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震河山

第三十一章 境界


    石天佑觉得世界真小,身边这个女孩的母亲至死都忘不了的张之益,自己不但认识,还非常熟悉。他是父亲的部下,同时也是父亲的好友。他来过石府很多次,石天佑见过几次面,他是一个身材修长,英俊儒雅,的确是一个初次见面就能让人心生好感之人,在官场中口碑人缘都不错。“他怎么会是这种人?咦!不对……不对……他可是会武功的,而且武功很高!”石天佑还是不敢相信是自己认识的那个张之益。
    “你母亲向你提起过他会武功的事吗?”石天佑还是不太相信幽州刺史张之益会干出这种事:“在幽州任刺史的这个张之益可是个武功高强之人。”
    “母亲从未提起过他会武功,只说他才思敏捷,才华横溢,出口成诗,怎么?他不但会武,还武艺高强?他隐藏得可够深的!”阿莫念眼睛鼓起老大,显然被惊到了。
    “是的,他的武功与我爹爹应该在伯仲之间,他们俩以前经常在一起切磋的。……今后怎么称呼你?你大我一岁,叫你念念姐吧……待咱俩出得翠谷,我们先一起去杀了安思门,然后我陪你一起去找张之益,你要报仇,我自然不会让他伤着你!”
    阿莫念听到石天佑说“你要报仇,我自然不会让他伤着你!”时,心想:他的意思应该是如果张之益要伤我,他就是拼着性命不要也会保护我罢……心中非常感动,轻声道:“谢谢你……你以后就叫我念念,我叫你天天吧”
    “天天念念不忘?……”
    石天佑觉得这么叫既亲切又顺口,当下头点的像小鸡啄米一般。两人先共患难,接着又互道身世,关系比刚才又融恰了许多。
    阿莫念听石天佑说那株野果树叫什么“九转还魂树”,可解百毒,以后还百毒不浸,并且总与七仙惠兰相邻而生,心中不禁暗暗称奇。心想:自己能寻得这等仙境,不就是七仙惠兰的功劳么?如果那晚自己不是因看到这株兰花伸手去摘,就不会掉下崖壁,也就不会发现这棵贴崖倒长的大树,谁会找死没事往悬崖下跳?那么,后面沿树而下发现翠谷,又在翠谷中发现“九转还魂树”这一连串的事情都不会发生。
    难道冥冥中自有天意么?阿莫念隐约觉得自己今后的人生会产生让自己意想不到的变化,而这种变化会来自于身边这个还小自己一岁的男孩么?这也太扯了吧?阿莫念自嘲的摇了摇头。
    接下来的日子,两人就做三件事:吃野味、练功、睡觉。期间阿莫念还上去了一趟,将自己拴在隐蔽处的两匹马换了个地方吃草。
    石天佑每天固定吃四个果子以解“失魂穿心散”之毒,为什儿是四个,而不是五个、六个?这个数字是石天佑数了树上还剩多少果子后确定下来的,每天四个,刚好够吃二十天,加上之前两人已吃了二十八个,整棵树共结果实一百零八个,刚好与《天下奇珍》中记载的数字一致。当然石天佑还考虑到怕每天吃多了营养过剩造成浪费,这么珍贵的东西,有可能地球上也只这么一棵,还是九年结一次,如果像萝卜白菜似的随意遭踏,石天佑有点担心天雷会劈了自己。
    这“九转还魂果”的功效实在令人惊叹,石天佑刚吃那几天,身上的毒性每天要发作两次,后来每天一次,再后来几天一次,显是身上的“断魂穿心散”之毒在慢慢变少。更令人惊奇的是,自己的内力较之中毒之前也有显著增长,这在石天佑运气与寒阴刀相抗时明显可以感觉得到,虽然现在还不能将巫公种入的寒阴真气逼出体外,但那种刀割一般的痛楚却在慢慢减轻。
    “我这是武功又上了一个层次了么?”石天佑想:“可这还远远不够吧?如果自己现在出谷,只怕立刻会小命不保,还是将师傅那两门功夫练好再做下一步的打算!”
    石天佑暂时将复仇的念头抛之脑后,没日没夜的在翠谷中练起功来。他本就悟性过人,以前在练“天下散”时许多疑难之处在练功过程中细细推敲后全部豁然开朗,直到现在,他才明白师傅这门功夫的精妙博大之处。“天下散”是兵器的招数,总共九招,分别为“天罗地网”、“天差地远”、“天长地久”、“天愁地惨”、“天网恢恢”……“天崩地裂”,这门神功练到极致时飞花落叶皆可杀敌于无形,别看就九招,其中的每一招都可生出诸多变化。“天下散”对群战也很适用,尤其适合千军万马中突出重围。最后一招“天崩地裂”需要极为深厚的内力才可催生出那“如天崩地裂,令日月无光”的巨大威力,这一招也是“天下散”最为难练的一招,练成此招,“天下散”这门神功才算大成。
    而“雪无痕”轻功关键之处在于:身法、换气、御气与借力,公孙先已将这门轻功的步法与心法传授给了石天佑,关于如何在空中借力、变换身形、换气、御气,石天佑已经尽得公孙先真传,缺乏的只是熟练度而已,“雪无痕”最独特之处在于通过奇特的身术和吐纳之法让人在不可思议处转圻往返,倏忽来去。
    翠谷中猿猴、野兔、飞禽颇多,石天佑与猿猴在树上追逐嬉戏,与野兔山涧赛跑,与飞禽空中翔游,刚开始这些动物被石天佑追得满谷乱跑,但石天佑也抓不到它们,到得后来,这些飞禽走兽再也逃不过石天佑的手掌,基本上是一手一个(只),抓了又丢,丢了又抓,整个翠谷被石天佑搞得“鸡飞狗跳”,这些动物初时被追显得有些惊慌,但见石天佑抓住自己又放脱,显得很是友好,胆子慢慢大了起来,渐渐竟然将石天佑当成了朋友。
    石天佑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练功。阿莫念有种被无视的感觉,想到母亲临死前对自己说过的话,便也认真的练起功来,但她练功可不像石天佑那么拼命,练累了就会远远的看着石天佑追着满翠谷的动物奔跑……。
    看石天佑练功,阿莫念的表情由最初的平静,慢慢变成惊讶,最后当她再也看不清石天佑的身影时,嘴中好似塞了个鸭蛋一样的完全震慑了。她只看到一个人影忽而向东,忽而往西,折转腾挪快若闪电,完全无迹可寻,只见“扑通!扑通!”“扑哧!扑哧”动物不断被抓起然后丢在地上的声音。
    “这么神速的进步,还是人么?”阿莫念呆呆道。
    但她绝不会在石天佑面前露出半分赞许欣赏的表情。有一天在共进晚餐时,她嘴中含着野兔肉,含糊地道:“你在山谷里练的那个……轻功就是“雪无痕”?”石天佑:“嗯,怎么?”阿莫念咽下嘴里的兔肉,伸出舌头在嘴唇四角卷了卷:“不像你所说的那么厉害啊……”
    石天佑被她的舌头卷得有点走神,答非所问的道:“是吗?你偷看我?”阿莫念“……”这特么不按常理出牌啊。“还偷看?好稀罕么?这轻功……稀松平常得紧!”阿莫念轻蔑地道。
    石天佑野兔肉也不想吃了,霍的站了起来。阿莫念吓了一跳,以为迎接自己的会是暴风骤雨……。但石天佑的反应又一次大大出乎了她的意料之外,“这轻功本身是很厉害的,可能是我太差劲……念念,谢谢你直言相告,我不吃了,抓紧时间去练一会。”石天佑话未落音,人已在几丈之外,不一会,翠谷里又传来“扑通!扑通!”之声。
    阿莫念做梦都没想到他将自己的打击化成了动力,明明骗你的好么?你自己练得怎么样……心里没个数么?
    打击失败,阿莫念将柴火用灰藏好,收拾了一下吃剩的野兔肉,也用心练起功来。阿莫念一直使剑,在安思门家中她阿爸为表诚意,吐谷浑部落所有人都卸器赴宴,后来忽忙逃亡也来不及取剑,所以杀敌时只能以腰带做为武器,好在她剑法走的是轻柔灵动的路子,所以以腰带当剑使,用起来倒也顺手。
    阿莫念母亲后期对张之益由爱变恨,心中悲愤,自己病痛缠身不会丝毫武功,就将杀了张之益的希望寄托在女儿身上,让丈夫重金找了个厉害角色教女儿武功。
    阿莫念的师傅就传授了她一路剑法、一门轻功。这路剑法以灵动飘逸,出剑迅捷为要旨,以料敌先机,专寻破绽为致胜之道,虽对使剑之人内力要求不高,但对出手时机,反应速度,眼力精准等却有极高要求。好在阿莫念确是武学奇材,三年时间将这套精妙剑法练成。而这门轻功,却是一门逃命的功夫……阿莫念剑法轻功练成后,她师傅丢下一句:“打不羸你也跑得掉”便即离去。
    阿莫念曾经对师傅这句话想了很长时间:“打不赢就跑?”,母亲花重金请你来是让你教我去杀张之益的好不好?又不是教怎么让我跑,……现在,自己阿爸也被安思门杀了去向朝廷邀功请赏,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关能跑怎么去报仇?
    ……“这世上,象自己这般武功之人多如牛毛,比自己武功高的人自然也很多,自己身边不就有一个么?也许师傅知道我练武就是为了杀人,一次杀不了就两次,二次杀不了就三次,不逃得性命哪来的第二次第三次?武学之路招数固然重要,但根基与修为才是根本,没有日复一日的艰苦练习,何来武学上的高深修为?”想到这里,阿莫念一心一意练起功来。
    石天佑并没有认为阿莫念说自己轻功平平是在捉弄自己,而是真的相信了她对自己的评价,心想:“念念说的对,这门轻功我只怕才初窥门径,学得个毛皮而已,师傅如此神技,别到了我身上变得乌七八糟,丢了师傅的脸……”(其实石天佑现在的轻功已经可以说登堂入室了)想到此处,也不气绥,继续苦练起来。武学之途,需要的就是这种不急不燥、谦虚沉稳、精益求精的心智与沉稳,那种一心只想一口吃个大胖子、贪功冒进之人,绝无可能达到武学巅峰之境,搞不好还会走火入魔。
    石天佑从地上捡了些拇指大小的石子,又在一面光滑的岩壁上画上一个个比石子稍大点的圆圈,在离石子几丈开外手扣石子射击圆圈,初时距岩壁一丈(石子一颗),然后两丈两颗、三丈三早颗……最后在离岩二十丈远处左右手各扣五颗石子射向岩壁,尽皆打在自己所画的圆圈之内,百发百中。
    两人日夜苦练,时间过得很快,距离安思门“失魂穿心散”毒发身亡的七七四十九天时间早已过去,安思门只怕做梦也不会想到,石天佑不但没死,还武功大进。那种万蚁噬心的痛楚已经十多天时间没出现过了,想来毒已尽解。只是那寒阴刀还时常发作,石天佑吃了“九转还魂果”后虽然内力又深了一层,却还是无法将巫公输入体内的寒阴真气逼出体外。石天佑心想:“这个巫公内力强劲如斯,在自己体内的还只是极少一部分,已如此难以驱除,当初要不是自己从他背后偷袭,哪还能活到现在?”想到巫公武功如此之高,石天佑闷闷不乐起来,只觉自己离报仇仍然遥遥无期。
    ……两人这次抓了两只山鸡当午餐,山鸡肥大肉嫩,入口满颊生津。没有调味品,阿莫念在翠谷寻得一种无毒香浓的野草,嚼之竟有种咸咸的味道,遂跺碎撒在肉上,只觉味道更美,这野草竟是上好的调料品,吃了几个月不放调料的肉,这次阿莫念自然胃口大开,小嘴“叭叽叭叽”吃完了一只山鸡,却发现石天佑像个傻子一样的呆呆出神,手中的山鸡一口都没动。
    阿莫念拿手在石天佑面前晃了晃,说道:“呆子,不好吃么,我可以帮你的……”(人家正好没吃饱呢)
    石天佑张开嘴,撕下一大块鸡肉,问道:“念念,我们在这山谷有多长时间了?”
    阿莫念望着外面灰蒙蒙的天,感受着从门口刮进来的寒风:“大概快三个月了吧!”
    石天佑:“那我们什么时候走?”
    阿莫念:“你想走了吗?可是……我们能去哪儿呢?”
    石天佑“我没有想走,也没地方可去,出了这山谷,就是龙潭虎穴,我又能去哪里?我只是怕你呆在这里太闷,才这么问的。”
    阿莫念:“我不闷……我给你看样东西。”说完伸手从自己贴身处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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