量开发的日子就会到来的。一九五五年我读过法国作家萨特的《对新中国的观感》,里面有类似这样的话:中国人跟你谈今天的工作,他心目中还有个明天,他好像看到了明天的情况。事隔二十八年,我很可能记错萨特的话,现在行动不便,查原文也有困难。在这里我只想说,我已经看到了文学馆的明天。这明天,作者和读者人人有份。我的心灵仿佛一滴水,在这汪洋的大海中找到了归宿。有一天我会被读者忘记,我的作品将和一切选本书、盗版书一起化为尘土。但是我们的文学事业一定要大发展,任何干扰都阻止不了繁花似锦局面的出现。 
  九月十五日 
  我终于找到了萨特的原文:“我们时常非常感动地看到:许多工程师、工人、农民像未卜先知的人那样很自然地对我们描绘一个他们自己看不到而要等儿女们来代替他们看到的未来社会。”这是二十八年前写的文章,可惜萨特没有机会重访中国。 
  九月十九日   
  又到西湖   
  摔断左腿之后,我以为三五年内不可能出门旅行。现在靠朋友们的帮助和儿女们的照料,我居然又来到西湖,住在去年住过的那所旅馆内,一切如旧,只是我身边多了一根木拐和一把轮椅。 
  木拐和轮椅有它们的用处。我几次拄着木拐在正门外大平台上散步;我坐在轮椅上游过三潭印月和西山公园。这说明我还不能自理生活。 
  这次我和孩子们同住一个大房间,因为我离不开他们。九岁的外孙女端端也同来陪我度过国庆节。寝室外有一座较大的阳台,在那里也可以看到西湖,仍然是苏堤、孤山,还有新建成的公园“曲院风荷”,园中一带水杉林,水面上一大片荷叶。正对面孤山脚下就是秋瑾墓,白色的烈士塑像耸立在绿树丛中。往左看,白堤远远地横在前面,保俶塔高高地立在左侧,眼界开阔多了。 
  阳台下香樟和桂树枝叶茂密,长得十分高大。这次我住在五楼,离它们更近了些,刚巧又是桂花开放的时节,站在栏前,满面花香,好久没有闻到这样浓郁的香气了。可惜连续下了四天的雨,阳台上积水难消,红砖地铺得不够平,从寝室打开门走出去,面前就是一个水荡,我的病腿无法一步跨过去,只好“望洋兴叹”。幸而下雨的时候还不算太多,我在杭州小住的十五天中,雨天不过占三分之一。落雨我就不下楼,阴天我喜欢在楼下大厅的沙发上闲坐,默默地观察别人。我至今还保留着这个老习惯。 
  今年游客特别多,外宾和华侨一批接着一批,每天游车出发前和游罢归来后,大厅里显得十分拥挤,看来它快要不能适应新的形势了。前几天我游三潭印月,女婿推着我坐的轮椅走过曲折的小桥,我惊奇地发现四周有那么多的人,好像在闹市一样。人多了,风景的负担加重了;大家挤来推去,风景的魅力也就减少了。一九三○年我第一次游西湖,在一个月夜,先到三潭印月,仿佛在做一个美丽的梦。一九六○年春夏之际我常到三潭印月桥上碑亭中徘徊,欣赏康有为亲笔写的对联“如此园林,四洲游遍未曾见”。“文革”期间连康有为的对联也被砸烂了,现在换上别人的手迹用小字给刻了出来,我无法在亭内停留将联语重念一遍,只好把希望寄托在旅游淡季。 
  我没有去灵隐,听说到那里烧香的人太多。国庆节上午我侄女国糅带着小端端从灵隐寺后面爬上韬光,回来抱怨说丝袜给人们手里落下的香灰烧了个小窟窿。游人和风景、名胜之间需要做适当的安排,看来这样的时候已经到了。 
  但西湖的绿化工作做得不错,也不难应付发展得很快的形势。我看到越来越多的游人,也看到越来越美的山水。横遭冤屈的名胜古迹得到了昭雪;破坏了的景物逐渐在恢复;新建设的公园不断在增加。西湖的确是我们的大花园。 
  三十年代每年春天我和朋友们游西湖,住湖滨小旅馆,常常披着雨衣登山,过烟霞洞,上烟雨楼,站在窗前望湖上,烟雨迷茫,有一种说不出的美。烟霞洞旁有一块用世界语写的墓碑,清明时节我也去扫过墓,后来就找不到它了。这次我只到过烟霞洞下面的石屋洞,步履艰难,我再也无法登山。洞壁上不少的佛像全给敲掉了,不用说这是“文化大革命”的成绩。 
  石像毁了,影子还在。为什么要砸烂呢?我想不通。 
  十月十九日   
  为《新文学大系》作序   
  上海文艺出版社编印《中国新文学大系》(第二个十年),要求我为小说选集作序。我认为给中国现代文学的发展作总结是一件好事,但我并不是适当的作序人。三十年代出版的《大系》(第一个十年)中有三卷小说选集,三位编选人(鲁迅、茅盾、郑伯奇)都写了“导言”,他们的导言给我们树立了榜样。新编的《大系》中,小说选集共有七卷,却只用一篇序文。我没有精力,也没有时间,重读当时的许多作品,对入选的作家做出符合实际的评价;也写不出那样精彩的导言;何况我又是一个病人。我一再推辞都得不到谅解,编者说:“并不要求你写完整的序文,写一点感想也可以,长短都行。”好,我就写点感想吧。我被说服了,便答应下来。 
  “文革”期间我给戴上了精神的枷锁,什么也不敢想。近几年来,我想得较多。我走上文学道路正是在这第二个十年的开始。新文学一出现就抓住了我,我入了迷,首先做了一个忠实的读者,然后拿笔写作又成为作家。我的第一本小说在国外写成,我说过《忏悔录》的作者卢骚(梭)是教我讲真话的启蒙老师。其实我动身去法国的时候,脑子里就装满了新文学运动第一个十年的大量作品。我没有走上邪路,正是靠了以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为首的新文学作品的教育。它们使我懂得爱祖国、爱人民、爱生活、爱文学。 
  在新文学作品中我经常接触到中国人民美好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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